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病历保密制度 推荐度:
- 相关推荐
病历 保密制度
1、 病历在病房、会诊、检修、治疗等各种医疗活动时, 必须由病房医生或护士传送病历,禁止病人接触病历。
2、 病房病历非本科工作人员未经主任同意,禁止查阅、 借阅、复印、复制病历。
3、 病人出院72小时内,有档案室工作人员到病房核对、收集到病案室(精神科有指定的医务人员将出院病历统一送至病案室),确保病例的完整性、保密性、不丢失,其他人员无权收取、拿走、借出、扣押病历。
4、 电话中一律不回答有关病案内容,工作人员不得私下议论和泄露病人隐私病情,做好保密工作。
5、 病人需要病案资料,按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第十条或第十六条规定办理,携带身份证可以复印、复制病案材料。其他人员病案材料。必须有病人委托书、身份证和委托人身份证,方可复印、复制病案材料。有介绍信,经医务科比准,方可查阅、摘要、出具证明。
6、 严格执行病案管理制度,病案一律不交予病人或其他非病案管理人员,防止泄密及资料丢失。
7、 严格执行病案复印制度。
【病历 保密制度】相关文章:
病历保密制度04-22
病历安全保密制度04-18
病历委托书04-12
病历申请书02-12
电子病历管理规定03-27
病历传递的安全制度04-18
2017病历管理规定03-29
酒店保密制度_酒店保密制度范文04-02
薪酬保密制度_薪酬保密制度范文04-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