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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室用品采购制度
第一章 总则
1、目的:
为了规范公司采购管理工作,确保公司采购物品符合规定要求。
2、职责:
各部门负责物品申购计划的制订,供应部负责采购工作,成本合约部负责申购计划的审核,仓库保管员负责库存材料的验收、出库、入库手续办理及保管工作。
第二章 物品采购申请范围
3、凡公司内办公需要的有物品、工具、器材等,均属采购申请范围。
4、每月消耗、维护保养、检修和更新所需材料、配件、组件等。
5、特殊情况临时、急需所申购的材料等。
第三章 物品采购的申报程序
6、计划采购物品的申报程序: 公司各部门应于每月25日制定物品采购申报计划交行政后勤初审;行政后勤应在1个工作日内根据各部门的采购计划,结合库存数量,计算出采购成本,交由总经理审批,审批通过后到财务处领取相应数量的现金或支票进行采购。
7、零星物品的申购:零星物品的标准为常用物品以外的,数量较少的,仓库中没有储存的。申报程序:经办人申购→部门意见→行政后勤。
8、应急物品的申购:应急物品标准为突发性急用物品,仓库无库存。 申报程序:经办人申购→部门意见→总经理审批→行政后勤。
第四章 物品采购时效
9、计划物品的采购时效:原则上在当月前5个工作日内完成,特殊情况报部门经理、总经理同意后另行处理 。
10、零星物品的采购时效:原则上为收到采购清单的2个工作日内完成,特殊情况同上。
11、应急物品的采购时效:原则上为收到采购清单的半个工作日内完成,特殊情况同上。
第五章 采购程序及要求
12、物品采购程序:按申购计划的数量、规格采购,金额较大的要实行询价制度,货比三家做到物美价廉。大批量采购应与合格的供应商联系送货业务或定点在大型商场采购。采购回来及时填写入库单。
13、采购价值在100元以上的物品时,采购员适时要求供应商提供正式的商品销售发票。
14、采购价格在1000元以上应以转帐支票结算。
15、物品采购过程中发生的费用由行政后勤凭原始票据到财务部办理核销手续。
16、物品保管:由仓库保管员负责保管物品、办理出入库手续、核算库存,并提供月末库存情况。
本制度自宣布之日起开始执行
中国·居香
2012年6月21日星期四
机关事业单位办公室物品采购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物品采购行为,加强物品管理,节约经费开支,充分发挥物品的使用效能,更好地为办公室工作服务,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只适用于书记、副书记所需物品、办公室办公设备、日常用品、接待物品和后勤服务等低值易耗品。凡属政府采购范畴,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管理办法执行。
第三条 物品采购应按照服务领导、服务办公室工作的原则,既要及时周到,又要精打细算,避免损失和浪费。
第四条 办公室全体人员要发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优良传统,爱护与珍惜国家财物,配合、支持管理人员做好物品采购管理工作。
第五条 物品采购、管理人员要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严格遵守规章制度,廉洁自律、全心全意地做好服务工作。
第二章 采购方式
第六条 办公室物品采购要严格执行审批程序,按照先审批后购买的原则,一律由办公室安排专人负责采购。办公室其他人员一律不得自行采购或在指定采购点签字采购。
第七条 一次性采购物品金额在1000元以内的,由分管副主任提出采购意见和建议,填写“物品采购计划单”,报分管后勤工作的副主任审批后,分管副主任和专门负责采购
的人员一同采购。
第八条 一次性采购物品金额在1000元以上的,由分管副主任提出采购意见和建议,填写“物品采购计划单”,报办公室主任或主任办公会审批后,分管后勤工作的副主任、采购申请人和专门负责采购的人员一同采购。
第九条 零星物品采购,由经办人填写“物品采购计划单”,分管后勤的副主任审签后,由专门负责采购的人员采购。
第十条 如对采购物品有特殊要求的,采购物品时,采购申请人可提出详细采购要求或由分管副主任派人一同采购。
第十一条 物品采购实行即购即报制度,采购后3个工作日内,采购人要将购物发票按财务报销程序提交主任审签;零星物品采购,可累计一定数额后或延缓一定时间审报,但累计金额不得超过1000元,延缓时间不得超过30天。
第十二条 凡未经审批自行采购物品,采购点不能提供办公室签批的“物品采购计划单”,财务室一律不得报销。
第三章 物品管理
第十三条 办公室所购物品按照收支两条线的原则,实行报领制度,由分管副主任派专人分别对物品入库和领用进行登记,领用人员需注明领用日期、用途、数量等内容。后勤管理人员每季度应对物品购买和领用情况进行汇总,报办
公室主任和分管后勤副主任,并在主任办公会上通报。
第十四条 办公室购买的各种物品只能用于办公室工作和服务,不得私自使用或送、借他人使用。
第十五条 办公室物品实行统一登记、分类保管、责任到人的管理办法,所有固定资产由财务室建档立帐,逐一清点编号造册。
第十六条 人员调动或离退休后,应自觉交清个人经管使用的公用物品,不得私自占用或故意损毁。
第十七条 因个人原因,造成领、借用物品丢失、损坏的,由领用人照价赔偿。因保管人员管理不善,致使物品损毁、被盗、遗失的,由保管人员照价赔偿。
第四章 附则
第十八条 本制度由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十九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办公用品采购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对集团机关办公用品及其他资产的采购、领取、保管和使用的管理,节约开支,减少浪费,提高资产的使用效益,确保集团办公秩序的正常运行,特制定本制度。
一、办公用品的归口管理部门
集团机关办公用品(含日用杂品、福利用品等)的采购、发放、管理工作,由办公室统一负责。
二、办公用品的种类
1、办公家具;
2、办公设备和办公用具;
3、日常办公用品、各种耗材;
4、接待、招待用品;
5其它。
三、办公用品的采购
1、一般零星办公用品,由办公室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及时安排采购。特殊办公用品及数量较大、价值较高的物品采购,由使用部门提出申请,经董事长批准后,专门购买。
2、采购人员必须严格按照采购审批计划进行采买,不得随意增加采购品种和数量,凡未列入采购计划或未经领导审批的物品,任何人不得擅自购买。采购要严把采购物品质量价格关,做到秉公办事,货比三家,择优选买,不从中谋取私利。原则上贵重物品和大宗商品实行两人共同采购制。
3、建立出入库登记手续制度。
四、办公用品的领取
1、一般办公用品可根据工作需要,由科室工作人员填写《办公用品领用单》(一式两份),经本部门负责人签字后,直接到办公室领取。
2、特殊办公用品由使用部门持集团领导批准的申请报告,交办公室购买后,填写《办公用品使用登记表》,办理领用手续。
五、办公用品的发放
1、一般办公用品的发放,由办公室负责人员依据经部门负责人签字后的《办公用品领用单》,直接发放各使用科室;特殊办公用品的发放,办公室指定专人负责,经使用科室办理有关领用手续后,交使用科室具体使用和管理。
2、办公室指定专人负责办公用品的管理工作,要做到分类存放,码放整齐,清洁有序。
3、要认真做好新购物品入库前的检查、验收工作,要建立办公用品管理台帐,做到入库有手续、发放有登记。
六、办公用品的安全管理
办公用品的安全按照“谁使用、谁保管、谁丢失、谁负责”的原则进行管理。
1、财务部门对采购的办公用固定资产进行登记,明确资产管理的直接责任人,并与办公室共同负责财产管理。固定资产因工作关系进行移交需由办公室和财务共同监交,并办理资产交接手续,财务和办公室进行责任人变更登记。
2、责任人对所负责的固定资产必须正确使用,精心爱护,保证固定资产完整性。不准用办公用固定资产办私事。未经许可,不得将固定资产借给外单位或非本机关工作人员使用。固定资产出借,应由借用人写出书面借条,明确使用期限,由批准人签字同意,方能出借。借用人到期归还后,责任人应对所借资产的完整性进行检查。
3、因不正当操作使用,或因个人过失,或因故意损坏,对固定资产造成损坏,责任人或过失人应予赔偿损失,承担全部责任。故意损坏的还应责令写出书面检查,给予严厉批评。出借后的固定资产造成的损坏由借用人负责赔偿。
4、因保管不善造成固定资产丢失,责任人应予赔偿,承担全部责任。固定资产出借后造成丢失的,由借用人或批准人赔偿。
5、经妥善保管后,固定资产发生被盗的,责任人应当写出情况说明,由集团研究认定责任后进行处理。
6、固定资产报废规定。出现下列情况,责任人可以申请报废:
(1)固定资产已过设计寿命,确实不能再使用的。
(2)固定资产出现故障后无法修复的。
(3)因本设备技术水平落后,不能与相关配套设施配套,而造成事实上不能再使用的。
(4)设备使用成本过高,超出该设备自身价值的。固定资产报废程序按财务有关规定办理,由办公室和财务具体负责,统一处理。
办公室 2015年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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