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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书室人员管理制度

时间:2022-04-19 13:18:19 员工管理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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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书室人员管理制度

学校图书室管理制度

图书室人员管理制度

一、图书室要认真为学校的教育、教学、教研工作服务,培养学生的阅读兴趣,及时为师生提供学习、教育、教学方面的信息资料。

二、图书室要建立财产登记、分类登记和注销登记三种帐册,藏书室、资料室、阅览室,应建立相应的帐册,做到帐物相符。

三、图书分类按《中国图书馆图书分类法中小学使用本》和《文献著录总则》的规定执行。

四、认真制订书刊资料的选购标准,使之结构合理,复本量适当,不断提高藏书质量,对于内容陈旧、借阅率低、复本量过大和破损严重的图书要定期剔除,及时注销。

五、新购置图书,要及时验收、登记,在两周内完成分类、编目、出架等工作,以加速图书流通。

六、为提高图书资料的利用率,工具书、大型成套图书只供查阅,不得外借。教师教学图书每次借阅不超过5本,借期一周。每班可集体借阅,每次人均2~5本,借期两周。逾期不还者,追还后罚停借一月。

七、遗失书刊,原则上应赔偿原书。如不能实现,应加倍赔偿,孤本等贵重图书按原价3~5倍赔款。成套书刊遗失一册,按全套价赔款,余书仍留室存藏。对书刊有轻微损坏者要给以批评教育,并责其认真修好。

八、认真做好藏书利用率、书刊流通率、学生借阅率等项资料的统计工作。

九、经常保持室内整洁,积极采取措施,做好防火、防盗、防尘、防霉变、防虫蛀等项工作,保持图书完好。

十、教工调离、学生毕业、转学等,要主动还清借阅图书,交回借书证,否则不予办理离校的相关手续。

图书室管理制度

总 则

图书室是学校书刊资料中心,是学校教育、教学和教学研究服务的机构,是学校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充分利用书刊资料对学生进行政治思想、文化科学知识等方面的教育,培养学生的读书兴趣,指导学生课外阅读,促进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积极为师生提供教学、科研及课外资料。

第一章 图书室工作制度

第一条 图书室管理人员职责

1.图书室应配备具有定文化水平和专业知识的工作人员,做好采购、编目、借阅、阅览室及科技情报检索和供给工作。

2.图书室应加强科学管理,树立为教学,科研服务的思想,不断提高服务质量。

3.根据本校专业设置及读者的阅读要求,与专业科协商有计划,有重点地采购图书资料,逐步形成本校专业特色的藏书体系。

4.对新到的书刊资料要及时分类编目,及时投入流通,本馆采用《中国图书馆分类法》进行分类,并逐步实现文献著录标准化。

5.合理组织藏书,加强书库管理,做好书刊资料的整理装订,切实注意防盗、防火、防潮、防虫蛀,防鼠咬等。

6.合理安排图书借阅工作,提倡文明用语,全天开放阅览室,为学生提供良好的学习环境。

7.采用多种形式为读者服务,开展书刊资料检索方法的宣传,推著新版图书资料,组织报告会,帮助学生提高获取信息的能力。

8.制定和健全各项业务的规章制度和工作制度,加强业务统计工作,积累有关资料,不断改进工作。

第二章 借书证管理办法

第二条 借书证的办理

1、我校的教职工办理借书证,须凭工作证,方可办理。调出时图书清退手续办完后,交还借书证方可办理离校手续。

2、在校学生凭学生证到图书馆办理借书证,每人需交40元(其中工本费10元,押金30元)。在离校时必须将所借图书等全部还清,如数交还借书证,退还押金方可办理离校手续。 

第三条 借书证的使用

借书证系我校教职工和学生来馆借阅的专用证件。此证只限本人使用,不得转借、代借或作为它用。如有违反,图书馆工作人员有权予以没收。因转借、代借造成的书籍丢失等情况,应追究证件所有者责任。

第四条 借书证补办 

由于各种原因,导致借书证丢失、损坏的,应立即到图书馆借阅处登记挂失。如需补办,应由本人交10元工本费后,方可补办新证。 

第五条 借书证的注销 

当持证人因调出、毕业等原因离校时,须将所借图书、资料全部归还,并交回借书证,才能办理离校手续。

第三章 图书馆借阅制度

第六条 借书制度

1、本馆原则上采取闭架式借书,凡本院师生员工,凭本人借阅证,在规定的时间内均可到本馆借阅图书。非本院的师生员工一般不在本馆借书,特殊情况需借出,须经主管副院长同意,并交缴所借图书原价的2至3倍押金,方可办理借出手续。本院教职工可入库选书,但须经借书处工作人员许可,外来参观人员经馆长同意,并指定专人陪同方可入库。

2、教职工及读者活动小组成员入库选书或离库,必须通报图书管-理-员办理借出手续。

3、学生借书,一律不准入库。借书前先到外墙上的图书目录查找自己所需的图书,将所借图书的索书号、书名抄写在索书单上,然后将索书单和本人借阅证一并交给图书管-理-员办理借书手续。借书时必须遵守纪律,讲文明、讲礼貌,自觉在出纳台前排队按先后秩序借书。

4、索书单实行无偿供应。

5.挂失:读者一旦发现图书丢失,须持本人借书证立即到还书处对所丢失图书进行挂失。 

6、办借书手续之前,读者要仔细查看书中有无缺页和污损,如发现图书已有损坏,应及时告知图书管理人员。否则,还书时发现问题,由还书者承担一切责任。

7、所借图书要按时归还。因外出等原因不能按期还书的提前办理续借手续或提前归还。否则,每册每天交违约金0.10元。

8.为了避免图书破损,学生在寒暑假前应在规定时间内还清所借图书。

9.办理借还书手续时,双方必须当面检查核对清楚,防止出现书与条形码不符的差错;借阅证只供本人使用,转借给他人使用,后果自负。

10.读者须自觉爱护公共财物,不要在图书目录上乱写乱画,不要撕毁图书目录,不得拿走外借处提供索书单、笔。

11.读者须爱护图书,不得在图书上划圈、批注、污损或撕页,如有上述情况,将按“丢失、污损、偷盗、超期还书刊的罚赔款制度”中的有关条款进行赔偿。

第七条 借书数量及期限 

1、教职工每人可借3册图书,借阅期限为60天。 

2、学生每人限借2册图书,借阅期限为30天。

第四章 图书(刊)遗失、损坏赔偿办法

第八条 图书馆图书系国家财产,读者应对图书、报刊予以爱护,以便使其发挥更大作用。若发生以下情况,应进行赔偿。

1、读者在借书时应认真检查所借图书有无缺页、污损现象。若发生有上述情况,可交管-理-员加盖破损章。否则,在还书时发现有以上情况,除批评教育外,以原书价的1倍罚款。情况较为严重者,按原书价的2-5倍罚款。 

2、图书条形码的完好是保证图书正常流通的重要条件。如发现有丢失条形码或损坏条形码者,丢失、损坏一个条形码罚款1元。丢失、损坏一根磁条,罚款2元。 

3、图书超期每册每天罚款0.10元。 

4、遗失一般图书可按书原价的1倍罚款,若遗失珍贵图书或现已无法购买到的书籍,可处以3-5倍的罚款。

第五章阅览室管理制度

第九条 期刊阅览室制度

1、读者凭学生证入室,禁止带包。

2、本室期刊每人每次只限阅览一本,不得一次从架上拿下两本以上期刊。

3、凡故意损坏(撕页、剜、画)或偷窃书刊者,除按规定赔偿外,并给予通报批评。

4、本室期刊一律不外借,只限在室内阅览,阅毕的书刊请放回原处。擅自将期刊携出阅览室外者按窃书处理。

5、为了给大家创造一个幽雅宁静的阅览环境,凡到图书馆阅览室阅览者,严禁吃东西、吐痰、乱扔果皮。阅览者一律不准穿拖鞋、背心,严禁大声喧哗。

6、读者入室后要自觉遵守馆内各项规章制度,尊重工作人员的劳动,服从工作人员的管理。

7、阅览者在阅览时,应爱护期刊,不得撕页、涂改、影描。偷期刊一册,按书价2倍罚款,同时要写出书面检查,并通报学工处按学校相关规定处罚。

第六章 书室开放时间

第十条 书库开放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 8:30-----11:30

星期一至星期五下午: 14:00-----17:00

大马三中图书室管理制度2015-11-03 19:12 | #2楼

一、管理人员应热情为师生服务、为教学服务,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做好保管和借阅工作。

二、建立健全图书帐册。新购进的图书要及时分类、编号、登记上架并定期清点核对,做到帐物相符。损坏 的图书要履行注销手续。已禁止阅读的图书按上级规定妥善处理。

三、图书室保持清洁、干燥、通风、避光,做好防火、防尘、防霉、防蛀、防盗工作。

四、借阅图书凭借书证办理手续,一次不得超过规定的本数,按时归还。

五、做好检查和修补工作,还书时要认真检查图书是否完好,管理人员要及时修补损坏的书籍。

六、爱护图书,损坏赔偿。教育读者爱护借阅的图书,如有遗失,视其情节按照赔偿制度照价赔偿或加倍赔偿,故意破坏者要从重处罚。

大马三中图书室工作人员岗位主要职责

一、积极建议并负责采购,订购学校急需的图书及有关资料。

二、及时做好图书登记入册、分类编目工作。

三、在教导处领导下草拟并严格执行图书借阅制度,按时开放,为师生借阅图书服务。

四、及时办理图书的借还手续,加快图书运转,为教师代找教学参考资料,发挥图书资料在教学中的作用。

五、向学生介绍各类图书,尤其要推荐优秀的课外读物和有关的学习资料。

六、培养学生图书干事,不断提高他们的管理能力,依靠骨干办好学生集体借书活动。

七、教育学生遵守纪律,保持图书室的安静。

八、妥善保管图书资料,及时整理装订图书,做好防尘、防霉、防蛀、防火、防盗工作。

借  书  制  度

一、图书室是我校师生学习场所之一,每个读者应发扬理论联系实际的学风,充分发挥图书资料的作用,并切实遵守借书制度。

二、教工借阅教学用书,每次限借六本,其它书籍每次限借二本。借书时,必须将前次借的书籍还清后,方可继续借用;学生借书,必须按本室安排的日期办理借阅手续。

三、为了加速图书周转,每次一般以半月为限,教学用书以一月为限。需要延长时间者,应及时办理续借手续。催还无效者,作为遗失处理,按该书在本室藏书情况作价赔偿。

四、工具书(字典、辞典、地图集)以及资料合订本须在本室查阅,一般不予借出。

五、读者不得私自进入书库乱翻乱取,学生借书必须在出纳台外查看目录卡,报出书号,由工作人员查出后办理借阅手续。

六、读者必须爱护图书,切勿折卷、污损。如有损坏,按破旧的程度交纳折旧费。如有丢失,一律加倍赔偿。

七、我室专为校内师生员工服务,对外单位人员谢绝借阅。

图书资料赔偿制度(暂行)

一、图书资料是本校图书室的物质基础,是国家财产,读者必须爱护图书资料。如发现折卷、污损、撕剪、涂改、批注、遗失等现象,应按本制度由借阅人赔偿。

二、凡遗失图书资料,应购买原书赔偿;不能赔偿原书时,按下列规定赔偿现金:

1.一般图书,按原价的1-3倍赔偿,贵重图书按原价的4-6倍赔偿。

2.成套的多卷书、连续出版物、期刊资料等,如遗失其中一册,应按整套价格赔偿。

三、凡损坏的图书,按程度不同分别处理:

1.凡损坏情况不影响内容完整时,按原价的10%-30%赔偿。

2.损坏严重的按本制度的第二条赔偿。

四、对有意损坏图书、盗窃、或谎报遗失不还书者,追回原书,并视其情节轻重按原价的1-10倍赔偿。

五、不执行以上制度者,不能继续借阅。

大马三中图书借还程序

一、借书:

1.读者查找目录卡片,选取要借的书。

2.抄写索书号交管理人员取书。

3.书到手填写借书证上的借书日期、所借书名,填写书内卡上的借者,借书日期。

4.将借书证、书内卡一并交管理人员,所借图书方可借走。

5.管理人员排列借书证、书内卡。

二、还书:

1.管理人员对所还图书进行验核,有破损的地方进行修补。

2.在借书证、书内卡上填上归还日期。

3.将书内卡插入书袋、借书证交还给读者。

4.所还图书插回书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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