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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学加班管理制度

时间:2022-04-22 11:15:38 加班制度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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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学加班管理制度

为了进一步加强学校内部管理,规范行为,明确教职工加班性质、内容、审批程序及加班时间、津贴的计算,体现工作中的公平,工作报酬上的公正,特制定本细则。    

中小学加班管理制度

一、加班原则

(一)因学校工作需要,教职工在法定节、假日和双休日期间工作,并办理了加班审批手续的,确认为加班。

(二)除第一款规定外,因学校工作需要,教职工在规定工作时间外工作,并办理了加班审批手续的,确认为加班。

(三)属于岗位职责内的工作,原则上不计加班。

二、加班内容

(一)因工作量大或任务紧迫,不能在上班工作时间内完成的工作任务,需要利用节、假日时间或延长工作时间完成的工作。

(二)有学校安排的专项任务、阶段性任务或临时紧急任务,需要利用节假日时间或延长工作时间完成的工作。

三、加班审批程序

(一)教职工加班必须办理加班审批手续,非特殊情况,必须事前书面申请,否则不计加班津贴。

(二)教职工加班需经过部门负责人、分管副校长审批。

(三)在双休日、法定节、假日或工作日加班的教职工,需要在实际加班前一个工作日前填写好《教职工加班审批表》,并按规定程序办理好加班审批手续。

(四)因突发情况需要加班的教职工,必须于事后2个工作日内补填《教职工加班审批表》,并加以说明,按规定程序办理好加班审批手续。

(五)教职工提出加班申请时,分管校长适逢出差时,不能在1个工作日内审批,则由部门负责人电话请示分管校长,同意后方可。分管校长回来后,再由加班申请人按规定的程序办理好加班审批手续。

(六)部门负责人应对工作人员加班时间、质量进行监控。

(七)加班申请人到办公室领取《教职工加班审批表》。

四、加班时间及加班津贴计算

(一)加班报酬待遇按八小时一个工作日,40元计算。

(二)在正常工作期间,每月加班总天数原则上不超过3天(寒暑假除外)。

(三)部门根据《教职工加班审批表》在每月25号前进行统计,并于25号交到校办公室,逾期不补。加班津贴于次月发放工资时一并计发。

五、本细则从2015年10月10日起实施。 

二〇〇九年十月十日

普安中学政教处加班制度2015-12-13 14:42 | #2楼

为了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规范加班行为,经研究制定 政教处加班制度,具体要求如下:

一、鼓励在每天规定工作时间内完成本职工作,原则上 不鼓励加班。 

二、确需在双休日、节假日及夜间加班的,根据工作需 要安排。 

三、加班期内给予一定的报酬。 

四、加班期间要做好出勤记录,并严格管理,不得虚报。

五、加班报酬由处室造表,附上出勤记录,经核实后报 领导审批,

梯门中学加班制度2015.022015-12-13 11:17 | #3楼

为规范学校加班工作,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一、加班是指我校教职工因工作需要,利用节假日或休息时间完成全校 性或领导临时交办的工作。 

二、加班必须达到既定目标和工作要求,未完成工作任务不作为加班。

三、严格执行加班报告审批程序:需要加班的教职工须认真填写加班审 批表,科室负责人签字后送分管领导签署意见,报校长审批后归入办公室存 档登记。

四、因事件紧急未履行加班报告审批手续的,应经校长同意,由办公室 作好加班记录,事后(一周内)由当事人按程序补办书面审批手续。

五、实行加班(含节假日值班)补助制度。学校根据财力状况决定加班 补助标准。办公室对加班情况定期进行公布,统一汇总,由校长审签发放。

六、明确加班时间。加班的最小计算单位和审批单位为半天。白天加班 时间超过四小时的按一天计,四小时以内的按半天计。

七、下列情况不能审批为加班:

1、效率低下或消极怠工,没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日常本职工作任务的;

2、因工作质量低劣或失误而造成工作返工的; 

3、加班应该能够完成但超过加班审批时间的;

4、校领导临时交办但可以在正常工作时间内完成的; 

5、因办与工作无关事情占用正常工作时间的;

6、上级抽调且已经给予一定经济补助的;

八、校领导加班由办公室负责登记。 

九、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分别追究相关人员的行政责任,且加班费用由 相应责任人承担:

1、分管领导把关不严,随意出具加班审核意见的;

2、科室负责人提供虚假情况,谎报加班事由的;

3、工作需要确须加班,既不安排落实,也不按程序报告审批的。

4、加班时不遵守工作纪律,消极怠工、效率低下的。 

十、加班要求:

1、做好加班期间的安全工作。 

2、加班时必须遵守工作纪律,提高工作效率。 

本制度从公布之日起执行。 

普安中学政教处加班制度2015-12-13 11:44 | #4楼

为了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规范加班行为,经研究制定政教处加班制度,具体要求如下:

一、鼓励在每天规定工作时间内完成本职工作,原则上不鼓励加班。

二、确需在双休日、节假日及夜间加班的,根据工作需要安排。

三、加班期内给予一定的报酬。

四、加班期间要做好出勤记录,并严格管理,不得虚报。

五、加班报酬由处室造表,附上出勤记录,经核实后报领导审批,签批发放加班报酬。

剑阁县普安中学政教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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