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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教职工婚请假制度
《学校教职工请假制度》摘要:报局主要领导审批。 3、凡请假者,必须讲清缘由,请病假者必须有医生出具的证明为凭。 4、只有3人以下的股室,不得有2人同时请假或休工龄假。 5、局领导组织不定期检查。一年内,第一次发现不请假而又不知去向的进...
1、局干部职工每年按国家的规定享受工龄假。工龄假可一次性休完,特殊情况下分段休,但当年的工龄假期不得累积到下一年度。
2、请假一天以上的都要填表报批。干部职工请假不超过一天的,经股室负责人同意后由局分管领导审批;超过一天的报局主要领导审批。
3、凡请假者,必须讲清缘由,请病假者必须有医生出具的证明为凭。
4、只有3人以下的股室,不得有2人同时请假或休工龄假。
5、局领导组织不定期检查。一年内,第一次发现不请假而又不知去向的进行批评教育;第二次发现的,该同志半年岗位目标考评不合格;第三次发现的,全年岗位目标考评不合格,进行调岗、轮岗或停职,所在股室被取消当选先进单位的资格。
梅县教师进修学校教职工请假制度
行政人员值日期间,每天上、下午上班后10分钟、下班前15分钟检查出勤情况,统计迟到、早退、请假人员的情况,并作好记录。
教职工请假,应事先填写好请假审批卡并向主管部门报告,以便做好工作安排。请假审批层次定为:
1、请假一天以内的病、事假,由当天值日行政审批。
2、请假二天,由分管的副校长审批。
3、请假三天,由校长审批。
4、请假三天以上的由校长审批后报教育局人事股请假。
如遇突发事件来不及填写审批卡的,应及时电话向相关人员请假,并在回校后一天内进行补办请假手续,并将请假审批卡送学校办公室计假。因公外出、因办公事耽误造成的缺勤,要及时向有关领导报告,并将公出时间及事由转告学校办公室。
2015年8月30日修订
龙源学校教职工请假考勤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管理,充分调动全体教职工的积极性,规范教职工日常行为,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龙源学校教职工请假考勤制度》如下。
一、请假制度:
(一)批假权限
1、校级和学校中层领导请假由校长批准。
2、教职工请假:半天(含)以内由分管领导批准,一天(含)以上由校长批准。累计两个半天按一天计假。
(二)请假手续
1、教职工请假均需办理请假手续,写书面请假条,找分管领导(半天以上分管领导签字后再找校长)审批。
2、批准后,安排好上课(值班)等工作后,方可离开岗位。
3、假条交分管领导保存,记入考勤档案。
4、因急病或紧急事故等特殊情况来不及请假的,应委托他人或电话代替履行请假手续,经批准方为有效,事后须书面补办请假手续。
5、须延长请假时间的,应在原请假期限届满前向学校申请续假。
6、假期满后须按时到批假领导处销假上班。
二、考勤办法
(一)考勤部门
学校实行校长负责制,按照“分级管理、层层负责”的精神,校级班子、级部(后勤)分管领导由校长安排学校办公室考核,专任教师、后勤人员由分管领导考核。
考勤情况每月汇总,交学校办公室存档。
(二)考勤规定
1、考勤计有公假、事假、病假、迟到、早退、旷工等情况。
2、迟到:凡未按规定时间到达岗位,而又未办理请假手续的均为迟到。
3、早退:凡未经批准而提前离开教学、工作岗位或教师提前下课者,均属早退。
4、旷工:凡未经请假无故不上班或请假、续假未准而不上班,或请病假事假,但又在外从事其它劳动获取报酬或弄虚作假者,均为旷工。
(三)考勤办法
1、各部门在每月月底将考勤结果交学校办公室,统一登记备案,
2、每月学校将汇总结果反馈各部门,各部门每月向本部门教职工公布一次考勤情况,接受全体教职工监督。
3、教师考勤结果,作为师德考评的重要依据。
龙源学校
2015-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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