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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休假请假管理制度
一、请假
1、请假必须填报请假条,如确有困难的应在上班的当天补办请假手续。
2、公司部门经理级请假一天以内者由总经理批准;一天以上者须由公司总裁批准。总经理请假均须由公司总裁批准。
3、部门主管、主办级人员请假,一天以内由人事部经理批准;三天以内(含三天)须总经理批准;三天以上者须由公司总裁批准。同时,报批请假时必须说明工作临时接替人。
4、其他人员请假一天以内者,由部门经理批准;三天以内(含三天)者由人事部经理批准;五天以内(含五天)者由总经理批准;五天以上者须由公司总裁批准。
二、病事假
1、员工因病或因负伤请假,凭医院证明,公司支付基本工资,但每月病假不超过三天。
2、员工因公负伤期间的工资,按深圳经济特区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办理。
3、因患各种疾病,在连续治疗超过二个月以上仍未康复的或年累计病假超过三个月无法坚持正常上班的,公司有权作停薪留职或病退处理。
4、请事假不发工资。
三、婚、丧、产假
在公司工作一年以上的员工在经上级批准的下述假期享受工资:
a、女职工产假为三个月,产假期发放基本工资;
b、婚、丧假为三天,在批准的假期和路程时间以内发放基本工资(丧假只限于直系亲属。如父母、配偶等)。
公司考勤、请假、休假管理制度 南京廖华
一、总则
1、目的:为规范人员管理及公司考勤管理制度,严格请假纪律,保障公司的正常运作,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公司制定的考勤管理制度,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2、适用范围:公司全体员工
二、出勤
公司的工作时间:每周六个工作日,鉴于公司全体员工每周调休一天,暂行规定作息时间为冬季:10月至02月:上午8:30—12:00,下午13:30—18:00;夏季:03月至09月:上午8:00—12:00,下午14:00—18:00。因工作需要延长或加班的可根据工作性质调整。
在规定上班时间之后,十分钟之内未到岗为迟到;在规定下班时间以前无故离岗的为早退。迟到、早退每月超3次,酌情予以批评或扣款。
迟到或早退十分钟,每次扣款10元;超过十分钟,按每分钟增加1元累加。 员工有以下情况之一为旷工:
1. 未经批准,不上班的;
2. 迟到和早退时间超过2小时以上,未请假的。
3. 旷工的最小时间单位为半天。旷工连续十天者或一年内累计超过15天者除名。
4、元旦、春节、清明节、国际劳动节、端午节、国庆节及由国家和当地政府规定的其它公众假期为带薪假日。 三、请假程序
1)、员工请假程序自下而上的次序,采取逐级审批制度,员工请假1天(含)首先经部门负责人审批,部门负责人向人事部报备方可休假;员工请假三天以上者,首先经过部门负责人审批,人事部向总经理汇报,总经理批准后方可休假。
2)、员工填写请假单,经各级领导审批后交办公室备案归档。
3)、3天以上(含)的假期,必须交接好工作,确保工作的连续性。
4)、超假期应提前通告请示有关领导。
5)、公司所有员工无论因公、私事请假经批准后,均需交请假单至办公室备案归档。
四、请假、休假申请规定:
1、请假
1)、病假(病假期间扣除当天工资)
①.员工因病假请假一天以上,需出具正规医院开具的病假条,请假一天(含)内下,可凭请假单销假。
②.员工病假休假,需填写《请假单》,写明假别、原因、时间,按照请假程序办理,员工若因急病未能在当天亲自递交《请假单》,必须及时电话告知或委托他人向主管领导请假,待回公司后半天内补齐请假手续,交由办公室备案。否则一律按事假处理,未办任何手续而缺勤者,作旷工处理。
③病假期间工资按当日基本工资的50%扣除。
2)、事假(事假期间扣除当天工资)
①员工因事需要休假时,可申请无薪事假,并填写《请假单》。
②二天以内事假需提前一天提出申请,相关领导同意后,办公室备案方可休假;事假3天(含)以上,需提前一周申请,报相关领导批准后,办公室备案方可休假;不允许电话请假和代为请假,特殊紧急情况,需相关领导同意后方可休假,事后必须于上班后的半天内补办手续,否则按旷工论处;未办任何手续或请假未经同意而缺勤者,一律作旷工处理。
③员工因事请假原则上一次最长不得超过10天,全年累计不得超过30天。 ④特殊情况需报公司经理批准,未经批准的超过假期者按旷工处理。
⑤事假期间扣除当日基本工资。
3)、工伤假
①凡工作中非个人过失造成负伤,二十四小时内凭正规医院签发的《诊断证明》依法享受工伤假。
②工伤期间的工资按照负伤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按月支付。
2、休假
4)、婚嫁
工龄满一年以上可享受婚假。
凡请婚假者,应提前一周填写《婚假请假单》直接交总经理,由总经理安排人员接替其工作,并持《婚嫁请假单》至办公室备案。
①按法定结婚年龄(女 20周岁,男 22周岁)结婚的,可享受3天婚嫁。 ②符合晚婚年龄(女 23周岁,男 25周岁)的,可享受晚婚假10天(含3天法定婚嫁)。
③婚假包括公休假和法定假,是国家规定保障员工权益并依法享受的假期,凭结婚登记证一年内一次性休完,不可分开休假。
④再婚的可享受法定婚嫁,不能享受晚婚假。
⑤婚嫁期间的工资照常发放。
5)、产假
女职工生育符合《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办妥生育假期手续的,公司准予休假。
①请产假应提前一周填写《产假请假单》,报公司总经理,由总经理安排人员接替其工作,并持《产假申请单》至办公室备案。
②凡在公司连续工作满12个月(自签订劳动合同之日起)的正式员工,持医院证明书均可申请带薪产假或产后护理假
③单胎顺产者,产假90天,其中包括产前假15天;难产者,再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④符合晚育年龄员工(女 24周岁,男26周岁),单胎顺产者,产假为120天,难产者,再增加15天,生育多胞胎,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⑤女员工妊娠三个月内自然流产或子宫外孕者,根据医院的证明,视情况给予15-30天的产假;妊娠三个月以上,七个月以下自然流产者,给予45天的产假。
⑥男员工的产后护理假为7天,晚育者为15天,包括公休假和法定假。 ⑦产假期间薪水按照《女职工劳动保护办法》标准发放。
6)、丧假
以下情形视为丧事假(需提出书面申请)
①员工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配偶的父母),近-亲属(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或配偶的祖父母、外祖父母等)死亡,准假3天。
②丧假是国家规定保障员工权益并依法享受的假期,必须一次性休完,不休不补,超期按事假处理。
③丧假期间工资照常发放。
7)、年假
①在公司连续工作满一年以上者(自签订劳动合同之日起算),可享受5天带薪年休假,年休时间按照在本公司的工龄计算,每满一年增加一天,最高不超过15天。
②所有年休假以半天为一个单位,由办公室根据工龄发放相应的《年假单》,每次请年假需出示《年假单》,并交办公室备案。
③带薪休假期间,不记录考勤,发放全额工资。
五、公出
1)、在工作时间需要外出办理业务时,需在《办公室员工出入登记表》中作登记,需注明时间,内容,地点,并且签名。
2)、外出时间不到半天的,可自行登记,外出时间超过半天的,需让主管领导同意签字,如因私自外出而未登记或告知主管领导的,一律按旷工处理。
3)、如有紧急事情,早上不能直接前来公司的,可电话告知主管领导,待返回公司后补办手续,否则一律按照旷工处理。
六、加班
不在公司安排的时间内,而部门负责人要求该部门延长时间上班的可视为加班,加班可发给加班费。
公司考勤、请假、休假管理制度
一、总则
1、目的:为规范人员管理及公司考勤管理制度,严格请假纪律,保障公司 的正常运作,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公司制定的考勤管理制度,结合公司的实际情 况,特制定本办法。 2、适用范围:公司全体员工
二、出勤
公司的工作时间:每周六个工作日,鉴于公司目前员工多数居住市区,路途 时间长,暂行规定作息时
间为秋、冬季(十月一日至次年三月三十日)上班时间 为早8:30, 下班时间为16:30, 夏季 春、 (四月一日至九月三十日) 上班时间为8:00, 下班时间为17:30。因工作需要延长或加班的可根据工作性质调整。 在规定上班时间之后, 十分钟之内未到岗为迟到; 在规定下班时间以前无故离岗 的为早退。迟到、早退每月超3次,酌情予以批评或扣款。 迟到或早退十分钟,每次扣款10元;超过十分钟,按每分钟增加1元累加。 员工有以下情况之一为旷工: 1. 未经批准,不上班的; 2. 迟到和早退时间超过2小时以上,未请假的。 3. 旷工的最小时间单位为半天。旷工连续十天者或一年内累计超过15天者 除名。 4、元旦、春节、清明节、国际劳动节、端午节、国庆节及由国家和当地政 府规定的其它公众假期为带薪假日。
三、请假程序
1) 员工请假程序自下而上的次序, 、 采取逐级审批制度, 员工请假 1 天 (含) 首先经项目监理组组长审批, 项目监理组组长向总监理工程师及副经理报备方可 休假;员工请假三天以上者,首先经过项目监理组组长审批,项目监理组组长向 总监理工程师及副经理汇报, 总监理工程师及副经理批准后方可休假。总监理工 程师(含)以上领导层请假按级别逐级报批。
2、休假 4)、婚嫁 工龄满一年以上可享受婚假。 凡请婚假者,应提前一周填写《婚假请假单》直接交总经理,由总经理安排 人员接替其工作,并持《婚嫁请假单》至办公室备案。 ①按法定结婚年龄(女 20 周岁,男 22 周岁)结婚的,可享受 3 天婚嫁。 ②符合晚婚年龄(女 23 周岁,男 25 周岁)的,可享受晚婚假 10 天(含 3 天法定婚嫁)。 ③婚假包括公休假和法定假,是国家规定保障员工权益并依法享受的假期, 凭结婚登记证一年内一次性休完,不可分开休假。 ④再婚的可享受法定婚嫁,不能享受晚婚假。 ⑤婚嫁期间的工资照常发放。 5)、产假 女职工生育符合《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办妥生育假期手续的,公司准予 休假。 ①请产假应提前一周填写《产假请假单》,报公司总经理,由总经理安排人 员接替其工作,并持《产假申请单》至办公室备案。 ②凡在公司连续工作满 12 个月(自签订劳动合同之日起)的正式员工,持 医院证明书均可申请带薪产假或产后护理假 ③单胎顺产者,产假 90 天,其中包括产前假 15 天;难产者,再增加产假 15 天;生育多胞胎,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 15 天。 ④符合晚育年龄员工(女 24 周岁,男 26 周岁),单胎顺产者,产假为 120 天,难产者,再增加 15 天,生育多胞胎,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 15 天。 ⑤女员工妊娠三个月内自然流产或子宫外孕者,根据医院的证明,视情况给 予 15-30 天的产假;妊娠三个月以上,七个月以下自然流产者,给予 45 天的产 假。 ⑥男员工的产后护理假为 7 天,晚育者为 15 天,包括公休假和法定假。 ⑦产假期间薪水按照《女职工劳动保护办法》标准发放。
6)、丧假 以下情形视为丧事假(需提出书面申请) ①员工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配偶的父母),近-亲属(兄弟,姐妹、 祖父母、外祖父母或配偶的祖父母、外祖父母等)死亡,准假 3 天。 ②丧假是国家规定保障员工权益并依法享受的假期,必须一次性休完,不休 不补,超期按事假处理。 ③丧假期间工资照常发放。 7)、年假 ①在公司连续工作满一年以上者(自签订劳动合同之日起算),可享受 5 天带薪年休假,年休时间按照在本公司的工龄计算,每满一年增加一天,最高不 超过 15 天。 ②所有年休假以半天为一个单位, 由办公室根据工龄发放相应的 《年假单》 , 每次请年假需出示《年假单》,并交办公室备案。 ③带薪休假期间,不记录考勤,发放全额工资。
五、公出
1)、在工作时间需要外出办理业务时,需在《办公室员工出入登记表》中 作登记,需注明时间,内容,地点,并且签名。 2)、外出时间不到半天的,可自行登记,外出时间超过半天的,需让主管 领导同意签字,如因私自外出而未登记或告知主管领导的,一律按旷工处理。 3)、如有紧急事情,早上不能直接前来公司的,可电话告知主管领导,待 返回公司后补办手续,否则一律按照旷工处理。
六、加班
因工作需要加班或延长工作时间的视为加班, 加班时间在夜间零时之前者可 补休半天假。加班时间至零时之后者,可补修一天假。如因工作需要不能补休假 者,可发给加班费,加班费发放标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有关规定执行。
七、本规定自
2012 年 1 月 1 日起试行。
八、如遇本规定与国家、省、市有关规定不符者,按国家、省、市有 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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