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相关推荐
街道值班工作制度
为了加强对街道值班工作的管理,确保街道机关和辖区范围内突发事件的及时处置,特制定本制度:
1、严格按照上级要求实行24小时值班制,值班时间从上午8点到次日上午8点,值班期间不得离人。
2、值班人员应严格遵守值班纪律,坚守工作岗位,保持通讯畅通,不得擅离职守,不做与值班无关的事项;要及时接听值班电话,认真做好值班记录,热情接待群众来访,随时接受上级督查。
3、值班人员必须认真做好上情下达工作,如遇一般事件,应及时通知值班领导和相关部门;如遇重大突发事件,按照《青园街道关于进一步加强紧急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精神落实到位。
4、值班人员每天下午16:00将当天各社区上报的值班情况汇总后报街道总值班领导和区相关部门。
5、值班人员应在值班结束后填写值班记录并签名,与下一值班人交接;当值人员在接-班人员未到岗时,不得离岗,在有人接-班且办理好交接-班手续后,方可离岗。
6、值班人员要爱护值班室内设施,保持环境卫生,严禁在床上抽烟。如因工作失职造成财务损坏的,将追究值班人员的相关责任,并处以经济赔偿。
玄武门街道值班工作制度
一、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发挥和规范本街道值班工作,沟通上下、联系内外、协调左右的枢纽作用,更好地促进街道经济发展,服务基层,服务群众,提高办事准确率和办事效率。
第二条 街道值班室负责工委和办事处日常值班工作,值班人员由各科室人员轮流担任,承担本街道每天24小时日常值班工作。社区配备兼职值班员,领导干部轮流参加。明确值班工作职责,确保信息联络畅通。遇有重大节日,重要活动,突发事件及敏感时期,要加强值班力量,并由街道、社区主要领导在岗带班。
第三条 值班工作人员要爱岗敬业,乐于奉献,努力提高政策水平和业务能力,做到反应灵敏、应对迅速、处置及时。
二、工作职责
第四条 街道值班室工作职责
(一)负责街道每天24小时值班工作,确保信息联络畅通
(二)负责街道范围内重大社情和突发事件的接报、传达、上报,需要上报区委、区政府的事件,必须经书记、主任同意方可上报,做好反馈工作,协助领导重理重大突发事件。
(三)负责街道与社区日常公务联系,做好领导的批示传达和督促落实任务。
(四)加强对社区值班工作的指导和督查工作。
(五)督促保安人员做好街道内部安全保卫工作,确保重点要害部位的安全。
(六)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值班制度
第五条 电话接洽制度。认真接听每一个电话,重要事项在整理后按规定程序报告处理。重要的电话,应要求对方以书面形式传送。
第六条 记录制度。值班人员在值班期间应将发生的情况和处理结果登记在值班记录上。记录应字迹清晰、要素齐备、详略得到。重大突发事件的处置记录应按时间顺序详细填写。值班记录薄不得乱写、乱画。
第七条 交接-班制度。交接-班手续在值班室进行,接-班人员须提前到位。交接-班时,双方须确认未办结事宜,确保值班设施处于良好状态,并在记录薄交接栏上签字。
第八条 保密制度。严格遵守国家保密法规和党的保密纪律,不得向无关人员透露涉密信息。
四、重大突发事件的处置
第九条 处置原则。坚持有情必报,如发生重大突发事件社区应及时、准确、全面地向值班室报告,街道值班人员要在第一时间内向街道党政领导报告,上报信息,必须要素齐备、事实清楚、文字精练、格式规范,没有领导同意无权向外披露消息。
第十条 处置程序。值班室接到紧急、重要事项和重大突发事件的信息、报告,要迅速提出意见,按工委、办事处系统在第一时间内分别报告书记、主任,不得拖延。特别紧急的可先电话报告。在整个过程中,值班人员要主动加强与有关社区联系,及时传达领导处置意见,催办落实领导批示交办事项,同时在第一时间内根据主要领导意见,报关区委办、区政府办,直至处理完毕。
第十一条 所谓重大突发事件,主要是指严重影响街道辖区内政治稳定、社会稳定,已经或可能造成严重后果或重大影响的事件以及关系到群众切实利益,发生时间、地点、涉及对象敏感,可能引发广泛影响的重大案件、事故、事件等。
五、考核和奖惩
第十二条 当日值班人员是直接责任人,分管值班工作的领导是第一责任人。要定期或不定期对社区的值班情况进行检查或抽查,及时向党群科、综合办报告值班情况,并列入街道季度工作讲评。
第十三条 加强值班工作的考核和评比。对在值班中作出显著成绩的工作人员列入年终评比个人专项内容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值班工作不到位,漏岗、脱岗导致联络不畅、贻误工作的,应给予批评;严重失职及迟报、漏报和瞒报重大突发事件造成严重后果的,将报工委、办事处集体研究作出严肃处理。
石油路街道办事处新值班工作制度
加强值班工作,是确保政令畅通,及时、高效处置辖区各类突发事件,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手段。一直以来,街道值班制度运行良好。但近段时间值班工作有所松懈,存在值班人员迟到、早退、空岗、脱岗等现象,为进一步加强值班工作,根据区委办、区府办(渝中委办发[2015]34号)文件精神的要求,特制定本值班制度:
一、严格执行值班制度
(一)严格实行领导带班制度。带班领导是值班工作的第一负责人,对当日的值班工作负总责,负责组织协调值班值守、信息报送和突发事件的应对处置工作。
(二)严格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按照“坚守岗位、履行职责”的原则,值班人员到岗后必须认真检查通讯设备,保持值班电话、手机的畅通有效,并随时接听值班电话;值班人员应提前10分钟到岗进行交接-班,不得迟到、早退;接-班人员没到岗,要立即向带班领导汇报,采取措施,不准空岗;值班人员要严格遵守值班纪律,不准脱岗、离岗、空岗;值班人员不得擅自“调班”,“调班”必须请示带班领导同意。
(三)保持通讯畅通。严禁无关人员占用值班电话闲聊或谈论与工作无关的话题;凡家庭无“座机”的干部,包括驾驶员、临聘人员,辖区内遇重大险情、突发事件发生时,全街干部应保持24小时手机畅通,确保各类事件迅速得到处置。
二、严格应急信息报告制度
(一)加强与带班领导联系和沟通。值班人员在接-班时要主动与带班领导进行联络,确保信息沟通顺畅。
(二)做好值班记录及处置工作。值班期间要认真履行职责,做好值班记录和公文的查收处理工作。对接收的各类事项,要及时通知带班领导,并根据带班领导指示意见,迅速做好传达落实工作,确保上情下达、下情上报渠道畅通。对突发重大事件或安全事故,带班领导要确保第一时间出现场协调处置,同时要及时向主要领导报告。
(三)及时、准确上报突发事件。辖区内凡发生突发事件或重大事故等,均应在30分钟内(电话)立即上报区委值班室、区政府应急办和1小时内书面详报事件;报告内容包括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性质、范围、趋势和处置情况”等要素;值班干部不得以任何理由“迟报、缓报、瞒报、谎报”等。
三、严格责任追究制
(一)值班工作实行逐级负责。带班领导要随时(每周不得少于2次)抽查值班情况;严禁委托或者找临聘人员、清洁工代为值班。
(二)严格责任追究制。对因脱岗、离岗、空岗,手机关机或手机开机10分钟内连续拨打3次无人接听等行为,造成值班不当、延误时机,形成不良影响和重大损失者,按情节严重情况,给予取消其年终评优资格或纪律、行政处分。
河门口街道北街社区工作人员值班制度
为了辖区居民有一个良好的办事环境,更好地为居民服好务、办好事,结合本社区实际情况,拟定社区工作人员值班制度。
一、 值班原则
坚持社区工作人员按照每人一天轮流值班的原则。
二、 值班人员工作职责
1、每天早上8:20分、下午2:50分前到社区,负责检查社区室内外卫生及设备设施是否完好。若有异常情况,要及时汇报有关领导。
2、检查社区大院及街办服务大厅内办公区域桌椅、电脑、打印机、服务台、机场椅、书柜、空调、洗手台的卫生是否清洁干净,不干净的要擦洗干净。
3、每天检查饮水机水桶是否有水,饮水机外部保持干净无灰尘。
4、上班期间社区服务大厅服务台面、座椅、书柜要摆放整齐,机场椅、办事椅要干净,摆放要合理。
5、卫生间洗手台物品摆放要整洁、干净,不能出现台面脏,镜面有污点,地面不干净等。
6、督促检查办公区域摆放规范合理,桌面不能摆放与工作无关的杂物。
7、院内及大厅垃圾桶、烟缸保持干净,当日垃圾当日清理。
8、大厅窗户保持干净,无灰尘、玻璃无污点。
9、院内盆花每周一、周四浇水两次,随时保证花盆干净,无黄叶。
10、街道大厅外梯步保持干净,无白色垃圾、烟头等。
11、下班时,检查门窗是否关好,所有电脑、打印机、碎纸机、饮水机、空调等是否关电,然后锁上大门,并通知夜间值班人员当天设备设施全部正常。
三、值班人员区域分工
二楼、三楼社区工作人员负责办公主楼办公设备设施完好,卫生整洁干净,一楼社区工作人员负责负楼办公区域内外设备设施完好,卫生整洁干净。
以上制度自制定之日起开始执行。如因值班人员工作失误造成严重后果,将追究值班人员责任。
红牌楼街道值班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目的与依据
为进一步加强街道应急管理和值班工作,确保信息畅通,依据《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红牌楼街道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和区委、区政府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街道全体机关干部、职工。
第三条 基本原则
值班工作遵循有情必报、反应迅速、运转高效、安全保密的原则。
第四条 值班工作职责
一、负责日常值班和紧急事务的处理;
二、保障值班通讯畅通;
三、严格遵守值班工作各项制度和规范,推进值班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建设;
四、负责对各社区值班工作的督促、指导、检查;
五、及时报告和协助领导处置突发公共事件;
六、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第二章 值班工作制度
第五条 值班制度
街道设立总值班室和首问责任岗,建立24小时值班制度,白天值班在首问责任岗,夜间和节假日在街道总值班室,由干部、职工轮流值班。交接-班时间为每天早上9点和晚上17点,带班领导由街道党工委成员轮流担任。值班表原则上每月编排一次,特殊情况须经主要领导审核后组织实施。
第六条 值班记录
严格执行值班记录制度。党政办统一制作值班记录薄。值班人员在值班期间,应将发生的事件和处理情况在值班记录薄上作详细记载,记录应字迹清楚,要素齐全,详细得当。特别重大和重大突发事件的处置,应按时间顺序详细记录处置过程。值班记录薄由党政办公室编号归档备查。
第七条 值班交接
交接手续在值班室履行,接-班人员须提前到岗,交接事项应有书面记录,并由交接双方签字确认。
第八条 保密工作
值班人员要严格遵守各项保密规定,不得向无关人员透露涉密信息和使用电话传递信息,要区分明件和密件,密来密复,严禁明密混用。
第三章 信息报送制度
第九条 报送要求
信息报送应及时、准确、客观、全面,对突发事件不得迟报、谎报、瞒报、漏报。
第十条 报送内容
凡辖区内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生态环境破坏和社会危害、危及公共安全的紧急事件,值班人员得知情况后,应立即向带班领导和分管领导报告,并按领导指示向区总值班室报告。
报告内容主要包括:突发事件发生的单位、时间、地点、起因、事件性质、人员伤亡情况、财产损失情况、已采取的措施和可能造成的进一步危害以及需要解决的问题。
第十一条 报送方式
采用电话口头报告和书面形式报告,也可通过传真或计算机网络传递,特别紧急的事项可先电话报告,但必须迅速补报书面材料。内容包括事件概况、事故损失、处置经过及下一步措施等。
第十二条 报送时限
值班人员得知突发事件后,应立即用值班室电话向带班领导和分管领导报告,根据领导指示,迅速通知、协调相关部门进行处置,从得知信息开始,30分钟内应将发生事件情况向区总值班室和区应急办公室报告,1小时内书面材料汇报。
第十三条 跟踪反馈
突发事件处理过程中,值班人员应主动与事发单位保持联系,及时传达领导和上级部门的处理意见,催办落实领导批示和交办事项,及时跟踪事态进展,随时续报反馈相关信息。
第四章 值班保障
第十四条 加强值班队伍建设
进一步加强值班人员的业务能力和协调能力的培训。
第十五条 物品配备
总值班室须配备有线电话、传真机、网络计算机、机关、社区、重点企业人员通讯录和处置突发公共事件各类预案,确保值班工作反应灵敏,应对迅速,处置及时。
第十六条 补休规定
节假日、双休日值班。节假日和双休日在岗值班的干部、职工在工作允许的前提下,实行补休制,补休时间一天,在当日值班后五个工作日内完成。补休应由本人到党政办填写补休报告单,经科室长、分管领导和分管人事的领导签字同意后实行;科室长补休应由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签字同意后实行。
周一至周五夜间值班。参加夜间在岗值班的干部、职工原则上在第二天上午补休半天,如遇重要工作、重大活动等特殊情况无法在第二天上午实施补休的,可在五个工作日内经科室长、分管领导和分管人事的领导在补休假报告单上签字同意后实行;科室长补休应由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签字同意后实行。
第五章 责任追究
第十七条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一定影响的,与本人当年目标考评奖励挂钩。后果严重,影响恶劣的,视其情况:是党员的根据<<党章>>规定追究责任;是公务员的,按<<公务员法>> 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移送司法机关。
(一)值班人员将座机呼叫转移到手机、脱岗、漏岗的;
(二)值班人员自行安排临聘或其他人员代班、顶班的;
(三)迟报、漏报、瞒报重大突发公共事件信息的;
(四)上报的重大突发公共事件信息与事实严重不符的;
(五)在重大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处置过程中,相互推诿,对领导和上级指示落实不力的。
街道办安全生产值班制度
1、 办事处实行领导每天带班和干部轮流值班。
2、 值班人员要做好值班记录,做到要素清楚,表述准确。
3、 值班要求和正常上班一样,按时到岗,坚守工作岗位。 严禁迟到、早退、脱岗。
4、 若发现值班人员擅自离岗以及因失职造成重大工作损 失的,要按照有关规定追究当班人员失职的责任。
5、 各生产经营单位也要实行领导带班和安全管理人员值班制度。
6、 各生产经营单位的重大危险源要重点进行监控,落实 专人 24 小时执勤守卫,以防止事故发生。
7、 各单位发现或发生重大安全隐患、安全事故应立即向 办事处安委办报告。
8、 办事处值班人员在值班过程中,凡接到各单位重大安 全隐患和安全事故报告,应立即向办事处带班领导报告。当班能 处理的应立即处理,问题不得往下移交。当班不能处理的问题, 及时上报处理。
街道机关值班制度
一、街道机关值班人员由党政办具体负责安排,并报主要领导审批后上墙公布。机关工作人员实行24小时轮流值班,按照上午8:30晚上6:00交接值班工作。
二、值班人员必须按时到岗值班,因生病、临时外出、学习、开会、休(事)假等特殊原因不能值班的,由本人报请带班领导批准,由各科室自行负责调剂。
三、在值班期间,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切实履行职责。做好值班电话接听和记录,及时上传下达和值班信息报送工作;做好机关内的安全保卫和检查工作;落实好街道领导交办的其它任务。
四、值班人员要积极主动参与发生在辖区内涉及和影响辖区单位正常办公、生产以及居民群众安全等事件的处理。遇一般事件,值班人员向带班领导汇报,按带班领导的指示处理;遇紧急事件,值班工作人员可直接报街道分管领导,按分管领导的指示令迅速处理;遇重大事件,情况紧急的,直接报街道主要领导处理。特殊情况下可直接报区政府总值班室和直接通知公安、相关单位等部门。
五、保持值班室电话畅通,严禁在值班期间内打私人电话长聊,严禁擅自将值班室电话转接至其它通讯工具,以免影响对外办公的联络通讯。
六、值班人员要保持值班室卫生、整洁,自觉维护好值班室的卫生秩序。
七、值班实行补休制度,正常工作日值班按1天/班核计,节假日按2天/班核计算。补休需经分管领导审批,并在一周内补休完毕,逾期不予补休。
八、值班人员被上级机关督查发现问题一次,从年终奖中扣除1000元/次,被街道纪工委督查发现一次未履行职责,从年终奖中扣除500元/次,如因出现延误工作或发生丢失、盗窃现象造成损失和影响的,追究值班人员责任,视情节轻重进行处理。
某某街道值班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机关内部管理,保障机关工作时间外应急联络,处置应急事务,做好机关安全保卫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1.按时值班。值班时间为工作日下午下班后至次日早上8:30,逢周末休息日则为24小时全天候值班。
2.值班地点在值班室,值班人员要准时到岗,并坚守岗位,全部住宿在机关,不得离岗、串岗、电话聊天,值班室内不得离人。
3.没有特殊情况原则上不允许调班。如遇因公外出、生病或其它原因需要调班的,应得到带班领导的同意,被调班人要准时到岗,否则按缺勤处理。
4.值班室内要明确专人负责传接电话,值班人员对值班时遇到的各种急电、急件及急办事项,应及时向带班领导报告,并将处置情况在“值班记录”中登记备案。对重大事项,带班领导应及时向街道主要领导汇报。
5.每天上午8:30为交-班时间,交接-班时由值班组长在“值班记录 ”上注明交接事项并签字。
6.两大中心和在外的部门按要求值班,坚持领导带班。
【街道值班工作制度】相关文章:
值班工作制度01-12
社区值班工作制度(精选17篇)04-25
值班值守工作制度(精选15篇)03-09
办公室值班的工作制度05-05
应急值班工作制度(精选12篇)11-29
街道公共卫生工作制度(精选11篇)03-22
幼儿园值班工作制度(通用21篇)04-28
值班管理规定及值班交接制度05-05
值班的制度01-16
监控中心值班人员值班制度01-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