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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请假制度规范
总 则
第一条 为建立健全公司人事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公司的请假制度,特制定此规范。
第二条 本规范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
分 则
第三条 公司员工请假,需向部门主管递交邮件申请,邮件内容应包括姓名、请假时间、请假事由,经主管邮件回复批准后方可休假,否则做旷工处理。
第四条 相关审批人员必须严格把关,保证员工请假的真实性,否则相关审批人员要承担连带责任。
第五条 员工请假,应提前办理请假手续,因特殊原因不能以邮件形式请假的,应在上班前电话联系告知部门主管,于返岗后1个工作日内补办请假手续,或者直接由部门主管代发请假邮件,。
第六条 员工请假2天以内经部门主管批准同意;请假3天及以上由部门主管同意后,需经总经理批准。
第七条 员工确因生病不能坚持工作,请病假3天以上的,应提交医院出具的病历本或病假证明,病假期限届满时,员工应返岗。
第八条 未办理请假手续或超过请假期限不到岗的,一律作旷工处理。
附 则
第九条 本规范制度未尽事宜,均按公司其他相关制度或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条例执行。
第十条 本规范制度的解释、修订权归行政人事部所有。
第十一条 本规范制度由公布之日起正式实施。
公司请假管理制度规范
总 则
第一条 为建立健全公司人事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公司的请假制度,特制定此规范。
第二条 本规范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包括临时工、合同制员工以及处于试用期内的员工。
分 则
第三条 公司员工请假,需向相关领导和部门递交书面申请,如实填写《请假条》,并在综合部进行备案,否则请假不做生效;员工假期满后,须到综合部销假,否则做旷工处理。
第四条 相关审批人员必须严格把关,保证员工请假的真实性,否则相关审批人员要承担相应的后果。
第五条 员工请假,应提前办理请假手续,填写《请假条》,因身体不适等紧急原因临时请假,应在上班前电话联系告知部门主管,返岗后补办请假手续。
第六条 员工请假2天以内经部门主管(车间主任)批准同意;请假3天以上部门主管(车间主任)同意后,需经综合部批准;请假7天以上需经总经理批准。批准同意后,请假员工持《请假条》到综合部备案,否则请假不做生效。
第七条 因特殊情况需请假的,应经部门主管(车间主任)批准和综合部同意,否则做旷工处理。
第八条 部门主管(车间主任)请假,须经总经理批准,包综合部备案。
第九条 员工确因生病不能坚持工作,请病假3天以上的,应提交医院出具的病历本或病假证明,病假期限届满时,员工应返岗。
第十条 女,年满20周岁;男,年满22周岁结婚的,给予婚假3天,请假超过3天的部门,工资不予计发;婚假到岗后需提供结婚证原件,发证日期需是婚假前后一个月内。
第十一条 直系亲属丧亡,可以按规定请丧假3天。
第十二条 请病、事假1天扣除50元全勤奖,2天以上扣除当月全勤奖120元,婚假、丧假3天以内全勤奖照常计发。
第十三条 未办理请假手续或超过请假期限不到岗的,一律作旷工处理,旷工1天,当月全请奖不予计发,另扣发工资50元/天。
第十四条 为统筹生产计划,公司不允许员工在一年之内请假超过15天(产假和工伤除外),对于请假超过15天的员工,公司可以按实际超过天数扣发15元/天工资。
附 则
第十五条 本规范制度未尽事宜,均按公司其他相关制度或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条例执行。
第十六条 本规范制度的解释、修订权归综合部所有。
第十七条 本规范制度由公布之日起正式实施。
公司请假制度规范
公司员工请假制度,请假办理手续与流程,请假规范规定#e#一、目的
为规范员工请假手续,建立起公司规范合理的请假制度。
二、适用范围
公司全体员工
三、职责
1、办公室负责请假制度的制定和执行。
2、总(副)经理负责请假制度的审批和执行情况的监督。
四、请假规范
1、请假的最小单位为小时。
2、请假要填写《请假条》,按规定权限获批后方可离开岗位。
3、特殊情况(因病无法到公司或人在外地不能赶回的)可电话请假,返回后的半个工作日要及时补办手续。
4、总经理不在公司的情况下,暂由副总代理。
五、具体操作流程(请假办理手续)
1、 一线员工请假
1)请假半天及以内的,由班组长审核,车间主管批准,没有班组长的车间主管直接审批。
2)请假一天的,由车间主管审核,生产部经理批准。
3)请假二、三天的,由车间主管、生产部经理审核,副总批准。
4)请假四天及以上的,由生产部经理、副总审核,总经理批准。
2、 办公系统文职人员(采购员、销售内勤、出纳、会计、人事文员等)
1)请假半天及以内的,由部门经理直接审批。
2)请假一天的,由部门经理审核,办公室主任批准。人事文员请假的由办公室主任一人审批。
3)请假二、三天的,由部门经理、办公室主任审核,副总批准。
4)请假四天及以上的,由办公室主任、副总审核,总经理批准。
3、 车间、部门主管
1)请假在半天及以内的,车间主任由生产部经理一人审批,品质部主管由工程师一人审批。
2)请假一天的,由部门经理(工程师)审核,副总批准。
3)请假二天的,由部门经理(工程师)、办公室主任审核,副总批准。
4)请假三天及以上的,由办公室主任、副总审核,总经理批准。
4、 部门经理(工程师)
1)请假在半天及以内的,由办公室主任一人审批。
2)请假一、二天的,由办公室主任审核,副总批准。
3)请假三天及以上的,由办公室主任、副总审核,总经理批准。
5、总经理助理、办公室主任、副总
1)请假一律要由总经理审批。
2)总经理不在公司的情况下,请假的书面手续要在办公室备案,总经理回来后审查。
六、责任和其它
1、 不请假或没有严格按照上述规定办理请假手续不按照对规定时间到岗的,一律按照旷工处理。
2、 请假条由办公室统一发放,车间主任或部门主管签领备用。
3、 请假条一式三份,审批手续齐备后车间(或部门)自留一份,门卫一份,办公室一份,
4、 所有请假时间均按照正常情况扣发工资。
七、本规定由办公室负责解释,总(副)经理批准后自公布之日起实施,修改时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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