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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接-班制度
一、目的
保证生产车间设备设施正常运行,防止各项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完善部门规章制度管理和流程建设。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工程部部门
三、职责
1、工程部负责本制度的制定、监督和考核
2、部门各个班组负责制度的执行实施、记录
四、制度内容
1、工程部人员提前10分钟做好交-班工作,认真填写操作记录和交-班事宜,为下班创造良好的生产条件。
2、交-班人员要做到“五交”,即交点检记录和交接-班记录;交设备、设施运行情况;交运行出现的故障情况及故障排除情况;交巡检中出现的故障隐患情况;交卫生清扫情况。
3、要做到“五不交”。即点检记录和交-班记录填写不清不全不交;设备、设施运行情况说不清不交;设施运行故障排除不好不交;故障隐患交接不清不交;环境卫生搞不好不交。
4、要做到“三不离开”即接-班人员不到不离开;“五交、五不交”未做到不离开;接-班人员不同意不离开。
5、交接-班时要清楚记录故障发生的时间以及故障原因分析,并经过领导及同事同意后方可交-班离开。
6、当班的公用工具、钥匙以及更换的零部件是否良品,都要有明确交接,如接-班人员未清楚交接,责任由接-班人员承担。
7、接-班人员提前10分钟报到,听取本班班长汇报和布置本班任务。
8、若因交接不清,接-班人员接-班后发生的一切情况由接-班人员负责;接-班人员由于接-班不清没有签名接-班,工作责任由交-班人员负责。
9、每日交接-班对典型的维修案例进行讨论学习,并形成文字存档。
10、运行、操作、巡检、点检记录及其它记录资料不准乱写、撕毁、丢失,每月统一登记交工程部保存。
厨房值班交接-班制度
一、根据工作需要,上级有权安排本组各岗位人员值班。
二、接-班人员必须提前抵达工作岗位,保证准时接-班。
三、交-班人员必须与接-班人员详细交代交接事宜,及区域卫生清理,并填写交接日志,完成后方可离岗。
四、接-班人员应认真核对交接-班日志,确认并落实交-班内容。
五、值班人员应自觉完成交代工作;工作时间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不得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六、值班人员应保证值班期间用餐宾客菜品的及时供应。
七、值班人员要妥善处理、保藏剩余食品及原料,做好清洁卫生工作。
八、值班人员下班时要填写好交接-班日志,及时关闭水电气阀锁好柜、门,交还钥匙,在规定的时间离岗。
九、上级随时检查值班交接-班工作,发现问题当值人员有责任解释清楚,并及时改进。
学校交接-班工作制度
1、周一至周五早晨、中午前勤教师上班时,在带班领导的带领下,班主任在上课前10分钟进入班级,组织学生与宿舍教师、值周教师进行面对面工作交接,宿舍教师报告当时在校学生人数,并交代相关事宜,班主任核实人数,在确保无误后双方填写好交接记录,并签好字。
2、周一至周五上午第三节课后10分钟和下午批备时间,在带班领导的组织下,班主任与协管教师、值周教师和宿舍教师到班级进行面对面工作交接,班主任报告当时在校学生人数,并交代相关事宜,协管教师、值周教师和宿舍教师核实人数,在确保无误后双方填写好交接记录,并签好字。
3、周一至周五班主任、宿舍教师要提前10分钟到校做好交接准备工作。
4、周六日宿舍教师之间、值周教师和协管教师交接-班时,要提前(周一周五的前勤教师的上下班时间)10分钟到校做好交接准备工作,双方面对面报告、核实当时在校学生人数,并交代相关事宜。在确保无误后双方填写好交接记录,并签好字。
5、按学校要求交接-班,遵守交接-班时间,上岗不迟到,不提前下岗,更不准出现空岗现象。
6、带班领导在做好交接-班的同时,要做好此项工作的督查,并做好记录。
7、上学时间,班主任负责把走读学生接入校园;放学时间,班主任负责把走读学生送出校园,与家长进行交接。有特殊情况及时与宿舍教师联系,并向带班领导报告。
8、因有事不能按时交接-班的,必须向校长和带班领导请假。
9、对于不认真按要求履行交接手续造成安全事故的,学校将进行责任追究:如果在交接-班时间,交-班人员由于未准确报告在校学生人数和发现的问题而导致安全事故的,由交-班人员负责,接-班人员由于未认真核实在校学生人数和对交-班人员报告的问题不重视而导致安全事故的,由接-班人员负责;由于交-班人员擅自早退而又在其值班时间内造成安全事故的,由交-班人员负责,由于接-班人员迟到而又在其值班时间内造成安全事故的,由接-班人员负责;由于交接-班人员未认真履行交接手续,造成安全事故,并且责任模糊不清,又没有充分事实证明的,由交接-班
人员共同负责。经校长允许的替班人员,在值班期间发生责任事故的,由替班人员负责。如果在值班期间因失职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在充分调查核实的基础上,提交校委会研究,上报主管部门给予责任人相应的处分,直至追究其法律责任。
本制度自即日起执行。
保安交接-班管理制度
1.目的
做好日常岗位的交接工作,避免工作出现拖节或疏漏,不断提高服务质量。
2.职责范围
2.1 行政部负责本项目内交接工作的落实、督促、检查工作。
2.2 保安部班长做好本部门工作交接的落实、检查,对相关人员做出工作的指导及奖惩。
2.3 各岗位员工严格按交接-班制度执行。
3.公共制度
3.1 交-班者必须提前15分钟到达接到工作岗位。
3.2 交-班者主动将本班情况向接-班者详细说明,对未完成事宜、下班需要做的工作、特别关注的事项着重说明。
3.3 交接-班者共同检查需交接的设备、设施及相关物品,如需要,交、接-班者需对现场或相关设备、设施共同检查、巡视一遍,保证交接清楚,必须做到正常、齐全、完好(如:设施设备运行情况、对讲机、电话、手电、钥匙、各类办公设备、机器设备运行情况等)。
3.4 接-班者应主动向交-班者询问上一班工作情况,查看上一班的《工作日志》及相关记录,对于不清楚问题一定要问清楚。
3.5 交接-班人员应共同检查值班室卫生情况,包括桌椅、地面,办公设备及用品,必须干净、整齐、完好。
3.6 将上述相关信息详细记入当班的《工作日志》。字迹工整清楚,内容详实。
3.7 将所有事宜及物品交接清楚后,交、接-班人员应在上班及当班的《工作日志》签字。对有问题之处应做好相关记录,否则出现问题将追究交-班者或接-班者责任,对责任不清的将追究双方责任。
3.8 所有岗位在交接过程中,交接双方应认真执行交接-班制度,交接过程中发现问题应及时提出,相互包庇隐瞒者,将严肃处理。
3.9 交-班时,检查出问题由交-班者负责。接-班工作完毕后又发现在交接时未能说明的上班的问题,由接-班人员负责处理。
3.10在交接过程中如有解决不了的问题要及时汇报上级领导。
3.11出现下列情况不得交-班:
3.11.1交接不清的工作未达成共识时。
3.11.2接-班人员醉酒或神志不清时。
3.11.3设备故障影响运行时。
3.11.4当出现事故正在处理时,禁止交接-班,待事故处理完毕后方可交接-班。
3.11.5在接-班人未到岗时,当班人不得离岗。
医生值班、交接-班制度
(一)值班
1、所有设有病房的临床科室每天24小时(包括休息日即周六、周日、节假日)设有白班值班医师和夜班值班医师。各医技科室休息日亦须设有值班人员。
2、无论是白班或夜班的值班医师,必须是经治医师或经治医师以上医师。新入科的毕业生在未取得处方权之前及实习医师、进修医师、研究生不得单独值班、出急诊或科间会诊。
3、工作日(即周一至周五)的白班值班医师只负责科内值班,不负责院内其它科室的会诊。各医疗组的主治医师或主治医师以上医师如手术、出门诊、其它医疗工作或上、下夜班不在科内,其患者病情变化的处置由其医疗组的经治医师或值白班的经治医师请示上级医师后实施。
4、白班值班医师负责下夜班医生所管病人的各项临时情况的处理,对急诊入院病人进行及时检查,填写病历,给予必要的医疗处置。节假日、夜间值班医师负责全病房各项临时性医疗工作。
5、值班医师遇有疑难问题时,应及时请上级医师处理,并通知经治医师,必要时应请相关科室会诊解决。
6、值班医师对重危病人应在抢救、处置的同时作好病程记录,并扼要记入值班日记,抢救治疗中遇重大问题应及时向上级医师、科主任、乃至业务总值请示汇报,必要时上级医师必须到抢救现场亲自指挥抢救。
7、值班医师夜间值班23:00以后在重危、疑难、急诊病人无需抢救处置的情况下可适当休息,但须在值班室留宿,不得离开疗区,护理人员邀请时应立即前往诊视。值班医师如遇院内夜间科间会诊,必须向值班护士说明去向,护士要记录离开的时间、去向和联系方法。
8、值班医师必须严格遵守值班时间,准时到岗,不准迟到早退,值班期间要坚守岗位,尽职尽责,不得脱岗、串岗、不得从事与医疗业务无关的活动,接-班医师到岗交接-班后,方可离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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