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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地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工地食堂必须取得《卫生许可证》方可开业。
熟食专用卫生制废:
1、操作人员进专间前,必须双手洗冲消毒,穿戴白色清洁工作衣帽井戴上口罩。
2、每天营业前,先按规定配置消毒水,药物消毒有效氯浓度应在250ppm(百万分之),必须将刀砧、抹布、操作台面、盘子、夹子、秤盘等所有用具消毒。
3、销售时做到货款分开,不准用手直接接触熟食。
4、熟食专用冰箱不准存放生食品以及其他食品,盛放熟食必须使用盘子,保持冰箱清洁。
5、不准销售无证熟食,进货渠道必须正规。
6、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专间内不准抽烟,不准存放与熟食无关的物品。
餐具消毒卫生制度:
1、餐具、食品容器、用具要生熟分开,专用餐具应有明显标记。
2、餐具、饮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必须经消毒后在使用。清洗消毒要有专用设备。
3、物理消毒要做到一刮(防残渣)、二洗(用洗洁精或碱水等洗)、三冲(净水冲),四消(热力消毒)四道工序,餐具消毒后,应达到光洁、涩干的感官标准。化学消毒要做到‘—刮、二洗、三药物消、四净水冲,餐具应达到光洁、无味的感官标准。已消毒过的餐饮具应存放在专用密闭保沽橱(柜)中,防止再污染。
4、餐饮具及饭菜票消毒方法和要求:
1)蒸汽消毒:温度≥95℃,消毒15分钟;
2)电子消毒柜:每次消毒需30分钟;
3)煮沸消毒:100℃沸水中消毒1分钟(即做到沸进沸出);
4)药物消毒:按消毒药物使用说明书要求进行,有效氯浓度应在250ppm(百万分之),消毒时间3~5分钟;
5)使用其他符合卫生要求的消毒机械,应严格按说明进行。
5、推广使用刷卡机,避免使用饭菜票。
烧煮烹调卫生制度:
检查食品质量,变质食品不下锅、不蒸煮,不烘烤。
食品充分加热,烧熟煮透,防止里生外熟。
隔顿、隔夜、外购熟食回烧后供应。
抹布生熟分开,滴在盘边的汤汁用消毒过的抹布揩干净。
每餐结束后,调料加盖,工具用具、灶面、操作台、地面清扫洗刷干净,做到落手清
不直接用手尝味。
食品从业人员个人卫生制度:
必须按规定取得有效健康证和食品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后方可上岗操作,每年体检和培训一次。
上岗时必须穿戴清洁统一的工作服、帽、头发不露帽外。操作直接入口食品如熟食、盒饭、冷面制品等应戴口罩和穿戴白色工作衣帽。
上岗前和便后,应洗手消毒,不得穿戴工作衣、帽进入厕所。
在销售直接入口食品时,食品从业人员不得用手直接抓取食品,必须使用清洁的售货工具,销售时货款分开。
操作时不吸烟,不对着食品打喷嚏、咳嗽和出现其他污染食品的不卫生动作。
不留长指甲、不涂指甲油、不戴戒指等外露饰物;勤理发、勤洗澡、勤换洗工作衣帽。
中国将对建筑工地食堂食品安全进行专项整治
此次专项整治工作的目标为:坚持统筹规划、科学安排、突出重点、综合治理的原则,通过深化建筑工地食堂食品安全整治,督促施工企业进一步增强建筑工地食堂食品安全意识,完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落实食品安全管理责任,防控食物中毒事件发生,进一步提高建筑工地食堂食品安全保障水平。
专项整治工作内容包括五点:一是严查餐饮服务许可证情况。二是严查从业人员健康证明状况。三是严查食堂环境卫生状况。四是严查索证索票制度落实情况。五是严查加工制作等相关管理制度情况。
通知要求,各地相关部门要深化建筑工地食堂食品安全整治,督促施工企业进一步增强建筑工地食堂食品安全意识,完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落实食品安全管理责任,防控食物中毒事件发生,进一步提高建筑工地食堂食品安全保障水平。具体包括如下七个方面: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与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要高度重视建筑工地食堂食品安全工作,把集中整治与日常监管、自律与强化监管、全面推进与重点突破有机结合,把建筑工地食堂食品安全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扎实开展专项整治,确保各项任务的圆满完成。
(二)深入开展教育培训。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与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要督促工地食堂开展食品安全培训,认真组织学习《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督促建筑企业切实承担起建筑工地食堂食品安全管理的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并狠抓落实。
(三)全面开展风险隐患排查。各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与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要组织对辖区各类建筑工地食堂进行全面排查,督促企业认真查找薄弱环节,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堵塞管理漏洞。督促建筑企业制定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方案,提高防控水平及应对能力。
(四)严查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严厉查处食堂违法违规行为,对性质恶劣、后果严重的,要加大处罚力度;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
(五)切实加强监督检查。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根据本地实际制定检查方案,与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联合组织检查,推进整治工作的深入开展。
(六)切实做好食品安全信息报送。各省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应每2个月向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报告一次集中整治进展动态情况,重要情况要及时报告。2015年12月31日前,上报专项整治工作总结。
(七)大力加强新闻宣传。组织媒体开展专项整治专题报道。重点报道基础设施改造、制度建设、食品安全责任落实的开展情况,集中报道一批好典型、好经验、好做法,促进建筑工地食堂食品安全水平的不断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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