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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行车规章制度
校车动态管理制度及校车行车安全注意事项
建立健全校车使用管理制度,加大监督管理力度。教育部门、公安部门等相关部门,建立校车安全管理工作机制,统一出台校车使用管理实施细则,明确各相关职能部门分工,明确司机和跟车教师职责,明确学校对司机、跟车教师的考核管理办法。对现有校车登记建档,掌握底数、车辆隶属、运营时间等情况,加强路检路查,实施动态管理。
职能部门齐抓共管,建设综合管理办法。政府应当确立校车优先、严惩违章的原则。政府可通过制定行政法规等手段,将校车等同于警车、救护车、消防车等特种车辆进行管理,并赋予其特别通行权。同时对校车司机加强管理,严禁违章。如果违章,轻则吊销驾照,重则以危险驾驶罪追究刑事责任。
据悉从全国来看,与校车有关的交通安全事故却不断增多,这暴露出了校车安全管理工作中存在着诸多不可忽视又亟待解决的问题,给我们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敲响了警钟。因此,规范校车的安全管理,迫在眉睫,加强对校车的安全管控,刻不容缓。要真正解决校车安全问题,必须多管齐下,既治标又治本,才能确保教育交通安全。
以校车安全为重点,着重检查校车使用许可管理制度、校车驾驶人资格管理制度、安全行车教育培训考核制度、幼儿园校车日常检修制度、校车交通违法处置制度、校车核载定员制度、校车动态管理制度、接送学生交接制度落实情况,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教育情况;以学生食堂、学生营养餐为重点,着重检查食堂人员卫生、环境卫生以及食品原料采购、存储、加工、销售等各环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和规范的落实情况,学校传染病疫情预防、监控及报告制度落实情况;以校舍安全和汛期安全为重点,着重检查防范洪灾、泥石流、雷电、台风等重大自然灾害有关措施和制度的落实情况,防灾减灾知识和技能教育开展情况;以学校实验室为重点,着重检查实验室人员管理以及有毒有害实验用品购买、领用、登记制度落实情况,实验设施设备安全运行情况,重点部位自动监控、泄漏检测报警、通风、防火防爆设施设置维护及运行情况;以校园安保体系建设为重点,着重检查门卫制度、人防、物防、技防、值班巡查、校外人员及车辆管理、突出矛盾隐患排查等情况;以大型集体活动为重点,着重检查实习实践活动、夏令营、集体外出等活动的安全教育、应急预案、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严防踩踏、溺水、人身伤害等意外事故的发生。
东营市教育局要求,即将开始的新学期,全市每个学校都需设有专门的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学生保险工作,做好安全预警的同时,帮助家长协调办理保险报销等,维护投保学生权益。
在开班仪式上,东营市教育局副县级督学刘长茂指出,有的学校监控系统坏了、有的学校周边环境不尽人意,这些都需要整顿,“开学后,教育局还会明查暗访,就学校安全的方方面面进行检查并通报。”即时起,校园消防安全知识、当前校园安全现状与对策及校园安全事故的防范与处置都将成为培训重点。
同时,会议指出加强校园安全管理工作要强化安全教育培训,强化门卫制度、安全定期检查制度、隐患报告制度、校车、消防、防震、防雷、用水用电用气、实验室、实训场所、学生宿舍等相关设施安全管理制度,强化安保基础建设,强化交通安全管理,强化食品卫生监管。严格把好食品采购、贮存制售、配送供餐、承包租赁、从业人员健康“五个关口”,强化安全责任追究。
切实做好我市校车管理及运营工作。政府主导购车,保证车辆合规合格,由政府出资利用中央财校车政补贴和地方财政,集中统一购买安全性能强、适合学生的校车,严格控制校车的技术参数,统一标志,统一配备3G视频监控安全监管设施;从充分保证行驶安全、方便学生、提高车辆资源利用率的角度出发,由政府相关部门联合规划校车运营路线和站点,实行定线运行定点乘降,同时给予路权、基础设施(如道路交通标志、候车站亭、停车场)等政策和物质投入;尽快出台规范我市校车服务的条例和政策;教育、交通、公安、安监等职能部门要按照职责划分,对准入及运营过程实施更加严格的监管,坚决消灭各种不安全隐患;选择在道路运输领域具有丰富管理经验、优秀管理团队、健全管理制度、较强抗风险能力、强烈社会责任感的专业企业,组建校车服务公司,由政府委托或授权其运营管理校车;建立健全、强化落实各项安全与服务制度。
1、最好不坐在司机旁边的副驾驶座位上,其实这个位置是最危险的地方,一旦发生意外很容易受到伤害。乘车时不要将身体的任何部位伸出车外,因为这样容易被过往的车辆碰到。
2、乘坐校车时不要离开自己的座位,否则遇到急刹车时有可能会摔倒甚至被甩出去。校车行驶过程中严禁打闹,校车在拐弯、刹车的情况下,惯性的作用非常大,要注意发生意外伤害。
3、切记要系好安全带。刹车的时候,由于惯性的作用人更容易向前倾倒碰撞。因此,乘车时一定要记得系好安全带。
4、不要在校车行驶过程中吃东西或喝饮料。避免行车中的颠簸和急刹车造成食物或饮料误入呼吸道,小朋友可能因为气管异物造成窒息甚至是死亡。
5、在乘车时千万不要随意按动车上的任何按钮或者打开车窗。
6、上下车一定要等司机把车停放在安全的地方,然后有序地上下车,不要拥堵
申通校车提醒孩子家长、监护人不要让孩子乘坐非法接送学生车辆、超员车辆以及有其他安全隐患的车辆。学生出游应到正规客运场站乘坐车辆,切勿在站外、高速公路旁拦截车辆上车。家长要提醒孩子系好安全带,不将身体探出车外,下车时要留意过往车辆,不要突然横穿马路。家长不要将孩子独自留在车内。
高速公路安全行车管理规定
为贯彻落实交管局、总公司领导关于加强高速公路行车规范管理的讲话精神,营造良好的交通秩序。深入开展安全竞赛活动,杜绝责任事故、违章现象的发生,充分展示现代公共交通的快捷与安全,更好地服务于广大乘客,树公交形象,结合《中国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第十九条的有关规定,分公司特制定高速公路运营车辆管理规定
一、各队强化高速公路司机队伍管理:
1、严格进行排摸工作,要选派驾驶经验丰富、责任心强、无事故、驾龄在3年以上的驾驶员执行高速公路运营任务。
2、建立完整的驾驶员档案,如实填写内容,制定考核标准。
3、定期进行培训,通过教育和岗位练兵,使每位驾驶员都能熟知高速公路内行驶的有关规定和行车纪律。
4、完善落实“出车例检”制度,杜绝带病车进入高速公路,车内设施齐全有效。
5、当班调度和值班人员,每日要进行叮嘱,严禁无照、酒后驾驶车辆;密切注意司机动态,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做好详细记录。
6、各队要与执行高速公路运营任务的每位驾驶员签订一份安全行车协议书,司机每人写一份保证书。
二、执行高速公路运营任务的驾驶员应遵守下列规定:
1、牢固掌握高速公路内行驶的交通法规和分公司的各项制度,并严格遵照执行。
2、负责使用并保管好故障车警告标志牌及车内设施。
3、严格“出车例检”工作流程对车辆进行检查,不开带病车进入高速路;按时休息,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
4、严格遵守高速公路内行驶规定,最低时速不低于50公里,最高时速五环以外不得高于80公里,五环以内不得超过70公里,遇有特殊情况服从交-警指挥或按限速交通标志所示时速通过。
5、行驶中因机件故障、事故或其他原因不能继续行驶时,须立即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并在行驶方向的后方一百米处设置故障车警告标志;夜间还须同时开启示宽灯和尾灯,驾驶员和乘客必须迅速转移到右侧路肩上或紧急停车带内,立即与车队取得联系,如遇险情及时报警。
6、严禁在高速公路内上、下乘客或者随意停车;高速路进出路口是事故多发点,通过路口时要注意其他车辆的动态,降低车速,确认安全后再行通过。
7、运营中与前车必须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遇风、雪、雨、雾天气或路面结冰时,应减速行驶。
8、司乘要相互配合照顾好乘车人的安全,发现有危险行为者必须立即制止,不准向车外抛洒物品。
9、不准将运营车辆交给非当班司机或者实习驾驶员驾驶,严格做到定员(驾驶员)、定车、定路线,杜绝无照驾驶。
10、严格按照高速公路规定的车道行驶,不准骑、压车道分界线,禁止在超车道内行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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