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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请假调换课制度(通用12篇)
在不断进步的社会中,制度起到的作用越来越大,制度是要求成员共同遵守的规章或准则。什么样的制度才是有效的呢?下面是小编整理的教师请假调换课制度,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教师请假调换课制度 篇1
为了保证课堂教学质量,保持良好的教学秩序和管理秩序,本着从严治教、严格管理的原则,根据我院《教师教学工作规程》和《关于调课、停课、调换任课教师的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结合我系实际,特制订本办法。
一、所有任课教师均应提前5分钟到达教室,做好上课准备。
二、任课教师上课迟到5—15分钟或提前5—15分钟下课者,按一般教学事故处理;上课迟到15分钟或者提前下课15分钟以上者,按严重教学事故处理。
三、任课教师需要停调课,必须提前两天向系主管教学主任当面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后到教学秘书处履行停、调课手续。
四、专职与外派教师停调课前需书面提出请假申请。请假一天以内者由主管主任批准;两至三天者由系主任批准;三天以上者由主管院长批准。
五、任课教师请假获准后,应在教学秘书处履行停调课手续。未经批准擅自停、调课,按严重教学事故处理。
六、如因特殊原因,不能亲自办理停调课手续,可电话告知,并委托他人代为办理,但必须在事后补全请假手续。
七、辅导员请假一天之内者由主管领导审批,二至三天由系主任审批,三天以上者由主管院长审批。
八、辅导员请假时,应将日常班务管理事务委托同行办理,并在请假手续上予以注明,否则造成的责任事故自负。
九、系所有副科级以上(包括副科)管理人员如因个人原因请假,应征得系主任的同意,及时告知主管领导,将手头工作妥善安排,并在请假手续上注明,否则造成的责任事故自负。
十、系副主任如因个人原因请假,三天以内者须向系主任请假,三天以上者须向学院主管领导请假,并将手头工作妥善安排,否则造成的责任事故自负。
十一、系主任直接向院长请假,获准后应将手头工作交待给副主任,否则造成的责任事故自负。
十二、凡请假获准者,必须保证通讯畅通,以便于联系。
十三、所有请假者均须在系行政秘书处备案,填写有关信息,作为月末考勤上报和年终考核的'依据。
十四、我系实行销假制度,并在行政秘书处备案,作为月报考勤时的依据。凡不予销假者,一律以旷工论处,并作为年终考核的依据。
十五、凡造成一般教学事故者,将建议学院通报批评,并根据有关规定予以处理;造成严重教学事故者,外聘教师给予解聘,专职教师年度考核不合格,并根据相关规定扣除相应津贴。
十六、教师停调课超过该课程总学时20%,则视为未完成教学任务。兼职、外聘教师不得续聘,专职教师扣发全额奖金。
十七、辅导员请假不得超过工作总天数的20%,否则视为未完成工作任务,年终考核不合格,并根据相关规定扣除相应津贴。
十八、全体管理人员均须严格遵守上、下班制度,不得无故离开;如因工作原因外出,必须保持通讯畅通,以便于及时取得联系。
十九、本规定适用于我系所有教师。如任课教师系外系部聘请,我系将向相关系部提出相应处理意见,报主管部门备案。
二十、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执行,如有未尽事宜,实施后将予以适当调整。本规定的解释权在中文系。
教师请假调换课制度 篇2
1、学校的课程安排与管理由主管校长领导,教导主任负责,各科组长配合,主抓教学任务。
2、学校请假条例依照区教育局的请假制度方案执行。
3、教师确实有重要的非请不可的`事假、病假等,必须经过校长的同意,方可请假。电话或短信请假的,要及时补请假条。没补请假条的按旷课处理。校长要将请假教师告知教导处。
4、请假两天以内(包括2天)教师必须自行与科任教师协商好调课,报教导处备案。否则不能请假。请假三天或三天以上的,由教导处安排教师代课。原则是一个班两个科任教师,一个请假,与另一个教师调课;代课一般由同年级的教师代课。
5、教师有急事临时调课要报给教导处备案,否则值日领导查到,调课的两位教师都按旷课处理。
6、学校领导公差,要与科任教师换好课,告知教导处。以便值日领导检查人员去向。否则按旷课处理。
7、要严格教师上课纪律,教师上课不许迟到;不许早退,迟到或早退十五分钟按旷一节课处理。更不能在课堂上抽烟;不许打手机,不许随便离开课堂,发现一次扣绩效0.5分。
8、学校派教师外出听课等公差由教导处安排教师看班或代课。
教师请假调换课制度 篇3
为了保证正常教学秩序,明确请假调课手续的'办理程序,特做如下说明:
1、上课期间教师不得离开教室,也不得接听手机,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
2、凡是因公需要调课者,必须持有系部负责人及主管校领导签字的公出单,提前办理有关请假调课手续。
3、凡是因私需请假者,必须持有签字生效的请假条提前办理有关请假调课手续。
4、凡是没有按以上规定办调课手续者,一律视为旷教。
5、中职部综合办公室必需严格按规定办理请假调课手续,无权私自对任何人办理或补办请假调课手续。
6、为了使教学任务保质保量的完成,将严把请假关。
教师请假调换课制度 篇4
为了学校教育教学活动的正常开展,保证每一节课的教育教学质量,规范请假行为,让调课、顶课、代课走向正轨,特制定如下请假调课制度:
一、请假类别
1、公假:必须是上级或学校安排的外出开会、购物、各种学习培训活动及
政策性规定等请假。(在本校进行的教研活动除外)
2、私假:个人生病、各种私事等请假;私假一天以内由完小校长批准,两 天以内由中小站长批准,两天以上私假由教育局批准。
二、请假调课处理
1、公假
较短公假(一周以内的.公假)
原则上自行提前调好课,并把调课情况书面交教务处,若确实因很特殊情况调不过来的课应提前通知教务处,由教务处安排顶课。凡是自调的课,“顶课补助”记在公假人头上;若由教务处调的,“顶课补助”记在顶课人头上。(顶课每节7元)
较长的公假(一周以上的公假)由学校行政会研究安排代课或顶课。
2、私假
较短私假(两天以内的私假)
一律由请假人自行提前调好课,并把调课情况书面交教务处,因很特殊不能提前交书面调课情况的,必须提前电话与教务处说明自行调课情况。并事后补上书面调课单。请假教师必须提前自行调好课,15节以内(含15节)则每一节扣请假人5、00元,15节以外的则每节扣请假人15、00元;经批准后一学期事假超过3天(或15餐)每餐扣款10元;15餐以内(含15餐)的,每餐扣款5元。
未请假,未说明,又未调好课的按荒课处理。较长的私假(两天以上的私假)由学校行政会研究安排代课或顶课。
教师请假调换课制度 篇5
近期我校出现请假教师所代班级无人代课现象,特别是早、晚自习缺勤现象严重,对此校务会制定本补充制度。
一、因事(病)请假的教师需按规定严格履行《玛沁县藏文中学请销假制度》,填写统一制定的《请假单》,并按程序逐一审批。
二、根据学校师资实际情况,在学校同意的情况下,原则上同意请假教师自行找好代课教师,并按要求向教务处支付代课教师的'代课费用。
三、代课教师一经确定,必须按照原班级教师的正常课时安排进行上课,如有课时冲突,需自行协调解决。
四、代课教师不得以任何理由出现迟到、旷课、早退等现象,特别要注重早、晚自习的到岗工作,否则不予支付代课费以及按照《考勤制度》有关规定予以迟到、旷课、早退等情节的经济处罚。
五、请假教师的代课费必须在请假离岗前按照请假天数一次性向教务处上交代课费,代课教师的代课费由教务处根据代课教师的到岗情况实施发放。
教师请假调换课制度 篇6
为了保证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提高学校教学质量,特制定南淮十三中教师请假制度。
1、教师因公、私、病请假首先至少提前一天以上到教务处书面请假,批准后方可离校,特殊情况应补写请假条。
2、请假三天之内由教务主任审批,一周以内由分管校长审批,一周以上由校长室研究决定。
3、调课的教师,教务处协助调好课,不能上课的教师扣除课时津贴,加课教师给予加课补助。
4、未经批准离校的教师,按旷工论处,按每节课20元从各种补贴中扣除。
5、上课迟到或早退10分钟以上的教师,需要补足上课时间并扣除该节课的补助。
6、期中、期末考试监考教师必须完成年级组布置的'监考场次,否则以旷工论处。
7、教师的出勤情况每两周公布一次。
教师请假调换课制度 篇7
根据教育局《关于加强教师队伍管理的若干规定》中的教职工请假制度,教职工必须坚守工作岗位,因事、病等原因不能正常工作的,可以请假,但必须履行请假手续,手续完备后方可离开工作岗位。为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管理,使教师请假做到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特制定本制度。
一、请假时限
1、事假
(1)婚假七天。符合晚婚条件的教师(男25周岁,女23周岁)可以适当延长至半月。
(2)教职工直系亲属,丧假七天。
(3)其他特殊原因请假,一学期最多不超过10天。
(4)婚、丧假期间的工资照发,除此以外经严格审查的.其它事假,中心校可根据具体情况确定工资待遇。教职工请病假,必须出具县级以上医院证明,否则不予准许。
2、产假
(1)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者,女职工产假一般为90天,符合晚婚规定的(已婚女24周身岁生育第一 胎者),产假为120天,产假期间,采取了节育措施、并领取独生子女证的,产假为180天。超计划生育者,不享受产假,休息期间停发工资。
(2)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或不假自假者,一律按旷工的有关规定论处。
除正常的事、病、产、婚、丧等假之外,凡超过假期或非正常请假者,每学期假期累计计算,1个月以内每天按本人日工资的50%扣除,一个月以上按每天本人日工资的70%扣除,学校扣除请假教师工资,应按日计算,当月扣除。
二、审批权限
教师请假三天以内由小学校长审批;三天以上半月以内由中心校长审批;半月以上由本人申请单位负责人签字后,报局分管领导审批。
三、请假必须写请假条,先经本校校长签字后到中心校审批登记,方可离岗。
凡不履行请假、销假手续,随意离岗或既无正当理由,又不办理请假销假手续的,一律按旷工处理。旷工期间扣发日均工资,连续旷工十五天或一年内累计旷工超过一个月的,除扣发工资外,本年度不予考核,三年不得评模,评优,晋升职称。
以上条模,评优,晋升职称。款,望各学校严格遵照执行。
此制度从即日起执行,以前规定和本制度不符的以本制度为准。
教师请假调换课制度 篇8
为了保证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提高学校教学质量,特制定南淮十三中教师请假制度。
1、教师因公、私、病请假首先至少提前一天以上到教务处书面请假,批准后方可离校,特殊情况应补写请假条。
2、请假三天之内由教务主任审批,一周以内由分管校长审批,一周以上由校长室研究决定。
3、调课的教师,教务处协助调好课,不能上课的教师扣除课时津贴,加课教师给予加课补助。
4、未经批准离校的教师,按旷工论处,按每节课20元从各种补贴中扣除。
5、上课迟到或早退10分钟以上的教师,需要补足上课时间并扣除该节课的.补助。
6、期中、期末考试监考教师必须完成年级组布置的监考场次,否则以旷工论处。
7、教师的出勤情况每两周公布一次。
教师请假调换课制度 篇9
一、公假
学校行政管理人员或教职工,出席会议、培训学习、参加教研活动等公事外出时间为公假。教师外出参加晋升学历的函授学习,出具有效证明文件并完备履行请假手续的,亦确认为公假。公假期间教师原定薪酬标准不变。
二、事假
1、教师因事请假,应提前办理请假手续。请假时间在1天以内的,由本人所在级部分管校长批准;1天以上的,须经校长批准。请假理由不充分或可能影响学校正常工作时,可不予准假或暂缓准假或缩短假程。
2、事假一次不得超过3天,一学期事假不得超过10天,全年事假累计不得超过15天,事假超过规定天数一般不予准假,特殊情况必须经校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
3、事假天数的计算不含法定节假日和休息日。
4、在学校正常工作期间,教师一个月中请事假1天,且履行了完备的请假、准假手续,视为照顾性事假,不影响教师原定薪酬标准,但照顾性事假不顺延,并计入个人事假天数累积。
5、事假期间(照顾性事假除外),按天数发给日均工资的50%。本人日均工资以合同年薪除以365天核定。
三、病假
1、教职工因病请假,1天以内由所在级部分管校长批准,1天以上必须出具医院证明,报请校长批准。
2、教职工因探亲或在外出差时生病,应提交县级以上医院证明。
3、医疗期规定依据教职工在学校服务时间的长短,可享受不同天数的医疗期待遇。医疗期算做病假,其天数的计算含法定节假日和休息日。服务期(年)医疗期(天)试用期内5试用期满—12个月(含)15第2年(含)—第5年(含)30第6年(含)—第8年(含)60第9年(含)—第10年(含)90第11年(含)以后180教职工在医疗期满后仍不能从事原工作或不能胜任学校另行安排的其它工作时,学校可对其解聘。
4、教职工病假期间依其在板桥高级中学服务时间的长短,享受不同比例的病假工资待遇。服务期(年)应发工资比例(%)试用期内50试用期满—12个月(含)60第2年(含)—第5年(含)70第6年(含)—第8年(含)80第9年(含)—第10年(含)90第11年(含)以后100其计算公式如下:病假工资=日均工资×病假天数×应发工资比例
四、法定假
1、婚假
①加入本校满6个月的教师方可享受带薪婚假。
②若教师在原工作单位结婚的,婚假不能带入本校。
③教职工结婚,婚假3天。晚婚(男25周岁,女23周岁)增加晚婚奖励假7天。双方不在一地工作,需要到对方所在地结婚时,另给路程假,路费自理。
④婚假的时间计算不含节假日和休息日。
⑤在规定的婚假期间,不影响教师原定薪酬标准。
2、产假、计划生育假
①已婚女教师生育时(已取得生育指标)产前、产后累计计算产假,顺产产假90天。24周岁(含)以上的女教职工第一次生育,增加产假30天;多胎生育,每多生一胎增加产假15天;难产(包括剖腹产)有医生证明的,增加产假15天。男教师在其配偶第一次生育时可享受3天陪护假期。
②施行人工流产,怀孕在四个月(含)以下的休息15—30天,四个月(不含)以上的可休息42天。
③已怀孕的女教师,按国家规定给予产前检查时间,但要妥善安排,不得影响正常工作。
④女教师生育后小孩未满一周岁,每天可享受1小时的哺乳时间。
⑤产假、计划生育假的时间计算含法定节假日和休息日。
⑥在规定的.产假、计划生育假期间,教师的固定工资照发。固定工资是指教师结构工资中基础工资按月发放部分;未实施结构工资的按合同年薪的60%除以12个月核定。
⑦在规定的陪护假期期间,不影响教师原定薪酬标准。
3、丧假
①教师的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死亡时,给丧假3天;公婆、岳父母和(外)祖父母死亡时,给丧假1天。在外地的亲属死亡时,需要赴外地料理丧事的,另给路程假,路费自理。
②丧假的时间计算不含法定节假日和休息日。
③丧假期间,不影响教师原定薪酬标准。
五、工伤假
1、教师的工伤假应出具医院证明和经有权部门鉴定的《工伤报告书》。休假天数依据核实后的医院证明而定,其医疗或修养期间的固定工资照发,但应扣除保险给付。
2、教师因工负伤,治疗到伤愈或处于相对稳定状态时应做出医疗终结结论。根据伤残程度,由医院出具证明,经有权部门确认,区分不同情况,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六、请假管理
1、请假流程
①填写请假单(教务处);
②安排课务及有关工作,并经教务处负责人签字确认;
③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④按规定批准权限办理批准手续;
⑤批准后的请假单送教务处存档。
2、因突发事件或急病未及先行请假者,应利用电话或其它方式迅速向本人所在级部主管校长报告,并于事后及时补办请假手续,否则按旷职处理。
3、教师请事假者,必须自行提前安排好课务或其它工作;其它假期除工伤假、产假外,其承担的教学或其他工作任务一般由请假者自行负责安排,确有困难的由相关管理部门协助安排。
4、教师请假工作由教务处负责管理,安排专人发放、审核、保管教师请假单,并按月统计,于次月10日前书面报送校长。
5、法定假、行政管理人员的请假,由分管人力资源的副校长负责审批;公假、副校长的请假一律由校长审批。
6、教师的并事假,作为考勤内容,纳入教师的综合考核。
教师请假调换课制度 篇10
一、请假类型
1、事假学校实行五天工作制,教师应尽量把个人事情安排在工作时间之外,确因具体事情调整不开的,可请事假。
2、病假:确因身体不适需住院或在家治疗的,凭医院证明可请病假。
3、婚假、产假、丧假的`请假,期限按上级文件执行;
4、其他假除以上原因,教师需要请假的(如自学考试、职称晋升等),可根据具体情况给予适当假期。
二、请假手续
5、教师请假需办理书面手续,安排好功课,填写“阳雅镇小教师请假单”。
6、请假不超过一天的,由教导处批准;请假一天以上三天以内(含三天)的,由分管校长批准;请假三天以上七天以内(含七天),由校长批准,请假七天以上的报教育局批准。
7、教师请假期满要向准假部门办理销假手续;请假期满需要继续请假的要办理续假手续。
三、请假要求
8、教师请假理由要真实充分,准假部门负责人要合理使用准假权限,不准越权准假。
9、教师不办理请假手续或超假不办理续假手续而擅自不到校的的视为旷工;特殊情况下应先电话请假并于返校后一天内补办书面请假手续。
四、调课要求
10、当天确实需要换课的教师,要到教导处填写调课单,经被调课教师签字、教导处批准,才能离校。如果私自调课,双方各扣10元处理。
11、制度未尽事项视具体情况参照本制度执行;本制度的解释权归校委会。
12、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教师请假调换课制度 篇11
1、教职工因事、因病不能按时上班,必须严格履行请假手续,否则按旷工处理。
2、请假半天以内(不含半天),当事人具备假条,由值周领导批准签字并登记存档;请假半天以上、3天以内者,必须向校长请假,并将有校长签字的假条送值周领导登记存档;请假3天及以上者,由校长签字后报区教体局领导批准,并将有局领导签字的假条送值周领导登记存档。所有请假如需调课,必须报告教导处,落实调课并做好记载。请假人应留下有效联系方式,保持通讯畅通。
3、请假期满回校上班,必须于当天向请假对象销假,同时报告教导处。
4、教职工因病不能上班,凭医院休假证明或药发票请假。
5、因患急病等特殊情况不能当日履行书面请假手续者,须按上述程序先用电话说明情况,并于上班当日补全书面请假手续。其余各种请假均由本人提前填写请假条。严禁代假。
6、超过规定的.上班、集体活动时间为迟到;提前下班、集体活动中途无故退场为早退。迟到及早退超过30分钟者按旷课处理。
7、未经教导处允许,私自调课而造成无人上课者,原应上课教师视为旷课。
8、迟到及早退每次扣5元。旷课每节扣20元。事假每天扣20元,一学期事假累计超过6天(含6天)者,期末教师个人量化考核出勤一项以0分计;一学年事假累计超过12天(含12天)者,取消当年评优选模及年度考核为“优秀”的资格,并不予发放任何奖金。病假40岁以下超过两天(不含)、40岁及以上超过3天(不含)者,每超出一天扣10元;住院者凭入院、出院证明不扣;一学年病假累计超过30天(含30天)者,取消当年评优选模及年度考核为“优秀”的资格。旷工每天扣50元,旷工三天及以上者,取消当年评优选模的资格和一切奖金,年度考核为“不称职”。
9、婚假、产假、丧假按上级有关政策执行。为参加子女家长会而请假者,凭家长会通知书可不作请假计,但不予发放全勤奖。
10、未尽事宜及其他特殊情况由学校行政会研究决定。
教师请假调换课制度 篇12
一、请假类型
1、事假学校实行五天工作制,并给予教师每周一晌自由支配时间,教师应尽量把个人事情安排在工作时间之外,确因具体事情调整不开的,可请事假,小学教师请假制度。
2、病假一般性疾病不予准假,确因身体不适需住院或在家治疗的,凭区级及以上医院证明可请病假。
3、婚假教师初婚的凭婚姻登记证明可请婚假,期限不超过一周;再婚的凭相关证明请假,期限不超过两天,管理制度《小学教师请假制度》。
4、产假教师计划内生育的可请产假,期限按上级文件执行;计划外生育的原则上不予准假。
5、引流产及绝育手术假教师引流产或做绝育手术的可请此假,期限最多不超过一周。
6、陪护假教师直系亲属因病住院的可请陪护假,请假期限视具体情况而定。
7、丧假教师直系亲属因病或其他原因故去的,可请丧假,请假期限为三天。周年时准假一天,三年时准假两天。
8、房屋修建假教师因居住需要而修建房屋的可请此假,期限不超过一周。
9、其他假除以上原因,教师需要请假的`(如自学考试、职称晋升等),可根据具体情况给予适当假期。
二、请假手续
10、教师请假需办理书面手续,填写“姜楼小学教师请假单”。
11、请假不超过三天的,本人自行调好课,事后补上;请假超过三天的,由教务处协调安排其他教师上课。
12、请假不超过一天的,由教务处批准;请假一天以上三天以内(含三天)的,由校长批准;请假三天以上一月以内的由中心校批准;请假一月以上的由中心校报教育局批准。
13、教师请假期满要向准假部门办理销假手续;请假期满需要继续请假的要办理续假手续。
三、请假要求
14、教师请假理由要真实充分,准假部门负责人要合理使用准假权限,不准越权准假。
15、学校校长请假三天以上的要报中心校批准,并安排学校部门负责人代为处理学校工作;学校部门负责人请假要报校长批准。
16、教师不办理请假手续或超假不办理续假手续而擅自不到校的的视为旷工;特殊情况下应先电话请假并于返校后一天内补办书面请假手续。
17、制度未尽事项视具体情况参照本制度执行;本制度的解释权归校委会。
18、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教师请假制度7
一、请假制度
1、全体教师要以学校工作为重,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有事请假。
2、凡因事、因病需要请假的,到校长室写请假条并由校长签字。无特殊情况不得捎假或电话请假。
3、请事假一次一般不得超过1天。
4、请病假连续超过2天的(含两天),需由医院出具证明,并到中心小学请假。
5、凡如婚假、丧假、产假等有上级规定的,按有关文件执行。
6、教师请假或因公外出的一般自行调好课务,并将调课安排报校长室。
7、工作时间内,凡因私事没有请假外出的,视为旷工,学校视情节另行处理。
8、外出教师必须进行外出、返校登记,并交请假条以备存档。
二、奖惩办法:
1、每月设全勤奖40元。
(1)一个工作日为6节课,请假一节为1个小假,3个小假为0.5天,6个小假为1天。
(2)请假累计0.5天以内扣5元;累计1天以内扣15元;累计2天以内扣除当月全部考勤奖。
(3)旷工1节扣除当月全部考勤奖。
2、期末设学期全勤奖100元。
(1)请假累计1天以内扣20元;累计3天以内扣50元;累计3天以上学期全勤奖全部扣除。
(2)全学期累计旷工1节扣50元,累计旷工半天学期全勤奖全部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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