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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晋升淘汰管理制度
1. 总则
1.1 为指引本所员工未来的发展, 使每位员工获得与其职务担当能力相适应的职级和资格,并使晋升、提薪、奖励、能力开发等人力资源管理各项工作协调一致,有机结合,以充分发挥员工的专业技能和积极向上的进取精神,制订本制度。
1.2 本制度适用于本所全体人员。
2. 考核的目的
2.1 利用在员工晋升、提薪、奖励、淘汰等方面;
2.2 利用在把握员工工作适应性及正确配置员工等方面;
2.3 利用在员工能力开发及培训等方面。
3. 考核的分类
3.1 本所员工考核分为绩效考核和项目考评,其中绩效考核分为年度考核、试用考核、临时考核以及下属人员对主管人员考核。
3.2 本所合伙人适用于年度绩效考核。
4.考核的时间
4.1 年度考核每年进行一次,在七月进行,除试用人员和在考核期内累计缺勤三个月者外,其余员工一律参加年度考核。
4.2 试用考核在试用人员转正时进行。
4.3 临时考核是因工作特殊需要时的考核。
4.4 下属人员对主管人员的考核随同年度考核在七月进行。
4.5 项目考评系适用于参加某一约定项目超过40工时(含加班工时) 的员工,在项目完成时填写。
4.6 合伙人考核在每年的十二月份进行。
5.对考核人和被考核人的要求
5.1 考核人必须用既定的考核标准进行考核, 在任何情况下都必须以客观事实为依据,不为被考核者的年龄、性别、学历、工龄、资历等因素干扰,不为人际关系、好恶感、同情心、偏见等因素所左右.对于考核期以外的事实和业绩不予考虑。
考核人应按期参加本制度规定的考核会议,详实地填写考核报告,并适当地关注被考核人将来的发展。
考核人应及时与被考核人面谈,反馈考核结果,必要时可与被考核人商谈考核结果。
5.2 被考核人必须认真回顾考核期内的工作表现,如实填写考核报告,及时反映对考核结果的意见。
6. 考核标准原则上按能力、绩效、态度分类,并依职务分级编制。
7. 考核方法和程序
7.1 年度考核
7.1.1年度考核报告由考核人和被考核人共同完成,旨在对过去十二个月的工作表现进行回顾和评价,从而考虑以后的职业发展和培训需求。
7.1.2部门主管根据被考核人在考核期内所参与的约定项目,召集与该等约定项目相关的项目经理以上人员召开考核会议,参与考核会议的成员一般应与被考核人在考核期内共同工作至少为80工时以上,或在最近三个月内考核人对被考核人直接委派过任务。每次的考核会议可就一人或多人进行考核。
7.1.3部门主管应指定参与考核会议的一人为某一被考核人的考核人,考核人应在汇集考核会议意见的基础上,完成考核报告。
7.1.4部门主管(或经理以上人员) 应及时将考核情况和结果告知被考核人,并征求被考核人的意见,必要时可根据被考核人的意见修订考核报告。
7.2 试用考核和临时考核比照年度考核实施。
7.3 下属人员对主管人员考核
下属人员对主管人员考核系由经理、合伙人、高级合伙人的下属对其进行考核,即由项目经理、经理助理对经理进行考核;项目经理、经理助理、经理对合伙人、高级合伙人进行考核。
本所设立首席合伙人、分所主管合伙人专用电子邮件信箱,用于收集“主管人员考核表”。
员工末位淘汰管理制度
1 目的
通过实施员工末位淘汰激活公司人力资源,点燃员工工作激-情,提升组织绩效,建立良好的员工进退机制,为优秀员工提供更好的发展平台和发展空间。
2 原则
激发员工潜能,打通员工进退通道,实施末位淘汰。
3 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副总经理级别以下员工
4 淘汰比例及人员分类
4.1 员工末位淘汰每季度实施一次,淘汰比例为2%-3%。
4.2 生产一线操作及辅助人员淘汰比例为3%,管理人员及专业技术人员淘汰比例为2%,比例数为非整数的,晋升一位整数(如结果为1.2人时按2人计算)。
4.3 末位淘汰以厂部为单位实施,按不同的人员分类进行积分、汇总及结果上报。
4 淘汰实施部门及职责划分
4.1 各厂部管理科或行使管理职能的科室负责本厂部员工淘汰指标数据整理、证据保存及厂部淘汰意见上报工作。
4.1.1 各厂部科室作为员工淘汰的实施部门,对下属员工的日常工作及行为表现等信息进行记录、整理,对后进员工进行思想教育和工作辅导,并对上述内容及结果进行记录保存。
4.1.2 各厂部管理科或行使管理职能的科室对本厂部后进员工行为表现和辅导结果的真实性进行审核,并依据员工工作及行为表现进行打分,月末时将评分及排名结果上报人力资源中心,下季度5日前将本厂部拟淘汰人员名单、排名情况、日常工作及行为表现、辅导记录等资料上报人力资源中心,确保整个淘汰初拟过程公平、公正、公开。
4.2 人力资源中心作为员工淘汰的审核部门,负责对各厂部月度上报后进员工资料进行审核,并对相关资料进行复核,对后进员工进行思想沟通,了解员工工作环境及心理动态;下季度首月10日前对拟淘汰员工名单进行公示,并为其进行脱产培训,培训合格后,恢复上岗或重新安排工作岗位;确保整个淘汰过程公平、公正、公开。
4.3 管理部对淘汰过程中的公平、公正、公开性进行监督。
5 淘汰机制及评定依据
5.1 员工末位淘汰实施积分制,不进行负激励经济罚款,对后进员工的行为进行实时打
分月度累加,季度末时按淘汰比例分数排名高者为拟淘汰人员。
5.2 员工末位淘汰的积分依据
5.2.1 违法
员工行为有触犯国家的法律法规条文规定的,如盗窃、赌博等行为,所属厂部不得隐瞒,立即上报公司直接对其进行淘汰。
5.2.2 违纪
员工日常工作及行为表现违反《员工手册》和《劳动纪律管理制度》内容规定,根据对应标准相应扣分。
5.2.3 违规
员工日常工作及行为表现违反本部门、本岗位的工作规范和规章制度,如不能按照工作流程及相应制度进行工作、违章操作等,根据对应标准相应扣分。
5.2.4 不胜任现岗
员工日常工作及行为表现不能满足《岗位说明书》及操作规范要求,月末工作绩效得分较差等,根据对应标准相应扣分。
5.3 员工淘汰积分的具体标准由各厂部自行制定,确保可操作、有公信力。
6 员工进退机制
6.1 对于连续两月进入淘汰比例的人员,各厂部需在每月5日前向人力资源中心提起人力资源信息报备流程;在季度末确认需淘汰人员的人数和岗位,各厂部向人力资源中心提起补员申请流程,经领导审核批准后,人力资源中心为厂部进行补员招聘。
6.2 在季度末汇总需淘汰人员的人数和岗位,各厂部向人力资源中心提起人力资源信息报备流程(含汇总表、排名表、行为表现、辅导记录扫描件等),由人力资源中心对需淘汰人员资料进行复核确认无误后,在CPC及班组园地等地点进行公示,无异议,将拟淘汰人员遣返至人力资源中心,并进行培训。培训合格后,恢复上岗或重新安排岗位。经培训后仍不能达到公司要求的,予以解除劳动关系。
7 员工申诉制度
7.1 在公示后三日内,当事人对公示内容有异议,需提起书面申诉申请逐级解决,无书面异议的,视为认同公示结果,服从公司安排,参加学习培训,待岗待工。
7.2 人力资源中心作为员工投诉接待及解释部门,负责对员工的疑问进行解答,对员工申诉(投诉)中涉及厂部公正、公开、公平等问题进行落实,并给予合理解释,对员工的正当利益进行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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