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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读学生请假管理制度

时间:2022-04-20 16:10:33 请假制度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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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读学生请假管理制度

1、 学生因故不能参加学习时,必须办理请假手续,否则按旷课论。

走读学生请假管理制度

2、 本校学生外出必须办理请假手续,经向班主任说明情况批准并开放行条后,方可记假。

3、 学生请假必须写好请假条,由班主任签字后方可有效。

4、 病假必须要有校医院证明,事假要有充分理由。除急症外,病、事假均需事先请假,事后请假无效。

5、 请假在三天以内由班主任审批;三天以上由报学生科审批;病假在两周以上,事假在一周以上者,须经学生科批准并备案。

6、 学生请假期满后,应及时到学生科或班主任处销假,否则按超时旷课论。

7、 学生无故旷课(含未履行请假手续),除按学籍管理规定处理外,取消其"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等一系列评优推选资格,并在综合测评中酌情扣分。

8、 各班班长应对学生请假有完整如实记录,如记录不全或有虚假者,酌情给予纪律处分。

闽江学院管理学系学生请(销)假制度2015-11-18 23:25 | #2楼

为维护系部正常教学、生活秩序,规范学生请销假行为,保障广大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根据《闽江学院学生管理规定》、《闽江学院学生违纪处分办法》,结合系部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我系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应严格遵守学校、系部的各项规章制度,积极参加教学计划规定和学校、系部统一安排、组织的活动,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不旷课。

第二条因病或其他正当事由,不能按时上课或参加校、系、年级等集体类活动,或离开学校,或夜间不能返回宿舍住宿,均需要事先办理书面请假手续。学生集体离校外出活动的,不论离校时间长短,填写外出活动审批表,经班主任、辅导员签署意见后报系学生工作室审批,经批准后方可外出活动。

第三条 请假分为病假、公假、事假和假期离校四种。

(一)病假:因学生本人身体健康原因而提出的请假,请病假时须提供医院(含学校医务所)的相关证明。离校治疗者,须有医院的证明(加盖公章)和家长的确认。

(二)公假:因参加省、市及学校开展的重大活动,并经有关部门(学生处、团委、体育部等)证实后提出的请假。

(三)事假:因学生本人或家庭发生重大事件须回家而提出的请假,可根据具体事由进行批假,但必须经学生家长同意。一般情况下,学生不得请事假。必须请假的原则上不能超过两天。

(四)假期离校:包括周末离校和节假日离校。

1、清明、五一、十一、中秋、元旦等节假日期间学生集体请假登记,填写《学生节假日去向登记表》。

2、学生不得寻找任何理由请假提前离校。假期结束后,学生必须按规定时间到校报到,不得以任何理由耽误上课(如买不到返程票等),耽误课时按旷课处理。

3、本市(不含八县)同学周末回家每学期初统一填写周末回家申请书、家长确认后方可回家。

第四条 准假权限

(一)三天以内(含三天)的请假,由辅导员或班主任审批,报系学生自律委员会备案;

(二)三天以上,一周以内的请假,由系办公室主任审批;

(三)一周以上,一个月内的请假,由系领导审批;

(四)一个月以上的请假,由系领导签署意见后;并报学校相关部门审批;

(五)考试期间(包括补考、阶段性考试等)学生一般不得请假,如遇特殊原因(如病假等),无论请假时间长短,必须办理缓考手续报教务处审批方可请假。

第五条 请假程序

(一)学生向辅导员或班主任请假,辅导员或班主任同意后,学生将本人姓名、请假原因、请假时间等情况用手机短信形式发给辅导员或班主任,辅导员或班主任短信回复同意后,请假人到年级辅导员处出示同意信息,并填写《闽江学院请假单》。请假单一式两联,一联留辅导员处,一份留给班级负责考勤人员,并向任课老师出示。

(二)事假应有家长或者有关单位证明,因为急病未能事前请假者,由本人或者家长两天内办理好请假手续,否则不予补假。

(三)请假期满,学生必须及时与辅导员(班主任)履行销假手续,超过准假时间按旷课处理;被准假期间,因不可抗拒因素确定即将延误返校时间者,需提前通过电话等有效形式适时与辅导员取得联系,告知事由及返校时间,并取得续假批准,否则按旷课处理。返校后将相关证明(医院证明、家长确认签字等)交辅导员,补假手续同请假手续。

第六条请假未获批准而离校或续假未获批准而没有按时返校者,一律按旷课处理。旷课学生的纪律处分依据《闽江学院学生违纪处分办法》执行。

第七条 本制度自2015年3月起施行。

高中部学生请假管理制度2015-11-18 10:57 | #3楼

一、凡在校期间,因病及其它特殊情况,不能正常参与课堂学习及有关集体活动需离开学校的同学必须请假,并履行相关手续。

二、凡需请假离开学校的同学需填写学校统一印制的请假单,上面必须写明请假原因、请假时间、请假去向、联系地址或电话,有班主任或校务值班干部同意请假的签名并由家长接送,其它老师签字无效。出校门时请假条需交门卫留存。

三、住宿生请假离开学校,还需持请假条到学生公寓寝室管-理-员处登记后方可离开。

四、凡在请假过程中弄虚作假,不履行相关手续的同学,门卫拒绝放行;若不听劝阻、无理取闹或混出校门,学校将视情节轻重根据《学分制管理规定》予以相应处罚。

学院学生请、销假管理制度2015-11-18 12:27 | #4楼

第一条除寒暑假和节假日外,学生必须坚持在校学习,未经请假,不得擅离校,放假必须按学院和培训中心规定的日期离校、返校。

第二条学生因病请假必须凭医院的诊断证明办理请假手续,一天以内的由导员批准;二天由校学团办批准;超过二天者由学校主管领导批准。学生因事请假必须由学生本人填写“学生请假条”,一天以内由导员批准,二天由校学团办批准。超过二天者由校主管领导批准。

第三条因事、因病请假超一天以上者均须有家长意见(信函或电话)报学团办备案。

第四条学生请假应事先办理手续,经批准视为有效,除了急病和特殊情况来不及请假须在十二小时内补假,不允许他人代假,口头告假,若口头告假,视为旷课。

第五条住宿学生周末离校回家要本人签字,报导员备案,签离宿条,以备舍务查寝出示。班级请假人数控制在30%以内,沈阳地区学生除外。除节假日外,导员的一天假期权限控制在10%内。

第六条学生假满返校后,必须到最后请假批准人处办理销假手续,如有特殊情况须续假,应及时与学校沟通,说明续假理由,并与事后持有有效证明办理补假手续,逾期不销毁,或不办理手续以及补假未批准者,一律按旷课处理。

学生请假管理制度2015-11-18 20:36 | #5楼

1、班主任是学生请假管理的第一责任人。班主任要熟悉家长和学生,建立完备的家长通讯录,及时向学生科报送更新学生及家长信息。

2、上课期间及自习期间学生管理由课任教师负责。校内临时假课任教师可酌情给假并做好记录,离校假要上报值班领导或班主任处理。

3、八小时内离校假由班主任统一负责。经与家长沟通后,学生持班主任的书面假条到学生科登记后离校。

4、周末放假时班主任可将请假情况汇总填写,送交学生科登记,严禁学生代填。

5、班主任要严格控制请假,病假要有医药证明,尽量不要给事假。

6、八小时之外如有突发事项,学生可直接找值班领导请假,值班领导同班主任及家长联系确认后给假。

7、学生科每天下班前要汇总学生请假情况,报送晚间值班领导,值班领导据此检查晚自习和就寝情况。

8、学生科要在宿舍建立住宿生信息登记簿,及时更新。

9、晚间外出学美术的住宿生和到校上自习的走读生要到学生科办理登记,校警凭学生科登记表检查进出。

10、一周以上长假由家长到校办理。

11、学生科请假登记工作统一由内勤干事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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