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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园安全事故分析制度
一、 因教工恶意行为和过失行为造成的绑架、砍伤、火灾、食物中毒等事故。
1、恶意伤害
分析:有的教工思想动机不纯,为了钱财铤而走险,不惜拿幼儿的人身安全作代价;有的是曾经患有精神分-裂症,一旦病情发作,难以自控,伤及无辜的幼儿。
对策:对于内部有不良企图人员的防范:一方面,招工时必须对其进行全面调查,包括家庭状况、社会关系、工作经历、身体状况等,以保证所招职工身心健康;另一方面,加强师德学习,培养热爱幼儿、热爱幼教事业的情感;再一方面,园领导要关心教职工的生活,经常沟通,了解他们的思想轨迹,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
2、火灾
分析:幼儿使用的桌椅、教玩具、被褥等都是易燃品;有的幼儿园内装修用的建筑材料也是易燃可燃的;厨房、液化石油气储存间、烧水间等与幼儿园活动场所相连;电热板饮水机等电器工作时间过长等都是火险隐患。如教工火源、电源管理不慎,麻痹疏忽,极易引发火灾,案例14就是教工在易燃物旁边放置点燃的蚊香而造成的特大火灾事故。
对策:
a)层层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明确每个岗位消防安全责任,以增强全体教职工的责任心,严格执行有关消防安全制度。
b)幼儿园内装修要符合《内装修设计防火规范》的有关规定,采用不燃或难燃材料。
c)要有专人管理火源和电源。厨房、液化石油气储存间、烧水间应当严格按专业管理部门要求建造。 由正式电工管理电器线路,定期检查。
d)要加强对幼儿的消防安全教育。利用生动活泼的形式对幼儿进行防火知识教育,并教会其基本 的自救逃生知识,并经常组织消防疏散演习。
e)加强对教职员工的消防安全培训,达到人人会使用灭火器材、会扑救初起火灾、会组织幼儿疏 散逃生的要求。
3、食物中毒
分析:幼儿园内中毒事故原因较复杂:农药残留;进货变质;清洗不过关;容器消毒不到位;菜烧煮不熟;炊事员个人卫生不合格;人为因素---投毒等。
对策:
a) 厨房的格局设施必须严格按卫生防疫部门的要求设置。
b) 专人负责管理食堂。
c) 严格禁止非食堂工作人员出入食堂。
d)把好进货关,必须到正规渠道采购食品,并向商家索要该批次食品的卫生检验合格证,严禁不符合卫生要求的食品入园。每天必须将食物留小样,以备事故发生后待查。
e) 豆浆、刀豆等食物必须煮透烧熟,防止中毒。
4、教学设施原因引起的事故。
分析:有的幼儿园设备(如滑梯、攀登架等)陈旧、老化,年久失修,存在安全隐患,教师又未尽注意义务,及时发现存在的问题,就很容易发生事故;幼儿园校舍中楼房占大多数,楼道、走廊、楼梯等也是事故易发地;午睡室高低床的使用不当,教室里的桌椅、柜子边角尖锐,设计不合理,室内摆设拥挤等对幼儿都有潜在的危险。
对策:《幼儿园管理条例》明确规定:幼儿园内严禁设置威胁幼儿安全的危险建筑物和设施。
对设备陈旧的安全隐患防范:首先必须建立设备器械检查制度,定专人定期检查,并及时做好检查记录;其次要定期请专业人员检修、保养,对于陈旧、老化的器械,要坚决更换。
对楼道等易出事故的地方:可组织幼儿找找不安全的地方,并共同设置警示标志,如:在楼梯两边画小脚丫以暗示按秩序走。教育幼儿在楼道等较危险的地方不奔跑、拥挤、攀爬,否则会带来怎样的严重后果。
对室内环境设置:在设计制作幼儿用具时,要尽量向软、圆的标准靠近,如桌椅柜的边角是弧形的,墙壁和柱子做上软包,避免磕碰致伤。
对高低床:《幼儿园工作规程》明确规定寄宿制幼儿园“应配备儿童单人床”,日托幼儿园如果因需要而使用高低床,除了要对幼儿进行安全教育以外,还要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如幼儿睡下和起床时增加管理人员加强管理等。
5、因无接送制度或执行不到位,家长接送孩子失误所致事故。
分析:有的是因为不具备接送资格的未成年人接送幼儿所致事故;有的是因教师提前放学,未等家长来接所致事故;有的是家长未与老师交接所致;有的是家长对接送孩子不重视所致事故。大部分案例都是因无接送制度或执行制度不力,致使接送孩子失误酿成事故。
对策:
幼儿园要建立完善的《幼儿接送制度》并严格执行,幼儿园与家长要签定关于接送方面的协议,包括幼儿接送的固定地点,固定接送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不能作为接送人)、接送时间段、如何交接等。
6、幼儿园组织园外活动引发的事故。
分析:幼儿园组织幼儿集体外出活动,幼儿到了新的场所,接触的环境、人和活动内容都是新鲜的,情绪容易兴奋;如果再加上组织不够严密,管理人员配备不足,教师思想上麻痹大意,就很可能发生安全事故。
对策:
《未成年人保护-法》明确规定:“学校和幼儿园安排未成年学生和儿童参加集会、文化娱乐、社会实践等集体活动,应当有利于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防止发生人身安全事故。”
首先,幼儿园必须考虑园外活动是否符合幼儿安全和卫生的要求,严禁参加可能危及幼儿人身安全的劳动、体育运动、商业宣传等活动。
其次,幼儿园一定要事先做实地考察,并与合作单位取得联系,互相沟通活动方案,甚至进行细节推敲,尽可能在可预见范围内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制定《外出活动意外事故预案》,按相关规定租乘交通工具,将职责分解落实到每位管理人员,履行相应的安全保护职责。
再次,活动前和活动中,向幼儿进行安全教育,增强幼儿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技能,如遵守交通规则、不单独行动、不触摸危险设施、不吃陌生人食品等,减少来自幼儿自身原因引起的安全事故。
幼儿园安全事故制度
一、为了及时控制和消除发生于幼儿园内的校园安全事故的危害,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所称“校园安全事故”是指发生于幼儿园之中,对在园教职员工、学生身体健康、生命安全造成不良影响,或者对幼儿园财物造成重大损害的事故。
三、任何人对幼儿园安全事故不得隐瞒、缓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幼儿园教职员工应当发现后立即向园长报告;幼儿园应当在发现的1小时内向丹阳市教育局办公室和突发事件处理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
1.发生火灾等引起重大伤害事故的;
2.发生或有明显征兆可能发生传染病暴发、流行、不明原因的群体性疾病的;
3.发生或有明显先兆可能发生重大食物中毒事件的;
4.发生可能致人伤亡的暴-力伤害事件的;
5.发生或可能发生在园师生被绑架事件的;
6.其他造成在园师生人身伤害或者造成在园师生人身重大危险的事件。
五、发生校园安全事故后,幼儿园应当就该事故保持与教育局的密切联系,及时将事故处理情况和调查情况向教育局进行汇报。
六、校园安全事故得到控制或者消除后24小时内,有关人员应当向园长进行全面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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