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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级三防值班制度
1、值班人员必须具有高度的事业心和工作责任感,牢固树立为全校师生员工服务的思想,应认真负责,按时值勤,以维护正常教学秩序,确保校产及师生人生安全。
2、 校区实行轮值巡逻制,校门和教学大楼应全天候值班。
3、学校安全值班实行滚动式轮值制,每班实行二十四小时值班制,每天晚上六点为交接-班时间,如遇节假日值班,负责处理学校日常工作事务,保证上传下达,接待、处理来信、来访事宜。
4、 来访客人要在校门传达室登记,经许可方能进入校区,客人离校时应办离校注销手续。
5、 非放假期间,学生要求出校门者,须有班主任和政教处批条方可放行。
6、学校安全值班要经常深入工作第一线,及时检查、了解当天全校的治安动态,掌握和收集各种信息。
7、领导值班时要保持联络,夜间必须巡岗一至二次。
8、处理好突发性事件,做好各种异常情况的登记,并及时报告处领导。
汝阳县三屯镇中
白山镇初级中学值班制度
一、目的意义
为了确保新教学楼启用之后我校各项教育教学工作尽快走上正常轨道,创建平安、和-谐、文明、有序的育人环境,经研究决定,特制定本制度。
二、主要内容
实行行政人员带班,班主任及其他老师轮流值班制度。值班人员在指定值班位置或范围值班,具体见《值班安排表》。
三、值班时间
⑴到岗:带班人员上午6:40前,下午1:50前到岗,其他值班人员上午6:50前,下午2:00前到岗(随作息时间调整而调整,具体见值班安排表)。
⑵离岗:放学后,确定所有学生均已离校后,值班人员才能离岗。
四、值班位置
值班点14分别在14楼各楼层办公室门外走廊处,值班范围包括6个教室及走廊和楼道;值班点5在旗杆附近,值班范围包括旗杆附近、操场、操场附近草坪及厕所附近;值班点6在一楼门厅,范围包括教学楼前、办公楼附近以及学校大门前。
五、职责及要求
⒈带班人员
①带班人员上午6:40前,下午1:50前到岗,检查、记录值班教师到岗情况。
②负责督促楼层值班人员考课,及时做好考课记录。必要时与教导处联系安排临时代课。
③负责记录“课间操”班主任出勤情况;督促值班人员检查班级“眼保健操”情况,并及时汇总值班人员值班记录。
④值班时间带班人员是校园安全第一责任人,负责处理突发事件。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时,第一时间报告学校主要领导,并及时进行应急处置。
⑤带班人员有权处置其间发生的其他相关事宜。带班人员有权对本组值班人员履行职责情况进行评价。
⑥带班人员不能迟到、早退、擅自离岗。离岗必须请假,并主动安排好替代人员。
⑦本组值班结束后,带班人员负责汇总、完善本组值班记录,交校长室。由校长室按月汇总、公示,并交教导处存档。
⑧未按以上要求做到的,视为带班人员未尽责,扣除带班人员考勤分,并由校长室给予严厉批评。
⒉其他值班人员
①其他值班人员上午6:50前,下午2:00前到岗,负责维持值班点及其值班范围内的秩序,处理指定位置或范围内的突发事件。必要时,要向带班人员报告。
②楼层值班人员课前、课间、课后,应对所在楼层进行巡查,维护所在楼层秩序,查收学生违禁物品,保障所在楼层安全;禁止学生破坏公物,禁止学生乱开水电,禁止学生乱涂乱画,禁止学生乱丢乱扔,禁止学生携带零食进入校园及教学楼;学生上课时,负责所在楼层考课,并如实记录;学生做“眼保健操”时,负责评定并记录所在楼层班级做操等次(“好、中、差”三等,分别记为a、b、c)。一楼值班人员还要负责对教学楼前进行巡查,并维持教学楼前秩序。必要时,要向带班人员报告。
③定点5值班人员课前、课间、课后,应在旗杆附近、操场、厕所及操场上面绿化带附近进行巡查,维护校内秩序,保障校内安全,禁止学生破坏公物,禁止学生践踏草坪,禁止学生攀折花木。
④值班人员必须听从本组带班人员调派,有义务协助本组带班人员处理校内突发性紧急事件。
⑤值班人员有义务协助本组带班人员处置其间发生的其他相关事宜。
⑥值班人员不能迟到、早退、擅自离岗。值班人员因故调班,事先应向本组带班人员请假,并找好替班人员,做好交接事宜。
⑦值班人员未经本组带班人员批准,不得擅自更动班次或请人代班,有违者严肃处理。
⑧值班人员不在指定位置巡查,视为未值班。
⑨值班结束前完善值班记录,并与带班人员做好对接。
六、校长随查
对带班人员及值班人员值班情况,校长进行随查。随查内容涉及上述规定的方方面面。校长随查记录,作为考核值班人员值班情况的依据之一。
七、考核规定
⒈带班人员及其他值班人员值班情况由校长室考核,每月汇总公示后,结果存档,作为考核依据。
⒉参加值班情况与考勤挂钩。
⒊圆满完成学期值班任务,无迟到、早退、玩忽职守等现象,值班期间没有因个人原因造成工作失误或损失的,计出勤分约100分(每周5分,以整周计);否则,按规定酌情扣除当周考勤分。具体是:
①当周值班任务,无迟到、早退、玩忽职守等现象,值班期间没有因个人原因造成工作失误或损失的,计出勤分5分;否则,每一项每一次扣除考勤分1分,累计计算。
②无故不值班,当周考勤分记为0分;一个月内,两次以上(含两次)无故不值班,当月考勤分记为0分;一个学期内四次以上(含四次)无故不值班,学期考勤分记为校内最低分,且不得评优评先。
③迟到、早退、玩忽职守等,每次视情节扣除当周考勤分1-5分;一个月内,发生2次以上(含2次),扣除当月考勤分记分6-20分;一个学期内,发生5-10次,学期考勤减半记分;10次以上,学期考勤记为校内最低分,且不得评优评先。
④个人原因造成工作失误或损失的,酌情扣分。
⑤行为恶劣,出现重大失误,或造成严重后果,产生恶劣影响的,考勤分记为校内最低分,对其工作实行一票否决,并根据相关规定追究其责任。
⑥带班人员有上述违规情况者,加倍扣分。
八、适用时间
本制度自2011年5月9日起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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