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储煤场人员管理规定
目 录
1、 入厂运煤车辆管理条例(暂行)
2、 汽车衡工作人员管理制度
3、 汽车运煤采制样管理制度
4、 煤场推煤、装载机管理制度
5、 煤场监管工作人员管理制度
6、 生产车辆加油管理规定(暂行)
入厂运煤车辆管理条例(暂行)
为了规范运煤车辆在厂区的运煤秩序,保证运煤工作的顺利进行,营造一个安全、文明、整洁的工作场所,从而保障我厂的安全生产,特此作规定如下:
1、 进入厂区的运煤车辆必须执证运输,一旦发现无证人员驾驶车辆,立即扣押车辆,并移交交通部门严肃处理。
2、 进入厂区的运煤车辆的灯光、喇叭、倒车鸣号装置、制动刹车系统必须完好,否则不得进入厂区,如果以上设施不完善而进入厂区,立即没收运煤证,停止运煤。
3、 车辆进入厂区,必须减速慢行:
(1)厂区道路行驶速度不得大于15公里/小时;
(2)煤场行驶速度不得大于10公里/小时;
(3)车辆进入汽车衡道路时的不得大于10公里/小时;
(4)禁止在汽车衡上紧急刹车;车辆必须停稳后,司机方可离开进行称重。如果由于违反以上规定,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车辆司机自负,并追加处罚。
(5)厂区禁止鸣笛。
(6)厂区禁止吸烟。
4、 运煤车辆进入厂区的行驶路线必须按照管理人员指定的路线安全行驶,进入煤场或卸煤站必须服从车辆指挥人员的指挥,严格按照指定的位置进行卸煤。
5、 汽车衡称重时,运煤司乘人员禁止进入汽车衡工作间内,如有交涉事宜,需在窗口-交涉或向上级有关部门反映。
6、 运煤车辆必须加盖蓬布,如果煤渣撒落,司乘人员必须自己清扫。
7、 运煤车辆在卸完煤后必须落下车厢,关好车厢门后方可开出煤场或汽车卸煤站,严禁没有落下车厢在运煤道路上行驶。
8、 运煤车辆进入厂区后,损坏任何设施必须按原价赔偿,并视情节轻重处以罚款。
10、入厂煤质必须符合合同规定的标准,如有一项指标不符合要求,拒绝收煤。新到来煤车辆,必须先停靠在厂门外联系有关管理人员,并上缴该矿煤质化验报告,随后由采样人员采样,等化验结果符合标准后才能入厂称重。
11、每天送煤的车辆如果当天的化验结果没有出来,可以先称重,但第二天结果出来后与标准不符,第一次警告,第二次停止运煤。
12、所运煤质的水分严重超标,管理人员有权拒收。煤中的杂物太多,管理人员有权对其进行经济处罚并扣杂质重量。
13、运煤单位提出的化验要求,每次加收采样、化验费用800元。
14、运煤人员进入厂区后必须服从厂区工作人员的管理,如不服从管理,甚至对工作人员进行语言或人身攻击,立即停止该车辆运煤,并重罚后交有关部门严肃处理。
15、如有违反以上任何一款者,工作人员有权扣押运煤票,并处50元以上的罚款,待事情处理后在交还运煤票。
2015 年5月25日
汽车衡工作人员管理制度
1. 司磅员必须遵守厂里的各项规章制度,严格要求自己。
2. 司磅员必须做到服装整洁,语言文明。
3. 司磅员必须班前检查衡上的各条传输线及传输端口是否完好,开机后检查电脑的传输信号是否稳定。
4. 司磅员上班必须有相关人员两人以上在场才可收煤,不得私自操作称重设备。
5. 司磅员称重时等到车辆停稳,观测车辆全部停在衡上后方可称重。
6. 计量数据要真实、准确,来煤票和车号要相符,(如出现差错必须填写联系单,及时更正)。
7. 空车称重时必须查清票据有煤场监督人员的盖章或签字,否则视为无效票据。
8. 按时上、下班,认真填写值班记录,及时统计、上报当日来煤量。下班时妥善保管好印章及票据。
9. 司磅员严格要求自己,严禁吃、拿、卡、要以及违反乱纪事件发生。
汽车来煤采制样工作制度
一、采取工作制度:
1. 采样人员在来煤入厂前30分钟准备好采样工作。
2. 汽车来煤进厂后,采样人员及时核对车号、矿名,并做好相应记录。
3. 经核对无误后,采样人员对来煤车辆进行磅前外检,外检必须做到每车必检,外检合格方可采样,正常情况下利用入厂煤采样装置对来煤进行机械采样,机械采样应严格按照“入厂煤采样装置操作规程”严格执行。
4. 机械采样装置出现故障或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可人工采取,人工采取应严格遵照以下标准:
(1)、汽车煤入厂可按三点循环方式采样,也可在卸车过程中采样。
(2)、采样要做到车车采样,每车采用对角线3个子样等距分布法进行。
(3)、每车采样时应挖坑至0.4m以下采取,取样前应将滚落在坑底的煤块和矸石清干净。采取时不应避开或故意采取煤块和矸石等。
(4)、采取所使用的采样铲的深度和宽度均不应小于被采取煤的最大粒度的3倍。一般采用尖头铲,宽250mm,深度300mm。
(5)、采取子样的数目应按照DL/T567-1995的要求尽量做到每车采取,增加子样数目,从而提高采样精密度。
5. 采样过程中,如遇到煤质较差或有明显分层的情况,当班人员应及时通知上级主管和物资部门及时协调处理,必要时可进行拍照、摄像。
6. 采样完毕后,当班人员应对所采子样数目、重量、矿名编号进行核对,准确无误后送制样间。
7. 其它未尽事宜,执行GB/718666-2002《商品煤质量抽查和验收方法》和《商品煤样采取方法》规定。
二、制样工作制度:
为了切实加强燃煤的制样管理,正确反映入厂煤质化验结果,根据国家标准《煤样的制备方法》规定,结合我厂实际情况,制定燃煤制样工作制度:
1. 制样前,制样人员必须对制样设备进行认真检查,同时对制样设备和工具都要清扫干净,以免污染煤样。
2. 收到煤样后,应按来样标签逐项核对,并将煤种、粒度、矿名、收样和制备时间等项详细登记在记录本上,并进行编号。
3. 制样人员按照编号填写入厂煤分析单,并经核对无误后才可制样。
4. 当天煤样应及时制备,按国家标准规定的制备程序制成试验室煤样。
5. 制样过程中,不得挑选和舍弃煤块,矸石等杂物,应按规定进行缩分破碎,全部通过相应的筛子,再缩分制成相应的煤样。
6. 一般存查煤样根据规定做好3mm、0.2mm两种备样。如有特殊要求,可根据需要决定存查煤样的粒度和质量。
7. 存查煤样,除必须在容器上贴标签外,还应做好容器的封签,并按规定做好存查煤样的存放,以备复查。
8. 制送人员每天16:30前,必须将当天所制的煤样送到化验室。
9. 制样班根据规定做好煤样的保存和备样存放工作。
10. 其它未尽事宜,执行国家标准。
二00六年十月三十日
煤场推煤、装载机管理制度
1. 推煤、装载机驾驶员必须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和交通规则,必须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无论在任何条件下,必须保证人身和车辆、设备安全。
2. 驾驶员值班期间必须24小时坚守岗位。
3. 驾驶员在上班前十分钟到班长处领取车辆钥匙,并在当天工作日志上填写清楚车号和工作时间,下班后将车辆及时停入车库,并将钥匙交-班长保管。
4. 驾驶员在停车前、行驶中、收车后要做到“三勤”勤检查、勤调整、勤保养。
5. 不开带病车,严禁酒后开车,疲劳驾驶,路面不安全不行车。
6. 不准将车辆交给无按规定培训、无上岗合格证的人驾驶。
7. 装载机、翻斗车在行驶中斗内严禁乘人,装载机驾驶室乘人不得超过2人。
8. 装载机、推煤机在煤场和来煤车辆交叉工作时一定要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
9. 给上煤站上煤时,推煤机与卸煤站横梁要保持一定距离,不得将明显杂物推入煤堆或入煤口。
10. 推煤、装载机驾驶员,不得私自将任何车辆、设备为他人所用。
11. 驾驶员除日常的技术保养外,在车辆运行250小时要进行一次一级保养,运行500—1000小时分别进行二级和三级保养。
12. 根据气温、环境情况及时作好相应的防范措施。
煤场监管工作人员管理制度
1.煤场监管人员值班时必须坚守岗位
2.煤场监管人员值班时必须佩戴安全帽,穿好反光服。
3.煤场监管人员必须根据来煤的多少及优劣合理安排卸煤地点,在煤场存放时应分矿、分区存放,作好存煤分区界限并标明矿名,做好存放记录。
4.煤场监管人员要保证煤场道路畅通、车辆行驶有序,卸煤站安全、整洁。
5.煤场监管人员对卸煤质量要认真监督,发现煤质突变立即汇报运行部领导,严禁私自卸煤。
6.煤场监管人员确认煤车卸入指定地点后,方可在煤票上签字。
7.煤场监管人员值班期间对煤堆、卸煤沟情况进行检查,防止自燃发生。
8.对煤堆、卸煤沟石块、杂物及时组织人员进行清理。
9.煤场指挥人员对运煤车辆的错误及时进行纠正。
生产车辆加油管理规定(暂行)
1. 生产车辆加油由专人负责管理。
2. 生产车辆加油管理人员对每台车建立用油台帐,做好每次加油记录。
3. 煤场油品管-理-员要做到油与帐相符,日清月结。加油记录要清楚、详实。
4. 每台车根据工作量(约240g/KW·h)上班前加好油。并记录工作时间,标明车号。
5. 领油人员必须在记录簿上签名确认。
6. 煤场生产加油必须签写上次加油后车辆运行时间。
7. 拉灰渣车辆加油必须签写上次加油后车辆行程。
储煤场安全管理规范
一、管理目标
确保煤场作业人员人身安全,保证煤场设备安全、稳定运行,减少煤场风损和自燃损失,合理利用煤场做好堆储煤工作,做到各煤种界面清晰、分类堆放,保证堆(取)煤及时和准确。
二、适用范围
本规范适用公司内储(备)煤场的管理。包括煤场区域内所有设备设施及煤台的管理内容、管理目标,煤场管理人员的职责、管理流程及管理监督网络。
三、职责要求
(一)管理人员职责
1.煤场负责人 是安全生产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对煤场安全管理负全面责任;负责煤场区域及设备的日常管理,组织落实煤场整改计划和控制措施;及时掌握关于煤场监督管理的政策、法规和制度,并督促相关岗位执行。
2.安全管理负责人 负责对煤场及煤场设备运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监督煤场及煤场设备各级管理责任人职责的履行情况、动态检查的执行情况以及煤场整改计划和控制措施的落实情况;负责督促企业安全管理部门制定相关的安全管理制度、措施、标准;负责煤场管理人员、工作人员、驾驶员、装卸员的安全教育和培训,并建立安全培训档案。
3.煤场管-理-员 在煤场负责人的领导下,根据来煤多少及优劣合理安排卸煤地点,科学划分,分区存放,对各区域煤的堆放、卸车、装车、倒运、调度等环节进行管理和指导;掌握各区域煤储存时间和状态,合理安排用煤,以防夏季长时间存放后自燃,负责组织煤场灭火工作;严格控制大风扬尘天装卸煤,做好煤场防尘工作;两名以上煤场管-理-员定时对煤场进行巡检,掌握各煤区存煤和安全作业情况,建立煤场基本信息档案(包括:设备设施检修、维护、缺陷和运行记录等)和隐患排查整改情况台账;负责组织落实相关的煤场整改计划和控制措施。
4.煤场卸车指挥员 在煤场管-理-员的领导下,负责控制进入煤场的车辆数量、车速、车距,车辆距煤台边沿的间距;负责煤场标识牌的设置,保证煤场道路畅通,车辆行驶有序;卸煤时煤场内不得有人员逗留或随意走动,严禁储煤场内的装载车、铲车、运煤车等车辆在同一区域内同时进行交叉作业和车辆并排装卸,合理、有序安排转煤、清底等工作,保证卸煤过程中车辆和人员的安全;负责组织来煤堆储工作,确保不同煤种堆放在指定区域内;负责指挥煤场整理员对重车道、空车道、卸煤道、运煤汽车转弯场地以及卸煤后煤台的整理;负责组织落实相关的煤场整改计划和控制措施。
5.煤场整理员 在煤场管-理-员的领导下,负责对重车道、空车道、卸煤道、运煤汽车转弯场地以及卸煤后煤台的整理和卫生清扫;负责煤场平整工作,确保各煤种分类堆放,界面清晰,不超出规定界限;必须掌握关于煤场的管理政策、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值班期间必须坚守岗位,佩戴安全帽,穿好反光服,要确保自身安全,同时负责对煤堆场以及人员、设备、车辆等进行全面检查,保证处于安全稳定的状态;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上班前禁止喝酒;做好事故应急准备,对危及人身和设备安全的突发情况有紧急处置权。
(二)对煤场外来作业人员的要求
1.外来作业人员 必须参加安全教育培训合格后才能在煤场管-理-员的统一指挥协调下开展工作;必须按照企业相关规定穿戴安全防护用品(安全帽、反光服或安全警示带),确保自身安全后才能进入作业现场;严禁在作业现场吸烟和酒后上岗;在卸车过程中如发现安全隐患,应立即停止卸车作业,及时向煤场管-理-员报告,隐患排除后再进行卸车作业。
2.车辆驾驶员 车辆的停放或排队位置应服从煤场管-理-员的统一指挥调度,以保证进出煤场的车辆通畅有序和安全行驶;严禁驾驶员无证、违章作业和酒后、疲劳驾驶,驾驶员必须经过安全教育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才能上岗作业;车辆到达煤场卸煤时,行驶速度不得超过15km/h,会车或转弯时要减速、缓慢通过,驾驶员注意观察煤堆现场安全情况,如有隐患,立即停止作业,确认现场安全后方可作业;装载车或铲车严禁在煤堆过高或过陡的区域内作业,与煤堆边缘保持一定距离,以防不安全事件发生;进入现场的运输车辆,保证车况良好,制动、转向系统、大小灯、喇叭、灭火器等安全附件齐全有效,并定期检验其可靠性,确保设备处于良好运行状态;进入煤场的车辆驾驶员必须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技术规范以及企业各项规章制度,听从现场工作人员指挥协调,不得擅自作业,确保装车、卸车和行车时的安全;正在卸装或装车的车辆必须制动,驾驶员不得将身体的任何部位伸出驾驶室外以及人员上下车和检查维修车辆;装载机、运煤车辆在停放或行驶时,必须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夜间作业车辆必须有完好的照明,照明设施不全或损坏的车辆严禁作业。
(三)储煤场建设规范
储煤场各种煤堆必须插标识牌,并标注各项参数;配备照明设施,定期检查更换,确保完好状态;储煤场内必须保证有畅通的环行回路,确保车辆通行无阻。
四、事故隐患及预防措施
(一)煤场火灾
为防止煤场发生火灾,煤场管理人员应时刻注意煤场内防火,煤场内严禁明火,工作需要时,应做好安全措施,向相关部门提出申请,并且准备好灭火器、防火沙等。对于破碎机运转中的可能发生的火灾,应根据设备、天气、温度等条件做好预防工作,破碎机管理人员应在日常工作中定期检查设备,清理设备周边的煤尘。
预防措施:1.煤场内严禁明火;2.工作需要时,向相关部门提出申请,并且准备好灭火器、防火沙等;3.破碎机管理人员应在日常工作中定期检查设备。
(二)煤堆伞檐
为防止煤场伞檐事故的发生,煤场管-理-员应时刻注意煤堆伞檐情况,保证出现伞檐时附近工作设备立即停止作业,采取安全得当的措施处理后,方可继续作业。
预防措施:1.煤场设备操作人员发现伞檐,立即停止作业,上报煤场管理人员;2.煤场管理人员在伞檐出现后,应立即组织设备处理伞檐,如出现处理时可能发生安全隐患或不能及时处理的,应在安全距离外建立挡墙并上报相关部门。
(三)道路事故
为防止冬季进、出煤场的车辆发生侧滑、追尾等事故,煤场管-理-员应注意煤场道路情况,在道路两侧应有限速标识,并在道路两侧备防滑沙,在雪后道路上如果出现浮冰,煤场管理人员应组织设备及时处理。
预防措施:1.煤场管理人员配合计量室,控制进、出煤场车辆车距;2.煤场管理人员定期检查道路两侧的防滑沙,如出现浮冰,应立即组织设备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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