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文资料网>规章制度>请假制度>《研究生请假制度

研究生请假制度

时间:2022-04-20 16:22:32 请假制度 我要投稿
  • 相关推荐

研究生请假制度

为了进一步加强研究生的组织纪律性,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根据《江苏科技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及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研究生请假制度

一、新生必须按规定日期到校报到。如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期报到者,须凭有关证明请假,假期一般不得超过两周。事假期满超过两周不报到或无故逾期两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

二、每学期开学时,研究生必须按学校规定的日期返校并办理注册手续。如因故不能按时注册,应事先请假(病假须有县级以上医院证明)。未经请假或未被准假者,均以旷课论。无故逾期两周不注册者,按自动退学处理。

三、住校研究生除节假日外,不得任意离校。未经请假或未被准假提前离校,均以旷课论。

四、研究生因病请假,在校期间须凭校医院证明,外出期间须经县级以上医院证明。病假1周以内(含1周)由班主任(辅导员)批准,1周以上2周以内(含2周)须经所在学院主管领导批准,2周以上须经党委研究生工作部批准,病假超过2个月以上者,必须办理休学手续。

五、研究生一般不得请事假。如确需请假,经提供有关证明,酌情准假。事假3天以内由班主任(辅导员)批准,3天以上1周内(含1周)由所在学院主管领导批准,事假超过1周必须由党委研究生工作部批准。

研究生因学习需要外出调研,外出参加学术交流活动,到外单位做论文等,必须履行请假手续,请假手续按上述处理,但请假时间若超过一周必须由导师提供书面材料。

六、请假人应亲自办理手续,填报请假单,经批准后方能生效。请假期满,应按时销假。如需续假,应及时办理续假手续。

七、请假理由必须真实,如发现弄虚作假,有伪造行为者,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直至纪律处分。

八、研究生未经请假或准假而擅自离校,请假期满而未续假或续假未批准而逾期不返校,均以旷课论。对旷课的研究生按有关规定处理。

九、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施行,解释权归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附:江苏科技大学研究生请假单

江苏科技大学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二○○六年十月三十日

研究生请假制度2015-11-18 16:45 | #2楼

研究生请假分为分为三类:病假;事假;因公事派遣(国内外交流访学、毕业生实习见习、学术研讨会、社会调查实践等)不能参加规定活动的请假。

环工学院研究生请假需提前填写请假单,经审批后(导师审核)将请假单交至学院(机构)研究生辅导员处。

1因突发疾病或紧急事故未能及时请假者,本人(可委托他人)○在3天内补办请假手续。

2环工学院研究生请病假须提交校医院或县级以上医院病历及诊断书。每学期病假、事假分别累计不得超过1个月,连续超过1个月以上者,需办理休学手续。

3环工学院研究生因公事派遣请假须提交公事派遣部门公事证明(实习单位加盖公章的函件证明或相关会议活动的正式通知等)。

4请假期满须及时到学院研究生辅导员处销假。○如需续假,本人在请假期满前须来函来电向导师及学院说明缘由,并明确续假时间,经批准后方可生效。请病假需续假者,返校销假时需提交校医院或县级以上医院病历及诊断书。

研究生请假制度2015-11-18 15:26 | #3楼

为严肃校规校纪,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树立良好的学风,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21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本制度适用于在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第二条 除国家法定节假日外,本校研究生因故不能按时参加课程学习等相关培养环节和学校统一组织的其他活动,一律按照本制度办理请假手续。

第三条 研究生请假分为以下三类:

(一)病假;

(二)事假;

(三)因公事派遣(国内外交流访学、毕业生实习见习、学术研讨会、社会调查实践等)不能参加规定活动的请假。

第四条 报到注册阶段,请假2周以内者,由学院副书记审核(各研究机构由分管研究生工作领导审核,下同),研工部批准。

第五条 课程学习阶段,请假3天以内者由导师批准(未定导师的由学位点负责人批准,下同);3天以上2周以内者由导师签署意见,学院副书记批准;2周以上者由导师签署意见,学院副书记审核,研工部批准。

第六条 论文撰写阶段,请假2周以内者由导师批准;请假2周以上1个月以内者由导师签署意见,学院副书记批准;因公事派遣请假1个月以上者由导师签署意见,学院副书记审核,研工部批准。

第七条 研究生请假需提前填写《浙江师范大学研究生请假单》和《浙江师范大学研究生请假安全承诺书》,经审批后将请假单交至学院(机构)研究生辅导员处。因突发疾病或紧急事故未能及时请假者,本人(可委托他人)在3天内补办请假手续。

第八条 研究生请病假须提交校医院或县级以上医院病历及诊断书。每学期病假、事假分别累计不得超过1个月,连续超过1个月以上者,需办理休学手续。

第九条 研究生因公事派遣请假须提交公事派遣部门公事证明(实习单位加盖公章的函件证明或相关会议活动的正式通知等)。

第十条 学校不受理研究生在学期间请假出国(境)旅游、探亲等申请。研究生出国(境)旅游、探亲均限于在寒暑假及国家法定节假日成行。出国进修、留学等事宜按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办理。

第十一条 请假期满须及时到学院研究生辅导员处销假。如需续假,本人在请假期满前须来函来电向导师及学院说明缘由,并明确续假时间,经批准后方可生效。请病假需续假者,返校销假时需提交校医院或县级以上医院病历及诊断书。

第十二条 报到注册阶段,研究生未请假或请假逾2周者,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

第十三条 课程学习阶段和论文撰写阶段,研究生未请假或请假未获批准而擅自离校者、请假期满未返校且未续假者、续假未获批准者、返校但未销假者,均按旷课处理。旷课学时计算方法按《浙江师范大学学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试行)》有关规定执行。情节严重者,按《浙江师范大学学生违纪处分规定》给予纪律处分。

第十四条 本制度于公布之日起实施,由研工部负责解释。学校其他有关文件规定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以本规定为准。

【研究生请假制度】相关文章:

研究生请假制度(通用5篇)03-22

请假制度03-07

请假休假制度06-29

学生请假制度11-06

中学请假制度11-02

学校请假制度11-03

考勤 请假制度05-19

请假的制度(精选20篇)12-09

【推荐】请假制度的规定05-09

日常考勤与请假制度05-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