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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场内部安全管理制度
消防监控室管理制度
一、工作期间,应着装规范整洁,佩戴上岗证,穿工作鞋;不允许戴戒指、项链等首饰,不允许留胡须,留长发、染发。
二、工作期间,保持良好的办公秩序,严禁会私客、办私事、嬉笑打闹、吸烟、吃零食、看闲杂书籍;除应急情况以外,严禁使用外线电话,严禁长时间占用内线电话。
三、工作期间,保持良好的办公环境卫生,地面无果皮纸屑,办公设施摆放到位,消防和监控设备保持干净,无尘土。
四、严格遵守单位和内部的各项规章制度,个人请假要书面写明请假事由,经领导批准后才能休假。工作期间,应坚守岗位,严禁串岗、空岗、外出要向领导请假,未经领导的批准,不得私自离岗。
五、工作期间,严禁让与工作无关的人员进入监控室。如有特殊情况,需经领导批准。
六、工作期间,提高警惕,时刻注意检查、观测设备的运转情况,发现设备故障及时汇报领导。爱护设备,按程序操作,严禁违章和野蛮的操作。
七、工作期间,严密监视设备运行情况,遇有报警要按报警规定程序迅速、准确处理,作好各种记录,遇有重大情况要及时报告。工作期间,认真、如实的填写各种纪录,记录应书写规范,不漏项、漏登。
八、按时交接-班,不迟到早退。交接-班过程中当班组长要将值班情况详细交接给接-班组长并在工作纪录上签字,待人员到齐,交接工作无问题后方可下班。
九、值班期间应精神饱满,时刻提高警惕,严禁睡觉、喝酒、打扑克f与工作无关的事情,工作中发现隐患应及时汇报带班领导。
十、工作期间,保持作风严谨,做到文明礼貌,尊重领导,团结同志,互助互敬。
十一 、按时参加监控例会,认真贯彻执行会议精神,认真学习消防法律法规,认真学习消防知识,熟练掌握消防设备的性能及操作规程,提高消防技能。
十二、积极努力的完成领导伽置的各项工作任务,工作认真负责,不出差错。
十三、未经公安消防机构同意,不得擅自关闭火灾自动报警、自动灭火系统。
治安部(晚间值班)工作管理制度
一、工作期问,应保持工作作风严谨,做到文明礼貌、尊重领导、团结同志、互敬互助。
二、工作期问,要保持良好的办公秩序,严禁在办公室内办私事、会私客、嬉笑打闹、吸烟、吃零食、看闲杂书籍;使用办公电话要登记,严禁使用办公电话聊天;个人的内务要整理干净,物品不得随意摆放。
三、工作期间,遇有其它部门人员来办事时,首先应当说“您好”等文明用语,并热情接待,面带笑容,工作态度严肃认真,积极主动,不得出现冷、横、硬、推等不文明的现象。
四、工作期问,对违纪人员进行处理时,态度应文明礼貌、严肃认真,向违纪人员讲清楚违纪的内容,做到廉沽闩律、执法、不徇私情,客观公证的处理问题。
五、工作期间,必须保证通讯联络的畅通,接到传呼要及时的回办公室或回电话。
六、工作期问,遇到营业员或顾客的报案,要迅速到达案发现场,了解案情,并及时向上级领导汇报情况。
七、在写工作日志、总结、报案记录等法律文书时,应字迹工整舰范,不写错别字,内容要全面,不漏写、漏登。
八、工作期间,在单位内执行治安巡查或打击现行犯罪时,应保持严谨的工作作风,不得穿奇装异服进行工作、不得私自出商场,不得在商场内与员工聊天,不得在顾客休息椅上休息,不得从事与顾客无关的事情。
治安部奖惩制度
为了规范治安科的工作制度,严肃工作纪律,为商场内部营造良好的治安秩序,防止各种治安事件发生,特制定制度如下:
一、工作期间,应着装规范,不准着奇装异服,不许佩戴夸张性饰品,不许留长发、染发、蓄胡须,发现一次批评,第二次罚款50元。
二、保持良好的办公秩序,严禁在办公室内办私事、会私客、嬉笑打闹、吃零食、看闲杂书籍、吸烟、如有违反第一次罚款20元,第二次罚款50元;第三次罚款100元。
三、保持良好的办公环境,地面整洁、办公用品摆放整齐、办公设施摆放到位、个人内务整理到位,值班后办公室所有卫生在次日上班前整理到位,如有违反第一次罚款20元,第二次罚款50元。
四、使用办公电话要登记,严禁公话私用,如有违反第一次罚款20元,第二次罚款50元;第三次罚款100元。
五、严格遵守劳动纪律,严禁迟到早退,每发现一次罚款20元。
六、工作期间,未经允许严禁私自出商场,第一次罚款100元,第二次下岗。
七、工作期间,严禁与营业员闲聊、在营业大厅内休,如有违反第一次罚款50元,第二次罚款100元。
八、部室人员在值班期间,严禁喝酒、玩牌或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情,如有违反第一次罚款50元,第二次罚款100元,第三次下岗。
九、对勇于与犯罪分子作斗争者并抓获犯罪分子的,奖励50元,有重大贡献者奖励200元。
监控室警情处置安全管理制度
一、值班人员在值班期间要精神饱满,监守岗位,尽职尽责,不得无故脱岗。
二、熟练掌握监控系统的操作规程和各项操作技能,严格按照规程进行操作,会发现和捕捉异常信息、会跟踪观察和锁定目标。
三、值班人员必须熟悉本辖区域内重点单位部位和重点监控内容,熟悉各监控点、监控时间段重点、监控的范围和部位。
四、值班人员必须按照每个监控点的动态时间要求操作监控器,确保每个监控点监控探头在可视范围内监控的范围,部位等效果最好。
五、必须密切注意监控范围,易发案部位及重点部位动向情况,并迅速电话通知防损部。
六、情况处置后由负责人向监控室反馈信息,由监控室值班员及时记录在《监控室交接-班记录》本上,保存资料并存档备案。
保安队工作管理制度
一、商场外围执勤保安员,应时刻牢记“顾客的满意,我们的追求”的服务宗旨,树立全心全意为商场和顾客的服务思想。
二、在外围执勤过程中对顾客和员工的求助要热情接待,面带微笑,使用文明用语,耐心解答,积极主动的帮助顾客排忧解难,不准态度生硬或置之不理,不允许浣“不”字,令顾客不满意。
三、服从命令、听从指挥、尊重领导、团结同志、时刻严格要求自己,注重自身外在形象。
四、工作期间,着装规范整沽,佩戴上岗证,不允许戴戒指、项链,腰间BP机、手机等,不允许留长发(帽墙下发常不超过2厘米)染发、蓄胡须、留长指甲,时刻注意警容风纪。
五、上岗执勤时,站姿端正、警容严整、举止雅观、精神饱满,认真负责,大胆管理;上下岗要做到队列整齐,两人成行,三人成伍,换岗时相互敬礼。
六、工作期间,要峰守岗位,严格执行“五勤、七不准”的规定,不计较个人得失,勇于奉献,做到领导在与不在一个样。
七、严禁酒后上岗,下班回家后应保证休息和充足的睡眠,以饱满的精神和体力上岗执勤。
八、室内卫生要勤打扫、勤整理,注意保持良好的办公环境,不允许在室内乱放与办公无关的物品,个人物品按规定存放在更-衣柜墨。
九、室内休息时,不准横躺峰卧、敝衣露怀、趿拉鞋、吃零食、吸烟、嬉戏打闹等不规范现象。
保安队奖惩制度
一、工作中不遵守劳动纪律迟到早退一小时扣除1分。
二、工作期间着装不规范,佩戴首饰、留长发、染发、蓄胡须扣1分。
三、工作期间会私客、办私事、吃零食、聊天、嬉戏打闹,个人内务整理不干净、随意堆放的,利用办公电话聊天的扣2分。
四、办公室环境出现脏、乱、差,在办公设施上乱写乱画,损坏设施的,办公用品摆放杂乱的罚20元,损坏的设施照价赔偿。
五、书写工作通知、总结、报案登记等法律文书字迹潦草、不规范的罚10元。
六、不执行节约规定的,浪费办公资源,长时间占用办公电话聊天的罚20元。
七、未经领导批准,擅自休似的罚50元。
八、工作中,不尊重领导,不团结同志的罚10元。
九、工作期间随意在卖场内吸烟的罚50元。
十、工作期问不使用文明用语、工作态度不严肃、冷漠甚至出现冷、硬、横顾客和员工不满意的罚50元。
十一、工作期间作风散漫、纪律涣散罚20元。
十二、工作期间出现脱岗、坐岗、睡觉、打牌、喝酒等严重违纪现象的罚款200元。并将视其违法情节作进一步的处理。
十三、工作中徇私枉法,执行不严、违法不纠,为违纪人员说情,逃避处罚罚500元,并将视其违纪情节作进一步的处理。
保安队上岗执勤管理制度
一、上岗执勤认真负责,发现问题及时汇报,果断处理,严禁脱岗、空岗、串岗、聚伙聊天。
二、上岗期间严禁坐岗、靠岗、东摇西晃、影响形象,如有违反,第一次罚款50元,第二次罚款100元,第三次扣除当月上浮工资的50%。
三、上岗期间严禁干私活、会私客、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如有违反,第一次罚款50元,第二次罚款100元,第三次扣除当月上浮工资的50%。
四、上岗期问严禁睡觉、打牌、玩扑克、下棋等活动如有违反,第一次罚款50元,第二次罚款100元,第三次扣除当月上浮工资的50%。
五、严禁工作中和上岗自仃饮酒如有违反,第一次罚款100元,第二次罚款200元,第三次扣除当月上浮工资的50%。
六、上下岗期间除紧急情况外严禁乘坐电梯上下楼,如有违反,第一次罚款50元,第二次罚款100元。
七、在执勤中遇有火灾和被盗现象发生应采取沉着冷静的措施,遇有重大事件在报警的同时做好案件现场的保护工作,对玩忽职守,临阵退缩者除扣发当月工资外,对情节严重者将追究其刑事责任。
八、闭店清场,认真检查,不留死角,做好记录,不要麻痹大意,玩忽职守,对违反者处以100元的罚款,造成严重后果,予以辞退,并追究其责任。
九、上岗执勤要站姿规范,警容严整,举止雅观,如有违反,第一次罚款50元,第二次罚款l00元,第三次罚款200元。
十、以各种方式偷拿、盗窃商品,处以5倍罚款以外,并予以辞退,后果严重的追究其刑事责任。
十一、在执勤过程中,任何人不允许以各种理由参与打架斗殴,对违反者予以辞退。
保安队警容风纪管理制度
一、按规定着装,保持个人卫生整洁,若工作服和上岗证有明显脏损的第一次罚款20元,第二次罚款50元。
二、注意仪容仪表,不尉长发和奇异的发型,以及蓄胡须、留长指甲,第一次批评教育,自觉修剪整理并罚款20元,第二次罚款50元。
三、不允许穿凉鞋、拖鞋、行鞋上岗,必须穿黑皮鞋,如有违反第一次罚款20元,第二次罚款50元。
四、不准戴戒指、项链等饰品,上岗期间不允许佩戴呼机、手机、钥匙串等第一次罚款20元,第二次罚款50元。
五、上下班期间不允许穿短裤、背心或光背如有违反罚款50元。
六、着装上岗不允许披衣、敞怀、两手插兜,不允许挽袖子、挽裤腿,如有违反第一次罚款20元,第二次罚款50元。
保安队夜间清场安全检查制度
一、保安人员清场时应着装规范、佩戴证章,听从指挥及清场要求。
二、清场过程中严格认真、不留死角,对营业厅内柜台、小库、试衣间、卫生问、办公区等部位都要认真检查:对锁门情况、灯箱照明灯等电源关闭情况要逐一捡查,做好检查记录。
三、清场过程中严格要求,不得随意进入柜台、展区或精品区动用商品,更不得偷拿商品。
四、清场时不得大声喧哗、嬉戏打闹、聊天,应时刻提高警惕,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汇报。
五、清场过程中发现可疑人员要认真盘问,并将其带至办公室汇报领导,不得擅自处理。
六、清场时遇有商场内装修施工等情况应严格检查审批手续,检查施工人员的入场证件及证件有效期限,做到一人一证、人证相符,无证人员一律清理出场;同时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用火、用电情况细心检查,发现隐患立即制止。
七、清场过程中,在保证责仟区域无异常情况后方可继续清场检查,如有问题立即汇报。
八、清场过程中对各部门夜间值班人员严格检查,做好检查记录,对无证人员要清场出场。
九、清场过程中,保安人员不得单独进行清场工作,必须有班长带领。
商场物业管理规定
总则
商场物业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是为各业主和使用人(以下简称用户)之利益而设置,各用户必须遵守和履行本规定所载之义务和责任既受本规定约束。
本规定的所有条款和条件,对商场物业管理部门和各用户及其受让人、继承人、受赠人、承租人、借用人、代理人、雇员、均具有同等的约束力及法律效力。
第一条、商场基本情况:
商场名称: 商业广场 ;
座落位置: ;
建筑面积: 。
第二条、业主和使用人的权利和义务
1、遵守本商场的《商场物业管理规定》;
2、按规定接受商场物业管理部门的商场管理服务行为,就商场管理的有关问题向商场物业管理部门提出意见和建议;
3、按规定接受商场物业管理部门提供公共设施的维护、公共环境的清洁、公共区域秩序维护等服务,并按照国家规定每月向商场物业管理部门交纳物业管理费用、用水、用电、用气等费用和其它有偿服务费;
4、装饰装修房屋时,遵守《装修管理协议书》;
5、用户不得占用、损坏本商场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或改变其使用功能。不得更改承重墙、横梁、立柱等,或加建、扩建、拆除任何建筑物,不得改变任何部分的外貌,不得在明珠新世纪商业广场范围内任何建筑物的外部安装任何饰物或伸出物。因搬迁、装饰装修等原因确需合理使用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应事先通知商场物业管理部门,并在约定的期限内恢复原状,造成损失的,应给予赔偿;
6、用户变更商场所有权或使用权时,应事先通知商场物业管理部门,告知受让方与商场物业管理部门签订本规定;
7、各用户须承担全部因违反本规定造成的损失及赔偿责任;
8、用户应按照安全、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商场的给排水、通风、采光、维修、通行、卫生、环保等方面的相邻关系,不得侵害他人的合法权益;
9、用户不得以任何目的和行为损害公共利益;
10、法律规定的其他权利和义务。
第三条、商场物业管理部门的权利和义务
1、对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绿化、环境卫生、保安、交通等项目维护、修缮、服务与管理;
2、根据有关法规和政策,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商场的商场管理制度和《商场物业管理规定》并书面告知用户;
3、建立健全本商场的商场管理档案资料;
4、制止违反本商场的管理制度和《商场物业管理规定》的行为;
5、可委托专业公司承担本商场的专项管理与服务业务,但不得将本商场的整体管理责任转让给第三方;
6、提前将装饰装修房屋的注意事项和限制条件书面告知用户,并与用户订立《装修管理协议书》;
7、向用户提供商场自用部位、自用设施设备维修养护等有偿服务;
8、法律规定的其他权利和义务。
第四条、商场物业管理部门应提供的管理服务内容
在商场管理区域内,商场物业管理部门提供的商场管理服务包括以下内容:
1、商场共用部位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共用部位是指房屋主体承重结构部位(包括基础、内外承重墙体、柱、梁、楼板、屋顶等)、户外墙面、门、楼梯间、走廊通道等。
2、商场共用设施设备的运行、维修、养护和管理;
共用设施设备是指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水箱、加压水泵、电梯、天线、供电线路、通讯线路、照明、供热线路、供气线路、消防设施、绿地、道路、路灯、沟渠、池、井、经营性车场车库、公益性文体设施和共用设施设备使用的房屋等。
3、商场共用部位和相关场地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清运及雨、污水管道的疏通;
用户负责承租范围内内部环境,包括营业场所、会议室、办公区等一切自用场所。商场物业管理部门负责外部环境和内部环境两方面。外部环境包括楼宇外墙、附属建筑设施及周围场地等;内部环境包括非用户负责承租范围内的消防通道、公共区域、商场物业管理部门自行管理的办公区域等场所。
4、公共绿化的养护和管理;
商场物业管理部门负责公共环境的花草树木的种植及养护,旨在创造整洁、优美和-谐怡人的商业氛围。用户负责自有的花草树木的种植及养护。
5、车辆停放管理;
6、协助公安部门维护本商场区域内的公共秩序、公共区域、停车场、广场等公共区域安全防范等事项的协助管理(不包括人身、财产保险);
7、装饰装修管理服务;
8、商场档案资料管理;
9、用户可委托商场物业管理部门对其商场的专有部分提供维修维护等服务,并按照实际发生的服务内容和费用,由用户向商场物业管理部门交纳。
第五条、用户应遵守以下几点:
1、用户在楼宇内外悬挂广告牌、条幅、悬挂物、灯饰等,由用户提出设计要求或制作,必须由商场物业管理部门统一安装在合理位置或在商场物业管理部门的监督下由用户自行安装,相关费用由用户承担;
2、用户柜台内、陈列架上的商品陈列应美观,不得凌乱或随意置放;
3、用户营业产生的垃圾需袋装并放至指定位置,及时清理;
4、用户必须遵守商场的统一启、封店时间;
5、用户不得占用消防通道。
第六条、用户在所属商场范围内进行装饰装修时,应严格按照商场物业管理部门制定的《装修指南》中的相关规定进行。用户在装饰装修过程中因营业需要确需加装用电、用水、用气等附属设备时,须书面通知商场物业管理部门同意后方可进行,用户加装的附属设备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规定,用电、用水、用气设备应安装计量表。
第七条、商场物业管理部门应制定本商场管理区域内商场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的维护等方面的规章制度。商场物业管理部门根据规章制度提供管理服务时,用户应给予必要配合。商场物业管理部门可采取规劝、扣除违约金等必要措施,制止用户违反合同和商场管理区域内商场服务管理规章制度的行为。
第八条、商场物业管理部门应及时向用户通告本商场管理区域内有关商场管理的重大事项,及时处理用户的投诉。
第九条、因维修商场或者公共利益,商场物业管理部门确需临时占用、挖掘本商场管理区域内道路、场地的,应在约定期限内恢复原状。
第十条、商场物业管理部门与用户应签订书面的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就允许施工的时间、废弃物的清运与处置、装修管理服务费用等事项进行约定,并事先告知用户装饰装修中的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用户装修时必须遵守以下规定:
(1)建立周全、详细、便于操作的装修管理制度;
(2)专人负责对工程实行严格的监督;
(3)选定资质高、信誉好的工程承包商进行装修;
(4)对装修现场进行监督管理,确保安全;
(5)选用装修材料必须为国标产品,符合消防规定。
第十一条、用户用电、用水、用气设备应安装计量表,并按照国家相关部门规定的标准每月 20 日前向商场物业管理部门交纳用水、用电、用气等费用和其它有偿服务费用,用户未按照规定交纳用水、用电、用气等相关费用,致使商场物业管理部门的管理服务无法达到服务内容和质量标准的,商场物业管理部门有权停止向用户加装的附属设备供电、供水、供气,由此给商场物业管理部门造成的损失由用户承担。
第十二条、经用户书面通知商场物业管理部门,商场物业管理部门在接到通知15日内,无正当理由拒绝或拖延履行维修义务的,用户可以自行或委托第三方修复,修复费用及造成的其他损失由商场物业管理部门承担。
第十三条、以下情况商场物业管理部门不承担责任:
1、因不可抗力导致商场管理服务中断的;
2、商场物业管理部门已履行本规定约定义务,但因商场本身固有瑕疵造成损失的;
3、因维修养护商场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需要且事先已告知用户,暂时停水、停电、停止共用设施设备使用等造成损失的;
4、因非商场物业管理部门责任出现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讯、有线电视及其他共用设施设备运行障碍造成损失的;
5、为维护公众、业主、使用人的切身利益,在不可预见情况下,如发生煤气泄漏、漏电、火灾、水管破裂、救助人命、协助公安机关执行任务等突发事件,商场物业管理部门因采取紧急措施造成用户必要的财产损失的。
第十四条、业主和使用人资料
姓名/公司名称
身份证/营业执照号码
位置: 商业广场
层 区 号
电话: 传真:
商场物业管理部门: 业主和使用人:
授权代表签章: 授权代表签章:
日期: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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