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饲料公司安全制度
化验员的岗位职责
1、及时、准确、迅速、科学地对样品进行检测化验。
2、及时地向品管员、部门经理反映样品的异常情况。
3、按规定的程序接受本部门送来的样品,严禁私自接受外来的样品。
4、维护化验室内外的清洁卫生。
5、保存样品检验的原始记录单,对重要样品进行保存三个月或原料使用完毕。
6、按标准方法检测样品,对样品的检验数据负责。
7、样品检测完毕及时填写报告单,并呈送给部门经理审核。
8、严禁在化验室内烧电炉烤火、煮东西,违者进行处罚,首犯罚款 元,第二次犯罚款 元,屡犯作辞退处理。
9、定期效正分析用仪器和按规定并标定标准液,保证化验结果准确。
10、加强业务学习,不断提高操作技能。
11、妥善保存化验药品、爱护化验设备,注意安全。
品管员岗位职责
1、及时对进厂原料的品质进行判定,对能 够入库的原料,填写入库通知单。
2、及时地制止不合格的原料入库,有特殊情况立即向部门经理或分管厂长汇报。
3、对不符合销售要求的成品及时向部门经理、分管厂长汇报,并通知付货员暂停发货,待查明原因,对确实不能销售的填写停销通知单。
4、对生产过程的质量控制点进行监督检查,按生产艺指导员正确操作。
5、和生产车间、仓库保管协调执行厂部下达的质量规定。
6、每日向部门经理反映当日的质量状况。
7、经常检查库存原料、成品的质量状况,对异常情况做出处理。
8、妥善处理返料。
生产部经理岗位职责
1、妥善安排本部门各项日常工作和临时性工作
2、负责对本部门员工进行分工。
3、向本部门贯彻落实厂部决议,传达厂部会议精神。
4、负责协调与其他各部门业务上的联系:与采购部协调,制定原料采购计划,与营销部协调,组织安排生产计划,确保生产的顺利进行。
5、按厂部原料和成品标准,及时检验评定原料和成品质量,并报厂部领导,杜绝车间使用不合格原料和不合格产品出厂。
6、向厂长提出确保产品质量的合理化建议。
7、负责整理生产报表、保管报表,并做好监督作用。
生产车间主任岗位职责
1、负责车间生产工人的考核录用,出勤考勤,选用班组长。
2、安排生产计划、调度和生产班次。
3、负责生产车间全面质量管理,配合品管人员把好产品质量关。
4、每天生产之前,对所有的设备和零件进行检查,以保证安全生产无事故。
5、协调生产各工序间关系,发挥设备最佳效率。
6、负责生产配方管理,严格配方保密制度。
7、负责安全生产、落实防范措施。
8、按照产品的标准,安排筛底的大小,必须保证生产出合格的产品。
9、在生产过程中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杜绝不合格的产品出厂。
10、负责机器设备管理,建全管理档案,配合维修保养设备。
11、安排做好生产日报表,并根据产品的数量对原料的使用情况进行效准。
12、完成厂长安排的其他工作和指派,组织清理好车间卫生工作。
13、安排工人搞好车间内外的环境卫生,保持清洁干净。
14、定期安排工人作好灭蝇、灭鼠、防潮、防漏等工作。
15、负责本部门员工的思想教育、业务培训,考评本部门员工的工作表现、业绩,建立奖罚制度,并负责车间工人工资的统一发放。
车间保管员的岗位职责
1、从原料保管员领取原料,每天要核对数量和质量,并作好记录,办理调入手续。
2、根据配料员的原始记录,做好每天的用量记录,成品移入成品库,要办理移出手续。
3、根据每天的生产量,做好生产日报表,做到日清月结。
4、根据日报表,做好旬报表和月报表。
5、计算产品出成率和车间加工损耗。
6、定期盘点车间库存,做到帐物相符。
微机工的岗位职责
1、正确操作中控室每个开关,控制各道生产工艺。
2、检查核对生产配方,准确无误地配制所需产品;保管电脑打印带,严格配方保密制度。
3、维护保养电脑设备,随时检查,发现异常问题正确关停部分或全部机器,及时报告品管人员作出妥善处理。
4、负责微机房的安全,不得让他人擅自进入。
5、监督检查手工添料,防止漏添、错添。
6、以书面的形式与上料工、手添料工、粉碎人员、分配器看管人员、打包人员发布施令、及时准确的操作每一个环节,防止设备空转。
7、负责填制生产中每批饲料的各种记录(包括:生产时间、批次、品种、数量等),并及时传递,整理资料。
8、设定好各原料仓、配料仓放置的物料种类,如有变换,则确信仓内无料后再进行。
9、负责电脑室卫生,保持电脑设备清洁、无灰尘。
投料工的岗位职责
投料前必须认真核对投料的品种和对应仓相符,按电脑员指令投料。
投料时,负责观察原料的品质,不投腐-败、变质、变色和渣质过多的原料,并及时与品管部联系,核对质量和数量。
投料过程中要清除原料中的绳头、转块等。
投料结束后,负责核对投料指标,配合班长及时通知电脑员。
负责作业现场清理,及时回收杂质、落地料。
整理腾空的包装物,及时返回。
作业时负责设备检查,发现问题,上报维修。
粉碎工的岗位职责
粉碎前要检查粉碎机和输送设备有无其他残留物,并及时清理。
执行电脑员的指令,负责看机,根据产品标准要求及时更换筛底。
检查粉碎机锤片,配合维修人员及时更换锤片。
检查设备运行情况,配合维修工检修设备
配合投料工投料,使粉碎设备达到最高产能。
每半小时检查一次粉碎粒度是否正常。
检查原料的品质、品种、数量、几号仓、粉碎时间,发现异常,及时停机上报处理。
清理作业现场,分类整装清理物。
负责作业现场安全和卫生。
保管作业用具。
门卫室(管理制度)保安岗位职责
1、衣装整洁、言语文明、热情接待来访人员。
2、认真做好安全防范工作(防火,防盗 ,防破坏)每天卫生责任区打扫清洁,原料入厂过磅工作。
3、认真做好传达报纸,信件收发,客户询问热情,礼貌,严禁粗言恶语对待客人。
4、坚守岗位,不擅离职守,爱岗敬业,不做与工作无关事宜,严禁上班时间喝酒,脱岗,有事请假,经批准后方可离开。
5、上班时间门卫室严禁闲杂人员入内,(值班,打卡,公事除外),违者当事人及值班保安一次罚款5元,由值班保安书面报办公室主作处理。
6、上班时间所有员工外出履行登记,本厂车辆外出登记,违者按旷工处理(旷工一天扣三天基本工资),监控到位。
7、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对全厂员工违章人员书面上报办公室主任处理,下班员工外出所携带包,袋严格检查。
8、外来车辆入厂按指定位置顺序停放,出厂要严格检查(收回出门证)对本公司物品外出必须有放行条或出库单方可。
9、上班时间严禁会私客,若有特殊情况须经部门经理批准后方可进厂,
10、树立高度责任感和事业心,忠于职守,尽忠尽责,服从公司领导,听从办公室主任管理和其它工作上的安排
仓库负责人岗位职责
1、负责仓库整体工作事务的管理与安排。
2、做好仓库的物料收、管、发工作。
3、将IQC已验收好的原料、成品料及纺织袋按指定位置堆放。
4、具体考核仓管员工作效率、目标落实、审定修改工作规程及仓库制度。
5、参与公司客观管理与部门的沟通协调。
6、仓库场所整理、整顿、清洁,符合5S要求,防止料质发生变异。
7、物料出库依据领料单、发货单的品种数量发放,不得有误。
8、原料、成品料、纺织袋入库出库记录,与定期盘存,月报表。
9、服从公司领导,品管部经理管理工作安排,兼管装卸组。
车间组长岗位职责
1、协助生产部经理对当班车间全面工作管理安排。
2、负责对当班员工考勤、卫生、效率、速度、劳动纪律公平公正考核与评定。
3、负责当班机器维护、保养、申请维修工作。
4、负责当班车间卫生、安全、管理责任落实到位。
5、负责当班产量完成、质量把关、原料浪费的控制、报表统计,协调好熟练工对新员工岗前安全技术培训指导。
6、严格控制不良品流入下一工序。
7、负责当班各工序产品质量,加强监督,配合品管部把好质量关,任第一线管-理-员、质检员。
8、对当班员工违反厂规厂纪者、辞职辞退者报办公室主任处理。
9、对当班产品质量监控到位,出现问题按质量责任划分自行处理。
10、服从公司领导、生产部经理管理安排、加强两班合作与配合,上下班工作交接清楚,力求员工有个团队精神,使生产正常运转。
生产部经理岗位职责
1、负责整体车间全面工作管理、生产计划、生产下单的安排落实,对设备工艺改进的建议。
2、负责整体车间产量完成准确统计、质量把关。
3、负责整体车间机器维护、保养、维修,责任落实。
4、负责整体车间员工假期审批,员工岗位合理调整。
5、负责整体车间安全生产、卫生、员工劳动纪律的监督,产品质量责任划分处理。
6、严格控制不良品流入下一程序。
7、负责整体车间员工岗前安全、技术培训,工装发放与控制,监控仓库物料进出及堆放整洁。
8、对整体车间员工违反厂规厂纪者,辞职辞退者,报办公室主任处理。
9、负责整体车间生产技术、工作效率、产品质量考核跟踪,完善车间制度修改进行提议。
10、服从领导安排,做好本职工作。
员工行为规范
为加强公司管理,维护公司的正常工作和安全生产秩序,特制定本规范,望全体员工遵照执行。
1、严格遵守公司的规章制度,上班时间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有事请假,外出经批准后登记。
2、上班时间不准会私客,不准脱岗、串岗、睡岗、闲谈、大声喧哗、影响他人工作。
3、非办公人员无故不得进入办公室。
4、忠于职守,服从领导,听从指挥。
5、爱护公物,不得故意损坏,特别是计算机等重要设备非操作人员不得动用。
6、注意安全防火,严禁生产区吸烟、明火、不准传闲话制造事端、不准拉帮结派搞小团体派性斗争。
7、上班时间严禁穿拖鞋、光膀子、赤脚、打私人电话、随地吐痰、扔垃圾等杂物,做与工作无关事宜。
8、全体员工要有“厂兴我荣,厂衰工耻”理念。爱岗敬业、同甘共苦、团结合作、诚信创新、团队精神,树立公司形象,从我做起,力争品质、价值、质量、卫生相统一,创造一流的加工产品,满足客户,回报
财务部经理岗位职责
1、负责财务部全面工作管理与安排。
2、负责公司账务处理和账册登记,内务核算编制、有关财务报表。
3、对原料采购和成品出库审核和控制。
4、负责公司员工工资核算、发放、各项费用审核及返销。
5、负责做好公司月报表、月产质、开票室工作。
6、负责公司销售业务合同评审工作,客户奖品发放工作。
7、货款回笼严格把关,疑难问题报公司解决。
8、监控供应部现金支付管理与控制。
9、服从公司领导管理安排,履行财务制度。
品管部经理岗位职责
1、负责公司品管部全面工作管理与安排。
2、负责公司产品流程检验、质量标准制定与完善。
3、负责对员工进行企业质量标准、管理流程的宣传与落实。
4、不定时在车间巡视,对整体车间产品抽查检验,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不合格产品严禁出厂。
5、负责对供应商提供的原料及成品出库料的化验。
6、树立高度质量责任心,把好产品质量关。
7、负责生产车间每班组产品质量监督与控制。
8、服从公司领导,相关部门工作协调。
9、负责客户退料检验(按公司制定退料条件标准执行)。
饲料质量安全管理规范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饲料企业生产行为,保障饲料产品质量安全,根据《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 本规范适用于添加剂预混合饲料、浓缩饲料、配合饲料和精料补充料生产企业。
第三条 企业应当按照本规范的要求组织生产,实现从原料采购到产品销售的全程质量安全控制。
第四条 企业应当及时收集、整理、记录本规范执行情况和生产经营状况,认真履行年度备案和饲料统计义务。有委托生产行为的,委托方和受托方应当分别向所在地省级人民政府饲料管理部门备案。
第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饲料管理部门应当制定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对企业实施本规范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二章 原料采购与管理
第六条 企业应当加强对饲料原料、单一饲料、饲料添加剂、药物饲料添加剂、添加剂预混合饲料和浓缩饲料的采购管理,全面评估原料生产企业和经销商的资质和产品质量保障能力,建立供应商评价和再评价制度,编制合格供应商名录,填写并保存供应商评价记录:
供应商评价和再评价制度应当规定供应商评价及再评价流程、评价内容、评价标准、评价记录等内容;
从原料生产企业采购的,供应商评价记录应当包括生产企业名称及生产地址、联系方式、许可证明文件编号、原料通用名称及商品名称、评价内容、评价结论、评价日期、评价人等信息;
从原料经销商采购的,供应商评价记录应当包括经销商名称及注册地址、联系方式、营业执照注册号、原料通用名称及商品名称、评价内容、评价结论、评价日期、评价人等信息;
合格供应商名录应当包括供应商的名称、原料通用名称及商品名称、许可证明文件编号、评价日期等信息。企业统一采购原料供分支机构使用的,分支机构应当复制、保存前款规定的合格供应商名录和供应商评价记录。
第七条 企业应当建立原料采购验收制度和原料验收标准,逐批对采购的原料进行查验或者检验:
原料采购验收制度应当规定采购验收流程、查验要求、检验要求、原料验收标准、不合格原料处置、查验记录等内容;
原料验收标准应当规定原料的通用名称、主成分指标验收值、卫生指标验收值等内容,卫生指标验收值应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行业标准的规定;
企业采购实施行政许可的国产单一饲料、饲料添加剂、药物饲料添加剂、添加剂预混合饲料、浓缩饲料的,应当逐批查验许可证明文件编号和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填写并保存查验记录;查验记录应当包括原料通用名称、生产企业、生产日期、查验内容、查验结果、查验人等信息;无许可证明文件编号和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的,或者经查验许可证明文件编号不实的,不得接收、使用;
企业采购实施登记或者注册管理的进口单一饲料、饲料添加剂、药物饲料添加剂、添加剂预混合饲料、浓缩饲料的,应当逐批查验进口许可证明文件编号,填写并保存查验记录;查验记录应当包括原料通用名称、生产企业、生产日期、查验内容、查验结果、查验人等信息;无进口许可证明文件编号的,或者经查验进口许可证明文件编号不实的,不得接收、使用;
企业采购不需行政许可的原料的,应当依据原料验收标准逐批查验供应商提供的该批原料的质量检验报告;无质量检验报告的,企业应当逐批对原料的主成分指标进行自行检验或者委托检验;不符合原料验收标准的,不得接收、使用;原料质量检验报告、自行检验结果、委托检验报告应当归档保存;
企业应当每3个月至少选择 5种原料,自行或者委托有资质的机构对其主要卫生指标进行检测,根据检测结果进行原料安全性评价,保存检测结果和评价报告;委托检测的,应当索取并保存受委托检测机构的计量认证或者实验室认可证书及附表复印件。
第八条 企业应当填写并保存原料进货台账,进货台账应当包括原料通用名称及商品名称、生产企业或者供货者名称、联系方式、产地、数量、生产日期、保质期、查验或者检验信息、进货日期、经办人等信息。进货台账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
第九条 企业应当建立原料仓储管理制度,填写并保存出入库记录:
原料仓储管理制度应当规定库位规划、堆放方式、垛位标识、库房盘点、环境要求、虫鼠防范、库房安全、出入库记录等内容;
出入库记录应当包括原料名称、包装规格、生产日期、供应商简称或者代码、入库数量和日期、出库数量和日期、库存数量、保管人等信息。
第十条 企业应当按照“一垛一卡”的原则对原料实施垛位标识卡管理,垛位标识卡应当标明原料名称、供应商简称或者代码、垛位总量、已用数量、检验状态等信息。
第十一条 企业应当对维生素、微生物和酶制剂等热敏物质的贮存温度进行监控,填写并保存温度监控记录。监控记录应当包括设定温度、实际温度、监控时间、记录人等信息。监控中发现实际温度超出设定温度范围的,应当采取有效措施及时处置。
第十二条 按危险化学品管理的亚硒酸钠等饲料添加剂的贮存间或者贮存柜应当设立清晰的警示标识,采用双人双锁管理。
第十三条 企业应当根据原料种类、库存时间、保质期、气候变化等因素建立长期库存原料质量监控制度,填写并保存监控记录:
质量监控制度应当规定监控方式、监控内容、监控频次、异常情况界定、处置方式、处置权限、监控记录等内容;
监控记录应当包括原料名称、监控内容、异常情况描述、处置方式、处置结果、监控日期、监控人等信息。
第三章 生产过程控制
第十四条 企业应当制定工艺设计文件,设定生产工艺参数。工艺设计文件应当包括生产工艺流程图、工艺说明和生产设备清单等内容。生产工艺应当至少设定以下参数:粉碎工艺设定筛片孔径,混合工艺设定混合时间,制粒工艺设定调质温度、蒸汽压力、环模规格、环模长径比、分级筛筛网孔径,膨化工艺设定调质温度、模板孔径。
第十五条 企业应当根据实际工艺流程,制定以下主要作业
岗位操作规程:
小料配料岗位操作规程,规定小料原料的领取与核实、小料原料的放置与标识、称重电子秤校准与核查、现场清洁卫生、小料原料领取记录、小料配料记录等内容;
小料预混合岗位操作规程,规定载体或者稀释剂领取、投料顺序、预混合时间、预混合产品分装与标识、现场清洁卫生、小料预混合记录等内容;
小料投料与复核岗位操作规程,规定小料投放指令、小料复核、现场清洁卫生、小料投料与复核记录等内容;
大料投料岗位操作规程,规定投料指令、垛位取料、感官检查、现场清洁卫生、大料投料记录等内容;
粉碎岗位操作规程,规定筛片锤片检查与更换、粉碎粒度、粉碎料入仓检查、喂料器和磁选设备清理、粉碎作业记录等内容;
中控岗位操作规程,规定设备开启与关闭原则、微机配料软件启动与配方核对、混合时间设置、配料误差核查、进仓原料核实、中控作业记录等内容;
制粒岗位操作规程,规定设备开启与关闭原则、环模与分级筛网更换、破碎机轧距调节、制粒机润滑、调质参数监视、设备清理、感官检查、现场清洁卫生、制粒作业记录等内容;
膨化岗位操作规程,规定设备开启与关闭原则、调质参数监视、设备清理、感官检查、现场清洁卫生、膨化作业记录等内容;
包装岗位操作规程,规定标签与包装袋领取、标签与包装袋核对、感官检查、包重校验、现场清洁卫生、包装作业记录等内容;
生产线清洗操作规程,规定清洗原则、清洗实施与效果评价、清洗料的放置与标识、清洗料使用、生产线清洗记录等内容。
第十六条 企业应当根据实际工艺流程,制定生产记录表单,填写并保存相关记录:
小料原料领取记录,包括小料原料名称、领用数量、领取时间、领取人等信息;
小料配料记录,包括小料名称、理论值、实际称重值、配料数量、作业时间、配料人等信息;
小料预混合记录,包括小料名称、重量、批次、混合时间、作业时间、操作人等信息;
小料投料与复核记录,包括产品名称、接收批数、投料批数、重量复核、剩余批数、作业时间、投料人等信息;
大料投料记录,包括大料名称、投料数量、感官检查、作业时间、投料人等信息;
粉碎作业记录,包括物料名称、粉碎机号、筛片规格、作业时间、操作人等信息;
大料配料记录,包括配方编号、大料名称、配料仓号、理论值、实际值、作业时间、配料人等信息;
中控作业记录,包括产品名称、配方编号、清洗料、理论产量、成品仓号、洗仓情况、作业时间、操作人等信息;
制粒作业记录,包括产品名称、制粒机号、制粒仓号、调质温度、蒸汽压力、环模孔径、环模长径比、分级筛筛网孔径、感官检查、作业时间、操作人等信息;
膨化作业记录,包括产品名称、调质温度、模板孔径、膨化温度、感官检查、作业时间、操作人等信息;
包装作业记录,包括产品名称、实际产量、包装规格、包数、感官检查、头尾包数量、作业时间、操作人等信息;
标签领用记录,包括产品名称、领用数量、班次用量、损毁数量、剩余数量、领取时间、领用人等信息;
生产线清洗记录,包括班次、清洗料名称、清洗料重量、清洗过程描述、作业时间、清洗人等信息;
清洗料使用记录,包括清洗料名称、生产班次、清洗料使用情况描述、使用时间、操作人等信息。
第十七条 企业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生产过程中的交叉污染:
按照“无药物的在先、有药物的在后”原则制定生产计划;
生产含有药物饲料添加剂的产品后,生产不含药物饲料添加剂或者改变所用药物饲料添加剂品种的产品的,应当对生产线进行清洗;清洗料回用的,应当明确标识并回置于同品种产品中;
盛放饲料添加剂、药物饲料添加剂、添加剂预混合饲料、含有药物饲料添加剂的产品及其中间产品的器具或者包装物应当明确标识,不得交叉混用;
设备应当定期清理,及时清除残存料、粉尘积垢等残留物。
第十八条 企业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外来污染:
生产车间应当配备防鼠、防鸟等设施,地面平整,无污垢积存;
生产现场的原料、中间产品、返工料、清洗料、不合格品等应当分类存放,清晰标识;
保持生产现场清洁,及时清理杂物;
按照产品说明书规范使用润滑油、清洗剂;
不得使用易碎、易断裂、易生锈的器具作为称量或者盛放用具;
不得在饲料生产过程中进行维修、焊接、气割等作业。
第十九条 企业应当建立配方管理制度,规定配方的设计、审核、批准、更改、传递、使用等内容。
第二十条 企业应当建立产品标签管理制度,规定标签的设计、审核、保管、使用、销毁等内容。产品标签应当专库存放,专人管理。
第二十一条 企业应当对生产配方中添加比例小于0.2% 的原料进行预混合。
第二十二条 企业应当根据产品混合均匀度要求,确定产品的最佳混合时间,填写并保存最佳混合时间实验记录。实验记录应当包括混合机编号、混合物料名称、混合次数、混合时间、检验结果、最佳混合时间、检验日期、检验人等信息。企业应当每6个月按照产品类别进行至少1次混合均匀度验证,填写并保存混合均匀度验证记录。验证记录应当包括产品名称、混合机编号、混合时间、检验方法、检验结果、验证结论、检验日期、检验人等信息。混合机发生故障经修复投入生产前,应当按照前款规定进行混合均匀度验证。
第二十三条 企业应当建立生产设备管理制度和档案,制定粉碎机、混合机、制粒机、膨化机、空气压缩机等关键设备操作规程,填写并保存维护保养记录和维修记录:
生产设备管理制度应当规定采购与验收、档案管理、使用操作、维护保养、备品备件管理、维护保养记录、维修记录等内容;
设备操作规程应当规定开机前准备、启动与关闭、操作步骤、关机后整理、日常维护保养等内容;
维护保养记录应当包括设备名称、设备编号、保养项目、保养日期、保养人等信息;
维修记录应当包括设备名称、设备编号、维修部位、故障描述、维修方式及效果、维修日期、维修人等信息;
关键设备应当实行“一机一档”管理,档案包括基本信息表、使用说明书、操作规程、维护保养记录、维修记录等内容。
第二十四条 企业应当严格执行国-家-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生产设备、辅助系统应当处于正常工作状态;锅炉、压力容器等特种设备应当通过安全检查;计量秤、地磅、压力表等测量设备应当定期检定或者校验。
第四章 产品质量控制
第二十五条 企业应当建立现场质量巡查制度,填写并保存现场质量巡查记录:
现场质量巡查制度应当规定巡查位点、巡查内容、巡查频次、异常情况界定、处置方式、处置权限、巡查记录等内容;
现场质量巡查记录应当包括巡查位点、巡查内容、异常情况描述、处置方式、处置结果、巡查时间、巡查人等信息。
第二十六条 企业应当建立检验管理制度,规定人员资质与职责、样品抽取与检验、检验结果判定、检验报告编制与审核、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签发等内容。
第二十七条 企业应当根据产品质量标准实施出厂检验,填写并保存产品出厂检验记录;检验记录应当包括产品名称或者编号、检验项目、检验方法、计算公式中符号的含义和数值、检验结果、检验日期、检验人等信息。产品出厂检验记录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
第二十八条 企业应当每周从其生产的产品中至少抽取 5个批次的产品自行检验下列主成分指标:
维生素预混合饲料:两种以上维生素;
微量元素预混合饲料:两种以上微量元素;
复合预混合饲料:两种以上维生素和两种以上微量元素;
浓缩饲料、配合饲料、精料补充料:粗蛋白质、粗灰分、钙、总磷。主成分指标检验记录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
第二十九条 企业应当根据仪器设备配置情况,建立分析天平、高温炉、干燥箱、酸度计、分光光度计、高效液相色谱仪、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等主要仪器设备操作规程和档案,填写并保存仪器设备使用记录:
仪器设备操作规程应当规定开机前准备、开机顺序、操作步骤、关机顺序、关机后整理、日常维护、使用记录等内容;
仪器设备使用记录应当包括仪器设备名称、型号或者编号、使用日期、样品名称或者编号、检验项目、开始时间、完毕时间、仪器设备运行前后状态、使用人等信息;
仪器设备应当实行“一机一档”管理,档案包括仪器基本信息表、使用说明书、购置合同、操作规程、使用记录等内容。
第三十条 企业应当建立化学试剂和危险化学品管理制度,规定采购、贮存要求、出入库、使用、处理等内容。化学试剂、危险化学品以及试验溶液的使用,应当遵循 GB/T601、GB/T602、GB/T603以及检验方法标准的要求。企业应当填写并保存危险化学品出入库记录,记录应当包括危险化学品名称、入库数量和日期、出库数量和日期、保管人等信息。
第三十一条 企业应当每年选择5个检验项目,采取以下一项或者多项措施进行检验能力验证,对验证结果进行评价并编制
评价报告:
同具有法定资质的检验机构进行检验比对;
利用购买的标准物质或者高纯度化学试剂进行检验验证;
在实验室内部进行不同人员、不同仪器的检验比对;
对曾经检验过的留存样品进行再检验;
利用检验质量控制图等数理统计手段识别异常数据。
第三十二条 企业应当建立产品留样观察制度,对每批次产品实施留样观察,填写并保存留样观察记录:
留样观察制度应当规定留样数量、留样标识、贮存环境、观察内容、观察频次、异常情况界定、处置方式、处置权限、到期样品处理、留样观察记录等内容;
留样观察记录应当包括产品名称或者编号、生产日期或者批号、保质截止日期、观察内容、异常情况描述、处置方式、处置结果、观察日期、观察人等信息。留样保存时间应当超过产品保质期1个月。
第三十三条 企业应当建立不合格品管理制度,填写并保存不合格品处置记录:
不合格品管理制度应当规定不合格品的界定、标识、贮存、处置方式、处置权限、处置记录等内容;
不合格品处置记录应当包括不合格品的名称、数量、不合格原因、处置方式、处置结果、处置日期、处置人等信息。
第五章 产品贮存与运输
第三十四条 企业应当建立产品仓储管理制度,填写并保存出入库记录:
仓储管理制度应当规定库位规划、堆放方式、垛位标识、库房盘点、环境要求、虫鼠防范、库房安全、出入库记录等内容;
出入库记录应当包括产品名称、规格或者等级、生产日期、入库数量和日期、出库数量和日期、库存数量、保管人等信息;
不同产品的垛位之间应当保持适当距离;
不合格产品和过期产品应当隔离存放并有清晰标识。
第三十五条 企业应当在产品装车前对运输车辆的安全、卫生状况实施检查。
第三十六条 企业使用罐装车运输产品的,应当专车专用,并随车附具产品标签和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装运不同产品时,应当对罐体进行清理。
第三十七条 企业应当填写并保存产品销售台账。销售台账应当包括产品的名称、数量、生产日期、生产批次、质量检验信息、购货者名称及其联系方式、销售日期等信息。销售台账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
第六章 产品投诉与召回
第三十八条 企业应当建立客户投诉处理制度,填写并保存客户投诉处理记录:
投诉处理制度应当规定投诉受理、处理方法、处理权限、投诉处理记录等内容;
投诉处理记录应当包括投诉日期、投诉人姓名和地址、产品名称、生产日期、投诉内容、处理结果、处理日期、处理人等信息。
第三十九条 企业应当建立产品召回制度,填写并保存召回记录:
召回制度应当规定召回流程、召回产品的标识和贮存、召回记录等内容;
召回记录应当包括产品名称、召回产品使用者、召回数量、召回日期等信息。企业应当每年至少进行 1次产品召回模拟演练,综合评估演练结果并编制模拟演练总结报告。
第四十条 企业应当在饲料管理部门的监督下对召回产品进行无害化处理或者销毁,填写并保存召回产品处置记录。处置记录应当包括处置产品名称、数量、处置方式、处置日期、处置人、监督人等信息。
第七章 培训、卫生和记录管理
第四十一条 企业应当建立人员培训制度,制定年度培训计划,每年对员工进行至少2次饲料质量安全知识培训,填写并保存培训记录:
人员培训制度应当规定培训范围、培训内容、培训方式、考核方式、效果评价、培训记录等内容;
培训记录应当包括培训对象、内容、师资、日期、地点、考核方式、考核结果等信息。
第四十二条 厂区环境卫生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第四十三条 企业应当建立记录管理制度,规定记录表单的编制、格式、编号、审批、印发、修订、填写、存档、保存期限等内容。除本规范中明确规定保存期限的记录外,其他记录保存期限不得少于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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