值班应急制度
为确保维护社会稳定工作的信息畅通,处置及时,特制定本制度。
一、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每天4点30前收集各部门及各子公司不稳定因素每日一报。遇有情况,立即向办公室领导汇报,并按领导指示及时处理,同时上报给公安局。
二、值班人员须认真做好交接-班登记,值班情况在当日未处理完的,须向接-班的值班人员交待清楚,接-班的同志必须按照交-班人员的交待继续完成,交接-班时间为早上9点整。交接-班人员要双方签字生效。
三、值班人员要爱护值班室用品,搞好防火、防盗及用电安全。
四、值班期间,做好值班记录,重要情况信息及时报告带班领导。按时限和规定的程序及时处理,不得贻误。如发生突发性事件,要立即向带班领导报告,如超时限,要严肃追究责任。
五、如因值班人员撤离值班岗位或因带班领导处置不力,造成维稳信息情况漏记、漏报,未及时处理而酿成重大影响、后果严重的维稳事件的,依据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六、因事、因病或者其他原因不能值班时,要事先向办公室领导请假,并由办公室领导安排调换。
修文县应急办值班制度
加强值班管理是及时掌握各种情况,正确处理各种问题的重要途径,为使值班工作制度化、规范化,保证各项工作优质高效运行,特制订值班工作制度。
一、应急值班实行昼夜24小时不间断工作制,每天由1名县政府办公室主任带班,1至2名值班员值班。主要承担上传下达,信息汇总和协调职能。
二、严格交接-班时间和交接手续,交-班时间为每天8时整,交-班时要把当班期间已处理及未处理的情况和问题向接-班人员交代清楚,并做好交接签字手续。
三、值班员必须及时、准确、详细、清晰地填写值班记录和有关报表,建立电子文档资料,并将有关情况报告带班领导阅示,根据领导批示,做好上传下达协调处理工作。
四、值班员必须严格遵守保密制度,不得泄露所办理的保密事项。
五、值班员必须坚守岗位,认真履行职责,做到不空岗,不误事。凡因值班人员责任心不强,工作失职、漏岗、错报、漏报等,给应急工作造成损失的,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六、值班人员工作程序
1、值班人员接到应急事件信息要及时记录,及时将有关信息向带班主任报告,并按领导批示快速传达到有关人员进行处置。
2、如遇紧急突发事件,值班人员可越级先向上级领导报告。根据上级领导安排,通知相关人员到达事发现场。
3、值班人员按照领导批示对应急事件信息处置之后,必须与派出人员或发生应急事件的单位保持联系,详细了解和掌握应急事件的发展事态和处置情况,按照时间顺序记录清楚并及时上报。
4、交接-班时必须双方在场,交-班人要把上一班的有关情况及处置进度完整地传达接-班人,签字后完成交接-班。
康巴什新区应急值班制度
为了及时准确报告重要信息,快速、妥善处置各类突发事件,特制定本制度。
一、岗位分工
1.节假日期间每班次设带班领导、值班领导、值班员3个岗位;双休日期间每班次设值班领导、值班员2个岗位;工作日夜班设值班员1个岗位。
2.带班领导、值班领导分别由管委会领导、管委会办公室领导担任,值班员由管委会办公室工作人员担任。
3.值班员全面负责值班信息接收与报送、突发公共事件应对、文字信息编写、值守应急等工作,必要时通知值班领导赴现场处置突发公共事件。
4.带班领导、值班领导在值班期间除执行工作任务以及参加上级召开的会议外,不得外出,必须确保通讯畅通,遇有突发公共事件及时参与处置工作。
二、值班制度
1.值班人员实行轮流值班制度(白班8:30-18:00,夜班18:00-8:30)。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不能随意擅离职守。
2.值班人员在值班期间出现迟到、早退、脱岗、漏岗等现象追究值班人员责任。
3.凡因值班人员责任心不强、工作失误、错报、漏报等,给应急工作造成损失的,追究值班人员责任。
三、调班制度
值守应急人员确需调班的,按照以下程序办理:
1.自行商议后,报请新区应急办主任批准。
2.调班情况要及时告知其他相关人员。
四、替班制度
1.值班人员在值守期间接到临时紧急任务时,要向任务发出人说明正在值守的情况,确需安排其他工作任务的,在征得应急办主任同意后,协调一位同志替班。
2.为保证值守应急工作的连续性,替班事件原则不得超过3小时,超过3小时的,替班人员和值班员进行调班。
3.替班情况要及时告知其他相关人员。
五、交接-班制度
1.每日上午8点半、下午18点,当次值班员和前次值班员进行交接-班,并在《应急值班记录》上签字确认。
2.值班员应将值守应急期间接到的重要电话、传真、文件、突发情况、领导交办事项的办理情况以及未办结事项,通报接-班人员并认真填写《应急值班记录》。
3.接-班人员上岗前要认真查看《应急值班记录》内容,检查值班室工作资料是否齐整,承办未办结事项。
图书馆应急值班制度
一、图书馆实行全天24小时值班制度,馆里人员轮流值班。
二、值班期间,值班当日,手机必须24小时开机,确保联络畅通。值班人员不得擅自离岗、脱岗。
三、值班期间,值班人员必须做好值班记录,负责当日值班情况记录和处理来电、来访、公函、传真和各种请示、报告及需要协调的有关问题,全面掌握值班期间的各种情况,重要事项和突发情况要迅速报告并编写《值班信息》。
四、值班期间,如遇有突发事件、应急工作,值班人员必须在第一时间向领导汇报,协助领导处理好各类事件,并及时向市政府应急值班室报告情况。
五、值班期间,值班人员要将各类突发事件的事发时间、(采取24小时制)地点、基本内容记录准确后,进一步了解事件的基本情况,如事件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人员伤亡情况,波及的范围,影响程度等,以便于领导随时掌握情况,采取措施。
六、严密交接-班手续,交接-班时必须由现值班人和接-班人当面交接清楚,移交好值班记录、交接-班和值班室内各种办公用品。交接-班时间为每日上午8:00时,交接-班地点为市馆一楼值班室。
七、值班表制定后,值班人员要严格按照值班表安排进行值班,当日值班人员无特殊情况不得安排其它工作,值班人员如变动,必须向应急值班办公室报告变更情况,并指定专人接替。
八、值班期间,如发现值班人员擅自离岗、脱岗等行为的将予以通报批评,造成严重后果的按党纪、政纪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九、本制度自2015年5月1日实行。
沱江乡应急管理值班制度
一、值班制度
1、实行 24小时值班制度,值班电话 24小时畅通,不得缺岗、脱岗。
2、值班人员认真做好来人来访接待和来信、来电登记工作,遇上级通知和特殊情况,及时向有关领导报告。
3、值班人员交接-班时,交-班人员要将值班情况、已办和未办事项向接-班人员交代清楚。接-班人员要及时处理未办事项。
4、切实做好各项应急处置准备工作,随时准备应对社会安全、公共卫生、自然灾害、事故灾难等突发事件。
5、值班人员穿戴整洁,举止得体,对来访人员热情大方。不得在办公室内大声喧哗,值班过程中不得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值班人员时刻保持办公室的清洁卫生。
6、对因脱岗、漏岗或迟报、漏报、谎报、瞒报突发事件信息而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严格追究当日值班人员的责任。
二、督促落实制度
1、及时传达、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处置应急事件的工作意见、要求、措施。
2、监督检查各村、各企业应急管理体系建立及完善情况。
3、定期召开会议,分析有关应急管理工作的新形势、新问题,提出合理化建议。
4、对重大事件的处理决策及重大活动的开展情况,及时跟踪督导,落到实处,确保完成领导交办的事项。
5、及时总结、汇总重大事件的有关情况,并报上级领导和有关部门。
三、信息报告制度
1、整理汇总各单位上报的信息员情况,建立信息员队伍。
2、保持应急体系正常联络。
3、加强信息报告管理。要求各单位对于紧急情况,要做到及时报送。
4、保持与区应急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的联系,及时沟通情况、互通信息。
5、及时通报应急工作落实情况。
6、加强对外交流与合作,全面提高信息报告工作水平。
四、应急预案编制制度
1、组织编制、修改、评审本乡突发重大事件总应急预案。
2、协调指导应急管理体系编制应急预案。
3、加强应急储备管理,建立并完善应急储备档案库。
4、协调组织应急救援培训和演习。
五、重大事件处理制度
1、组织协调相关部门、预测突发事件风险,及时发布预警信息。
2、重大事件发生后,要第一时间报应急领导小组。
3、协调有关部门指挥现场应急处置工作。
4、协调专家组调整应急救援的实施方案、安全措施。
5、协调有关部门对事态进行监测和评估。
6、重大事件结束后,协调各部门处置善后工作,尽快恢复灾区正常工作和生活秩序。
六、宣传培训制度
1、认真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国家的法律法规,不断充实应急管理相关知识,结合实际情况,研究制定周密的学习计划,并认真抓好落实。
2、向社会公布应对突发事件的程序和有关规定及报警电话,广泛宣传应急法律法规和预防、避险、自救、互救等意识。
3、建立定期常规性培训制度,对各应急机构领导、信息报告员、应急处置人员和救援人员进行培训。
应急安全值班制度
坚持“以人为本、以防为主、防治结合、分级负责”的原则,进一步提高保障我校全体师生和财产的安全及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建立健全我校的应急反应机制,规范我校的应急值班制度,提高值守处置效率和水平,根据《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政府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坪山街道办事处应急管理手册》,特制定以下值班制度。
1、责任在岗,服从指挥。值班人员24小时坚持值班(晚上18点至凌晨7点为电话值班),保持高度的责任感和敏锐性。坚决服从校应急中心的工作安排,迅速到岗,完成任务。
2、值班人员要勤巡视、勤检查,清楚掌握校园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必要时向分管部门或有关领导报告处理。
3、值班期间一旦发生突发事件,值班人员必须立即赶赴现场,迅速采取有效措施予以处置;重大问题要及时向分管学校领导报告,并详细做好记录。
4、严谨把关,分级报告。在初接信息时,必须弄清时间、地点、事由、经过、范围、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及处理措施等基本要素,按中心负责人、值班领导、分管领导、主要领导的顺序逐级报告。
5、迅速规范,细致落实。收、发各类值班信息,要迅速按程序报告、传达、落实、对任一来电、传真或其它形式的信息都不能错漏。
6、协调、调度有关部门必须经领导指令,不得擅自主张。在法定节日和寒暑假期间,安排行政成员轮流值班,负责节假日期间校内外接待及工作协调事宜。
7、从严跟踪,反馈到位。对上级及街道应急指挥中心的决策信息,不但要迅速传达,更要从严跟踪落实,发现问题及时协调反馈,保证决策完整落实。
8、如有违反规定、玩忽职守,从严处罚,造成重大事故或损失的将按《学校事故追究责任制》和相关法规追究责任。
开江县气象局应急管理值班制度
第一条 为加强和规范应急管理,预防和减少突发公共事件及其造成的损害,保障职工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公共安全和社会稳定,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县局领导干部必须参加应急值班。
第三条 实行24小时轮流值班制。应急值班时间为白天8:00至20:00(电话为当日值班人办公电话),夜间20:00至次日8:00(电话为:0818-8236771)。
第四条 值班人员应遵守值班纪律,坚守岗位,按时交接-班。值班期间保持电话通畅,24小时内保证有人接听电话。及时处理各种突发事件。值班人员认真填写值班日志,当面交接。
第五条 轮值人员不能正常值班(出差、生病、或其他特殊原因),须请示带班领导同意。不准私自调班、代班。未经同意不参加值班或无故脱岗,按旷工论处。
第六条 非值班人员未经许可一律不能使用值班电活,不准在值班室无故逗留。
第七条 值班室人员在接到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后,立即向当日带班领导报告。遇到重大单位紧急事件和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值班室人员按报告程序请示后,应立即向局领导、县政府总值班室报告,最迟不得超过1小时。
第八条 每年5月1日至9月30日,应急值班人员应承担汛期气象服务应急值班工作任务,具体要求如下:
1、遇重大天气过程或重要天气时,及时参加天气预报会商和服务工作,做好预报预警及气象服务。
2、及时了解省市气象台预报服务情况,果断解决预报服务工作中出现的突发性事件。
3、做好各类服务信息传递、报送工作。
4、协调车辆、相关设备和器材。
第九条 办公室要提前安排好每天值班司机和车辆,并将详细安排意见(值班司机姓名、电话)及时报送应急值班室。
第十条 值班期间出现脱岗、漏岗或迟报、漏报、谎报、瞒报突发事件信息而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追究当日值班人员的相应责任。因失职、渎职等责任事故时,追究值班领导及直接责任人的责任,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行政处理。
【值班应急制度】相关文章:
应急值班制度02-27
应急值班制度15篇05-23
应急值班制度12篇02-28
应急值班制度(12篇)02-28
应急值班制度(11篇)02-28
应急值班制度11篇02-27
应急值班制度通用11篇02-28
应急值班制度汇编11篇02-28
应急值班制度集锦12篇02-28
应急值班制度集合12篇03-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