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相关推荐
值班与加班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1、为规范公司加班、值班与代休的管理, 遵照国家《劳动法》的要求,每个月加班不得超过36个小时。员工在工作时间内应提高工作效率,努力完成本职工作。一般情况下,部门加班过多,说明本部门员工工作效率低下,部门负责人负有领导督促责任。
2、 对于确因工作需要进行的加班,单位将根据相关规定安排代休或支付加班工资。
3、 各部门应根据本部门的实际工作情况安排加班或代休。
4、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第二章 加班审批
5、确因工作需要进行加班者必须由本人或部门主管提前填写《加班申请单》,要注明加班原因及加班工作内容,经部门主管签字确认,分管副总批准后交人力资源部进行核实和登记。
6、为了更好地培养大家做计划的好习惯,公司将强制执行加班需要提前申请的做法,因此,平时必须在下午16:00之前将加班申请单送至人力资源部,周六、周日加班的必须提前一天将加班申请单送至人力资源部。否则不予计算加班。
7、紧急任务:特殊情况需要临时计划加班者, 相关部门主管或负责人要加以额外的说明。加班申请单必须在加班后第一个工作日补至人力资源部,否则不予计算加班。
8、加班、加点的形式:
a) 平时加班、加点:在规定工作时间外延长工作时间一次超过8小时的计为1个加班,一次超过2小时不到8小时的计为加点。
b) 双休日加班:常日班次的员工在双休日上班的;倒班班次员工在倒班轮休日工作的。
c) 法定节假日加班:在国家法定节假日工作者。
9、加班时数:加班申请单上需要注明预计需要工作的小时数,实际加班时数与计划不能相差太远,部门主管和领导需要对加班时间进行监控和评估。人力资源部将不定期地深入加班现场了解加班的进展情况,督察员工在加班期间保持应有的工作效率,一旦发现有冠加班之名而无加班之实的员工则马上进行处罚,通报全公司,以儆效尤。
10、领导出差: 如果员工提出申请时,需要签名的领导有的适逢外出,员工首先要按照规定时间把未曾全部签名的加班申请单交到人力资源部,同时相关领导事后回来后补签意见。
11、加班打卡: 无论是工作日、周末或是法定节假日加班,员工均应如实打卡,记录加班时间。如遇特殊情况必须在加班后第一个工作日补办审批手续,否则,对于加班人力资源部不予计算。
第三章 代 休
12、非一线员工(总经办、人事、供应、销售、后勤、财务、仓库、车间办事员) 在非法定假期间的双休日加班,应在3个月内按加班的等同时间给予补休。
a) 代休的时间应为4小时的整倍数。
b) 代休可替代病、事假等。
c) 确因工作原因无法在3个月内安排完毕的,按照国家规定发放加班工资;
d) 夜间值班人员如遇抢维修,(可按照规定补批加班申请单)可由部门第二天酌情安排休息。
e) 代休一般应由部门/车间负责人安排。部门负责人必须安排好人员暂代代休人员的工作,不能影响工作及生产的正常进行。员工提出代休的,应征得部门负责人同意。同加班申请一样,不论是部门安排代休还是个人提出代休,都必须提前一日填写代休单,并经本部门负责人确认签字后,交人力资源部统计。
13、代休时间不影响当月的全勤奖。
14、生产一线员工(机电仪维修工及倒班员工)
a) 代休可替代病、事假等。
b) 多出的加班时间当月计算加班工资与当月工资一起发放。
第四章 值 班
15、值班是公司为了及时发现、处理意外安全故障,安排特定岗位的员工在岗值勤。值班不等同于加班,值班期间或值班结束后员工可以休息。公司每月会按照规定发放值班费。
第五章 加班、值班工资
16、生产一线员工加班工资计算方法:
平时加班工资=月度基本工资÷21.75÷8×加班小时数×1.5
周末加班工资=月度基本工资÷21.75÷8×加班小时数×2
法定假日加班工资=月度基本工资÷21.75÷8×加班小时数×3
17、年薪人员不计算加班工资,有相应补贴。
18、值班费发放标准:
一线员工晚上值班,工作无特别需要,
次日尽量安排休息,休息算出勤,另外补贴60元,如果有工作需要第二天再上班,由部门主管提出申请,可以再算一个班。
值班期间如遇有突发性工作,按照加班审批流程执行。
第六章 附 则
19、本制度自2015年1月1日起执行,原有相关制度同时从2015年1月1日起废止。
20、本制度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和监督执行。
【值班与加班制度】相关文章:
值班加班制度05-10
加班值班制度05-11
公司加班值班制度05-10
值班加班管理制度05-10
认真落实值班加班制度05-11
加班的制度01-04
公司加班制度05-09
加班补休制度05-09
员工加班制度05-09
食堂加班制度05-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