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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厂安全管理制度
一、制定目的:
方便各车间的有序生产,控制原材料的流失减少浪费
二、适用范围:
沙发厂生产部
三、具体内容:
1. 材料申购制度
1.1材料库管-理-员须每天检查材料结存,存量低于底限量时要向上级主管部门反映,并及时申购,对于 专用的零配件与材料一般不允许超过计划申购
1.2 材料库管-理-员收到生产部下达的生产任务单时,要看清数量、规格、颜色、型号,第一时间核对材料库存,发现无库存或低库存材料应及时申购,在接到备料通知后,应做备料计划并转主管审批。
1.3 采购部定于每周一、周三、周五外出采购,材料库管-理-员须在采购员外出前一天17点前将材料申购单转交到采购部,在各部门、车间内存放的材料,部门主管须提前3至5天写申购单转到仓库,申购单要注明到货日期、用处和品质要求,急单须经上级主管签字确认;特殊情况即时申购,采购部须无条件及时购买回厂。
1.4 所有申购的材料不能按期到货或有异动情况发生,材料库管-理-员应第一时间向生产部和上级主管反映。
1.5 所有到货材料及时向各领料部门和生产部通知汇报,所有特种料和加急料到货后,要在第一时间向各领料部门和生产部通知汇报。
2. 材料入库制度
2.1 收货时在规定的收货区进行,不得将已收、待检、退货等各类混淆。
2.2 所购材料在入库前要先检验材料的质量和数量,核对是否同申购单相符,质量和数量不相符的,写明原因向主管领导汇报,由部门主管通知采购部,入库材料要即时做好入库单据和明细账,按实际入库数量开入库单,并对照申购单进行消单。
2.3 入库单应有库房管-理-员、材料质检员、采购员三方签字后和送货单一起转交财务,否则财务不予结算货款。
2.4 收货要认真登记入帐,填写有关单据。收货后,要填写“到货单”,通知生产部门领料,并向主管部门汇报。
2.5 不合格材料退货,要开具退货单(注明原因、数量、补货期,并转财务、生产部)附在出门条,否则门卫不欲放行。
3. 材料存放制度
3.1 物料堆放应采用立体化,五金配件应用同种规格的木箱存放。
3.2 物料应标示清楚,悬挂“标示卡”,明确标明;存值、最低库存数量、领用记录等。
3.3 所有入库的一般材料、特殊材料、易腐、易燃材料要按规定进行分区存放、保管,保证材料和库房的安全。
4. 材料出库制度
4.1 材料库对生产车间所有物料进行监控,车间应无条件配合。
4.2物料应严格按照物料计划发放,做到:没有计划的不发,超料而未按程序补单的不发,非本部门用的不发。
4.3 各生产车间必须凭生产任务单领料单和部门主管签字方可领料,仓库管-理-员应按照任务单和领料单的限额发料;领料人不得私自乱拿否则按材料价值加倍罚款。
4.4 部分材料凭领料单并需以旧换新,领回的材料不得来回更换,如需更换必须有部门主管签字并说明原因;对于可利用的边角料、余料以及废零部件要根据情况利用。
4.5 各车间必须在公司规定时间内领料,下午下班前把加班用的材料领齐,超出规定时间必须有部门主管签字。
4.6 仓库管-理-员严格按公司制度控制发料数量,严禁无任务单或无部门主管签字的情况下发料,如造成材料流失和浪费应有管理.
5. 材料退库制度
5.1 退料包括以下内容:规格不符的物料、生产剩余物料、不良物料、呆料及报废料。
5.2 生产车间领料时先检查材料质量,有质量问题及时退回仓库,车间退料需车间主管开单,品质部鉴定,生产部审批。
5.3 仓库按照所退材料的性质不同,分别处理。
6. 仓库盘点制度
6.1盘点是对所有的原材料、辅助材料、在制品、半成品、成品以及固定资产的全面清查。
6.2 盘点分周盘和月盘,并做出库存周报和月报表,周报在第2天转交生产部,月报在每下个月2日转交生产部和财务部。
7. 材料库管-理-员制度
7.1 每日做好入库、出库明细和盘点工作,做好材料库的清洁卫生和安全检查工作,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主管领导。
7.2 闲人不得随便出入材料库,外来人员进入须经过部门主管批准,供应商在进入材料库不得随意走动,办完业务后及时离开。
7.3 库内所有材料不得混放,分区分类后要有标示牌,标示牌上要注明供应商名称、材料的名称、型号、规格、数量、用处,及入库日期、数量,出库日期、数量(标示牌按月记载材料流量)。
7.4 仓库管-理-员要认真负责,工作做到日清日毕,并经常核对申购单、领料单、入库单和明细帐,发现问题及时汇报。
8. 本条例不尽完善,如有缺陷将另行通知修改补充,超出本规定的事项按公司的有关规定处理
喜德来沙发车间木工管理制度
一、制定目的:
为了规范化管理;提高工作质量及工作效率,特制定本规定。
二、适应范围:
沙发木工车间人员。
三、具体内容;
1.材料选择;
1.1、沙发框架内部用料树种不限, 旧木材应刨削后才能使用.
1.2、.外部木件用材;
1.2.1在做一件产品或一套产品,应使用同一树种的木材,材色和纹理要近似,不得混和使用.
1.2.2 有贯通裂缝,虫蛀,腐烂,死节子,树脂囊等缺陷的木材不得使用,斜纹材斜纹程度超过20%的不得使用.
1.2.3 其他轻微材质缺陷,如裂缝,纯棱等,进行修补加工后,不应响结构强度和外观的可以使用.未经修补和加工的木材不得使用.
2.木结构工艺;
2.1 沙发内件应经刨削,结构应牢固无松动,不允许有开裂缺陷存在.
2.2 沙发外部木制件表面应精光,无啃头,刨恨,横茬,逆纹,沟纹和机器损伤,手感应无毛刺.
2.3 木制件外表要倒棱,圆角和弧度及线条应对称均匀,顺直光滑.
2.4 木制件外表对称部件的材质,纹理和颜色应相似.
3、材料的使用;
3.1 必须看董模板图纸,熟悉内部框架尺寸,然后再进行领料.
3.2 严格按照生产计划单到仓库领料,严禁多领,少领,错领.
3.3 在进行开料的时,对于框架内部的每个木方的尺寸必须了然于心,防止开错料和用错料.
3.4 在订沙发架子时,对于需要加固的部位必须用三角木方加固,完整木架出来后,根据款式的不同,在不同的部位订上不同后度的复合板..
4、木架的检验;
4.1、外架检验;
4.1.1 将沙发底部打开,应做到我们的视线范围内看不到枪订,螺丝,结疤等影响美观的痕迹.
4.1.2 以目测方法测量木架形态是否准确,沙发有无变形,将边线棱角打磨,无到刺.
4.1.3 检查沙发骨架是否结实,具体方法就是抬起沙发的一头,当抬起沙发的部位离地10cm时,另一头的腿是否也离地,只有沙发的另一边也离地,此沙发的骨架才算通过.
4.2、内架检验;
4.2.1 完全合格-上等实木框架,框架经打磨处理,,且经过严格的干燥处理(含水率在8%--12%之间),结构牢固,牢靠。
4.2.2 基本合格---普通实木框架,框架打磨处理,未经干燥处理。
4.2.3 普通实木框架,未经打磨与干燥处理。结构易松动,不牢固。
5、安全性;
5.1 外漏木材应无刃口和毛刺。
5.2 做面与扶手或靠背之间的间隙内,徒手伸入应无刃口和毛刺。
5.3 沙发在正常使用中,应无尖锐金属刺出做面和背面。
超出本规定的事项按公司有关的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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