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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部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制度
第一节 总则
第一条 项目部在工程部的领导下,主要负责工程施工现场的施工组织管理。通过施工过程中对施工队伍的现场施工组织管理及与甲方、监理、总包各方的协调配合,确保工程按质按期完成,并最大限度地降低工程成本,节约投资实现工程总目标。
第二条 贯彻执行公司的各项管理规章制度,建立完善项目部各项规章管理制度。按照公司要求做好拟建工程各项前期施工准备工作,做好施工阶段组织管理工作、做好工程竣工验收及用后服务工作,确保完成公司的各项生产施工任务,并对工程的进度、质量、安全及资金合理使用实施具体管理。
第二节 具体职责
第三条 项目部主要负责组织协调工程各方(建设投资方、监理单位、总分包单位),实现工程项目的总目标、节约投资、保证工期、保证质量、公平维护各方利益。
第四条项目前期准备阶段要积极参与配合公司设计部完善方案图纸的设计工作,认真研究分析设计方案,参与有关技术谈判,并配合预算部对拟建项目预算报价提出参考性的建议,配合物资部制作工程材料样板。
第五条 在对工程招标协议文件、图纸预算内容,进行认真研究分析的基础上,编写出切实可行的项目施工组织设计,材料进度计划和前期工作实施计划。
第六条 按照项目内容及规模,申请组建项目班子,确定项目班子成员,通过招标竞价选择确定施工队伍,建立工作规程及管理规定,确保工程施工要求。
第七条收集装修施工进场所需的各种文件资料,办理装修消防审核申报,准备公司资质证明材料,施工人员证件,特殊工程证件复印件,办理施工进场手续。
第八条 组织施工队伍严格按照公司各项管理规章制度及合同规定的进度、质量、投资总目标进行现场施工,在保证工期及质量的基础上,最大限度地为公司节约投资创造效益。
第九条 参加甲方、监理、总包召开的工程例会,定期组织召开现场工程会议,研究并解决工程中出现的问题,按时提报工作计划及工作完成情况报表。
第十条 要随时掌握控制现场的施工形象进度,按要求认真写工作日志,严格控制施工进度并随时进行检查,发现工期可能延期及时采取措施并相应调整进度计划,组织按月对完成的工程量进行审核,按规定要求进行报量,按现场实际情况编制月度工程计划。
第十一条 建立健全施工现场材料管理制度,做到材料账目清晰,库房管理有序,最大限度压缩成本,降低材料损耗,并对工程所用材料进货渠道、规格、尺寸、品牌、生产厂家及质量进行把关,对工程主材的价格进行把关,严格控制工程成本。
第十二条 建立健全现场安全施工及防火制度,组织工人学习安全操作规程并对施工队进行现场施工防火教育,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教育工人严格按章操作,严禁违章作业,组织与施工队伍签订消防安全生产责任书,将消防安全工作落实到人,并对现场消防工作及安全检查施工进行经常性的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对出现的安全事故及时提出处理意见上报总经理批准。
第十三条 加强文明施工、环境保护及职业健康工作的组织管理,积极创建文明施工、环境保护及职业健康模范工地。
第十四条 加强工程质量的管理,严把工程质量关,施工现场要建立健全工程质量检查制度,严格按照北京市工程质量管理规范要求制定出工程质量控制要点及控制方法,并按照控制的要点及方法做好对工程施工隐检、预检及日常的质量控制检查工作,确保工程质量目标的实现,达到质量要求并通过最后的工程验收。
第十五条 加强对工程资料规范管理,工程资料要严格按照建筑安装工程资料管理规程要求进行计算机化管理,对工程施工全过程的文件、通知、纪要、洽商及各类技术资料及时进行收集、整理、建档。对于国家及省市大型重点工程项目要按照要求采用缩微制品或光盘载体。
第十六条 随时掌握工程情况动态,对甲方提出的变更、洽商、工程项目增减和合同变动情况及时上报,相应调整工作范围,做好文字资料的收集整理,并对各方面工作做出相应安排。
第十七条 合理处理工程中可能发生的各种问题纠纷,协调好与各方的关系,树立公司利益第一的宗旨,维护公司的形象与声誉,杜绝一切违法行为的发生。
第十八条 要组织搞好工程的阶段检查验收,按照工程进展情况及时向甲方及监理提出阶段检查申请,配合接受检查验收,作好记录并取得对方认可的正式接受文件。
第十九条 工程完工后项目经理要及时组织全面逐项的检查,发现丢项、漏项及时给予解决,并做好记录。
第二十条组织做好现场成品保护,对已完成的项目要及时组织进行清理,保护好成品,依可能和需要按房间和层段锁门或封闭,严禁无关人员进入,防止损坏成品或物件丢失。
第二十一条 配合设计人员绘制竣工图,整理各项需要向投资方移交及需自存的工程档案资料,编制工程档案资料移交清单和存档清单。
第二十二条 工程竣工验收交付使用后,要按期主动进行回访,出现问题和接到客户需要维修的请求,及时给予解决,为公司赢得信誉。
第二十三条 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三节 附则
第二十四条 本办法由项目部负责解释补充,经总经理批准颁发执行。
经理部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
为了认真贯彻执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进一步加强对建筑施工安全的管理工作,杜绝伤亡事故的发生,保证安全生产工作的顺利开展,根据省、市建设主管部门下达的安全生产责任书和任务要求,结合我公司安全生产的实际情况,公司决定对各在建工程项目部下达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实行安全生产目标管理。
一、目标和要求
1、杜绝和消灭建筑施工重大伤亡事故、火灾、爆炸事故的发生。
2、轻伤、负伤率必须控制在2‰以下。
3、施工现场安全达标合格率为100%
4、工地做到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保证工完料尽、场地清。
5、现场设置1名专职安全员,由项目负责人挑选懂安全知识,工作认真负责,事业心强的人担任。
二、措施和要求
1、各班组操作人员必须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强化全面安全生产管理正确处理好安全与生产的关系,切实做好安全工作层层有人管处处有人抓。
2、加强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要根据《福建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定实施办法》、《现场安全操作规范》等有关规定,配备专管人员,加强对现场安全生产的检查和隐患的整改,严肃查处重大责任事故严格控制重大恶性事故的发生,最大限度地减少一般事故。
3、深入开展施工现场安全达标活动,要采取强有力措施保证达标计划的全面落实。
4、积极开展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大力推广应用现代安全科学管理办法,提高广大干部职工的安全素质。
5、施工现场必须做到“五小设施”齐全,施工安全检查必须按部颁JGJ59-99标准进行。
6、做好“三室四口”防护,外架打搭设,全封闭施工(必须使用合格密目网)
7、配电线路实行“三相五线制”电表箱开关箱必须使用合格铁质箱,(一机、一闸、保护、一箱、一锁)
8、特殊工种必须持证上岗(电工、井架工、焊工、架子工,搅拌工)
9、各工种的工序施工应相互配合好,并及时做好交接-班记录。
三、奖罚制度
1、进入施工现场不戴安全帽者,每人处以50元罚款。
2、进入工地穿三鞋或光脚者,每人处以30元罚款。
3、攀登升降机或利用升降机载人者,每人罚款100元,对开机者,加倍处罚。
4、在脚手架上叠放侧砖超过三层以上地,处以30元罚款。
5、在施工现场使用“三炉”或生火取暖者,每人处以30元罚款。
6、施工现场发生不安全因素,管理人员应立即通知停止施工,待纠正后再施工,发现违章施工的,对管理人员处以100元以上罚款,接到隐患通知逾期不改的处500元至1000元罚款,并督促其整改好。
7、工地没有按规定设标牌平面图的,处500元罚款。
8、发生伤亡事故,应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不报隐瞒者加重处罚甚至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9、对违反以上各款规定者,除对责任人进行罚款外,并应及时对责任人进行教育、整改、在至满足有关规定后方可进入工地继续施工。
10、公司将组织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人员时时对各工地安全生产责任制执行和落实情况进行跟踪检查,考核、年终组织考评。好的给予表彰和奖励,差的给予通报批评。因责任制不落实,造成事故的,要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11、本责任书经公司分管安全生产负责人和项目经理签章下达即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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