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相关推荐
档案借阅保密制度
根据《档案法》、《保密法》和《山东档案条例》、《青岛市档案管理条例》的规定,为确保档案安全保密和有效利用,制定本制度。
1、建立利用档案登记簿,严格履行查阅、借阅手续,外单位人员利用档案,须持单位介绍信,并经本单位领导批准。
2、借阅档案时间一般不超过三天,如须续借,需办理续借手续,借出的档案应完整归还,并作注销登记。
3、查阅档案只能查阅指定的档案内容,不准私自摘录、复印、转借,不准拆散、勾划、涂改档案。需复制、抄录档案的,要经单位领导批准。
4、收集利用档案反馈信息,做好利用效果登记,搞好典型事例汇编。
5、对机密档案,应按有关规定,严格控制范围,办好登记手续。
6、非档案工作人员不得进入档案库房,库房钥匙要严加管理。
7、档案工作人员要严守纪律,同亲友通信、谈话不得涉及档案内容,不得将机密档案带出档案室。
档案的借阅、保密制度
一、因工作需要,需向办公室借阅档案的,须在《借阅档案登记薄》上登记后方可借阅,借阅期限一般不超过七天。对借阅期限需超过一星期或需长期借用的,应由部门兼职档案员向综合部办理借阅手续,办公室半年清理一次,归还后如需再借阅,须重新办理借阅手续。
二、借阅和归还档案时,须当面点清,如发现遗失和损坏,应及时向股室负责人和办公室报告。
三、借阅档案者应爱护档案,要保护档案的完整、安全与保密,不得擅自涂改。
四、档案借阅主要为单位内部提供利用,对外单位需借阅的,应持有单位介绍信并领导批准后方能借阅,但不能将档案擅自带离。
五、档案人员要严守保密纪律,保守单位和国家的秘密。
六、非档案人员不得随便进入档案库房,工作人员离开时要随手关门窗。
七、借阅密级以上档案应办理审批手续,并在规定地点查阅。
八、因工作需要摘录复制密级以上档案,须经有关部门和分管领导同意。
【档案借阅保密制度】相关文章:
人事档案借阅05-18
公司档案保密制度12-19
借阅档案介绍信04-30
人事档案借阅制度05-08
人事档案借阅表格05-18
借阅档案的介绍信07-27
档案保密制度4篇12-20
人事档案查借阅制度05-09
档案借阅管理制度03-22
借阅档案介绍信5篇02-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