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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卫值班室工作制度
为加强校园安全管理,保障我校师生人身与财产安全,营造良好的校园秩序,特修订本制度。
1.学校门卫工作是维护学校良好的教学秩序、保障学校安全的重要工作之一,门卫实行二十四小时值班,门卫人员在值勤期间必须坚守岗位,不准擅离职守,脱管失控;要衣着整洁(着保安服),仪表端庄,说话和气,讲究文明。
2.做到不无故旷工,不准擅自换班、随意请人代班和做与工作无关的事;要做好交接-班工作(即交接清点请假条和钥匙,交待有关值班情况), 下一值班人未到前上一值班人不能离岗;有事须请假,并经同意调班或安排有人顶岗后方可离岗。
3.值班时必须提高警惕,认真履行职责,坚守岗位,严防社会可疑人员进入校园扰乱学校的正常秩序。
4.对外来机动车辆(含摩托车、电瓶车)进行查询、登记,提醒司机将车辆按学校指定的位置停放。
5.对来访者进行验证、查询、登记。如来访者是找学校科室领导的,须先要求来访者电话联系被访科室有关人员,经允许后方可进入学校;如来访者是找学生的,下课后方可进入学校。
6.学校在上课、办公时间,在校教职工不得随意离开学校,凡因外出办事需要离开学校的,必须凭学校领导批准的出入证明,并经门卫查验无误后方可离校。在上课时间离开学校的学生,必须持有学生科的批准手续和学生证,并接受门卫人员的检查。
7.对学生进入校门时进行检查学生证,无学生证者不准进入;对学生出校门时要检查请假条和学生证,并进行登记备案,无请假条和学生证者不准外出;对不服从管理的学生进行批评教育,并做好记录交给学生科。
8.值夜班的人员在晚上23:00后将校门锁好,然后定期巡查校园安全情况;如发生学生严重违规现象或突发事件,要及时会同学生科进行处理,并及时报告有关科室领导及校领导。
9.要密切注意人员出入,平时关大门开小门,必要时大小门都关上,防止学生或社会不良分子强行出入。
10.学校门卫直接接受教学管理处领导。
10.完成教学管理处及学校安排的其他临时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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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院法警门卫值班工作制度
为 进 一 步 加 强 我 院 机 关 安 全 管 理 ,确 保 审 判 工 作 、办 公 秩 序和干警的人身安全,根据院党组安排,特制定本制度。
一 、办 理 诉 讼 当 事 人 、旁 听 群 众 、来 访 人 员 的 身 份 查 验 和 登记手续:
二 、对 持 有 法 院 传 票 、通 知 的 诉
讼 当 事 人 和 持 有 有 效 证 件 的旁听群众,办理登记手续后,指引进入审判区;
三 、对 持 有 身 份 证 件 、证 明 材 料 的 公 务 、来 访 人 员 ,应 与 相 关 部 门 联 系 ,同 意 接 待 的 ,办 理 登 记 手 续 后 ,指 引 进 入 办 公 区域由有关部门来人带入办公区域;
四 、要 求 会 见 院 领 导 的 公 务 、来 访 人 员 ,应 与 办 公 室 联 系 预约,经院领导同意后方可进入办公区域;
五 、对 告 状 、催 办 、申 诉 、上 访 人 员 ,指 引 其 到 信 访 接 待 室接洽联系或向有关部门告知情况,要求有关部门解决;
六 、本 院 干 警 亲 友 来 访 ,值 班 法 警 应 当 与 被 访 干 警 电 话 联 系 核 实 无 误 后 ,来 访 人 员 应 当 履 行 登 记 手 续 ,并 为 干 警 亲 友 指 引道路:
七、检验和指挥出入法院的车辆;
八、维护审判、办公区的安全秩序;
九 、对 来 访 人 员 无 理 取 闹 ,扰 乱 审 判 、办 公 秩 序 的 ,在 劝 阻 无 效 后 ,应 当 采 取 防 止 事 态 扩 大 的 控 制 措 施 ,对 危 及 法 警 或 其 他 人 人 身 财 产 安 全 的 行 为 人 ,可 以 采 取 足 以 制 止 危 害 行 为 的 正当防卫措施。
市政府机关门卫值班工作制度
为认真做好市政府机关门卫值班工作,切实维护市政府机关良好办公秩序,结合机关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市政府机关门卫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值班人员应注重仪表、提高警惕,严格要求、大胆管理。
二、按时开关大门,并对机关院内和办公大楼进行巡逻检查,夜间巡逻实行每小时一次,发现问题,及时向保卫科和相关部门报告。
三、值班人员要严格履行门卫职责,机关工作人员一律凭证进入。非机关工作人员凭有效证件登记或取得联系确认后方可进入;无证件人员经登记室联系相关单位确认后,方可进入;发现可疑人员,要仔细询问,及时报告,如有上访人员,问明情况后按群众来访接待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四、凡携带物品出机关大院,门卫人员要认真查看有关证明,并查验物品登记无误后,方可放行。禁止收购废旧物品、推销商品的闲杂人员进入机关院内。
五、值班人员要坚守工作岗位,不得迟到早退、擅自离岗。值班期间不准看书、看报、下棋以及进行其他娱乐活动,严禁睡觉、会客、同无关人员聊天。
六、值班期间要认真填写值班日志,并做好值班记录,严格交接-班制度,交-班前应将有关注意事项向下一班交代清楚。
七、值班人员要保持值班室和工作区内卫生,确保值班室内外整洁卫生。
门卫值班工作制度
为加强本单位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安全保卫工作,维护正常工作和生活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一、认真学习和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遵守本单位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工作安排,爱岗敬业,勤奋工作,努力做好本职工作。
二、实行来人来访登记和24小时值班制度,定期进行夜间巡查,认真填写相关记录。
三、机动车辆进出本所应减速慢行,车辆按划定的区域停放。除来我所办事的人员车辆外其他无关车辆禁止在本所院内停放。
四、各类推销人员、收废旧、送货人员及外来务工人员未经同意不得随意进入本所院内。
五、未经有关部门批准,禁止在本所大门区域或院内摆摊设点和张贴各类广告。
六、坚守工作岗位,不能随意叫他人顶班,做好责任区的清洁卫生工作。
七、严禁参与赌博、盗窃、卖淫、嫖娼、吸毒、贩毒等违法活动。
八、遇有重大事件或可疑人物,应临危不乱,不卑不亢,果断做适当的处置,并立即报告所办公室或相关领导。
2015年1月13日
人民法院法警门卫值班工作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我院机关安全管理,确保审判工作、办公秩序和干警的人身安全,根据院党组安排,特制定本制度。
一、办理诉讼当事人、旁听群众、来访人员的身份查验和登记手续:
二、对持有法院传票、通知的诉讼当事人和持有有效证件的旁听群众,办理登记手续后,指引进入审判区;
三、对持有身份证件、证明材料的公务、来访人员,应与相关部门联系,同意接待的,办理登记手续后,指引进入办公区域由有关部门来人带入办公区域;
四、要求会见院领导的公务、来访人员,应与办公室联系预约,经院领导同意后方可进入办公区域;
五、对告状、催办、申诉、上访人员,指引其到信访接待室接洽联系或向有关部门告知情况,要求有关部门解决;
六、本院干警亲友来访,值班法警应当与被访干警电话联系核实无误后,来访人员应当履行登记手续,并为干警亲友指引道路:
七、检验和指挥出入法院的车辆;
八、维护审判、办公区的安全秩序;
九、对来访人员无理取闹,扰乱审判、办公秩序的,在劝阻无效后,应当采取防止事态扩大的控制措施,对危及法警或其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行为人,可以采取足以制止危害行为的正当防卫措施。
工厂门卫值班制度
(一)门卫管理是企业管理的一个缩影,是体现管理水平的标准之一,为强化门卫管理,特制订本制度。
(二)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员工和保安人员。
二、管理办法
(一)保安人员要严格遵守执行《保安工作条例》、《保安服务协议书》等规章制度,恪尽职守、文明执勤、礼貌待客。
(二)保安人员要做到二十四小时轮留值勤,每两小时巡视巡逻全公司一次。发现违纪、偷窃等行为,要及时制止和向上级汇报并作好记录。发生治安事件和灾害事故,应采取积极有效的应变措施,并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发现员工违纪违规行为,要及时向主管部门汇报,协助处理。
(三)保安人员必须出门站岗值勤。
(四)警卫室要保持干净和安静,物品放置应定位规范,不能在警卫室内吸烟。无关人员不得在警卫室逗留、闲聊、嬉笑、打闹、借故刁难、纠缠执勤人员。违者,视情节轻重,严肃处理。值勤人员态度粗暴,不文明不礼貌,故意刁难员工或外来人员,一经发现,将按照双方协议书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五)严格执行员工出入制度。当班员工原则上不得离开公司(含工程建设工地),确需外出,应如实填写员工出入证或凭出车单出入。部门经理以下员工外出,须由所在部门经理审批;部门经理以上员工外出,须经总经理室审批;不符合上述手续者,保安不准放行。强行外出者,应立即上报人事行政部。外来人员因公务需进公司,经被访人同意,凭有效证件,准确填写会客单后,佩戴"来宾证"方可进公司;会客结束后,凭被访人签字的会客单,归还"来宾证"后,方能离开公司。外来人员一时没有联系上被访人,可在警卫室内的会客室或指定地方等候。严禁闲杂或与公司工作无关人员进入公司。
(六)公司员工上班时间不得进行私人会客,特殊情况须经所属部门领导同意,但只能在警卫室内的会客进行。
(七)衣冠不整、穿拖鞋、穿背心、短裤者,不得进入公司内。
(八)严格执行物资管理规定,任何物资出入公司均需办理有关手续。凡协作单位、施工单位的非本公司物资,进入公司时,需在警卫室登记,末经登记的物资不得放行;凡购买、加工、借用的材料、半成品、工具等物资运出公司须持有财务部出具的出门证,经核对无误后方可放行;凡节假日、上班前、下班后,因工作急需外出加工的物资,须经部门经理以上领导签字同意后方可放行。
(九)严格执行车辆出入制度,外来车辆进公司需严格检查,作好登记。摩托车、自行车(食堂购菜、送水车除外),一律不得入公司。本公司车辆外出须凭出车单,如无出车单,保安有权拒绝放行。副总经理以上领导除外。车内人员一律凭出门证(副总经理以上车辆除外),否则不予放行。
(十)严禁代人打卡或仿造考勤或打完卡又借故离开公司。保安要作好违纪违规人员的登记,并及时向人事行政部上报。
(十一)对违反本制度又不服从保安管理者,执勤人员有权强制执行,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当事人负责。
三、附则
(一) 本制度的解释权属人事行政部。
(二)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门卫室值班制度
1、门卫室值班人员必须以高度的责任感和警惕性坚守岗位。值班人员值班时,不准干私活,不准看小说;
2、门卫室内,不准搞娱乐活动,非值班门卫人员不得长期滞留门卫室,以免分散值班人员精力;
3、 值班人员按学校规定时间开启和关闭大门:早晨7:00、中午11:35、下午13:20开启,上午8:10、中午12:00、下午5:30关门落锁。
4、出进人员和车辆应接受和配合门卫值班人员的检查,门卫认定可疑的,有权盘查;在大门开启时间外出进的人员,应向门卫值班人员说明原因。否则,门卫值班人员应拒绝其进出学校;
5、外来车辆入校,必须经主管领导批准,方可准予进入;
6、严禁携带易燃、易爆、有毒、有污染的物品进入学校;
7、 门卫室及周围不准寄放任何物品,以保证出入畅通;
8、门卫值班人员应及时指挥车辆人员出入、停靠,确保大门畅通无阻;
9、门卫值班人员对出入学校的人员,应严格进行登记,并收妥有关凭证或证明;
10、 门卫值班人员要逐日对执勤点及周围进行清扫,保持经常性的整洁干净。
幼儿园门卫值班室管理制度
(一)门卫要忠于职守,坚持一天24小时值班(包括节、假日)。深夜要认真巡视幼儿园,发现重大事宜,要及时向园领导汇报。
(二)对非本园人员进校要问明情况、登记后方可进园,离园后及要时在登记表上注销。对无正当理由的,拒绝进园。
(三)进园的车辆,要严加查问,有正当理由的才可放入,并指定停放的地点。
(四)严禁骑自行车进出园门。准予进园的自行车要推至指定的地点停放,不得驶入教学区。
(五)在园幼儿无正当理由禁止外出。有特殊的情况,凭请假条放行,返园后及时注销时间。
(六)为了便于识别,进出园门全体教职员必须凭条出入。
(七)实行节假日和强台风非常时期的行政班子领导值班制,保证有人守候电话机和巡查幼儿园,并记好《安全工作日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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