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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企酒店加班制度
第一 目的
为了提高效率,兼顾公平,对员工额外劳动进行合理补偿,保障员工身心健康,保证酒店运营有序进行,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 适用
适用于豆豆智慧旅馆全体员工。
第三 各部门职责
1、各部门经理及分店经理负责拟定所属部门及所属分店人员的加班频次、时间安排,填写相关的《加班申请表》等表格经总经理批准,报公司人事部备案。
2、各分店经理负责所属分店的加班管理并如实记录加班情况、对所属分店员工加班情况进行例行监督检查,同时按规定程序将本部门的加班记录情况报至公司人力资源部,并负责对加班异常情况进行监督核实。
第四 加班认定
酒店为了提高效率,鼓励员工在工作时间内完成工作内容,但对于酒店因其运作的特性,许多岗位的员工不得在法定假日或其本休日当休息,许多员工均需加班加点工作。因此酒店需要加班。具备以下条件均可算加班:
1、正常休息时间和节假日内工作不能间断,须连续工作的;
2、酒店原因需要加班;
3、完成酒店下达的紧急任务的。
第五 加班申请程序
凡加班的员工必须在加班前申请及得到分店经理或直属上司预先批准,填写《加班申请》,并注明日期、加班起止时间、原由等,由分店经理签字,报公司人力资源部审核。凡是无正规审批程序的,均不计为加班。
加班打卡:无论是工作日、周末或是假日加班,员工均应如实打卡,记录加班时间。
第六 加班免除规定
一,下列行为不予计算加班:
1、公司在节假日组织的郊游及其他娱乐活动;
2、公司组织的下班后的娱乐活动;
3、参加在非工作时间的组织培训;
4、未经公司指派或同意的工作时间的延长及节假日的工作时间;
5、员工如属工作效率及个人原因没有按时完成上司交付的工作而导致加班的,酒店不予考虑以时间或薪资补偿。
二,下列人员原则上不计算加班:
1、部门主管及以上人员;
2、因工作性质特殊,无法按标准工作时间衡量的销售、工程及其他后勤类员工;
3、实习工等待岗人员。
第七 加班调休
1、国家法定假日以外的加班,由分店经理调休方式作为补偿。调休比例1:1。未能及时安排的调休,如果没有部门经理及时说明及知会人事部,将被视为员工自动放弃。故员工本人亦有责任提醒直属上司或部门主管及时为其安排调休。补休时需填写《补休申请单》经经理审核后报人事部备案。
2、如加班无法以时间补偿,须发放加班薪资时,应于加班发生次日填写《加班申请单》,注明加班的详细理由,报总经理审批后交人事部备案。
3、经总经理批准的加班,可予以发放加班薪资。加班薪资按如下标准执行:于正常工作日加班,员工加班薪资为50元/天;主管及经理不计算加班薪资。于法定假日加班,员工加班薪资100元/天;主管150元/天;经理200元/天。
员工每月出勤天数为当月总天数减去休息天数,不足满勤者以实际出勤工作日计发工资。
每月应发工资=当月实际出勤工作日×当月日工资数(当月标准工资数额/应出勤天数) 第八 附则
公司人力资源对本《加班管理制度》有解释权,公司人力资源对业务及管理需要,对《加班管理制度》进行修改。
此制度望酒店各部门及各分店同仁共同遵守,认真落实,严格遵守!
酒店加班制度
第一条 目的:
为明确加班审批程序及有关费用的计算,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适用:
适用于酒店全体员工
第三条 程序内容:
酒店提倡高效率的工作,鼓励员工在工作时间内完成工作任务,但对于因工作需要的加班,酒店支付相应(工作日)加班补贴或者(假日)加班费。
第四条 加班申请及记录
1、工作日加班者:员工需在实际加班的前一天下午5点钟前,把经过批准的加班申请交到总经办,收到加班申请表的负责人需要在上面签收时间,包括日期和钟点。
2、周末加班者: 员工需在实际加班前的最后一个星期五的下午5点钟前,把经过批准的加班申请交到总经办,收到加班申请表的负责人需要在上面签收时间,包括日期和钟点。
3、假日加班者: 员工需在实际加班前的最后一个工作日的下午5点钟前,把经过批准的加班申请交到总经办,收到加班申请表的负责人需要在上面签收时间,包括日期和钟点。
4、严格执行:为了更好地培养大家做计划的好习惯,酒店将强制执行加班需要提前申请的做法,因此,如果不能在规定时间交出加班申请的员工,其实际加班时间将视为无效。
5、加班时数:周末和假日的加班申请表上需要注明预计需要工作的小时数,实际加班时数与计划不能相差太远,部门经理和主管需要对加班时间进行监控和评估。
6、紧急任务:特殊情况需要临时计划加班者, 相关部门主管或经理要加以额外的说明,当日值班经理确认。
7、加班打卡: 无论是工作日、周末或是假日加班,员工均应如实打卡,记录加班时间。
第六条 加班工资及调休计算
1、经理级以上管理人员不享受加班补贴以及加班费。
2、加班2小时以上,付给其本人日工资50%加班补贴(或换休0.5天);国家法定节假日加班,付给其本人全部工资的200%(或换休2天)。
3、加班补贴以及加班工资结算发放每月一次,由人事核实后月底随工资一起发放。
4、酒店为保证员工身体健康,一般不提倡员工加班;如确实需要加班时,部门经理和主管应积极为加班员工换休或申请加班补贴。
酒店加班调休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提高效率,兼顾公平,对员工额外劳动进行合理补偿,保 障员工身心健康,保证酒店运营有序进行,根据公司有关制 度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行政部为加班、调班、调休办法施行的归口管理部门。
第二章 各部门职责
第一条 各部门经理/主管负责拟订所属部门人员的加班频次、时间 安排,报公司总经理审批后由行政部负责审核。
第二条 各部门负责本部门人员的加班管理并如实记录加班情况,对 本部门加班情况进行例行监督检查,同时按规定程序将本部 门人员的加班记录情况报至行政部,并负责对加班异常情况 进行监督核实。
第三条 各部门经理/主管和行政部要严格控制一切形式的加班。
第三章 加班认定
第一条 各部门只有在具备下列条件之一时,方可组织员工加班:
1. 在正常休息时间和节假日内工作不能间断,须连续工作的;
2. 公司原因须安排加班的;
3. 为完成公司下达的紧急任务的。
第二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认定为加班:
1. 由于正常工作任务未按要求及时完成而需延长工作时间或利用 公休日、节假日完成的;
2. 各相关部门在正常工作日因接待公司客户延时工作的;
3. 延长工作时间处理日常工作2小时以内的;
4. 开会、培训、应酬、正常工作日出差等。
第四章 加班免除规定
第一条 下列行为不予计算加班:
1. 经综管部核对发现没有加班记录或与加班记录不一致的行为;
2. 未办加班审批手续和未经批准擅自加班的行为;
3. 经综管部核查在加班过程中消极怠工、应付工作的行为。
第二条 下列人员原则上不计算加班:
1. 部门主管及以上人员;
2. 因工作性质特殊,无法按标准工作时间衡量的销售、售后、策 划、驾驶员等及其他后勤类员工;
3. 实习工等待岗人员。
第五章 加班调休
第一条 加班调休:
1. 员工加班后各部门首先安排调休,所在部门经理/主管须尽量在 适当时间安排员工调休,调休最小单位为小时,不足1小时的 不能调休。
2. 员工也可在不影响部门工作的前提下要求将加班时间累积到一 起调休,但调休时间最长原则上不得超过一周。具体调休时间 由员工所在部门经理/主管安排,调休审批程序参照《休假管理 制度》。
第二条 除法定休假节日以外的其他加班,按照调休优先的原则,根 据工作安排和个人申请,给予安排调休。
第六章 附 则
第一条 本办法由行政部负责解释和修订。
第二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批准: 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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