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乡镇政府请假销假制度 推荐度:
- 相关推荐
镇政府请假制度
1.班子成员请假均由书记批准,获准后须与本办主任安排好相关工作。
2.机关干部职工请假一天,由办主任和分管领导批准;请假一天以上五天以下,报告纪委书记批准;请假五天以上须报党委政府集体研究。
3.请假者必须填写请假条, 并按时返回销假。请假超假、不假离岗者按旷工处理。
4.学历教育按事假处理,其它培训和学习以文件通知为准。
5.旷工处理:旷工一天,按照《2015年武潭镇政府机关干部目标管理考核办法》执行;无故旷工5天以上者,取消年终评先评优资格;无故旷工15天或全年累计30天的,按公务员法有关规定处理。
6.需请短期病假者,10天之内要有武潭镇中心医院证明;长休病假者,要有县级及以上医院证明。
龙溪镇政府机关出勤和请假制度
1、镇机关工作人员要按时上班,按时签到,按时下班。
2、上班期间不准做与“五不准”相违背的事情。
3、每名工作人员月出勤不得少于20天。
4、因病、因事不能按时上班,一定要写出请假条,科级干部请假条由书记批准,一般干部请假由副书记批准,并将请假条交书记。
5、请假期间要委托人代理事务,确保工作衔接。如果因工作缺位造成的不良后果,由委托人负责。
6、上班期间因公事外出或开会培训等须告知办公室。
7、镇纪委每周对出勤、值班情况进行抽查,并将检查情况公开公示存档。
8、出勤天数由办公室按月汇总公示,作为年终考核依据之一。
镇巴县财政局机关考勤和请假制度==
1、全体工作人员必须忠于职守,勤奋工作,遵守机关劳动纪律,不得迟到、早退、旷工或在公务时间内擅离职守。
2、工作人员出勤情况列入年度考核。
3、出勤实行点名制度(雨天实行签到制),按时做广播操。每月对出勤情况进行通报。
4、工作人员各类请假都要填写假条,履行审批手续,并按批准权限先经科室负责人签注意见,再由局长审批,假条交办公室后,方可离开工作岗位,(无假条视为旷工)假期结束后要即时办理销假手续。
(1)事假;一天以内由科长审批;二天(含二天)以上的由分管副局长审批;七天以上的由局长审批。
(2)病假:工作人员因病需要请假,须持医生填开的病休证明,由局长审批。
(3)探亲假、婚丧假;由科长审签,局长批准。
(4)生育假、晚婚、晚育假;按有关规定执行,由局长审批。
(5)如遇特殊情况未能在事先办理请假手续,应及时补办。
(6)假期结束需要续假,必须办理补假,否则,视为旷工。
5、(1)凡每月迟到早退累计超过5次者,记一个旷工。
(2)旷工超假者按《公务员条例》有关规定执行。
6、病假期间的工资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
【镇政府请假制度】相关文章:
镇政府考勤制度05-15
乡镇政府考勤考绩制度05-19
镇政府食堂管理制度05-06
乡镇政府食堂管理制度05-06
乡镇政府采购管理制度12-25
请假制度03-07
考勤 请假制度05-19
请假休假制度06-29
学生请假制度11-06
学校请假制度11-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