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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会班组安全管理制度
江麓机电科技有限公司军品机加二车间车工一班是一个以青工为主、朝气蓬勃、团结奋进的班组,全班共有员工45人,其中党员3人、技师2人、劳模1人,在劳模班长黄建军的带领下,全班紧紧围绕公司开展的“五好一准确”优秀班组创建活动和创建“质量安全信得过班组”活动,抓学习强班员素质,抓创新争经济效益,抓质量保生产进度,抓安全创平安班组,有效地促进了各项生产任务的完成,不断提升了班组建设管理水平。从2015年完成任务376台到2015年上半年完成近600台变速箱零部件的供应,车工一班实现了其生产记录史上一次新的跨越,促进了公司持续稳定和科学发展。
近几年来,车工一班曾被公司评为“五好一准确”优秀班组、“安全生产”优秀班组、“优秀工会小组”、“职工小家”等荣誉,班组员工还分别获得了省、市、公司“创新能手”、“百岗明星”、“劳动模范”、“优秀共-产-党员”、“先进个人”、“优质高产能手”、“岗位标兵”、“数控比武”一二名等多种荣誉。
一、勇于技术创新,强化安全生产,提高经济效益
在生产任务十分繁重、品种多、数量大的压力下,全班员工团结奋进,克服一切困难,加班加点连轴转,特别是班组十分注重员工的技能培养和提高,注重小改小革、技术攻关、优化工艺等创新管理,有效地提高了大家的专业技术水平,大大提高了生产效率。生产中,员工不仅仅是局限于产品的简单加工,而是利用所学的知识,积极开动脑筋,根据产品几何形状及特点,通过先进的数控化设备不断进行改革创新,并自制简易工装夹具,改进加工方法,确保了产品质量,提高了生产效率。
针对5种离合器缸套的精密加工,全班积极想办法,迅速解决了这一生产难题。由于该产品是重关件,薄壁件,加工易变形,一直以来是生产中的“瓶颈”,在加工过程中经常出现断续切屑,极易磨损刀具,又容易变形,其加工合格率非常低,给生产带来了极大的困难,全班人员积极开展技术攻关,首先从刀具上入手,再通过合理的调整切屑参数,使切屑余量控制在最佳状态,解决了缸套断续切屑刀具易磨损及加工易变形等难题,合格率达到了100%,以一年的生产经济效益来计算就可为公司创造经济效益972000元。在加工过程中,车工一班还对原先设计的缸套车床夹具在数控车床上使用具有局限性这一情况,及时向工艺部门提出改进建议并被采纳,经改进后的夹具更具有实用性。
在炎热的天气下,车工一班非常注重安全生产,不断健全安全生产制度,杜绝了事故的发生。进入夏季,班组的安全生产面临着一系列的问题,如高温中暑、铁屑伤人、设备故障、易燃易爆品更加危险等,针对这些问题,班组制定了详细的措施,争取做到不发生一起安全事故,保证生产的顺利进行,构造平安班组。班组通过强化生产安全建设,强化管理措施,实现了生产安全“零事故”。一是强化安全第一的管理思想和宗旨。一方面,班组成员认真学习《安全质量标准化知识手册》、《安全生产职责》等文件知识,提升安全作业意识;另一方面,在日常作业过程中,班组成员悉心调整,精心查找存在的各种安全缺陷,并提出合理化建议,加强整改,消除安全隐患。二是充分发挥班长和安全员的监督管理作用,班长黄建军、安全员陈辉湘以身作则,身体力行,对安全问题注重每一个细节,常抓不懈。针对现场操作,严格按操作规范进行,并以熟练工人处理,严格要求佩戴好安全防护用品,并纳入考核。三是严抓生产现场管理,管理效果突出明显。班组严格按照《集团公司现场管理》,认真开展现场整顿活动,登记到册,责任到人,狠抓落实,严格考核。从地面的油渍去除到机床附近的禁烟禁槟榔控制,各个环节、各个细节、各个步骤都做到干净、清洁,保证了产品的清洁度,续写了班组安全生产的传奇。
二、严抓配送管理,提高产品质量,确保生产流通
相对于2015年的生产任务,2015年的任务总额翻了一番,而班组人员并没有增加。面临任务重、人员紧的困境,全班人员毫不退缩,迎难而上,越战越勇,彰显了军工战士的刚毅之魂。
车工一班严格按照公司要求,实行产品配送制度管理,充分利用每天的班前会针对当天生产任务及时下达配送任务,较好地促进了生产任务的完成。今年上半年,通过全班员工的共同努力,顺利实现了“双过半”任务。生产过程中,磨削加工成为了生产的一大“瓶颈”,余量大、品种和批量多等一直是生产的窄口,班组人员和技术人员一起探索,总结出了一套“以车代磨”的工艺改进加工方法。对于某变速箱等轴承座类薄壁零件,由于其自身结构的限制,以前由磨加工成型,装夹极易变形,其合格率极低,通过调整机加余量,采用粗车、半精车、精车等工序,使该类产品的机加良品率达到了100%,为车间科研产品的生产扫除了一大障碍。通过这项“以车代磨”的工艺革新,以前采用磨削加工需要8小时,利用“以车代磨”的加工方法只需半个小时,大大缩短了加工时间,提高了生产效率,并且加工后的产品合格率达到了100%。
质量是企业的生命,在繁重的生产任务面前,如何正确处理生产进度与产品质量的关系,车工一班的原则就是抓质量,促生产,严格执行公司质量管理条例,牢固树立“军工产品,质量第一”的观念,无论什么情况,严格坚持产品首件“两检制”。在加工产品时,车工一班严把质量关,生产中一丝不苟,认真操作,做到先认真消化图纸工艺,发现问题及时上报,避免可能发生的质量事故,减少了损失。近两年来,全班一次交验产品合格率均保持在99.87%以上,从未出现过批量超差与报废情况,为产品的顺利产出作出了应有的贡献。
三、互帮互助共同进步,班组管理“家”文化
车工一班认真贯彻落实公司、车间的班组建设方针,以车间例会、班前会、信息交流会等平台为载体,狠抓班组建设,营造出了一个和-谐、团结、共进的班组管理“家”文化氛围。一是班组结构科学民-主,班组“两长”(班长、工会组长)、“三员”(安全员、现场员、质管员)设置齐全,彼此协作共进,主人翁责任意识强,工作力度到位。二是班组建设讲民-主,一方面,班长通过班前会,内部经验交流会等形式,及时向班组成员传达公司、车间涉及员工利益的精神内容,并认真听取员工意见,形成畅通有效的民-意渠道,促进班组内部的团结和睦;另一方面,以“QC”小组活动为依托,鼓励员工积极探索、发言,孕育出一种有问题共同解决的良好氛围,进一步增强了“企业是我家,建家靠大家”的家文化。三是以公司创先争优等活动为契机,用评比带动团结,班组通过评比“五好一准确班组”、“五一劳动先锋”、“质量安全信得过班组”等活动,促进员工积极主动投身到评比活动之中,班长通过班前会等形式通报评优各阶段情况,从而激发出员工的归属感和责任感。四是班组注重团结互助人际关系建设,鼓励员工积极参与社会公益活动,同时通过工作中各环节加强员工交流,了解员工彼此想法及现实工作情况,互相解决难题,这种氛围也促进了“七对七制”的顺利进行,在交-班和换班过程中减少了矛盾,确保了生产衔接的连续性。
“全员团结一条心,一心一意促发展”,这是车工一班工作状态最简单明了的写照。以满腔热情、必胜信心,在平凡而又神圣的岗位,激发出各自的潜力和智慧,讲学习,重思想;讲拼搏,重举措;讲精进,重原则;讲创新,重改革;讲管理,重落实;讲民-主,重团结,全班携手共进,努力工作,积极探索,扎实稳进高效地完成好各项生产任务,打造出了一支优秀的军工队伍,树立起了一个优秀的“品牌”班组。
煤矿班组安全建设规定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煤矿班组安全建设,提高煤矿现场管理水平,促进煤矿安全生产,依据《安全生产法》、《煤炭法》、《工会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全国煤矿开展班组安全建设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煤炭行业管理部门是煤矿班组安全建设的主管部门,负责督促煤矿企业建立班组安全建设制度、落实班组安全建设规定。
各地工会要组织协调、督促煤矿企业开展煤矿班组安全建设工作,指导煤矿企业建立工会基层组织,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第四条 煤矿企业应当建立健全从企业、矿井、区队到班组的班组安全建设体系,把班组安全建设作为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基层和基础管理的重要环节,明确分管负责人和主管部门,制定班组建设总体规划、目标和保障措施。
煤矿企业工会要加强宣传和指导,积极参与煤矿班组安全建设。要建立健全区队工会和班组工会小组,强化班组民-主管理,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第五条 煤矿(井)是班组安全建设的责任主体,要围绕班组安全建设建立各项制度,落实建设资金和各项保障措施,保证职工福利补贴,完善职工收入与企业效益同步增长机制。
区队(车间)是班组安全建设的直接管理层,负责班组日常管理、业务培训等工作。
第六条 煤矿班组安全建设以“作风优良,技能过硬,管理严格,生产安全,团结和-谐”为总要求,着力加强现场安全管理、班组安全教育培训、班组安全文化建设,筑牢煤矿安全生产第一道防线。
第二章 组织建设
第七条 煤矿企业必须建立区队、班组建制,制定班组定员标准,确保班组基本配置。班组长应当发挥带头表率作用,加强班组作业现场管理,确保安全生产。
第八条 煤矿企业班组工会小组要设群众安全监督员,且不得由班组长兼任。中华全国总工会和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按规定程序在煤矿井下生产一线班组中聘任煤矿特聘群众安全监督员。
第九条 煤矿企业应当建立完善以下班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一)班前、班后会和交接-班制度;
(二)安全质量标准化和文明生产管理制度;
(三)隐患排查治理报告制度;
(四)事故报告和处置制度;
(五)学习培训制度;
(六)安全承诺制度;
(七)民-主管理制度;
(八)安全绩效考核制度;
(九)煤矿企业认为需要制定的其他制度。
煤矿企业在制定、修改班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
第十条 煤矿企业应当加强班组信息管理,班组要有质量验收、交接、隐患排查治理等记录,并做到字迹清晰、内容完整、妥善保存。
第十一条 煤矿企业应当指导班组建立健全从班组长到每个岗位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
第十二条 煤矿企业必须全面推行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将安全生产目标层层分解落实到班组,完善安全、生产、效益结构工资制,区队每月进行考核兑现。
第十三条 煤矿企业必须依据国家标准要求,改善作业环境,完善安全防护设施,按标准为职工配备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品,按规定对职工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建立职工个人健康档案,对接触有职业危害作业的职工,按有关规定落实相应待遇。
第十四条 煤矿企业应当制定班组作业现场应急处置方案,明确班组长应急处置指挥权和职工紧急避险逃生权。
第十五条 煤矿企业应当建立班组民-主管理机构,组织开展班组民-主活动,认真执行班务公开制度,赋予职工在班组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制定、安全奖罚、班组长民-主评议等方面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
第三章 班组长管理
第十六条 煤矿企业必须建立班组长选聘、使用、培养制度和机制,积极从优秀班组长中选拔人才,把班组长纳入科(区)管理人才培养计划,区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原则上要有班组长经历。
第十七条 班组长应当具备以下任职条件:
(一)热爱煤炭事业,关心企业发展,思想政治素质好、责任意识强,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
(二)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安全生产方针,模范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企业规章制度和规程措施;
(三)熟悉本班组生产工艺流程,掌握矿井相关专业灾害预防知识,具备现场急救技能;
(四)服从组织领导,坚持原则,公道正派,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创新能力和团队协作精神,在职工中具有较高威信;
(五)一般应当具有高中(技校)及以上文化程度、3年及以上现场工作经验,具有较好的身体素质。
第十八条 班组长应当履行以下职责:
(一)班组长是本班组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管辖范围内的现场安全管理全面负责,严格落实各项安全生产责任制,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程和技术措施,实行对本班组全员、全过程、全方位的动态安全生产管理;
(二)负责分解落实生产任务,严格按照《煤矿安全规程》、作业规程和煤矿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组织生产,科学合理安排劳动组织、配置生产要素,强化以岗位为核心的现场管理,提高生产效率;
(三)负责加强班组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推行作业现场精细化管理;
(四)负责班组团队、安全文化建设和规范化管理等其他职责。
第十九条 班组长享有以下权利:
(一)有权按规定组织落实安全规程措施,检查现场安全生产环境和职工安全作业情况,制止和处理职工违章作业,抵制违章指挥,在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且自身无力解决时有权拒绝开工、停止作业,遇到险情时有在第一时间下达停产撤人命令的直接决策权和指挥权,并组织班组人员安全有序撤离;煤矿企业不得因此降低从业人员工资、福利等待遇或者解除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
(二)有权根据区队生产作业计划和本班组的实际情况,合理安排劳动组织,调配人员、设备、材料等;
(三)有权核算班组安全、质量、生产等指标完成情况,根据有关规定,对班组成员的工作绩效进行考核;
(四)企业赋予的其他权利。
第二十条 班组长任用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一)采取组织推荐、公开竞聘或民-主选举等方式选拔班组长;
(二)经选拔的班组长,要按规定履行正式聘任手续,不得随意更换班组长;
(三)撤免班组长应当由区队提出撤免理由和建议,严格按相应程序办理。
第二十一条 煤矿企业必须建立班组长考核激励约束机制,明确班组长岗位津贴,制定班组长绩效考核制度,定期进行严格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作为班组长提拔、奖励、推优评先以及解聘、处罚的重要依据。
第四章 现场安全管理
第二十二条 煤矿企业应当依据《煤矿安全规程》、作业规程和煤矿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等规定,制定班组安全工作标准、操作标准,规范工作流程。
第二十三条 班组必须严格落实班前会制度,结合上一班作业现场情况,合理布置当班安全生产任务,分析可能遇到的事故隐患并采取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严格班前安全确认。
第二十四条 班组必须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重点交接清楚现场安全状况、存在隐患及整改情况、生产条件和应当注意的安全事项等。
第二十五条 班组要坚持正规循环作业和正规操作,实现合理均衡生产,严禁两班交叉作业。
第二十六条 班组必须严格执行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对作业环境、安全设施及生产系统进行巡回检查,及时排查治理现场动态隐患,隐患未消除前不得组织生产。
第二十七条 班组必须认真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加强作业现场精细化管理,确保设备设施完好,各类材料、备品配件、工器具等排放整齐有序,清洁文明生产,做到岗位达标、工程质量达标,实现动态达标。
第二十八条 班组应当加强作业现场安全监测监控系统、安全监测仪器仪表、工器具和其他安全生产设施的保护和管理,确保正确正常使用、安全有效。
第五章 班组安全培训
第二十九条 煤矿企业应当重视和发挥班组在职工安全教育培训中的主阵地作用,开展安全警示教育,强化班组成员安全风险意识、责任意识,增强职工遵章作业的自觉性;加强班组职工安全知识、操作技能、规程措施和新工艺、新设备、新技术安全培训,提高职工遵章作业的能力。
第三十条 煤矿企业应当强化危险源辨识和风险评估培训,提高职工对生产作业过程中各类隐患的辨识和防范能力。
煤矿企业应当加强班组应急救援知识培训和模拟演练,班组成员应当牢固掌握防灾、避灾路线,增强自救互救和现场处置能力。
煤矿企业应当加强班组现场急救知识和处置技能培训,班组成员应当具有正确使用安全防护设备、及时果断进行现场急救的能力。
第三十一条 煤矿企业应当确保班组教育培训投入,建立实训基地,建立学习活动室,配备教学所需的设施、多媒体器材、书籍和资料等。
第三十二条 煤矿企业每年必须对班组长及班组成员进行专题安全培训,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
第六章 班组安全文化建设
第三十三条 煤矿企业应当把班组安全文化建设作为矿井整体安全文化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加大安全文化建设投入,为班组安全文化建设提供必要的条件和支持,培育独具特色的班组安全文化。
第三十四条 煤矿班组应当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牢固树立“以人为本”、“事故可防可控”和“班组安全生产,企业安全发展”等安全生产理念。
第三十五条 煤矿企业应当以提高职工责任意识、法制意识、安全意识和防范技能为重点,加强正面舆-论引导和法制宣传,发挥群众安全监督组织、家属协管的作用,培养正确的安全生产价值观,增强班组安全生产的内在动力。
第三十六条 煤矿企业应当建立安全诚信考核机制,建立职工安全诚信档案,并将安全诚信与安全生产抵押金、工资分配挂钩。
第三十七条 班组长应当加强人文关怀、情感交流和心理疏导,提高班组凝聚力,强化班组团队建设。
第三十八条 煤矿企业应当建立班组合理化建议与创新激励机制,鼓励班组开展岗位创新、质量管理(QC)小组等活动,培育团队创新精神。
第七章 表彰奖励
第三十九条 煤矿企业应当积极开展班组建设创先争优活动,每年组织优秀班组和优秀班组长评选,对班组安全建设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总结考核,对在安全生产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班组及班组长给予表彰奖励。
煤矿企业在组织职工休(疗)养、外出学习考察活动时,优先选派优秀班组长参加。
第四十条 各省(区、市)人民政府煤炭行业管理部门会同本级总工会,定期对在安全生产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班组、班组长进行表彰奖励。
第四十一条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和中华全国总工会结合煤矿开展争创优秀安全班组、优秀班组长、优秀群监员活动,对在安全生产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班组、班组长进行表彰与奖励。
第八章 附 则
第四十二条 各级人民政府煤炭行业管理部门、煤矿安全监督管理部门以及各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工会组织依照本规定对煤矿班组安全建设实施监督检查和指导。
第四十三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煤矿企业可依据本规定,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或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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