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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部人员管理细则
根据公司发展需要,为提高对各分支公司财务监控和服务、支持力度,加强对派出财会人员的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一、财务外派人员管理
1 、公司财务中心代表总公司向各分支公司委派财务人员,财务外派人员实行总公司和所属分公司的双重管理,公司财务中心对各分支公司财务人员有直接调配、培训、考核和业务管理权。各分公司负责财务人员的日常行政管理,对财务人员有考核建议权。
2 、财务外派人员执行总公司统一的财务会计制度,分公司在与总公司制度不抵触的情况下,可制定适合本公司实际的财会管理办法,并经分公司负责人批准报总公司财务中心审批备案后执行。
二、外派财务人员的选拔
1 、总公司财务中心根据各分公司财务会计结构设置和岗位需求,可采用竞聘或直接指派形式确定外派人员,并通过人力资源中心按管理程序委派。
2 、各分支公司也可采取择优录用的办法在当地选拔、推荐财务人员,报公司财务中心考核通过后,经人力资源中心按程序委派。
三、外派财务人员的职责
(一)财务负责人的职责
1 、服从总公司管理,定期汇报工作,对总公司负责,接受总公司财务中心和财会负责人的业务指导; 2 、为所在分公司提供财务管理和各项服务,参与所在分公司的经营管理工作,遵守所在分公司的各项管理制度;及 时准确的向公司领导提供决策信息及建议,为公司重大决策服务; 3 、参与审定所在分公司重大财务决策,包括公司经营性、投资性、融资性的计划和合同以及财务预决算、资产和债务重组方案等财务决策事项;4 、拟订所在分公司的财务制度,监督所在分公司资产营运、财务收支以及执行总公司管理政策和管理规章的情况; 5 、 对日常各项费用开支报销单据进行审核,杜绝不合理的费用报销;组织公司成本核算,提出成本控制指标建议;
6 、 定期编制各种财务报告、会计报表,按要求及时上报;
7 、 按期完成申报缴纳各种税款,妥善保管税务发票,独立完成企业年检工作;
8 、 监督、指导直接下属人员的财务、会计工作, 负责对下属财务人员的配备、任免及考核提出意见,并及时将本公司财务人员变动情况向总公司备案; 9 、总公司和所在分公司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出纳的职责 1 、严格遵守现金管理制度,做好现金管理工作,具体办理现金收付手续,报销时要认真审查原始凭证,凡不符合规定和手续不全的一律拒绝办理现金收付手续,严格把好关; 2 、不得从本单位现金收入中直接支付现金,不能以白条或不符合财务会计制度的凭证顶替库存现金;
3 、 对核算会计传递的原始凭证与录入的记账凭证进行检查、监督。
4 、负责办理公司收支结算业务工作;
5 、建立健全现金日记帐,及时逐笔记载现金收付,帐目日清月结; 6 、负责保管现金支票、转帐支票等空白凭证,负责保管财务印鉴; 7 、及时逐笔记载银行存款日记帐,及时与银行对帐,及时清理未达款项; 8、编制上报现金收支日报表;发现资金有异动情况应及时向总公司财务部汇报; 9 、所在分公司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会计的职责
1 、根据国家财务会计法规和行业会计规定,结合公司特点,负责拟订公司会计核算的有关工作细则和具体规定,按规定程序报批后组织实施。
2 、参与拟订财务计划,审核、分析、监督预算和财务计划的执行情况。
3 、准确、及时地做好帐务和结算工作,正确进行会计核算,填制和审核会计凭证,登记明细帐和总帐。
4 、正确计算收入、费用、成本,正确计算和处理财务成果,具体负责编制公司月度、年度会计报表、年度会计决算及附注说明和利润分配核算工作。
5 、负责公司固定资产的财务管理,按月正确计提固定资产折旧,定期或不定期地组织清产核资工作。
6 、负责公司税金的计算、申报和解缴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开展财务审计和年检。
7 、负责会计监督。根据规定的成本、费用开支范围和标准,审核原始凭证的合法性、合理性和真实性,审核费用发生的审批手续是否符合公司规定。
8 、及时做好会计凭证、帐册、报表等财会资料的收集、汇编、归档等会计档案管理工作。
9 、主动进行财会分析和评价,向领导提供及时、可靠的财务信息和有关工作建议。
10 、完成分公司临时交办的其他任务。
四、外派人员的待遇
1 、外派财务人员的人事关系在总公司管理,工资奖金、各项补贴执行总公司薪酬制度,由总公司发放;各项社会保险由总公司统一缴纳。
2 、派往异地分支公司的财务人员每月享有——元的探亲补贴,随当月工资发放(家在分公司驻地,每周能回家团聚员工无此补贴)。公司并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3 、外派人员不得在分公司领取任何报酬。
五、外派人员的轮岗、调配
1 、公司对外派人员实行轮岗制度,轮岗期为 1 — 3 年,根据个人绩效考核结果实施轮岗,以锻炼财会专业队伍,提高其全面综合的工作技能和适应能力。
2 、公司财务中心在征求分公司意见后,有权调动所属财会人员。财会人员应服从安排,不得拒绝。不服从工作安排者,财务中心将视情况轻重提请人力资源中心按公司制度进行处理。
3 、外派人员期满后的工作岗位由公司人力资源中心予以妥善安排,各分支公司、职能部门必须无条件予以接收。
六、外派人员的考核
财务中心制定外派人员绩效考核办法,对外派人员进行月度、年度考核。财务中心考核占 60% ,分公司考核占 40% ;考核内容包括工作业绩、与总、分公司配合情况及遵守制度等诸方面。考核结果适用于外派人员绩效工资,并决定其晋升、降职和奖惩。
七、外派人员的定期报告、培训
外派人员须按时参加总公司组织的相关会议和活动,财会负责人每月向财务中心递交个人工作总结,对分公司的重大财务事项随时报告。每月及时向总公司报送各类财务报表,参加总公司组织的公司制度、财务专业知识等培训。报告和参加培训情况纳入个人绩效考核。
八、外派人员的工作交接
1 、财会人员调动工作或离职,必须与交接人员办理交接手续。
2 、财会人员办理移交手续前, 应将经办事项结清,并编制移交清单,列明各项移交内容、交接日期等。交接双方及监交人应签章。移交清单一式三份,双方各执一份,存档一份。
3 、一般财会人员办理交接手续,由总公司财务经理监交。财务负责人办理交接手续,由总公司财务总监和分公司总经理共同监交。
九、本办法由公司人力资源中心负责解释。
十、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财务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财务管理,规范财务制度,本着开源节流,合理使用资金的原则,使财务工作有效地为本单位和处室的发展服务,特制定如下各项财务管理制度:
一、中心财务制度
(一)审核报帐制度
凡中心发生的每一笔资金业务,必须由财务部门先进行认真审核原始票据是否符合规定和要求,待审查盖章并由办公室主任或中心主任签字后,方可报销。
各项业务费用报销制度:1000元以内由办公室主任签字,1000元—5000元由中心主任签字,超出5000元由中心主任办公会议审批决定。
固定资产报销
经中心领导同意,需购置满1000元以上的各种固定资产必须按中心固定资产管理办法,经固定资产管理人员登记、验收签字后报销,财务入固定资产帐。
旅差费报销制度:
职工因公出差或参加会议、培训学习、调研等差旅费报销,将实行包干管理办法。
(1)除飞机、火车票按票价报销外(出租车票一律不准报销),住宿费、交通补贴、伙食补助三项严格控制支出标准,同时探索实行包干的具体办法。
(2)出差人员在返回后一周内报帐,若不报帐者,下次不予借款。
(3)出差人员乘坐飞机应从严控制,出差路途较远或出差任务紧急,经中心领导批准方可乘坐飞机,但不允许坐头等舱。
(4)乘座火车必须连续乘车7小时以上才准购卧铺票。另外连续乘车每满11小时享受连续乘车补助20元。
(5)出差人员除特殊情况外,一律不准购高价票,否则按一般卧铺票价报销。
(6)出差人员乘座火车硬座票者,将给予卧铺票与硬座票差价补助。
(7)公出参加会议按规定不予报销会议费、会务费,若有这种情况可开具培训费,资料费。
(二)医疗费用制度:
职工门诊、住院看病一律按照医疗保险制度的要求和规定执行,中心不予借款。
(三)车辆燃料、维护费报销制度
中心的各种车辆维修、保养、养路、保险等费及所耗用的燃料费本着节约开支的原则,事先由司机并车队队长,提出申请经领导批准后进行维护、交纳、购买,所取票据先由财务审核,经车队队长核实签字后,由办公室主任并中心主任签字报销。
有收入的处室、公司若用车,市区内可免费使用,市区外远距离出车司机的费用及补助,燃料费均由处室、公司自行负担。
(四)资料、书籍购置
中心购入各类科技、工具、学习资料书籍,均先交到资料室办理验收签字手续,再进行报帐。
(五)业务招待费报销
本着勤俭节约的原则,中心对业务招待的开支费用,必须经领导同意,否则不予借款,不予报销。
(六)财务报表制度
中心财务须严格执行报表制度,真实反映资金运行情况除为财政厅上报每年度的季、预、决算报表外,还须为中心各级领导提供季度收支报表,以便为领导决策提供数据。
(七)借款
借款1000元以下(含1000元)由办公室主任审批;1000元以上由中心主任审批。
旅差费借款必须经中心主任批准,按公出地点远近办理借款手续。
(八)按规定资金使用100元以内用现金结算,100元以上用转帐支票结算(除特殊情况外,不准自己先垫支现金结帐)有特殊情况事先与财务联系,酌情考虑。
二、各部门财务管理制度
为加强各部门财务管理工作,中心对有经营收入的部门要实行宏观调控,财务集中,按不同部门的性质,实行不同的管理办法,各部门创收资金是中心创收资金的一个组成部分,创收资金的所有权归中心,各部门必须在规范财务管理的同时,核算本部门的各项收入、支出及上交。
(一)会计核算范围
所有有财务经营往来的各部门都在中心财务核算范围之内,其财务人员由中心统一委派。中心委派的财务人员要认真履行职责,在日常经营工作中既对部门负责也要对中心负责。出纳在财务管理上应服从主管会计,作到既相互配合又相互制约。
(二)各部门除正常业务活动外,不允许对外投资,投资决策权归中心统管。
(三)中心将对各部门、公司的负责人实行离任审计,各部门、公司负责人应对自己在职期间的资金往来、财务管理负责。
(四)各部门、公司应加强对经营活动的规范管理,避免违规及各类经济纠纷的出现,否则,由此而产生的后果将由其部门负责人承担。
(五)费用支出的管理
1.费用报销审批手续:各项费用报销的原始凭证均需填写正式发货票(根据税检规定,严禁使用收据、白条子、内容不全和涂改的发票报帐),由会计审核(不符合财务制度的拒绝审核),经办人填写报销单,部门负责人签字。
2.固定资产折旧费和低值易耗品摊销费用的有关项目,按财务制度根据规定的使用年限月份核定额入各部门帐,凭此证使用部门计提折旧或摊销进费用。购入的固定资产和低值易耗品,要及时报帐并验收管理。
(六)差旅费报销制度
1.各部门、公司的差旅费报销制度在中心财务管理办法的基础上由各部门、公司自行掌握制定。
2.实施办法
①出差人员每次出差前,征得所在部门负责人签字认可后,在财务借款,有特殊情况填写有关出差计划表。
②出差人员回部门后须在一周内报清帐款,若不报帐者,下次不予借款。
③连续出差报帐的其后移3天,节假日顺延。
(七)业务招待费是指在经营业务活动中,根据需要而发生的合理招待费用。每个部门在不超过年营业收入的5%的范围内严格掌握使用。
(八)往来款项
1.对发生的每笔往来款项根据管理要求按单位名称或个人设置明细帐并及时登记,准确地反映回款及增减变化,月底对各个往来帐户结出正确的余额。
2.对发生的往来款项应及时清理,经常往来的单位采用邮寄对帐或派人每年核对一次。对帐龄较长的应收帐款,应采取法律手段催收,减少坏帐损失。
3.部门负责人,应对各项应收帐款经常监督检查,本着谁经办的款项谁追收,谁管帐谁清理,做到心中有数,便于采取追收措施。
4.每年年终对应收帐款的帐户余额进行帐龄分析,对无法收回的款项作书面材料说明,按照谨慎的原则,依据年末应收帐余额的3‰-5‰计提坏帐准备。
(九)严格财务报表制度,各部门、公司每季度要有完整的财务报告交中心分管主任、年终报中心主任审阅。报表要据实反映各部门、公司财务运行情况、严禁“掺水”报表。
(十)为真正落实中心财务的统筹管理,从有利于工作角度考虑,中心对各部门的财务章、发票专用章、法人章即时收回,由主管会计管理掌握。公章由部门自行保管。
(十一)合同管理
各 部门在经营活动中签订合同必须先向分管领导请示、汇报,其职权范围:
1.十万元以下的合同由各部门、公司负责人签定。
2.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的合同须由各部门、公司上报中心分管主任。
3.三十万元以上的合同必须由中心主任办公会议决定。
(十二)今后中心将对各部门、公司财务规范管理,资金上交任务完成与否作为年终考核环节干部实绩的一项重要内容。
(十三)各部门上缴中心的款项必须在年度12月25日之前交到中心财务。
(十四)各部门要据此制定出符合各部门特点的管理细则。
三、分配管理制度
(一)各处室、部门分管财务的领导,认真遵守财务制度,严格财务管理,科学制定分配方案,充分调动工作人员的积极性。
(二)部门负责人不准以权谋私,严禁不合理的开支或违反财务纪律报帐,报帐前须经财务人员审核,对违反财务纪律,财务人员有权拒审,并及时向中心领导汇报。
(三)部门内部分配负责人的收入最高不能超过一般工作人员的三倍。
(四)中心分管领导应认真监督部门的资金使用,1000元以上的开支须分管主任审批。如出现违纪行为,分管领导负有管理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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