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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总工会值班制度

时间:2022-04-20 13:06:39 值班制度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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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总工会值班制度

一、组织领导和职责任务 

县总工会值班制度

茂县人民政府值班工作由县政府总值班室(县政府应急办)负责, 县政府总值班室由县政府办公室主任(应急办主任)领导,应急办副主任负责日常管理。 

县政府总值班室的主要职责任务是:负责县政府24小时政务值班和应急值守工作;负责突发事件信息接报工作;负责接收和处理社会公众电话反映信息;负责指导督促全县政府系统值班工作;承办县政府领导、办公室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工作原则 

(一)有情必报 

接到突发事件报告,核实情况后,必须及时、准确、全面地向县政府领导和县政府办公室(县政府应急办)领导报告,并按要求及时报告和通报州直相关部门。  

(二)逐级上报 

发生较大以上突发事件,要按程序和时限要求逐级向上报告,并按照领导要求,及时处理突发事件信息。 

(三)安全保密 

严格执行值班信息保密制度,确保信息传递安全。 

三、人员安排 

(一)带(值)班领导 

县政府、副为总值班室带班领导,县政府应急办领导和县政府办公室其他领导为值班领导。每周由县政府应急办领导轮流带领值班员值班,节假日期间由办公室其他领导和应急办领导实行政务、应急双岗值班。 

(二)值班员 

县政府应急办、县政府办公室相关科室工作人员参加总值班室每周轮流值班。孕妇或子女不满三周岁的女性、工勤人员不参加值班。节假日、主汛期或处置重特大突发事件期间,实行双岗值班。 

(三)其他安排 

值班领导和值班员主要负责节假日和非工作时间的政务值班、突发事件处置、来信来访和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工作时间县政府总值班室主要负责值班电话咨询服务、值班点名、突发事件信息日报。 

县政府应急办应当提前拟制值班计划,通知值班人员。如有人员变动,值班计划作相应调整。 

值班领导需调班的,应当报告带班领导同意后,进行调整。 

四、岗位责任 

值班领导和值班员应当迅速、及时、准确无误办理各项事务。 

(一)熟知《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熟悉县政府及县政府办公室工作规则、规范、制度,熟悉全县专项应急预案等有关内容和事项,掌握各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流程。 

(二)负责县政府24小时值班工作,确保县政府与各级各部门的联络通畅,协助处理较大以上突发事件,及时编发短信报告、领导批示、《应急快报》等。 

(三)负责处理总值班室日常工作。值班人员不能单独处理的业务工作,应当及时报告值班领导,并通知相关人员到位处理。 

(四)负责来访人员的接待,做好相关协调、联络工作。 

(五)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政务工作 

1.来电处理 

各类公务来电,值班人员应当认真记录电话内容和来电人单位、职务、姓名、联系方式,并按照领导分工及时报告、处理。 

(1)工作联系来电。凡要求向县政府领导汇报工作的来电,应当将来电内容及来电人的身份、联系电话记录后转告县政府办公室秘书股有关工作人员,不得将领导同志的电话号码、住址、车牌号和行程告诉对方。凡来电请示工作的,不得擅自答复,应当请对方正式行文逐级报告,如果请示问题较为简单,应当记录后送带班领导处理。新闻媒体来电要求提供或证实有关新闻材料的,一律不予答复,如属国外、境外新闻媒体,应当请其与县外宣办或县外事台侨办联系办理;如属国内新闻媒体,应当请其与县宣传部联系办理。 

(2)工作通知来电。接到上级党委、政府或有关部门以及办公室、县人大会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及有关部门通知的工作事项,应当准确详细记录通知内容,报告带班领导后按程序办理。 

(3)会议通知来电。接到上级党委、政府或有关部门以及办公室、县人大会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及有关部门的会议通知,应当准确记录会议名称、时间、地点、会议内容、会议要求和参会人员,及时报告带班领导后,按领导批示意见办理。 

(4)接待来电。接到有关领导来县检查工作、调研考察的来电,应当准确记录来电人的单位、姓名、联系电话,来县领导以及随行人员的人数、姓名、职务、性别、在县工作内容和日程安排,报告带班领导后,按领导批示意见办理。 

(5)信访来电。凡接到群众反映问题的信访来电,值班人员应当耐心倾听来电人的诉求,做到态度热情,并认真做好记录。值班人员不能擅自进行政策解释和答复,应当嘱其按照相关规定逐级反映。 

2.公文处理 

(1)接收公文。接到文件、传真电报、领导批示、内刊、简报、资料、公务信函等各类公文,应当在《值班记录》上逐条做好登记后酌情处理。 

(2)办理急件。接到标注了紧急程度的公文,按紧急程度报告县政府办公室分管副主任,并按领导指示立即办理。 

(3)协助发文。值班期间,如果有紧急公文需要分发和报送,应当协助有关科室按要求及时办理,并详细记录接收人的姓名、单位和职务。如果属涉密文件,不得通过传真发送,必须亲手交接或通过县机要局机要发送。 

3.办理紧急会务 

值班期间,如有上级或县政府、县政府办公室召开紧急会议,应当协助县政府办公室相关科(股室)做好会务服务。 

(二)突发事件处置 

1.核准信息 

(1)接到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后,应当弄清时间、地点、范围、人员伤亡等基本要素,并立刻通知有关部门核实情况。 

(2)接到县直有关部门报告的突发事件,要及时核实事件的时间、地点、范围、人员伤亡、先期处置情况等,并随时掌握事件发展趋势和处置情况。 

2.应急处置 

(1)接到较大以上突发事件信息后,值班员必须做好值班记录,并立即电话报告值班领导,值班领导立即报告带班领导。根据领导指示,值班员立即电话报告办和州政府总值班室,并配合应急办着手编写短信报告、《应急快报》等。 

(2)发生较大以上突发事件,值班员在先电话报告后,立即核实和续报,配合应急办在半小时内形成书面快报,报告相关领导,并按要求报办和州政府总值班室,通报有关部门。 

(3)根据领导指示,通知相关部门赴现场开展处置工作。县政府领导赴现场处置紧急事件时,通知相关部门的负责同志一同前往。 

3.后续工作 

值班员随时跟踪突发事件动态和处置信息,及时报告值班领导。配合应急办及时形成续报,报告办、州政府总值班室,通报有关部门。 

值班期间未处理完毕的突发事件,在交接-班时交待清楚事件情况、领导批示和前期处置进展,接-班人员做好信息跟踪。 

(三)来访接待 

接待来访时,值班人员应热情、慎重、礼貌,要主动问明来访者的单位、姓名(必要时验看介绍信或其他证件)、有关事宜等,并作好记录,根据内容和紧急程度,采取不同方式,分别办理。 

1.工作性来访的接待 

接待汇报或者请示工作的来访,值班员应当转报有关领导,按领导意见安排接谈或转请有关职能部门接洽。接待反映情况的来访,值班员应当详细询问并认真记录,整理成书面材料,送领导阅示后按领导要求进行处理。 

2.检举性来访的接待 

接待检举性来访,要问清情况,登记归口,报告领导后,协调联系相关部门接洽。 

六、保密规范 

值班人员应当严格遵守各项保密规定,不得向无关人员透露涉密信息。凡涉及、县政府领导及办公室领导的电话号码、家庭住址等一律严格保密,不得外传。 

使用电话、传真和计算机网络传递有关信息和批示文件,要区分明件和密件,密来密复,严禁明密混用。 

收取的涉密公文、传真件、重要的信访件等必须逐件登记,及时处理,妥善保管。 

七、交接-班规范 

(一)严格履行交接-班手续。县政府应急办应当提前一天通知接-班人员,交接-班必须在每周一上午上班后10分钟内完成。并做好交接-班记录,履行手续。 

(二)交-班人员应当事先做好交-班准备工作,必须处理好当班事务,完成本班的值班记录、日志的登记;尚未处理完毕的事项要交待清楚,不得遗忘;对值班室物资设备进行交接;做好值班室清洁卫生。 

(三)交接-班必须做到“四清”,即:看清、讲清、问清、记清。接-班人员要认真听取交-班人员交待情况、查阅值班记录,有不清楚或需要详细了解的事项应当及时询问,有重要事情、未尽事宜要跟踪落实,做好记录。 

(四)交接-班时,填写好交接-班记录,现场交接清楚。应交待事项未交待,造成工作失误的由交-班者负责。未履行交接手续造成工作失误的,交接双方都应负责。 

(五)接-班人员如未按时接-班,值班人员应当继续坚守岗位,待接-班人员到岗后方能离开。 

饶河县政府办公室总值班制度2015-11-16 19:48 | #2楼

一、值班、值宿人员要按时到岗,不准漏岗和擅自离岗。要认真接待来人和电话,做好值班记录,妥善处理各类应急事件。

二、值班、值宿人员不准带其他人员进入总值班室,不准在值班室内搞娱乐等与值班无关的活动。

三、因事、因病或出差等原因不能值班时,要事先向有关领导请假,由总值班室提前安排,避免出现空岗。

四、值班期间如发生突发性事件,要立即向总值班室负责人报告,并同时向主管领导报告,如超时限,要严肃追究责任。

五、如发现部门值班、值宿漏岗,第一次给予通报批评,第二次在职工大会上作检讨,取消全年评优资格,累计三次以上,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分。

六、爱护值班室备品,搞好防火、防盗及用电安全。

七、安排好节假日值班及日常值宿工作,对当班人必须提前通知到本人。

   八、对上级总值班室的电话及本县内上报的事件,要按时限和规定的程序及时处理,不得贻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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