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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 节假日值班制度
为确保区分局办公大楼的安全,并把此项工作落到实处,现将值班制度修订如下,请各科认真贯彻落实。
一、安全值班区域:区局大楼内的公共财产,均属安全保卫的范围。
二、值班员的职责:节假日期间,确保区局大楼内公共财产的安全,发现可疑情况立即报告,下班后要对每层楼面进行安全消防、自来水等进行检查,随手关闭公共场所的用电开关和门窗,并且开启电子报警器,关闭大门。
三、值班员的工作要求:按时到岗,不得迟到、早退,尽职尽责。节假日期间,外来人员一律不得进入区局大楼,本区局的干部和外聘人员非特殊情况不得进入区局大楼,如确实需要进入大楼的要及时做好记录,值班时如遇险情和出现紧急情况,除及时向局长报告外,要及时采取应急处理办法,防止事态的扩展蔓延。值班人员要认真值班,不得做与值班无关的事,并且认真做好值班记录。
XX局节假日值班制度
一、局机关值班工作由办公室统一安排,每月印发值班表,并做好值班通知和值班衔接工作。
二、值班实行局领导带班、局机关工作人员轮流值班责任制。
三、带班领导要对值班工作合理安排,值班人员必须准时到岗,坚守岗位,做到不迟到、早退、漏岗、空岗;按时交接-班,接-班者未到,值班者不得擅离职守,如有特殊情况自行调整的必须提前一天通知带班领导,并报局办公室。值班人员值班期间有特殊情况需请假必须经带班领导批准。
五、值班人员在值班期间必须保持联系畅通,遇事能自行处理的,要及时妥善处理;不能自行处理的,要首先报告带班领导,按带班领导的意见及时处理。遇有重大和突发情况,要第一时间报告、处理。对发生工作渎职造成工作被动的,要视情况追究直接责任人及其部门负责人责任。
六、值班人员要认真做好值班记录,保证不丢不漏,接到会议通知应及时通知分管领导。
七、节假日值班车辆要服从带班领导和值班员的调度安排,严禁私自出车,以确保工作需要。
八、值班人员要认真清扫值班室,爱护值班室内的公共财物,造成财物丢失或非正常损坏要追究当日值班人员的责任。
九、设备使用管理制度。值班人员应熟练使用并妥善维护配置的各种设备,确保设备始终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保证信息传递畅通。
十、要严肃值班纪律,对未认真履行职责的人员按下列规定处理:
(一)发生迟到、早退现象,带班领导每次罚款100元,值班人员每次罚款50元。
(二)发生漏岗、空岗现象,带班领导每次罚款200元,值班人员每次罚款100元。
十一、履行本部门、单位赋予的其他职责,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局机关节假日值班制度
一、按时值班。值班人员应按照值班轮流表按时值班。因公外出不能值班的应提前报告。
二、坚守岗位。值班人员应认真履行值班职责,不得擅自离岗。
三、做好记录。值班人员应认真做好电话、传真、电报和来信来访的接收、接待和记录工作。如遇紧急情况和重大事件,应及时向分管领导或主要领导汇报。
四、电话畅通。值班人员除工作联系外,一般不得拨打电话,不得长时间占用电话。
五、做好衔接。值班时未能处理完毕的事件,值班人员应做好移交、衔接工作。同时要保持值班室的环境卫生。
六、下属单位节假日值班制度参照局机关制度执行。
七、本制度自颂布之日起施行。
卧龙区审计局节假日值班制度
为了加强管理,确保节日期间及重点时期的工作正常运行,以及办公区域防火防盗等安全需要和突发事件的处理,结合本局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值班工作实行领导带班制,由局办公室组织实施,具体安排值班人员、值班日期等。值班地点设在局办公室,值班电话:66095198。
二、值班人员的主要职责
1、处理公务来文来电,答复电话咨询。
2、接待来访群众,处理一般的来访事件。
3、向领导报告突发事件(按应急预案规定)和紧急公务,并按领导批示,处理相关事务。
4、做好机关的防火、防盗工作。
三、值班工作的纪律要求
1、值班时间为上午8:00次日上午8:00(24小时)。值班人员必须按时到岗,严禁漏岗,不得擅离职守,不得关闭移动电话。确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时值班,须按规定向带班领导请假,并办好值班交接手续。
2、值班人员须做好值班记录(记录本在门卫室),并做好值班期间对门卫工作的监督和管理,来文来电的内容要及时报告主要领导,经主要领导指示后,由带班领导作出相应的处理,并按处理意见及时承办。
3、值班人员要有高度的责任感和警惕性,值班期间(包括夜间)要经常对办公大楼内外巡回检查,做好安全防范工作,遇到重大事项要果断处理,及时向值班领导和局主要领导报告,同时要及时与公安、消防部门联系;如遇上级检查工作,值班人员应负责接待,并及时报告带班领导和主要领导;如遇群众来访,应认真听取来访者的意见,作好记录,做好思想工作,不得推诿不办。
4、值班期间收到上级寄发给局领导的紧急公文或紧急信函等时,值班人员要设法完成公文或信函的发送任务。如遇紧急会议通知,应设法立即通知参会人员按时参加会议。
5、值班人员原则上不得自行串换值班,值班期间不许留外来人员,不许喝酒、赌博或参与各种娱乐活动。
6、值班人员要注意清扫和保持值班室内的卫生,做到床铺整洁、桌椅整齐、地面洁净,努力创造良好环境。
7、接-班前,值班人员要认真巡视,确认前一班记录无误后,方可签字。否则拒绝签字,并将情况记录在值班本上。
四、值班奖惩措施
为增强值班人员的责任感,对安排节假日值班的人员按上级规定给以适当补贴,具体标准按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对擅离职守的值班人员,发现一次带班领导扣50元,本人扣50元,并全局通报批评。因工作不负责任酿成严重后果的,按相关法律法规追究相应责任。
五、本制度自印发公布之日起执行。
高港区信访局节假日值班制度
自2012年1月份开始,机关实行节假日、公休日每天 24小时值班制度。为更好地实施值班制度,及时处理机关内外的紧急事务,保证日常工作正常运行,现将机关节假日值班制度修订如下:
一、值班室的位置、设备及物资配备。值班室设在办公楼三层。为便于各种信息及时地联络和传递,值班室内配备虚拟直拨电话1部(开通国内直拨),以及值班必需的办公桌椅、沙发、床铺、被褥等。
二、值班人员由机关各科室干部轮流担任。每周公休日、节假日昼夜值班,各处室值班次数按实有干部人数安排(因事不能值班者,由处室内部自行调剂)。
三、几项要求
1、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切实加强工作责任心,做到认真接转电话,并做好记录,热情接待来访人员,妥善处理有关事务,作好值班登记。
2、值班人员遇有紧急、重要事务,要及时向有关领导请示报告,不得延误和擅自处理。
3、值班人员要按规定时间交接-班。交接-班时,要详细交接值班情况,尤其要把未处理完的事项交待清楚,并在值班簿上登记、签名。
4、值班人员要爱护和管理好值班室的各项设备。非值班人员不得随便进入值班室。
四、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绥宁县旅游局节假日值班制度
第一条 负责人对工作人员和值班人员要进行经常性安全教育,节假日安排工作人员轮流值班。
第二条 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与保安人员紧密配合,协调行动,切实负起责任,不擅离职守。
第三条 值班人员对上级通知及发生的重要事情,要及时向领导汇报,并根据领导指示认真处理,不拖不压,不贻误工作。
第四条 值班人员要注意发现事故隐患,避免各类事故的发生。对不负责任、玩忽职守,造成损失的,视情给予赔偿处理。
第五条 履行好值班的交接手续,分清值班责任,责任不清时双方共同承担。
第六条 禁止工作人员私留外人在办公室住宿、聚餐、喝酒或从事其他活动。
第七条 工作人员下班时要做到人走窗关、灯灭、门闭,存放好帐簿、票证、财物等。
第八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五指山市地方税务局节假日值班制度
第一条 为加强和规范我局节假日值班工作,预防和减少突发公共事件及其造成的危害,确保全系统和-谐稳定和财产安全,及时妥善地处理突发事件,根据国家和、省政府的有关规定,参照《海南省地方税务局节假日值班制度》,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局机关、各分局法定节假日和调休日值班工作,法定节假日包括:元旦、春节、清明节、“五一”国际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国庆节。
第三条 市局成立节假日应急事务处理工作办公室(设在局机关办公室),负责全局日常节假日值班工作;各分局设立相应的工作机构,负责本单位日常应急值班工作。
第四条 值班工作遵循有情必报、运转高效、反应迅速、安全保密的原则。
第五条 节假日值班实行领导带班制,由办公室组织实施,具体安排值班人员、值班日期等。
第六条 值班工作的主要职责如下:
(一)负责节假日值班和紧急事务的处理;
(二)处理公务来文来电,答复电话咨询;
(三)接待来访群众,处理来访事件;
(四)及时报告和协助上级处置突发公共事件;
(五)重大紧急事件信息报送;
(六)做好机关的防火、防盗工作;
(七)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第七条 值班时间 8:3012:00、14:3018:00;带班领导和当班人员节假日值班采用轮值的方式,由办公室负责统筹安排,值班地点设在局机关办公室、各分局综合办公室;局机关保安人员采取24小时轮值制,值班地点在局保安室。
第九条 办公室于法定节假日前一个星期填写节假日值班安排表呈局领导审定后,报送省局办公室备案,并在通告栏中公告。个人有特殊情况需临时换班的,必须自行从本单位找人调换,并提前向办公室说明。
第十条 严格执行节假日领导带班值班制度,带班领导当班期间可以不在办公室,但不得离开本地区,并确保通讯畅通,遇到突发事件时应及时指示当班人员迅速处理,并加强督促检查,必要时须及时赶到现场处理。
第十一条 值班人员上岗必须着装整齐,仪表端庄,精神饱满。
第十二条 当班人员要按时到值班地点,坚守岗位,按照“有情必报、逐级上报、规范运作、安全保密”的原则,处理各类来文、来电;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做到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
第十三条 严格执行值班记录制度。当班人员在值班期间,应将发生的事项和处理情况在值班记录簿上详细记载,值班记录薄必须妥善保管,统一归档。对发生在本单位的突发事件、重大事故、重大灾情等紧急事件,必须在及时做好处置工作的同时,迅速向带班领导报告,由其逐级上报,当班期间要跟踪续报。
第十四条 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当班人员的事务原则上要当班处理完毕,做到不拖拉、不推诿,未处理完毕的事情要认真做好工作交接。
第十五条 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外出报告制度。各部门、各分局主要负责人离开本岛,要向分管领导请示和向局主要负责人报告,经批准后方可外出,同时将情况告知局办公室。
第十六条 节假日值班人员可以按照有关规定补休。
第十七条 值班期间,因带班领导或当班人员未认真履行值班职责,延误紧急公务和突发事件处置造成不良后果或影响的,要按规定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第十八条 本制度由办公室负责解释,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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