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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通勤费管理办法
职工通勤费管理办法
为加强职工通勤车的管理,方便教职工,控制通勤费支出过大,结合学院的实际情况,做出如下规定:
1 、凡 居住在学院通勤车经过地段的职工,上下班乘坐学院的通勤车,不报销通勤费。
2 、上下班需经过倒车再乘坐学院通勤车的职工,其通勤费只核销倒车部分的单程汽车票。
3 、在学院通勤车经过线路内第一、二节有课的教师,要求上班乘坐通勤车,其它课节有课的教师按实际上课天数报销汽车票,如乘坐通勤车,不再报销通勤费。没有课的教师不报销通勤费。
4 、不能搭乘通勤车(含倒车部分)的职工,按学院原来通勤费管理办法规定,只报销单程公共汽车票。
5 、通勤费每学期末核销一次,由系、部、处室主任按规定核算后签字,经总务处审核,后勤主管院长审批后到财务处报销。
6 、家住外地的行政教辅人员的通勤费每周只核销一次往返的火车票,教师的通勤费按学院规定执行。
7 、禁止外单位的职工乘坐学院的通勤车。
费用报销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准确核算、合理控制山东国储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成本费用支出,规范报销行为,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费用报销的控制原则:计划管理、分级负责、层层把关。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费用的真实性、合理性进行一级审查;财务部对报销票据的合法性和准确性进行二级审查;公司负责人进行最后的审核批准。
第二章 费用报销基本规定
第三条 报销人须凭税务机关认可的合法单据方可报销,合法单据包括发票或收据。本规定所指收据是指支付政府行政部门收取的费用时所取得的财政部门监制的收款收据。
第四条 报销人取得的合法单据必须字迹清楚、数字准确,金额数字不得涂改。
第五条 费用报销单填写及票据粘贴要求:
(一)费用报销单各项目应填写完整,大小写金额一致,力求整洁美观,不得随意涂改。
(二)报销单据一律用黑色钢笔或黑色签字笔填写。
(三)报销票据应均匀贴在托纸上,整份报销单各部分厚度应尽量保持一致。
(四)若报销票据面积大小相同或相似(如车票等),需有层次序列粘贴。
(五)若报销票据金额、类型相同(如定额发票等),应尽量粘贴在一起,并按金额大小排列。
(六)报销单据粘贴时,只粘贴单据左上角,确保审核人能够完全清楚地审阅到报销金额。
(七)报销票据不得突出于费用报销单之外,票据过大时按报销单大小折叠。
第六条 单笔或单次累计报销总额超过2000元的,需要提前一天通知财务部备款。
第七条 在一个预算期内,各项费用的累计支出不得超出本部门预算,如超预算支出需公司负责人预先批准。
第三章 费用报销基本流程
第八条 费用报销基本流程
上述流程为公司各项费用报销的基本流程,各项事务的报销均需要遵照上述流程操作,否则财务部有权拒绝付款。第四章 费用审批管理
第九条 费用审批管理
(一)公司负责人在董事会授权范围内行使审批权。
(二)公司负责人外出时可以指定授权人审批,公司负责人回来后经办人要立即补办审批手续。
(三)货币资金支付的批准方式为书面方式。
第十条 经办人所在部门负责人负责对本部门费用发生的真实性、合理性进行审查。
第十一条 财务部负责对“费用报销单”后面所附的原始票据进行合法性审查,对费用金额的准确性进行复核。
第十二条 公司负责人负责从“费用报销单”的形式要素上进行审查,看报销审批程序和相关人员的签字是否齐全、字迹是否真实。
第十三条 出纳人员付款时对“费用报销单”进行审核,重点看报销单是否有涂改、费用的计算是否正确、后附的发票是否齐全合法,审批手续是否齐备。
第五章 日常费用报销规定及流程
第十四条 日常费用主要包括差旅费、市内交通费、办公费、低值易耗品及备品备件、业务招待费、培训费等。
第十五条 差旅费报销规定及流程
差旅费开支范围和报销标准遵循公司《行政管理制度》中“出差管理”的规定。
(一)差旅费开支范围
差旅费开支范围包括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市内交通费、出差补助费等。
(二)差旅费报销标准
城市间交通费在标准内实报实销;住宿费和市内交通费实行限额凭据报销,超支不补;出差补助费按出差自然(日历)天数定额包干。执行标准如下表:
差旅费报销标准(上限)一览表
人员
住宿
交通工具
市内交通费
出差补助
部长级以上
400元/天
飞机、汽车 火车(软卧、动车商务座)
国内一线城市(北京、上海、天津、广州、深圳、重庆)150元/天,其它100元/天。
省内30元/天 省外50元/天
部长、主管级
300元/天
火车(硬卧、动车一等座)、汽车
主管级以下
200元/天
火车(硬卧、动车二等座)、汽车
分公司参照本标准执行,分公司经理、部门经理执行部长、主管级标准,其他人员执行主管级以下标准,不得高于本标准规定限额。
(三)费用标准的补充说明
⒈参加学习培训的,如由主办单位安排的,按主办单位的标准执行,没有的按上述标准执行。
⒉国内一线城市(北京、上海、天津、广州、深圳、重庆)的住宿标准可上浮20%。
⒊住宿费报销时必须提供住宿发票,实际发生额未达到住宿标准金额,不予补偿;超出住宿标准部分由员工自行承担。凡由接待单位安排住宿或住亲友家的,不予报销住宿费。
⒋出差时由对方接待单位提供餐饮、住宿及交通工具等的,将不再报销相关费用。
⒌因出差发生的订(退)票手续费、往返机场费、机场建设费、路桥费、停车费、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费(限每人每次一份)、行李托运费、包裹寄存费等,凭据报销。
⒍凡与《出差申请单》填报不符的差旅费不予报销,因特殊原因或情况变化需改变路线、天数、人数、交通工具的,需经公司负责人同意后方可报销。
⒎不符合乘坐飞机条件的人员,因路途较远或任务紧急的,经公司负责人批准后可乘坐飞机。
(四)报销流程
⒈出差申请:出差人员填写《出差申请表》,详细注明出差地点、目的、行程安排、交通工具及预计差旅费用等项目,部门负责人出差由公司负责人审批,其他人员三天内(含)的由部门负责人审批,三天以上的由部门负责人审核后报公司负责人审批。
⒉借支差旅费:出差人员将审批过的《出差申请表》交财务部,按借款管理规定办理借款手续,出纳按规定支付所借款项。
⒊返回报销:出差人员应在回公司后五个工作日内办理报销事宜。
(五)关于“出差事由”的说明
⒈如是参加会议要附会议通知。
⒉如是上级单位或其他相关单位邀请要附邀请函。
⒊如是外出学习要附学习通知。
⒋如是探亲等,应在“事由”栏中注明。
第十六条 办公费、低值易耗品等报销规定及流程
(一)为了合理控制费用支出,此类费用由公司办公用品管理部门统一管理,集中购置,并指定专人负责,登记台账,统计相关数据。
(二)报销流程
⒈报销程序:报销人先填写费用报销单(附出入库单),按报销基本流程办理。
⒉费用归集:财务部按月根据办公用品管理部门提供的各部门领用金额统计表,归集核算各部门相关费用。库存用品作为公共费用,待实际领用时分摊。
第十七条 市内交通费报销规定及流程
(一)管理规定
⒈员工因公需要用车可根据公司相关规定申请公司派车,在没有车的情况下经车辆管理部门同意后可以乘坐出租车。
⒉其他情况根据公司的相关管理规定执行。
(二)报销流程
⒈员工整理交通车票(含因公公交车票),按规定填写《费用报销单》,并由车辆管理部门派车人员签字确认。
⒉按报销基本流程办理报销手续。
第十八条 招待费、培训费及其他费用报销规定及流程
(一)管理规定
⒈招待费:公司全年累计发生的业务招待费用,不得超出年度预算指标。业务招待费须在费用发生当月报销,月底发生的招待费不能超过次月底报销,否则,财务部有权拒绝报销。
⒉培训费:此费用由公司人力资源部门统一管理。
⒊其他费用:根据公司业务开展实际情况据实支付。
(二)报销流程
⒈招待费由经办人按费用报销基本规定和一般流程办理报销手续。
⒉培训费由人力资源部负责办理报销手续。
⒊其他费用报销参照费用报销基本规定和流程办理。
第六章 附则
第十九条 本规定由公司财务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条 各分公司可执行本规定或根据本规定制定分公司费用报销办法,并报公司财务部审批后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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