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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培训机构考核制度
为落实国家局入井人员每年安全培训不少于20学时的规定,进一步提高员工安全素质和安全技能,员工安全培训实行学分制管理,《朔里矿业职工培训情况登记卡》一人一档,记录培训积分。
一、安全培训学时学分要求
1、新入公司人员岗前安全培训时间不少于72学时。
2、井下作业人员转岗培训不少于72学时。
3、井下主要技术工种资格培训时间不少于40学时,复训不少于20学时。
4、班队长资格培训时间不少于35学时。
5、入井人员每年必须接受不少于20学时的安全培训。
6、其他适应性培训、应急培训等,根据需要制定培训计划,设计课程,合理确定课时量。
二、安全培训积分标准
1、参加各类安全培训,1小时计1学时,1学时计1学分。
2、日考、周考、月考成绩合格分别计1分、2分、3分。
3、完成公司级安全技术类课题计3-5分,集团公司级课题计6-8分,省级以上课题计9-10分。同一课题计最高分,不重复计分。
4、安全生产技术改革、创新项目,经技术科、企管办等部门认定,计5-10分。
5、获得公司季度优秀学员称号奖励2分,获得公司、集团公司安全生产类先进个人分别奖励5分、8分。参加公司、集团公司技术竞赛获得前三名的,分别奖励学分3分、2分、1分和6分、4分2分。
6、参加三违帮教学习班,不予计分。
三、安全培训学分制管理
1、各单位建立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十大特殊工种、井下主要技术工种、班队长的培训持证档案,所属人员信息实行月报告制度,及时培复训,确保持证上岗。
2、公司办安全技术培训班坚持有训必考、教考分离的原则,80分为合格,培训结业考核不合格,补考合格后,按本次培训应得分的50%计分;应训缺训、考试缺考或作弊,本次培训不计分。
3、公司办安全培训班结束后,培训班管-理-员必须在一周内,将参训人员成绩在公司网站资料中转站《联络员信箱》公布。
4、职工参加各类安全培训(包括本公司及公司以外的培训),联络员要及时将培训内容、学时等数据录入《朔里矿业职工培训情况登记卡》,累积员工个人的安全培训学分。
5、出现“三违”行为,按照一般“三违”、典型“三违”、严重“三违”的等级,依次从个人安全积分中扣除3分、6分、9分。
6、职工安全培训积分纳入半年一次的基层单位安全培训考核,对三项岗位人员、井下主要技术工种信息报送不及时,影响培训,按照规定给予处罚。入井人员安全培训未达20学时的,必须离岗培训。
7、地面生产单位自主组织全员安全培训,一日一题、一周一案自行编写,报职教办、安监处备案。自行组织日考、周考、月考、统考,安监、职教部门督查。
8、安全培训学分制管理好的单位,参加培训项目多、积分高、效果好的员工,将单独进行奖励。
安全培训教师培训大纲及考核标准
1 范围
本大纲和考核标准规定了取得岗位证书的安全培训教师的基本条件、培训内容和考核要求。
本大纲和考核标准适用于安全培训教师的培训和考核。
2 申请取得安全培训教师岗位证书的基本条件
2.1 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
2.2具有一定的安全工程专业基础知识,三年以上现场实践经历或相关工作经历。
2.3 具备与教学内容相关专业学历或职称。
2.3.1申请取得一级、二级安全培训机构教师岗位证书的,应当具有本科以上学历或中级以上职称。
2.3.2申请取得三级安全培训机构教师岗位证书的,应当具有专科以上学历或助理级以上职称。
2.3.3申请取得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教师岗位证书的,除具备2.3.1或2.3.2规定的学历或职称条件外,还应具有较强的实践技能。
3 培训大纲
3.1 培训要求。
3.1.1 应按照本大纲和考核标准的规定对安全培训教师进行培训和继续教育。
3.1.2 培训应坚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侧重教学技巧、教学方法及教学掌控能力的训练;注重培训教师职业素养、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现代安全管理、安全技术知识的培训;将国家新颁布的有关法律法规及技术规范和标准,国内外先进的教学管理方法和理念及时纳入教学之中。
3.1.3 通过培训,使安全培训教师了解多种教学组织形式;熟悉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成人心理和成人培训特点;掌握培训需求分析、培训课程开发、教学过程设计、培训效果评估方法;具备较强的成人培训教学组织能力。
3.2 培训内容。
3.2.1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管理基础知识,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a)安全生产形势;
b)安全生产方针、政策;
c)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程、标准及技术规范等;
d)相关安全管理制度;
e)安全管理基础知识。
3.2.2 培训教师的素养和业务能力,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a)培训教师的角色定位;
b)培训教师的基本素养和职业素养;
c)安全培训的教学规律及现代培训理念;
d)成人教育心理学知识;
e)成人培训的特点;
f)课堂掌控能力与授课艺术。
3.2.3 培训方法、技术的运用,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a)培训需求分析;
b)培训设计;
e)培训实施方法;
d)培训效果评估;
e)培训课程设计与开发;
f)培训方式方法;
g)多媒体技术;
h)培训课件制作技术。
3.3 继续教育要求与内容。
3.3.1 继续教育要求。
3.3.3.1安全培训教师每年应接受继续教育。
3.3.3.2 继续教育按照有关规定,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安全培训机构组织进行。
3.3.2 继续教育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a)安全生产形势;
b)新颁布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政策、规程、标准及技术规范;
c)相关行业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及安全技术要求;
d)安全培训组织新理念、新方法。
3.4 学时安排。
3.4.1 培训时间应不少于56学时。
3.4.2 继续教育时间每年应不少于40学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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