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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部职工值班制度

时间:2022-04-20 14:38:45 值班制度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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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部职工值班制度

为了加强乡机关干部的自我管理意识,进一步转变干部作风,增强干部、职工的自觉性,提高工作效益,制订如下考勤(值班)制度:

干部职工值班制度

一、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全乡机关干部、职工、招聘人员

二、考勤

1、请假

无特殊情况,全乡机关干部、职工、招聘人员必须按国家法定时间按时上下班。凡干部、职工、招聘人员因公办事、开会、出差、学习和请事假,都必须请假,所有人员请事假天数年累计不得超过10天,请假超过一天扣20元,扣1分。一般干部、职工、招聘人员向分管领导、乡长请假,班子成员向乡长、党委书记请假,并写出请假条交办公室登记后,方可请假离岗。因公办事、开会、出差、学习不视为请假。

2、迟到

干部、职工、招聘人员必须按规定上班时间到岗,每天早上点名超过10分钟未到者视为迟到,每迟到一次扣 5元扣0.5分,当月累计达6次作旷工处理,扣2分。点名请假必须经过主要领导同意。

3、旷工

干部、职工、招聘人员在国家法定工作日和乡党委、政府统一安排执行重大任务时,无故不请假,未到岗者,视为旷工。旷工一天罚100元,扣2分,全年累计旷工5天作下岗处理。

4、早退

乡主要领导和党政办可随时抽查干部、职工、招聘人员上班在岗位情况,发现上班时间私自离岗者,视为早退。发现一次罚款50元,扣1分。

5、值班

节假日和晚上住夜实行分组轮流值班制,晚上值班未向主要领导请假,私自离岗者,每发现一次罚款100元,节假日值班,未到岗者,每发现一次罚款100元。晚上值班和节假日值班请假必须征得主要领导同意,值班人员做好值班签到和登记处理临时性事件内容,并实行每增加一次未到岗者分别加罚100元,加扣1分和全组加罚重新值班1天,并减少一组值班表。

6、加班

在国家法定节假日,经乡党委、政府统一安排执行重大任务时视为加班(节假日值班除外)。

乡镇干部职工值班制度2015-11-17 12:46 | #2楼

为了维护正常的工作秩序,增强安全防范能力,结合本镇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镇党委政府实行党政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带班和工作人员值班制度,值班方式为轮流值班。

二、值班时间

值班工作组由主要领导、带班领导和值班工作人员组成,每组当班一个星期,除遇国庆节、春节放假调休另行安排值班外,元旦、清明、“五一”、端午、中秋等节假日值班按镇《年度值班安排表》执行。

三、值班要求

1.提前10分钟到岗,负责开启镇政府办公楼楼梯间及值班室大门,在下班后负责锁镇政府办公楼楼梯间及值班室大门。

2.检查镇政府办公楼每间办公室的保洁情况,督促干部职工及时搞好办公室卫生。

3.加强巡查,做好防盗、防火等安全防范工作,尤其要加强对重点部位的监管,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排除或向带班领导和联系领导报告。

4.负责下班后的电话值班工作,及时准确向带班领导和联系领导报告值班情况。

5.保证通讯联络畅通。

四、值班纪律

1.必须遵守值班纪律,按时交接-班,有事须先请假,以便安排临时代替人员。

2.值班工作人员必须按时到位,凡值班时间内发现缺位人员,必须严格按旷工论处,每旷工1天扣其工资100元。

3.主要领导一个星期需驻镇2天以上,带班领导没有特殊情况的也要亲自到位,与值班人员一起住镇值班,如有特殊情况不

能住镇值班的,需自行与其他班子领导协商代其带班,并事先与党委书记或镇长说明情况。

4.值班联系领导和带班领导如值班时遇到紧急情况的,必须第一时间亲自赶到现场(从接到电话时间算起),否则视为工作渎职,并按旷工论处,每次扣其工资100元。

5.如遇紧急情况,接到报告后,值班人员要有详细值班记录、上报和处理结果,并在事后10分钟内及时准确地向带班领导和值班联系领导汇报,凡迟报1次扣其工资50元,凡有事不报的扣其工资100元,并进行组织处理。

6.值班期间,要求联系领导、带班领导、值班人员的手机必须保持24小时开通,如在值班时间内手机不开通或不接电话造成影响的,每次扣其工资100元,并按旷工论处。

五、接听值班电话注意事项

1.接听电话应主动通报单位名称,如对方未通报单位名称,应客气地询问清楚。

2.使用语言文明,切忌粗声粗气。

3.对重要或较长的电话内容,可请对方复述一遍,并做好记录。

4.对打听事情、咨询事项的电话,要做到态度和蔼、礼貌对待、恰到好处地回答。

六、值班人员未认真履行值班职责、未及时报告和处理有关事项,造成不良影响或损失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七、干部职工履行值班职责的情况,将作为年度考核的内容之一。

八、本制度从2012年1月1日起施行。

三泉镇机关干部职工考勤与值班制度2015-11-17 21:35 | #3楼

为了进一步加强镇机关干部职工的工作作风,严肃纪律,反对“四风”,经镇党委、政府、纪委研究决定,特制定以下工作纪律制度,全体机关干部职工必须严格认真执行:

一、上下班考勤制度

1、镇机关工作时间为早上8:00至中午12:00,下午2:30至6:00。上班后,所有公职人员务必首先到办公室签到。严禁代签或日后补签!

2、全镇干部应在工作日不折不扣地做到按时上、下班,不得无故迟到、早退、旷工。工作时间严禁做与工作无关的事,如:下棋、打扑克、网上聊天、睡觉等等。全体干部职工在工作日中午严禁酗酒。

3、对镇机关组织的学习、会议等集体活动,不得无故缺席、迟到,否则视为旷工。

4、请假必须由请假人事先出具请假条,并在假条上说明事由及请假时段,因特殊原因不能亲自出具和送交请假条的,可以委托镇机关其他工作人员代笔。请假条必须经分管领导批准(只能准1天),交镇党政办公室。镇领导班子成员请假,也须写请假条,经镇主要领导批准。请病假的还需向党政办及时提供相关医院诊断书等相关证明,婚假、产假、公休假、丧假等三泉镇需按国家相关政策规定执行。具体办法参见镇党政办《机关干部考勤管理制度》。

5、上班前或下班以前需要出外办事而不能按时按点上下班的,需及时告知镇分管领导,同时告知党政办去向,镇纪委或党政办工作人员要在“外出去向栏”或“签到表”上注明去向。

二、机关值班制度

1、镇机关实行24小时“无缝对接”常年值班制度,每班的值班时间为:当天上午8:30至次日上午8:30(包括周六、周日及法定节假日),具体安排要严格执行党政办印发的《三泉镇机关值班表》。

2、值班必须到岗到位。值班人员负责处理当班事务,对不能处理的事务,应向镇主要领导请示,并将结果报告带班领导;班内有事时,需在党政办填写好《值班记录》;交-班时,特别是在节假日或公休日,带班领导应与下一班当面交接,若本班有事物未处理完毕的,须在交-班时将具体情况明确告知下一班带班领导;若接-班人员未按时到岗,上一班的当班人员不得擅自离岗,及时向下一班或镇主要领导反映情况;必须确保镇机关24小时除门卫外,平日至少有1人在班。在检查中发现无人值班的,视为旷工。

3、带班领导有责任督促值班人员按时到岗到位,值班人员有急事需请假的或班内需轮值的,应经带班领导同意。在汛期、恶劣天气或重大节假日期间,值班人员要求全班到岗,值班人需请假的,请假人应该找其他工作人员替班;带班领导请假的,必须经镇主要领导同意,并找其他班子成员替补。对无故不到者,按旷工处理。

4、全镇干部职工应24小时保持通讯畅通,如遇突发事件,要随叫随到,无条件服从镇党委、政府安排。

三、考核办法

1、由镇纪委负责日常督察上下班及值班纪律。每月考核情况经镇领导批准后,于当月月底在镇机关和相关会议上进行公开通报。

2、镇纪委有权随时询问全镇所有领导干部及职工的去向、督促任何人按时签到,有权在工作日期间随时进行突击查岗。发现有未签到、未上班或无故早退的,可以询问分管领导该人的去向,或打电话询问本人去向,被询问人应当在15分钟之内,用所到单位或村的座机电话回复;没有座机电话的,须经所到单位或村的领导回电证明。没有及时回复的,视为旷工。

3、屡次违反以上工作纪律规定的干部职工,经3次以上提醒教育及诫勉谈话仍然无效,或被上级纪检监察部门发现的,三泉镇纪委在请示镇主要领导同意后,严肃追究其党纪政纪责任。

4、三泉镇以前的制度与本制度有相互矛盾之处的,一律以本制度为准。本制度从2015年元月起正式执行。

2015年元月8日

村干部坐班值班工作制度2015-11-17 16:55 | #4楼

1、严格遵守坐班时间。坐班值班人员工作期间必须坚守岗位,不准迟到、早退,不准醉岗,更不准擅离职守。如遇特殊情况确需请假时,要找好替班人员,经村党组织书记批准后方可离岗。

2、努力提高工作效率。对群众提出的各种事项,能办的不托不推,马上就办,暂不能办理的要向群众承诺办理时限,力争在最短时间内给予圆满解决。

3、认真履行坐班值班职责。扎实做好卫生保洁、服务代理、初信初访、上传下达等工作。

不断改善服务质量。对前来办事的群众,要热情周到,态度和蔼,切忌态度生硬,方法简单。对暂时不能办理的事项,要耐心向群众做好解释工作,不属于职责范围的,要一次性告知申请人到有关单位办理,并帮助做好联系工作,努力达到群众满意。

5、严格保持廉洁自律。坐班值班人员要自觉遵守党的纪律和国家的法律法规,严禁借为民办事之机向群众索要钱物,谋取不正当利益,切实维护村级班子清正廉洁、干净干事的良好形象。

机关干部值班工作制度2015-11-17 18:43 | #5楼

一、镇机关实行每天值班制度。平时值班时间为中午12:0013:00,下午5:00至次日上午9:00,节假日值班时间为早上9:00至次日早上9:00。

二、值班地点为镇政府值班室,上班期间严禁打游戏、麻将、纸牌等。

三、值班人员安排以小组为单位,每组值班人员为57人。

四、值班人员要认真做好值班记录,按时交接-班,如遇交接-班人员不准时交接,发现一次扣带班领导和值班人员每人年终目标分2分。值班电话由值班组长交接,并在值班记录本上做好交接记录,值班期间做好重要来电和领导交办事项的登记工作,要做到一事一登记,并按领导指示做好有关事宜的处理工作。办理完结的,应及时向领导说明情况。

五、值班检查由镇纪委书记、党政办主任负责,镇党委书记、镇长随机检查。抽查发现值班人员脱岗的,扣处脱岗人员个人年终目标分每人每次5分,带班领导和值班组长个人年终目标分2分;若被、市政府值班室或市领导抽查,发现值班人员脱岗的,扣处值班人员个人年终目标分8分,带班领导和值班组长个人年终目标分5分,并在镇村干部会上作通报,脱岗人员在大会上做检讨。

六、值班人员因病、因事需调班的,需报值班领导批准,并于调班前一天告知镇纪委书记备案。代班人员必须切实履行值班职责,若检查发现脱岗现象,按第五条规定予以处罚。

七、使用值班电话时尽量长话短说,严禁使用值班电话打私话。

八、值班人员应在值班结束前半个小时内做好值班室的卫生工作。

九、值班人员值班期间应填写统一的值班记录,值班记录由党政办负责设计、发放,月底由党政办对当月值班情况进行小结。特别是工作中出现的重大失误,要及时总结教训,查找原因,通报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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