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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医生值班制度
一、为确保医疗工作连续有效进行,各科室必须建立和完善值班、交接-班制度。
二、各科室值班、排班工作由科秘书负责。科室排班周安排,也月安排。排班表一式两份,一份留科室,一份送医教处。值班人员一经确认,无特殊情况、未经许可不准个人私自换班。
三、值班医师必须具备注册执业医师条件和独立胜任本职工作能力。具有注册执业资格的进修医师必须经所在科室试用考核合格后,由科主任审签后报医教处审核,获得处方权后方可独立值班。
四、临床科室值班原则上应实行二线医师负责制。一线值班医师由住院医师或以上资格人员担任,二线值班医师由主治医师或以上资格人员担任,一线值班医师必须坚守工作岗位;二线医师实行在院听班制。
五、值班医师应提前半小时到岗,接受各级医师交-班的医疗工作,交-班时,应巡视病房。危重患者,应于床前交接。
六、医师下班前,应将危重患者情况和处理事项记录于交-班薄,值班医师亦应将值班期间的病情变化处理情况记于病程记录,并同时重点扼要记入交-班薄。交接-班内容包括:危重患者、新患者、手术患者及手术后三天之内的患者。
七、值班期间急诊入院患者,原则上要及时完成病历书写,如需急救处理或急诊手术来不及书写病历时,应记首次病程记录,然后根据时间情况补写病历。
八、值班医师在班期间,必须尽职尽责,负责各项临时性医疗工作和患者的临时处理,遇有疑难问题时应请上级医师处理。
九、值班医师必须坚守岗位,不得擅离职守,不得随便找人顶替。值班医师若有事需暂时离开,须向值班护士说明去向,当护理人员请叫时立即前往珍视。
十、接-班人员未及时到岗,交-班人员不准离开岗位,应将情况报告科主任,等待接-班人员到位交-班后方可离开病区。
十一、值班医师不脱离日常工作,如因抢救患者或其他特殊原因未得到休息时,过后酌情予以适当补休。
十二、值班医师夜间必须在值班室留宿,不得擅自离开,若患者病情由变化时应立即诊查患者。
十三、值班医师在值班期间进行的医疗处置工作必须及时做好医疗文书记录,值班情况按规定扼要记入交接-班本,各级值班人员在当日交-班记录上签字确认,次晨早会上进行集体交-班。
乡镇卫生院医生值班、交接-班制度
为了更好完成医生值班工作,避免差错,保障医疗安全,特制定以下制度:
一、钱财交接: 值班结束值班人员清点钱财,填写准确数字交于接-班人员,接-班人员清点无误后,值班人员方可离开。
二、物品交接: 值班人员统计好用药数量,并详细记录,交于接-班人员,接-班人员需及时清点药品,(每班必点)发现问题及时联系前值班医生进行核对,药品摆放要整齐。
三、病人交接:
1.输液病人交接,内容包括:姓名、性别、病情,用药情况及输液过程等。
2.留观病人交接包括:姓名、性别、病情,用药等。
3.随访病人的交接:值班人员应该及时记录随访病人的联系情况,自觉症状,体格检查及体温情况等,并进行交接。
四、物品交接:
1.值班人员应将钥匙,各种记录本,常用物品(包括:血压计,电子体温计,小手电、小剪刀等)放归原处,接-班人员必须进行清点核对。
2.值班人员要将清洗后送回的工作服,及时通知工作人员拿回,不得长时间放在值班室(一天)。
五、安全卫生
1.值班人员负责值班期间的安全工作,下班时要关好门窗、检查水电(人走电断);
2.值班人员负责值班室的日常卫生,桌面物品摆放整齐,门诊日记及其他物品,医生及时带回(不得留在值班室);
3.夜班人员下班时,要搞好值班室卫生(拖地);
4.值班人员不得将其他科室的物品拿到值班室。
医院急救中心医生值班交接制度
1、急救医疗科实行二十四小时三班值班制,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履行职责,保证急救医疗工作不间断的进行。
2、值班医生在科室领导不在的情况下,由当班技术职称最高的医师负责灾害事故、紧急特需服务等医疗任务的组织、协调工作,同时做好文字记录并及时向科室领导和上级机关报告。
3、对规定交接的值班室物品及医疗器械要当面交清。
4,夜间和假日值班,次日酌情予以休息,节日值班予以补假。具体轮休顺序,必须服从科室领导统一安排,未经许可不得私自调换班次。
公立卫生院医生值班、交接-班制度
1、各科在非办公时间及节假日,须设有值班医师。
2、值班医师每日下班前到科室,接受各级医师交办的医疗工作。交接-班时,应巡视病室,了解危重病员情况,并做好床前交接。
3、各科医师在下班前应将危重病员的病情和处理事项记入交-班簿,并做好交接-班工作。值班医师对危重病员应做好病程记录和医疗措施记录,并扼要记入值班日志。
4、负责各项临时性医疗工作和病员临时情况的处理;对急诊入院病员及时检查填写病历,给予必要的医疗处置。
5、值班医师遇有疑难问题时,应请经治医师或上级医师处理。
6、值班医师夜间必须在值班室留宿,不得擅自离开。护理人员邀请时应立即前往视诊。如有事离开时,必须向值班护士说明去向。
7、值班医师不得脱离工作岗位,如因抢救病员而未得到休息时,科主任可根据情况给予适当补休。
8、每日晨,值班医师应将值班中病房情况在晨会交待,重点病员向主治或主任医师报告,并向经治医师交清危重病员情况及尚待处理的工作。
9、急诊值班人员(含药房、检验、放射、记账等)必须坚守岗位,随时应诊急诊病人,以保证临床医疗工作的顺利进行。如离开须标明去向;值班医师应搞好交接-班,特殊病人重点交-班,观察室病人床边交接;接-班医师未到位,交-班医师不得擅自离岗;遇有疑难病人,要在上级医师指导下处理。
10、各科不得安排尚未取得执业医师资格的医务人员单独上岗。
医院总值班制度
一、院总值班实行按序轮班制,由职能科室有关人员参加(女性年满50岁,男性年满55岁可不再参加总值班)。
二、值班时间为每天上午8:00至次日上午8:00的非正班时间。交接-班时间为次日上午8:15之前,地点在行政办公室。
三、值班人员遇特殊情况不能值班时,须经行政办公室同意后方可调换值班。若因公出差或外出学习不能值班者,出差、学习回来上班第二天应补值班。
四、值班期间,值班人员必须做到:
1. 随时保持通讯畅通。
2. 准时到岗,坚守岗位,不得擅自离开医院。
3. 亲自到临床各科室收集全院病员收治情况,不允许打电话收集数据。
4. 当天能处理的问题应及时处理,遇紧急情况需请示相关职能部门或院领导协调解决的,应及时请示,并简明扼要地在《值班记录簿》上做好记录。需到场处理的,必须无条件地及时到现场处理。
五、凡无故不值班或违反以上规定的,发现一次扣当月绩效工资200元并全院通报。
医院医师值班交接-班制度
一、临床可根据科室的大小和床位的多少单独或联合值班,并明确排出二线及三线备班人员名单,交医教部备案。
二、各科室医师应在下班前将危重病员的病情和处理事项记入值班日志,并做好交-班工作。
三、接-班医师在规定时间前提前到达科室,接受各级医师交办的医疗工作。交接-班时,应巡视病室,了解危重病员的情况,特殊病人应做到床前交接。
四、值班医师负责各项临时性医疗工作和病员临时情况的处理;对急诊入院病员及时检查书写病历,给予必要的医疗处置。值班医师对危重病员应作好病程记录和医疗措施记录,扼要记入值班日志。
五、值班医师为值班期间医疗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负责解决值班期间的各种情况及突发事件,遇有疑难问题时,应及时和经治医师或上级备班医师联系。如遇到非自己经治床位的患者或家属咨询病情,亦应给予初步解释,并向其建议详细病情仍要向经治医师咨询。如遇到紧急情况,备班上级医师不能及时赶到,应立即向院总值班人员报告,请其他科室值班人员协同处理。
六、值班医师夜间必须在值班室留宿,不得擅自离开。接到护理人员通知有需要处理情况时应立即前往视诊。如有会诊等情况需暂时离开时,必须向值班护士说明去向及联系方式。
七、每日晨间交-班会上,值班医师将病区重点病员及危重病员情况向主治医师或主任医师报告,并向经治医师交清值班期间处理过病人具体情况及尚待处理的工作。
八、值班医师一般不脱离日常工作,如因抢救病人未得到休息,可根据具体情况给予补休。
医院医师值班与交接-班制度
1.科室在非办公时间及假日,须设有值班医师。
2.值班医师如因各种原因未按时到岗,上一班值班医师不得擅自离开,应迅速报告科主任安排处理。
3.值班医师每日下班前至科室、病区,接受各级医师交办的医疗工作:交接-班时,应巡视病室,了解危重病员情况,并做好床前交接。
4.科室医师在下班前应将危重病员的病情和处理事项记入交-班簿,并做好交-班工作。值班医师对危重病员应做好病程记录和医疗措施记录,并扼要记入值班日志。
5.值班医师负责各项临时性医疗工作和病员临时情况的处理,封急诊入院病员及时检查并书写病历,给予必要的医疗处置。
6.值班医师遇有疑难问题时,应请上级医师处理。
7.值班医师夜间必须在值班室留宿,不得擅自离开。护理人员邀请时应立即前往诊视。如有事需临时离开时,必须向值班护士说明去向。
8.次日晨值班医师需将病员情况重点向主治医师或主任医师报告,并向主治医师交清危重病员情况及尚待处理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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