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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防物防技防安全制度
塘沽、汉沽、大港管委会教育局,开发区教文卫体局,保税区社发局:
为贯彻落实《关于加强滨海新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的实施细则》(津滨政办发〔2015〕15号)的有关精神,加强我区学校(含幼儿园,下同)安全人防、物防、技防(以下简称“三防”)建设,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高度重视“三防”建设
校园安全问题是关系到维护社会治安稳定的大事,教育行政管理部门要从创建和-谐社会和关心下一代健康成长的高度重视学校安全工作。做好校园安全工作的关键是狠抓人防、物防、技防建设,扎实构建“三防合一”的校园安全保卫体系。学校是校园安全“三防”建设的责任主体,校长、园长是第一责任人。教育行政部门要统筹规划、落实“三防”建设专项资金。
二、明确“三防”建设内容
(一)人防建设
人防建设主要包括学校建立健全内部安全保卫组织和制度,落实安全保卫责任,配备专业保安人员以及根据学校实际情况,组织教工治安联防队、护校队、应急队等。
健全学校安全管理机构。学校应视情况建立保卫处(科、室),配备处(科、室)领导及专兼职保卫干部,负责学校的安全教育、管理、培训、内部治安保卫等工作。学校门口设立警务室或保安室,由专职保安担任门卫,严格执行出入登记制度,填写出入人员登记表。
专职保安人员是校园治安巡逻守护的主要力量。保安人员要按照《保安服务管理条例》规定,经岗前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保安人员上岗执勤时,要统一着装,佩戴保安标识和器械。
(二)物防建设
物防建设主要包括学校重点部位、重要区域、重点场所安装防护栏、防盗门和照明设施,加固、加高校园围墙,在校园内设置消防、交通安全、食品卫生等安全设施。学校为保安人员装备必要的执勤、防护、抓捕等器械。公路沿线学校,在学校门口的公路设置提示牌、减速带、斑马线、限速标识、人行横道线等交通标识。
(三)技防建设
技防建设主要包括在校门、学生公寓、教工住宅、财务室、实验室、教学楼、图书馆、食堂、仓库、操场、楼道、重要出入口、周边复杂路段等重点场所、重点部位安装视频监控系统、入侵报警系统以及其它电子管理系统等。
三、“三防”设施配备标准
(一)合理配备安保人员
根据区教育局、区公安局、区财政局《关于全区中小学和幼儿园配备专职保安和安装视频监控系统的实施方案》(津滨教发〔2015〕3号)的要求,全区中小学、幼儿园、必须配备2—6名(根据学校规模大小,至少保证2名)经过公安机关批准、具有专业资质保安公司培训的专职保安。
学校设立保卫处(科、室),以及配置安全管理人员、专兼职保卫干部的数量,应根据学校安全工作的实际需要进行核定和配备,并报上级教育行政管理部门备案。
(二)配好安保人员装备
学校保安人员应按要求统一配备防暴头盔、防刺背心、防割手套、橡胶警棍、催泪瓦斯等防护器械。
(三)物防与技防设施配备标准
1.消防设施的配备
学校应严格按照消防安全规范要求设置消防设施。学校所有建筑的安全出口,要按照有关消防技术规范要求设置消防设施。规模较大的学校,重要部位和重点场所应配备一定数量的消火栓和灭火器。消防器材要使用经消防部门认定或许可的器材。
需配备灭火器的重点场所:(1)实验室及危险物品储藏室;(2)计算机室:计算机、传真、复印等设备集中存放点;(3)配电房;(4)锅炉房;(5)食堂、膳食厅;(6)图书、阅览室、档案室;(7)宿舍出入口;(8)财务室;(9)广播(电视)室、网络中心;(10)多媒体教室及控制室;(11)汽车(停车)库,等等。
每层需配备灭火器数量=每层面积(平米)÷150,如果计算结果小于2,应设2个灭火器。
灭火器设置点要求:(1)本层内任意位置距灭火器不大于20米。(2)灭火器可以集中设置,也可以分散设置,但每个设置点的灭火器数量不宜多于5具。
2.照明及应急灯的配备
校门口、校内学生行进主要道路、教学大楼和宿舍楼通道等部位、地段安装路灯,亮化率达 100%;
封闭楼梯间,每层设置一个应急灯;
教学楼、宿舍楼等公共建筑疏散走道,约20米设置一个应急灯。
3.灯光疏散指示标志的配备
安全出口和疏散门的正上方应采用“安全出口”指示标识;
教学楼等公共建筑疏散走道及其转角处距地面高度1米 以下的墙面上应设置指示标识,且间距不应大于20米。
4.“三铁一器”的配备
“三铁一器”,即要有铁制防盗门、铁护栏、铁保险柜以及报警器。
需配备“三铁一器”的重点场所:(1)实验室及危险物品储藏室;(2)计算机室;(3)配电房;(4)锅炉房;(5)财务室;(6)广播(电视)或网络中心;(7)图书室、阅览室、档案室;(8)多媒体教室及控制室;(9)汽车(停车)库; (10)其它。
5.公路沿线学校交通安全提示设施设置
(1)在校园门前及周边道路至少施划一处人行横道线、人行横道提示标线;(2)在校园门前及周边道路至少设置两块人行横道标志;(3)在校园门前两侧50—200米内道路上设置两块限速标志;(4)在校园门前两侧50—100米内道路上设置前方有学校警告标志两块;(5)在校园门前两侧50—100米内道路上设置注意儿童警告标志两块;(6)学校出入口门前两侧50米范围道路内不准施划停车泊位;对校园门前两侧各50—100米范围道路内的停车进行规范化管理,有停车条件的施划临时停车位(上学和放学时段),无停车条件的则应设立禁停标志;(7)在校园门前道路设置黄色网格禁止停车线。
6.视频监控报警的配备
学校新建与改建视频监控报警系统,按照《天津市中小学和幼儿园安全防范技术规范》的技术要求,安装视频安防监控系统、入侵报警系统、出入口控制系统、防爆安全检查系统、实体防护等设施。
学校要设立相对独立的监控报警室,落实24小时专人值守,并填写值班记录。技防设施形成的监控影像资料、报警记录,应当至少留存 30 日备查,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删改或者扩散。
四、“三防”建设经费保障机制
公办学校(园)“三防”建设经费,由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
民办学校(园)“三防”建设所需经费,由学校自行筹措解决。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学校安全“三防”建设规划的审核,指导、督促学校安全防范设施建设。
管委会教育行政部门要结合实际,制定学校安全“三防”建设的具体方案,加强领导,抓好落实。区教育局将适时组织检查组对学校安全“三防”建设的进展情况进行督查,并将其作为“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重要内容进行考评。
安全工作,落实人防、物防、技防措施
天下大事、安全第一。我校在创建“平安校园”活动中,本着抓好安全,确保一方平安的原则。狠抓落实,做好安全工作,下面结合我校实际情况,谈一下在人防、物防、技防将采取的措施:
一、 在落实人防工作中,采取各尽其职、各负其责,建立防控网络体系。每科室(校长室、财务室、办公室、微机室、实验室、锅炉房、门卫室、值宿室)都设有安全防火负责人,并且落实到位,贴在门上。
二、 在落实物控、物防工作中,我校购买了质量合格、达标的防火消防器材。并且按要求、摆放合理、指定地点,各班都配有沙箱、沙袋、班级有火炉的要求桌子拉开距离,有电源的切断电源。每天放学后由值宿教师派查,消除安全隐患,锅炉房由锅炉工负责,必须对锅炉检修,并且锅炉工必须持证上岗。
三、 在落实技防工作中,必须做到掌握安全防范知识。分清着火的原因,也就是普通火、油火或电火,然后按消防知识处理——灭火。
总之,我校在狠抓安全工作,在落实人防、物防、技防上所采取的措施,是按上级有关文件规定来运作的,但还存在着一定的差距。在会后开展安全工作中,一定以务本求实、真抓实干,做好此项工作,为创建“平安校园”谱写最新最美的诗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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