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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加班制度
为进一步规范加班、值班管理,明确审批程序,统一加班、值班补贴,结合学院实际,现《娄底职业学院关于教职工加班的规定》修订如下:
一、加班、值班的范围及审批手续
(一)加班
属于本职内的工作,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一般均不计加班。如遇特殊、紧急或上级安排限时完成的工作任务,确需安排加班的,需经学院审批后,方可安排。
1.需学院统一安排的加班,由牵头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写明工作任务、完成时限、加班时间、人数及补贴标准建议意见,经牵头部门负责人、分管院领导签署意见后报组织人事处,由组织人事处提交院长审批后方能安排。
2.各部门确需安排的加班,需事先提出申请,写明工作任务、完成时限、加班时间、人数及补贴标准建议意见,经部门负责人、分管院领导审批、报组织人事处备案后方能安排。
3.加班的范围不再包括以下工作:
(1)在正常工作时间以外参加各种业务培训、学术交流活动、会议、因公出差等。
(2)已经按照加班天数安排了调休的。
(3)实行专项补贴的加班。
(4)教师调课后在正常工作时间以外的补课。
(二)值班
是指在正常工作时间以外的期间,根据学院工作需要,相关部门需安排的值班。
1.学院统一安排的值班
包括在正常工作时间以外的领导干部值班及学院办公室、保卫处、学生处、总务处工作人员的值班等。
由学院办公室负责在法定节假日、寒暑假放假前或学期初,会同相关部门统一安排,确定值班地点、时间、人员、工作责任及工作要求,经部门负责人、分管领导审批后,报组织人事处备案。相关部门根据值班要求做好值班。
2.部门安排的值班
(1)各系学管工作值班
由学生处负责在每学期开学前,统筹各系进行安排。由各系确定值班地点、时间、人员、工作责任及工作要求,经系主任、学生处审批后,报组织人事处备案。各系根据值班要求做好值班。
(2)其它工作值班
由各部门根据工作需要,确定值班地点、时间、人员、工作责任及教职工加班、值班管理规定由007范文网整理,请点击教职工加班、值班管理规定搜索更多相关内容。
教学系统教师加班管理制度
为更好的完成学校及处室、年级的各项零时性及突发性工作,准确反映教师们的加班情况,酬报教师们多付出的劳动,保证教师权益,教学处会同年级主任、教辅部门负责人制订《教学系统教师加班管理制度》:
1.学校领导、教学处主任和年级主任、教辅部门负责人合理安排各项教学工作,确需加班需要提前与老师进行沟通,避免矛盾。处室主任和年级主任、教辅部门负责人要对加班教师做好加班时间记录。
2.教学处主任、年级主任、教辅部门负责人每月月底将当月加班人、加班天数及原委上报教学处,教学处主任审 查签字后教学处统一上报办公室。
3.根据学校规定,高一和高二教师每月加班天数控制在4天以内,超过部分一般情况下免去且不补,高三年级根据教学安排及校长通知在一轮复习期间报6天加班。
4.教学处受理由年级主任、教辅部门负责人汇总且签字的加班统计表。学校校级领导安排的教师加班加盖个人签字后交到教务主任处,由教学处主任安排。
5.教学处负责教学系统加班的汇总及报表、上报办公室审查等工作。
6.办公室审查后财务校长签字后上交财务室为教师发放加班费用。
普安中学政教处加班制度
为了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规范加班行为,经研究制定 政教处加班制度,具体要求如下:
一、鼓励在每天规定工作时间内完成本职工作,原则上 不鼓励加班。
二、确需在双休日、节假日及夜间加班的,根据工作需 要安排。
三、加班期内给予一定的报酬。
四、加班期间要做好出勤记录,并严格管理,不得虚报。
五、加班报酬由处室造表,附上出勤记录,经核实后报 领导审批,
普安中学政教处加班制度
为了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规范加班行为,经研究制定政教处加班制度,具体要求如下:
一、鼓励在每天规定工作时间内完成本职工作,原则上不鼓励加班。
二、确需在双休日、节假日及夜间加班的,根据工作需要安排。
三、加班期内给予一定的报酬。
四、加班期间要做好出勤记录,并严格管理,不得虚报。
五、加班报酬由处室造表,附上出勤记录,经核实后报领导审批,签批发放加班报酬。
剑阁县普安中学政教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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