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急诊护理交接-班制度
1、急诊危重患者经紧急救治病情趋于稳定后,一旦诊断明确,应及时收入相关科室住院治疗。
2、在护送患者入院前,主治医生需向家属交代途中注意事项及可能出现的意外,必要时由家属签字同意方可转送病房。
3、护送前,必须先电话告知病房患者的一般信息,主要病情及相关护理措施,以便相关科室提前做好抢救准备。
4、病房接到电话后,立即通知值班医生,并做好接待准备,根据病人情况准备好床单位及抢救用物(心电监护仪、输氧用物、吸痰用物等),并检查设备的性能情况,主动迎接新病人。
4、急诊科护士应规范准确填写患者入院交接表,在将病人护送到病房妥善安置后主动与病房护士交接患者腕带信息、姓名、性别、年龄、诊断,简要病情,生命体征,各种管道,药物及治疗,全身皮肤情况,门急诊病历,检查报告,目前所采取的主要治疗和护理措施等关键信息。
5、交接完毕,急诊科护士与病房护士双方确认后签全名,急诊科护士将护送用物整理好带回急诊科。
急诊值班、交接-班制度
一、急诊医师值班实行24小时值班负责制。
二、值班医师须提前15分钟到位,接受各级医师交办的医疗事宜。交接-班医师对危重病例及当天手术病例实行床旁交接,了解危重病人及手术病人当时情况,以利观察和进一步处理。
三、上一班医师在下班前应将危重病员的病情和处理记入交接-班本,做好交-班准备。在接-班人员未到岗前上一班医师不能下岗。
四、值班医师负责各项临时性医疗工作和病员临时情况的处理,对急诊入院病员及时检查给予必要的处理,并在病历上记录。
五、值班医师对危重病员应做好病程记录和医疗措施记录,并扼要记入交-班本。
六、值班医师遇有疑难问题,应请经治医师或上级医师处理,不得马虎从事。
七、值班医师必须坚守岗位,不得擅自离岗。值班时不准做(看)与医疗工作无关的私事。
八、每日晨值班医师将值班期间病人的主要情况进行交-班,向经治医师交待病情变化及尚待处理的问题。
九、医技科室的交接-班,必须将贵重仪器、设备的使用情况记录于交-班本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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