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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接-班制度1,值班医师接-班时徐按时到岗
一、各科室在非办公时间及节假日期间,实行医疗值班工作制度,由具有相应执业资质,并经注册的医务人员承担值班任务,值班医师可根据科室大小和床位多少等,单独或联合值班(联合值班须经医务部批准)。
二、值班医师应按时到达值班岗位,接受各级医师交办的医疗工作,巡视病房,严密观察患者病情,并及时书写病程记录,全面负责病房医疗和管理工作。危重症、重大手术围手术期病人及抢救病人应在病床前进行交接-班。
三、主管医师须在下班前将危重患者的病情及处理事项记入交-班本,床前交-班后由值班医师签字交接,次日早晨值班医师将值班情况向主管医师(或值班医师)交-班,主管医师签字。
四、值班医师应严格执行首诊负责制,遵照诊疗常规,及时处置各项诊疗事宜。对于疑难、急、危重症患者,应及时请上级医师或科主任亲自诊查病人,重大手术、重点病人、高危病人的抢救治疗等特殊情形或事宜,要求科主任必须亲自参加或主持,并按有关要求及时上报。
五、值班医师在每日病房交接-班会上,应汇报值班期间病人有关情况、诊治经过及尚待处理的工作,并在值班记录中详细记录。
六、节假日期间应详细填写交接-班日志,重点记录疑难、急、危重病病人的病情、治疗措施及转归情况。
七、值夜医师应坚守工作岗位,严禁脱岗,夜班值班医师必须在值班室内留宿。病区值班医师应每日查房2次,并根据护士邀请随时巡视病房,查看病人。如因会诊、陪检、护送病人等工作需要离开病区时,须向值班护士和上级医师说明去向及联系方式,并待代班人员到岗后,方可离开。
八、药剂科、检验科、影像科、超声科、病理科等医技科室应妥善安排好值班人员,坚守岗位,以保证临床诊疗工作的需要。
医院医师值班与交接-班制度
1.科室在非办公时间及假日,须设有值班医师。
2.值班医师如因各种原因未按时到岗,上一班值班医师不得擅自离开,应迅速报告科主任安排处理。
3.值班医师每日下班前至科室、病区,接受各级医师交办的医疗工作:交接-班时,应巡视病室,了解危重病员情况,并做好床前交接。
4.科室医师在下班前应将危重病员的病情和处理事项记入交-班簿,并做好交-班工作。值班医师对危重病员应做好病程记录和医疗措施记录,并扼要记入值班日志。
5.值班医师负责各项临时性医疗工作和病员临时情况的处理,封急诊入院病员及时检查并书写病历,给予必要的医疗处置。
6.值班医师遇有疑难问题时,应请上级医师处理。
7.值班医师夜间必须在值班室留宿,不得擅自离开。护理人员邀请时应立即前往诊视。如有事需临时离开时,必须向值班护士说明去向。
8.次日晨值班医师需将病员情况重点向主治医师或主任医师报告,并向主治医师交清危重病员情况及尚待处理的工作。
医师医院值班、交接-班制度(3)
(一)值班:
1、本院原则上实行一线、二线、三线值班制,一线班为住院医师。二线班为主治医师,三线班为副主任医师以上人员。
2、各科室根据实际工作需要、技术人员构成情况决定安排一线二线或三线班。
3、一线、二线班均需住病房值班,二线班医师值班时应带领一线班医师、进修医师、实习医师查房巡视所管病区,及时妥善处理危重、手术后病人的病情。
4、一线班实行二十四小时值班制(包括医技科室及其它科室在内的值班人员),即自值班当日早晨上班至第二天早晨安排好自己的工作后下班。
5、主治医师少或主治医师值班过于频繁时,科主任可提名高年住院医师参加二线值班,但需报医务处备案。根据科室具体情况上级医师可以值一线医师班。不必上报医务处。
6、三线班在家中值班,不得擅自外出,病房有事,被叫一次,报领一次夜班费。如有事离开时,必须向值班医师说明去向,在下午下班前巡视一次病房,做到对重危抢救病人心中有数。
7、值班医师在下班前至科室,接受各级医师交办的医疗工作,了解危重病员情况,并做好床前交接工作。
8、值班医师对重危病人应做好病程记录和医疗措施记录。
9、值班医师负责临时性医疗工作和病人临时性情况处理,对急诊入院病人及时检查填写病历给予必要的医疗处置。
10、值班医师必须在值班室留宿,不得擅自离开,护理人员邀请时应立即前往视诊。如有事(短时间)离开时,必须向值班护士说明去向。
(二)交接-班:
1、住院医师下班前应向当日值班医师做好重点病人的交-班工作,对尚在抢救的危重病人应继续处理,待病情相对平稳后,方可交给值班医师。
2、各病房应设交接-班记录本,对危重病人除做口头交-班外,需做重点书面交-班。
3、值班医师和值班护士在次日晨交-班会上汇报重点病人的病情和处理,以及其他重要情况和尚待处理解决的问题,并认真书写值班病程记录和医嘱。
医师值班交接-班制度
1.各科非办公时间及假日,须设有值班医师,可根据科室的大小和床位的多少单独或联合值班。
2.值班医师在每日下班前到科室,接受各级医师交办的医疗工作。交接-班时,应巡视病室,了解危重病员的情况,并做好床前交接。
3.各科室医师应在下班前将危重病员的病情和处理事项记人交-班薄,并做好交-班上作。值班医师对危重病员应作好病程记录和医疗措施记录,并扼要记人值班日志。
4.值班医师负责各项临时性医疗工作和病员临时情况的处理;对急诊入院病员及时检查填写病历,给予必要的医疗处置。
5.值班医师遇有疑难问题时,应请经治医师或上级医师处理。
6.值班医师夜间必须在值班室留宿,不得擅自离开。护理人员邀请时应立即前往视诊。如有事离开时,必须向值班护士说明去向。
7.值班医师不脱离日常工作。
8.每日晨,值班医师将病员情况重点向主治医师或主任医师报告,并向经治医师交清危重病员情况及尚待处理的工作。
9、值班医师与接-班医师进行交接-班时,实行双签字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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