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皮带输送机安全管理制度
粉末皮带输送机可用来输送各种粉末物料的输送设备,安全使用是每个用户必须遵守的,在这里为大家介绍一些安全使用的要求:
1.固定式皮带输送机应安装在坚固的基础上;移动式皮带输送机在运转前,应将轮子对称楔紧。多机平行作业时,彼此间应留出1m以上的通道。输送机四周应无妨碍工作的堆积物。
2.启动前,应调整好输送带松紧度,带扣应牢固,轴承、齿轮、链条等传动部件应良好,托辊和防护装置应齐全,电气保护接零或接地应良好,输送带与滚筒宽度应一致。
3.启动时,应先空载运转,待运转正常后,方可均匀装料。不得先装料后启动。
4.数台输送机串联送料时,应从卸料一端开始按顺序启动,待全部运转正常后,方可装料。
5.加料时,应对准输送带中心并宜降低高度,减少落料对输送带、托辊的冲击。加料应保持均匀。
6.作业中,应随时观察机械运转情况,当发现输送带有松弛或走偏现象时,应停机进行调整。
7.作业时,严禁任何人从输送带下面穿过,或从上面跨越。输送带打滑时,严禁用手拉动。严禁运转时进行清理或检修作业。
8.输送大块物料时,输送带两侧应加装料板或栅栏等防护装置。
9.调节输送机的卸料高度,应在停车时进行。调节后,应将连接螺母拧紧,并应插上保险销。
10.运输中需要停机时,应先停止装料,待输送带上物料卸尽后,方可停机。数台输送机串联作业停机时,应从上料端开始按顺序停机。
11.当电源中断或其他原因突然停机时,应立即切断电源,将输送带上的物料清除掉,待来电或排除故障后,方可再接通电源启动运转。
皮带输送机安全管理制度
太原煤气化集团公司煤矿井下带式输送机使用管理规定#e#为进一步加强煤矿井下带式输送机管理,确保井下带式输送机安全可靠运行,依据《煤矿安全规程》(2011版)、《煤矿带式输送机技术条件》(MT 820-2015)、《煤矿井下用伸缩式带式输送机》(MT872-2000)、《机械设备防护罩安全要求》(GB8196-1987)、《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相关标准特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 井下使用的带式输送机必修使用阻燃输送带。输送带在使用前必修由具有安全生产检测检验资质的单位检验合格,并取得合格检验报告后方可使用。
第二条 带式输送机托辊的非金属材料零部件和包胶滚筒的胶料,其阻燃性和抗静电性必修符合MT113-1995规定。
第三条 井下使用的带式输送机,必须使用综合保护,具有堆煤、防滑(低速)、跑偏、温度、烟雾、超温自动洒水功能。其现场使用安装方法统一规定如下:
(1)堆煤保护:将传感器垂直吊挂在卸载滚筒前落煤点上方高于卸载滚筒300mm-500mm处。
(2)烟雾保护:将传感器安装在距离驱动滚筒的下方风流方向3-5米的上方,距离顶板≤300mm.
(3) 防跑偏装置:将传感器安装在带式输送机胶带距离机头10-15米处,且机头、机尾处各安装一组,必须一左一右,对称垂直安装,当带式输送机有坡度变化时,应在变坡位置处安装一组。
(4)防滑保护:将传感器安装在换向滚筒的支撑架上,安装有干簧管的传感器距换向滚筒10-20mm。(或按产品说明书安装)
(5)温度保护:安装在皮带机的主动滚筒附近,温度探头应按设在距皮带机主动滚筒和皮带接触面5-10mm处的轮毂侧,并配接电磁阀以及供水管路。(或按产品说明书安装)
第四条 带式输送机,沿线必须安装拉绳急停装置,急停装置拉绳控制距离不得大于50米。
第五条 主要巷道内安设的带式输送机还必须装设输送带涨紧力下降保护装置和防撕裂保护装置。
第六条 倾斜井巷中使用的带式输送机,上运时,必须同时装设防逆转装置和制动装置;下运时,必须装设制动装置。
第七条 带式输送机应加设软启动装置,下运带式输送机应加设软制动装置。
第八条 带式输送机必须在机头卸载滚筒处至涨紧绞车处加装防护栏,机尾部加装防护罩。防护装置以GB/T8196-2003标准制作,防护罩应尽量采用封闭结构,当现场需要采用网状结构式,为防止手掌误通过而造成伤害时,其开口宽度:直径及边长或椭圆形孔的短轴尺寸应小于20mm,安全距离应不小于135毫米。
第九条 安装运行带式输送机的巷道内应有充分的照明,其照明间距不大于50米。
第十条 带式输送机巷道中行人跨越带式输送机处必须设置行人过桥,行人过桥需加设扶手护栏,行人平台需高出输送机0.5米,宽度为0.7米。
第十一条 液力耦合器严禁使用可燃性传动介质(调速型液力耦合器不受次限),必须按规定使用合格的易熔塞、防爆片。
第十二条 带式输送机机头部前后各20米范围内,必须用不燃性材料支护。机头和机尾各有两个灭火器、一个沙箱(不少于0、3立方米)、一个消防锹和25米洒水高压软管。巷道内每隔50米安装一个消尘、消防水管用变头、阀门。
第十三条 强力带式输送机在机头、机尾要安装监控视频,并将监控信号上传到调度室或胶带集中监控室。
第十四条 钢丝绳芯式带式输送机必须使用胶带在线检测装置。
第十五条 定期清理带式输送机两侧和底胶带下的浮煤和杂物,确保胶带与地板有足够的间隙不发生摩擦。严禁在开机状态下清理机头或机尾滚筒周围煤矸。严禁使用道木、水管、铁道等代替清煤器。严禁非底运料带式输送机运输设备、配件、材料、工具等。发现大块煤矸,岗位人员必须停机处理。
第十六条 需在带式输送机检修或瞪踩工作,必须先停止输送机,并将其控制开关停电、闭锁、按规定挂停电牌。
第十七条 各单位必须严格执行本规定,建立健全管理制度。
第十八条 本规定与上级规定有抵触的,执行上级规定。本规定由集团公司机械动力部负责解释。未尽事宜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的相关规定。
第十九条 本规定从下发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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