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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部交接-班制度
生产交接-班制度
为了进一步加强生产管理,做好生产交接-班环节的工作,特做如下具体规定,望切实严格执行。
一、 每班上班人员必须按厂部批准的轮班表上班,并保证有合理的人员结构和人数,特殊情况人员不足时须经厂长批准方可安排人员加班或调班,但原则上不得连值两班。
二、 交接-班应在指定地点进行,在交接-班过程中,要严肃、认真、详细、清楚、实事求是。
三、 交接人员必须提前20分钟到岗检查后进入交接-班地点,听取交-班班长全面交-班。
四、 交-班班长应在接-班人员到齐后,将本班发生的一切情况向接-班班长交接。
1、 交本班生产运行情况,各岗位卫生清洁情况;
2、 交设备运行及检修情况;
3、 交异常情况及所采取的对策;
4、 交设备存在的缺陷、注意事项;
5、 交操作维护经验及方式;
6、 交各种记录,工器具应整齐放在指定位置;
7、 交上级指示措施及检修交待。
五、 接-班班长应向交-班班长了解上一班的总体运行情况,详细检阅运行记录,设备检修记录等。
六、 发现设备有不正常情况,或现场卫生不清洁应向交-班班长提出,要求其进行处理,在没有达到要求前,不可交-班。接-班按班长安排本班的员工到各岗位接-班,并要求做好各岗位交接-班记录。
七、 接-班班长应根据本班实际情况、运行特点、气候情况,做好事故预想。
八、 接-班班长认真做好各岗位人员的安排,检查劳保穿戴情况,提醒大家切实做好安全生产。各岗位人员认真检查,精心操作,扎实细致做好各自本职工作。
九、 接-班人员整点上岗,如不具备组织生产所需人数,交-班人员应在班长的统
一布署下继续留下工作,直到接-班人员到达岗位后,才允许离开。
十、 在交接-班时间内,遇有发生事故时,应暂停交接-班,在当班班长统一领导
下,协助处理事故,待事故处理完毕方可进行交接-班工作。
十一、交接-班交待事项要详细记录在操作记录本上,禁止单凭口头交待交接-班,
班长交接-班签名完毕后,交-班人员才可离开现场。禁止不进行交接-班或不办理交接-班手续就离开工作岗位。
生产部岗位交接-班制度
1、当班人员必须把本班的生产流程,工艺配方,生产温度和设备运转状况及工具使用情况等作认真、准确、如实、清晰的记录。
2、当班出现的问题必须当班处理并注明原由;特殊情况不能自行处理必须上报。
3、交接-班时,对应接-班人员必须提前15分钟到达工作现场,对上班的工作,作全面了解。并查询上班的实际工作情况与上班的工作记录是否相符合。对上班无故遗留工作的情况可向上级投诉。
4、交接-班时,有疑问或情况不详,必须了解清楚。经确认无误后方可进行签字交接。否则有权拒绝接-班。
5、交接-班内容包括:生产情况、设备运行情况、物料使用、阀门膨胀口位置、生产区内卫生情况。
6、签名后出现的工作责任,由接-班签名者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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