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文资料网>规章制度>请假制度>《贵州省请假制度

贵州省请假制度

时间:2022-04-22 09:45:51 请假制度 我要投稿
  • 相关推荐

贵州省请假制度

为了进一步规范学生考勤与请假工作,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生活秩序,加强对学生旷课、迟到、早退、病假、事假考勤和病假、事假审批权限的管理,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贵州省请假制度

一、学生上课(含晨跑、早读、读报、班团活动、自修课等)、军训、实训及学校规定必须参加的教育教学活动、学生活动等均须考勤。

二、考勤项目为:旷课、迟到、早退、病假、事假。学生必须按时上课,参加班团活动以及学校、学部组织的各种集体活动,如无故缺勤,按旷课节数计。

三、学生考勤由班级考勤人员、任课老师和班主任共同执行。班级考勤人员每日将本班学生考勤情况登记在规定表格内,并写在黑板右下方,以便任课教师核实,于周末各班统计好之后交学部办公室。

四、学生请假及证明规定

1. 学生请假分为事假、病假二种。

2. 事假:须有家长或监护人或其它有力证明(公假需出具学校或学部等相关部门书面证明)。

3. 病假:由校医务室或县级以上医院出具证明,并与家长取得联系。

五、学生请假手续及准假权限规定

1.学生的各种请假都必须携带有关证明和请假条,请假条须说明请假事由及请假起止日期等,假满到班主任处销假,否则按旷课处理。

2.准假权限

一天之内由班主任审批;一天以上五天以内,由学部审批;五天以上十天以内,由学生处审批;十天以上十五天以内由分管校长审批;请长假,由校长室审批。

3.考试请假、学期注册请假按照学籍管理有关规定执行。

六、学生请假的几项规定

1.请假条如有伪造或未经批准先行离校而后由家长来电请假者,一律按旷课处理。

2.请假人须亲自办理请假手续,因病情严重或遇有其他因素无法到场,可由父母、亲属、班干部代办。

3.先行离校回家,而后由家长来函来电请假者,不予准假。

4.假满后,如不能如期销假,需续假者应向班主任申请续假,续假者在假满回校后到班主任办理销假手续,并出具续假证明,否则按旷课处理。

5.假内,如提前返校,应到学部办公室办理销假手续。

七、一学期内,学生旷课累计达一定学时数者,根据有关规定处理。

八、考勤人员必须严格考勤,如若弄虚作假,视情节轻重,按有关规定处理。任何人不得干扰正常考勤工作,不准威胁考勤人员。

九、本规定自二oo八年九月一日起实行,由学生处负责解释。

【贵州省请假制度】相关文章:

请假制度03-07

考勤 请假制度05-19

请假休假制度06-29

学生请假制度11-06

学校请假制度11-03

中学请假制度11-02

学校学生请假制度06-07

请假考勤制度04-07

日常考勤与请假制度05-08

小学考勤请假制度05-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