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相关推荐
医疗急救站值班制度
1、严格遵守24小时值班规定,按时交接-班;
2、值班人员必须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工作岗位,切实做到不脱岗、离岗。或从事工作职责外的其他活动;
3、接转电话必须做到热情、细致,并使用普通话;
4、值班人员必须仔细记录呼救人姓名、联系电话、求救地点、初步问明疾病求救或事故求救,以及危急程度;
5、在问明求救事项后,立即将求救记录情况全部转接相关医疗机构,并记录好转接时间、接电人姓名;
6、“5231120”接转电话为急救专用电话,严禁值班人员及其他任何人占用;
7、对打入、打出的电话进行实时录音;
8、妥善保管好每日急救电话接转记录资料,存档备查。
医疗总值班制度
为保障节假日及夜间医疗工作的正常运行,及时有效地处理突发医疗事件,确保病人能得到积极有效的治疗,同时对全院各临床科室医疗工作的运行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提高医疗工作的内涵质量,确保医疗安全,经院部研究决定,本院恢复医疗总值班,值班地点在本科室。
一、工作制度
1、值班人员由医教科负责安排,三个月排班一次。如遇外出开会及其他特殊情况不能值班者由本人和值班表里的人员自行调换,当日值班者向行政总值班报道,并报医教科备案。
2、所有医疗总值班,值班时间为当日17:30-次日8:00。出现空岗追究个人责任。
3、当日行政总值班组织医疗总值班、护士长总值班及其他人员,于19:00在总值班室集合,并在值班表上签名,开始查房。
4、各科室遇有疑难、会诊、抢救病人时,直接与医疗总值班联系,要求在10分钟内到场。
5、对医疗总值班进行年度考核,凡发现空岗1次,罚款500元;空岗2次,罚款1000元;空岗3次,除取消晋升评先资格外,并上交院办公会讨论决定处罚任免。
二、岗位职责:
1、遇有突发性、群体性公共卫生事件时,应及时到达现场组织、指挥抢救,同时与院行政总值班协调处理相关问题,并按规定向相关职能科室及院领导汇报。
2、与行政总值班一起,处理夜间突发医疗纠纷,必要时向相关职能科室及院领导汇报。
3、巡视督查各病区危重疑难和大手术后病人的管理,协调急重症病人会诊、抢救等工作。
4、急诊科收治病人有困难时,医疗总值班负责调配。
5、临床科室转出病人时,需要医疗总值班签字。
6 、完成院领导交办的其他临时任务。
本规定自公布日起执行,在具体实施过程中的有关问题,由医教科负责解释。
医教科
2015-2-7
急救中心医生值班交接制度
1、急救医疗科实行二十四小时三班值班制,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履行职责,保证急救医疗工作不间断的进行。
2、值班医生在科室领导不在的情况下,由当班技术职称最高的医师负责灾害事故、紧急特需服务等医疗任务的组织、协调工作,同时做好文字记录并及时向科室领导和上级机关报告。
3、对规定交接的值班室物品及医疗器械要当面交清。
4,夜间和假日值班,次日酌情予以休息,节日值班予以补假。具体轮休顺序,必须服从科室领导统一安排,未经许可不得私自调换班次。
【医疗急救站值班制度】相关文章:
医疗值班制度(精选10篇)03-22
节假日医疗值班制度04-30
医疗机构值班制度(通用11篇)03-22
值班的制度01-16
值班管理规定及值班交接制度05-05
公司值班制度09-16
药监局 值班制度04-30
寺庙值班制度04-30
值班加班制度05-10
加班值班制度05-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