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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案信息保密制度

时间:2023-05-30 16:39:15 欧敏 保密制度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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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案信息保密制度(通用11篇)

  在发展不断提速的社会中,我们可以接触到制度的地方越来越多,制度具有使我们知道,应该做什么,不应该做什么,惩恶扬善、维护公平的作用。那么什么样的制度才是有效的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档案信息保密制度,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档案信息保密制度(通用11篇)

  档案信息保密制度 1

  一、档案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保密纪律,自觉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密法》以及党和国家规定的各项保密制度,依法办事。

  二、档案人员必须加强自身修养,牢固树立保密意识,忠于职守,不将档案带到公共场所,不将档案带回家中,不得与无关人员谈论档案内容。

  三、对保密档案或未经领导批准利用的`档案不得擅自提供和扩大使用范围,确保档案资料的政治安全,不发生档案资料被窃和失密事故。

  四、查阅保密档案,必须严格执行审批手续,非经本单位领导批准不得调阅。

  五、本室档案一般不得外借,只限在阅档室查阅,如确需借出室外,须经分管领导批准;在查阅中,如需复印、摘抄档案内容的,需经档案管理人员同意,并由专人负责保管,利用者不准向无关人员谈论泄露有关查阅内容,以确保档案安全。

  六、外单位查阅本单位档案,必须持有单位介绍信,否则不予接待。要摘抄或复制有关档案内容的,需经本单位分管领导批准,摘抄或复制内容需经档案工作人员审核,有保密内容的,利用者必须送所在单位文书处理人员进行登记。

  七、查找提供档案一律由档案人员进行,非档案人员严禁进入库房内。

  八、档案材料的转递可按机要文件转递要求办理。

  九、经鉴定需销毁的保密文件资料,必须编造清册,经领导批准后按保密规定统一组织销毁。

  十、发生泄密事件,及时上报,立即追查,视情节轻重进行处理。

  档案信息保密制度 2

  第一条 各级保密人员要相互协调配合,应主动为公司和公司各业务部门服务,公司各业务部门应自觉接受保密部门的指导、监督和检查。

  第二条 在对外交往与合作中,对方以正当理由和途径要求提供属于公司机密事项时,将由公司保密委员会立会研究决定后,方可提供。保密委员会严格执行国家的保密规定,该提供的提供,不该提供的坚决不提供。

  第三条 对公司下发的保密文件及重要会议材料各单位进行妥善保管,并进行登记管理,不得乱扔乱放。

  第四条 保密文件的复制必须履行审批、登记手续。要严格按照批准的份数,不得擅自多印留存。密码电报一律不得复印。复制文件应按原文密级进行管理,复制中形成的废页应作为密件销毁。

  第五条 绝密级文件、资料和密码电报不得全文抄录,确因工作必须摘抄的,须经公司领导批准,并履行登记手续。未经同意,不得擅自复印、翻印和摘抄。

  第六条 保密文件在发送装封时应按批准份数认真清点、装封,切忌将不同密级的文件混放于同一信封中。密级的信封上要以戳记标明文件的密级。封口时,不应用钉书钉封口的方式,应采用密封的方式。

  第七条 涉及国家机密和公司商业秘密的文件,原则上不用传真方式发送,确因紧急情况需要时,要用密码传真传送,不允许用普通传真机和电子邮件传送;绝密级公文不得利用计算机、传真机传输;不得以明码电报拍发秘密文件,也不得明电密电混用。

  第八条 保密文件接收时应由公司保密人员拆封,其他人员一律不得拆封。保密文件的登记、编号,要与一般文件分开进行。

  第九条 传阅保密文件时,必须由指定的人员统一掌握。不经过领导批准,不得擅自扩大秘密文件的阅读范围。公司工作人员应在办公室阅读秘密文件,公司领导确需在家中阅读秘密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做好保密工作。传阅或借阅文件,要严格坚持登记制度。

  第十条 保密文件必须存放在有保密设施的办公室及设备中保管,并经常检查。常用的秘密文件随手入柜加锁。

  第十一条 建立公司保密文件清退制度,每逢重大节假日前两天各部室需将所传阅的保密文件清退给办公室。如发现遗失,要及时追查处理。

  第十二条 如保密人员因工作调动或其它原因而长期离开岗位前,必须把自己经营的秘密文件全部移交清楚。移交时,要造册、清点、核对,并且要履行签收手续。

  第十三条 保密人员每年对办理完毕的`保密文件收集齐全,对有查考价值的要整理立卷,其他文件可按有关规定处理。调阅公司的保密档案,须经公司主管领导批准。

  第十四条 保密文件销毁前,必须逐一登记,并在报领导批准后派两名以上工作人员进行销尽。绝密文件应指定专人在公司内销毁。

  第十五条 以上保密文件拟制、处理、管理的各个环节,要建立严格的登记制度,在工作过程中保密文件管理人员要注意不要谈论文中的机密事项,不让无关人员随意浏览,不得在无保密措施的无线电话中谈论机密事项等等。

  第十六条 公司印制各类简报、刊物及向宣传、新闻出版单位提供公开发表的稿件、信息,承办人应经公司主管领导审批,不得涉及和泄露国家及公司秘密。

  第十七条 公司工作人员在外出访问、涉及业务技术谈判、学习交流展览演示等公务活动中,不准随身携带密级文件、资料,要严格遵守保密纪律,在预案中应采取措施,防止泄露事件发生。

  档案信息保密制度 3

  一、 不该说的秘密,绝对不说;不该知道的秘密,绝对不问;不该看的`秘密,绝对不看;不该记录的秘密,绝对不记录。

  二、 严格执行三密文件登记签字制度,否则,不得传递秘密文件、资料。

  三、 不将秘密文件、资料放在不安全的地方。

  四、 不携带秘密文件、资料回家,不得将秘密文件、档案资料给家属、子女阅读。

  五、 不携带秘密文件、资料参观、浏览、探亲、访友、办私事。

  六、 不得擅自翻印、复印、传抄秘密文件、资料。

  七、 不在公共场所谈论秘密事项,不在私人通信中涉及秘密内容。

  八、 不在普通电话中谈论秘密事项和不用普通邮件寄发秘密文件、资料。

  九、 不向废品收购部门出售秘密文件、资料、笔记本,不得私自销毁秘密文件、资料。

  十、 不隐瞒失密、泄密事故;保密检查不敷衍,不马虎。

  档案信息保密制度 4

  一、按照国家《保密法》的规定,严守党和国家的机密,维护国家的安全和利益,保障档案开发利用顺利进行。

  二、档案室内严禁生火、吸烟,严守电器设备操作规程,做到人离电源断,门、窗及时关闭落锁。

  三、档案工作人员下班时,必须将使用的档案、文件、资料归还原处妥善保管,防止失密泄密的现象发生。

  四、借、查阅档案资料,要严格执行领导审批和交接手续,方可查阅。

  五、室内必须配置安全保护措施和消防器具,定期检查更新,落实补救措施,以防事故发生。

  六、档案工作人员要忠于职守,不失密,不泄密,要切实保证档案的'安全无损,搞好本职工作。

  七、涉外人员查阅档案资料时,由单位逐级向档案专业主管部门申请,经批准后方可查阅。非经批准而查阅档案造成盗密、失密、泄密者,对当事人员追究法律责任。

  八、任何查阅档案的人员未经本单位领导和档案专业主管部门共同批准,不准复制、翻印、摄影、录音、录像档案材料。

  档案信息保密制度 5

  学校档案是广大教职工在教师培训、教育管理、教学实践、教学研究活动中产生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文件材料,是学校各项工作活动的历史记录,是学校的宝贵财富,是学校领导决策和教育、教学的等工作的必要依据,也是全体教职工辛勤工作的结晶。因此,必须做好本校档案的收集、整理和保管工作,不断总结经验,提高我校档案工作质量。

  一、管理制度

  1、为了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健全、加强本校的`档案管理,实现本校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等工作的标准化、规范化,使档案更好地为学校各项工作服务,在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提高教学质量中充分发挥其作用,特制定本制度。

  2、按照档案集中统一管理的原则,凡是本校的档案均由校档案室统一管理,不允许各处室分散保管或据为己有,本校档案室由校办公室分管,各处室主管协同管理。

  二、借阅制度

  1、校内人员借阅档案,须经档案室管理人员同意,校外人员借阅档案须经校办公室同意方可借阅读。(支部档案借阅须经支部书记同意)

  2、借阅档案人员必须详细填写借阅档案登记表。

  3、严格执行《保密守则》,借阅期间,未经允许,不得将档案带出查案室,不得转借他人,不得扩散档案内容。

  4、要爱护档案材料,不得在案卷上任意图划、删改、图点、剪插、撕页。

  5、归还档案时,档案管理人员对所借阅档案作详细检查,发现问题要当面指出,并问明情况及时处理。

  三、立卷归档制度

  1、归档范围,凡是记载反映本校职能和教师培训、教学研究、教育科研、财会、科技等文件材料,各种形式(文字、图表、声相、实物等)的文件材料都应立卷归档。

  2、归档时间,一年分两次,上半年在六月底七月初,下半年在12月底次年1月初。

  3、归档要求,归档文件材料,要收集齐全,要按规定立卷编目,说明保管期限。

  四、保密制度

  1、非档案管理人员,不得擅自进入库房,需要进入的必须在档案管理人员陪同下,方可进入。

  2、库房保持整洁,空气流通,温湿度适宜,并严禁吸烟。

  3、库房保持八防(防盗、防火、防虫、防潮、防光、防鼠、防水、防尘)要求,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并采取措施消灭隐患。

  4、案卷要排列清楚,层次分明,并经常清点检查,发现破损和变质档案,及时修复和复制。

  5、档案管理人员要严格执行保密制度,对保密级的档案材料,要加强保管,严防失密。

  6、库房与查阅室分开,并严格执行查阅制度。

  档案信息保密制度 6

  为了加强档案的科学管理,保障档案的安全和最大限度地延长档案寿命,有效地保护档案和提供档案信息,根据《档案法》、《保密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本制度。

  1、档案管理人员要掌握档案安全、保密工作知识,认真履行职责,依法做好档案安全保密工作。

  2、档案文件的划密、更密、解密,必须严格按照国家规定办理。

  3、档案工作人员,在提供档案利用时,必须严格履行登记手续,查阅机密档案,须经综合档案室主任批准,查阅绝密档案,须经校分管领导批准。

  4、档案工作人员,人不准损毁、丢失、涂改、伪造档案,不准出卖、转让档案。

  5、未经领导批准,不得擅自复印、抄录、公布、转抄档案,不得携带档案文件外出参观、游览、探亲访友、办私事。

  6、非档案人员未经允许不得进入档案库房。

  7、档案库房严禁烟火,并备有防火、防盗装置及电子报警设备。

  8、档案工作人员不准以任何理由和方式对外泄露档案中的`机密。

  9、档案工作人员玩忽职守,造成档案损失者,或造成泄密、失密事故者,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行政处分,违反档案法构成犯罪者,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0、档案库房、阅档室、办公室的安全保管与保密工作责任到人,综合档案室主任为领导责任人,档案工作人员按工作岗位为具体责任人,一级管一级,层层落实。

  档案信息保密制度 7

  第一条 设立目的

  为做好档案的安全保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密法》及有关保密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工作原则

  档案工作人员应以维护档案完整、准确、系统、安全为准则,不得私自摘抄、复印、传播密级档案内容。

  第三条 对档案工作人员的保密要求

  一、日常工作要求

  1.档案工作人员在接受、保管、提供查阅利用档案资料时,要按有关规定认真核对,做到签字、登记、注销等手续齐全,帐目清楚。查阅密级档案,必须履行批准手续,在档案室内查阅,复印只能在档案馆复印。未经批准,不准将密级档案借出。

  2.档案工作人员要严格守国家机密,不准随意摘抄、传播密级档案的内容,不准利用职权私自复印档案材料。

  3.凡规定不能查阅和不该摘抄的档案材料,一律不准查阅、摘抄和复印。凡需复制保密档案材料,须经xxx批准后,方可复制。

  4.档案室无人时,应将门、窗关牢,柜上锁,确保安全无误。

  5.严守保密规定,不该说的话不说,不该做的'事不做,做到“保守机密,慎之又慎”。

  6.在工作形成的废纸,不得随意乱扔。

  7.档案信息上网,须遵守信息保密规则,确保档案完整与安全,严防泄密。

  8.防止通过电话、传真、计算机网络、笔记本电脑和移动存储设备等泄密,严禁使用涉密计算机登陆国际互联网,不私自保存、复制和销毁秘密载体。

  9.每年进行xx次保密检查,并报上级xxx。

  二、档案销毁工作要求

  1.经过鉴定需要销毁的档案材料,要按有关规定写出鉴定报告、销毁清册,经xxx批准后,由xx人以上监督销毁。

  三、特殊情况的处理方法

  若所借档案丢失,档案工作人员须及时通知xx部门,并写明情况(丢失时间、地点、具体档案名称等)以便及时处理。

  第四条 附则

  本制度经xx核准后实施,增设修订亦同。

  本制度最终解释权归本公司。

  档案信息保密制度 8

  1、档案管理人员应严格遵守《保密法》,认真执行保密制度,明确责任,确保档案机密的绝对安全。

  2、有密级的文件,在其传递、阅办、归档、保管、清退、销毁等过程中,必须按照保密规定进行。

  3、利用者查阅密级档案,须经本校分管领导批准,并只限于在档案阅览室利用,不得利用职权擅自提供有密级的文件和档案,密级档案不得复制,不得扩散档案机密,对造成泄密事件的责任者要视情节严肃处理。

  4、任何人不得携带涉密档案外出参观、游览、探亲访友和出入其他不利于档案保密的场所。

  5、采取现代化保密技术防护手段,防止档案机密泄密。

  6、档案文件的'降密和解密必须按有关规定执行,档案人员不得私自确定档案降密和解密的日期和范围。

  7、加强库房安全防范工作。库房须安装防盗设施,定期检查门窗,对不合理的设施或安全隐患,要及时改正,做到安全保密一起抓。

  8、加强单位各处室自行保管整理档案时的安全措施,以防丢失及泄密,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档案信息保密制度 9

  一、保密档案的管理和利用,密级的变更和解密,必须按照国家有关保密的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二、凡带密级且尚未解密或内部使用不宜公开的档案不得在互联网上登载、传递、运行。

  三、对在网上运行的具有保密要求的归档电子文件提供利用时,应设置使用权限认证系统或履行使用审批手续。

  四、电子文件中的涉密信息在进行物理归档时应单独保存。涉密信息范围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五、在借阅档案时,应遵守保密规定,系统内各单位原则上只能借阅本单位的档案,特殊情况须经主管部门领导批准。调阅档案时,应由档案管理人员到库房调取,非档案管理人员不得进入库房。

  六、借阅和复印带密级且尚未解密的档案须经分管领导批准,不得私自摘抄、复印。

  七、在档案销毁时,应由二人以上负责监销,防止档案遗失和泄密,有关人员应在销毁清册上签字,以示负责。

  八、不得携带尚未解密的密级档案及其复制件外出。

  九、档案管理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保密制度,不断增强保密观念,牢固树立保密意识,忠于职守,遵纪守法,确保档案和档案机密的安

  全。工作中应做到:

  (一)全面掌握库藏档案的.密级情况,并准确标明,对带密级的档案按规定进行提供利用。

  (二)不得利用职权擅自提供档案或不经批准扩大利用档案范围。未经领导批准,不得翻印、抄录、复制密级档。

  (三)不准将档案存放在不利于保密的地方和携带到公共场所及个人家中。

  (四)不准在公共场所和探亲访友中谈论机密,不在私自通信、电话中涉及档案机密问题。不该说的机密绝对不说,不该看的机密绝对不看,做到知而不言,不知不问。

  (五)档案人员要定期对库藏档案的保密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报告领导和有关部门,并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解决。

  档案信息保密制度 10

  为了确保档案的机密安全,档案管理人员应当忠于职守,时刻注意保护档案的机密安全,严防失泄、窃密事故发生。

  一、档案管理人员严格遵守《保密守则》,不在家庭生活、亲友聚谈、通信、公共场所谈话涉及机密事项,更不能擅自携带机密档案出库。

  二、严格执行《档案借阅利用制度》、《档案保管制度》、《档案保密制度》,按照审批权限和借阅范围借阅档案材料。机密档案材料一般应在档案室内阅看。

  三、收回在密级档案材料时,要认真清点有无缺页,询查有无复印和摘抄机密材料,是否抄录在保密本上,应在借阅单上填写清楚。

  四、不能擅自带人进入档案库房,更不能让非档案管理人员自己查找翻阅柜内档案。

  五、经常检查借出去的密级档案的'保密情况,督促有关人员做好保密工作,发现有泄密情况,应及时向领导汇报,采取必要的措施,对责任者依法追究责任。

  档案信息保密制度 11

  第一条 学院秘密是指一切关系学院安全和利益,在一定时间内限定范围内的人员和知悉的事项。学院秘密的范围包括:

  (一)学院重大决策中的秘密事项。

  (二)学院尚未付诸实施的经营战略、方向、规划、项目、决策等。

  (三)学院内部的合同、协议、意见书和可行性报告、重要会议记录。

  (四)学院财务预决算报告及各类财务报表、统计报表。

  (五)学院所掌握的尚未进入市场或尚未公开的各类信息。

  (六)学院高层领导未正式公开的谈话。

  (七)学院员工人事档案、工资、劳务收入及资料。

  (八)其它经学院确定应当保密的事项。

  第二条 学院秘密分为三类:绝密、机密、秘密。

  (一)绝密是指在经营发展中,直接影响学院权益和利益的重要决策文件资料。主要包括学院重大决策、经营战略、经营决策等。

  (二)机密是指泄露会使学院安全和利益遭到严重损害的事项。主要包括学院的财务报表、工资收入、统计资料、协议、合同、可行性报告、重要会议记录、经营情况等。

  (三)秘密是指泄露会使学院的安全和利益遭受损害的'事项。主要包括学院人事档案、高层领导未正式公开的重要谈话、未正式公开的各类信息等。

  属于学院秘密的文件、资料应标明密级,并确定保密期限,保密期限届满,自行解密。

  第三条 密级内容知晓范围

  (一)绝密级:董事会成员、院级领导及与绝密内容有直接关系的工作人员。

  (二)机密级:处级(正职、副职、助理)以上级别干部及与机密内容有直接关系的工作人员。

  (三)秘密级:高级文员以上岗位人员及与秘密内容有直接关系的工作人员。

  第四条 保密措施

  (一)学院员工必须具有保密意识,必须做到不该问的绝对不问,不该说的绝对不说,不该看的绝对不看。

  (二)院长领导保密全面工作,各部门负责人为本部门的保密工作负责,各部门及下属单位必须设立兼职保密员。

  (三)对外交往与合作中需要提供学院秘密的事项,应由院长批准,绝密级内容须经董事长批准。

  (四)严禁在公共场合、公用电话、传真上交谈、传递保密事项,不准在私人交往中泄露学院秘密。

  (五)员工发现学院秘密已经泄露或可能泄露时,应立即采取补救措施并及时报告院办公室,院办公室立即做出相应处理。

  (六)有计算机、复印机、传真机的部门要依据本制度制定本部门保密细则,并加以严格执行。

  (七)文档人员、保密员工变动时应及时办理交接手续,交由主管领导签字。

  (八)小车司机对领导在车内的谈话严格保密。

  第五条 保密环节

  (一)文件打印

  1、由文件原稿提供单位领导签字,签字领导对文件内容负责任,不得出现对学院不利或不该宣传的内容,同时确定文件编号、保密级别、发放范围、打印分数。

  2、打印部门要做好登记,打印校对人员姓名应在发文单中反映,保密文件应由行政办公室负责打印。

  3、打印完毕,所有文件废稿应立即用碎纸机全部销毁,电脑存盘应消除或加密保存。

  (二)文件发放

  1、文件打印完毕,由文印室专门人员负责转交发文部门,并作登记,不得转交无关人员。

  2、发文部门下发文件应认真做好发文记录。

  3、保密文件应交由发文部门负责人或其他指定人员签收,不得交给其他人员。

  4、对于剩余文件应妥善保管,不得遗失。

  5、发送保密文件应由专人负责,严禁让未正式聘用员工发送保密文件。

  (三)文件复印

  1、原则上保密文件不得复印,特殊情况由相关领导批准。

  2、文件复印应做好登记,严格按复印份数复印。

  3、复印件只能交给部门负责人或其指定人员,不得交给其他人员。

  4、复印废件应即时用碎纸机销毁。

  (四)文件借阅

  借阅保密文件必须经借阅方、提供方领导签字批准,提供方加以专项登记,借阅人员不得摘抄、复印,不得向无关人员透露,确需摘抄、复印时,需经相关领导批准。

  (五)传真件

  1、保密文件传递,不得通过公用传真机。

  2、收发传真要做好登记。

  3、保密传真件收件人只能为部门主管负责人或其他指定人员,不得为其他人。

  (六)档案

  1、严格履行借阅不同密级档案的批准手续,秘密、机密档案由院长批准,绝密档案由董事长批准。

  2、档案销毁应经鉴定小组批准后指定专人监销,两人以上参加,做好登记。

  (七)会议

  1、所有重要会议由院办公室协助相关部门做好保密工作。

  2、参加会议人员应严格控制,无关人员不应参加。

  3、会务组应认真做好到会人员的签到和材料发放登记工作。

  4、会议录音、摄像人员由院办公室指定。

  5、会议纪要整理由院办公室指定人员在指定地点整理。

  6、会议参加人员不得私自透露会议内容。

  第六条 违纪处理

  (一)泄露学院绝密者,提前解除合同。给学院造成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触犯法律的承担法律责任。

  (二)泄露学院机密者,给予记大过处分,情节严重的,提前解除合同。给学院造成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触犯法律的承担法律责任。

  (三)泄露学院秘密者,给予记过处分,情节严重的,提前解除合同。给学院造成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触犯法律的承担法律责任。

  第七条 本制度由院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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