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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电站安全规程制度

时间:2023-06-06 10:50:22 惠嘉 安全制度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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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电站安全规程制度(通用14篇)

  在现实社会中,接触到制度的地方越来越多,制度具有合理性和合法性分配功能。一般制度是怎么制定的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变电站安全规程制度,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变电站安全规程制度(通用14篇)

  变电站安全规程制度 1

  1总则

  1.1为加强施工单位进入公司系统运行变电站(以下简称“变电站”)作业的安全管理,防止施工单位人员违章作业造成的电网、设备事故及对公司造成不良的社会影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国南方电网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规定》、《安全生产监督规定》、《电力生产事故调查规程》、《安全生产过程管理考核内容和评分办法》,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1.2本规定适用于对具备法人资格的施工单位在变电站中承包有关工程的安全管理。施工单位进入公司系统的其它电力生产区域工作可参照执行。

  1.3施工单位人员参与协助运行单位部门和班组在变电站组织开展的工作,视作运行单位部门和班组的现场作业。

  1.4施工单位进入变电站危险性生产区域作业,必须严格执行国家、行业、南方电网公司、广东电网公司及运行单位颁布的各项有关安全生产、文明生产(施工)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及本规定。

  2、定义

  下列术语及定义适用于本规定。

  2.1 施工单位:是指从事电力建设,与运行单位无直接行政隶属关系的具备法人资格单位。

  2.2 变电站危险性生产区域:变电站的高压室及高压场地、控制室、继电保护室、蓄电池室、电容器及电抗器室、站用变室、接地变室、电缆室及电缆沟。

  2.3 工程管理部门:运行单位的项目管理部门。

  2.4 变电运行部门: 变电运行业务实施主体,是变电设备运行的直接责任部门。

  2.5现场监管:运行单位有关部门派人驻守在施工现场,进行安全监督,协调配合施工单位有关管理工作。

  3 安全管理职责

  3.1 运行单位安全监察部的安全职责:

  3.1.1参与对施工单位施工资质的审查工作。

  3.1.2 审查运行单位与施工单位签订的安全生产管理合同或协议。

  3.1.3 对变电站大型、复杂的施工现场进行安全监督。

  3.2 工程管理部门的安全职责:

  3.2.1组织对施工单位施工资质的审查工作。

  3.2.2组织与施工单位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合同或协议,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职责和采取的安全措施。

  3.2.3 组织审批施工单位施工方案(包含安全措施、技术措施、组织措施)。

  3.2.4工程准备阶段组织对施工单位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工程技术人员、安监人员和工程监理人员进行全面安全技术交底。

  3.2.5对施工单位的施工现场进行安全、技术监督及现场监管。

  3.3 变电运行部门的安全职责:

  3.3.1核对施工单位及人员是否符合运行单位的公布备案情况。

  3.3.2会签施工单位人员进入变电站办理的工作票,审查施工方案的相关安全措施。

  3.3.3 工作许可前对施工单位工作负责人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3.3.4 按工作票要求落实有关安全措施。

  3.3.5检查施工单位执行和落实各项规章制度的情况。进行监督或现场监管。

  4进站作业有关程序

  4.1资质审查。

  4.1.1 施工单位应是通过省公司或运行单位资质审查备案的中标单位。

  4.1.2施工单位如需对所承包的工程进行分包,必须经发包单位审批,分包单位也必须是省公司或运行单位组织的资质审查备案单位之一。

  4.2安全生产管理合同或协议的签订。

  4.2.1施工前,施工单位必须与运行单位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合同或协议,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职责和应当采取的安全措施。

  4.2.2 原则上运行单位与施工单位应对每宗发包工程项目签订安全生产协议。对于同一施工单位承包的经常性维护项目,可定期签订安全生产协议。

  4.2.3签订的安全生产协议必须经运行单位安全监察部审查同意。

  4.2.4施工单位如需对所承包的工程进行分包,必须与分包单位签订安全生产协议,并报工程管理部门备案。

  4.3 施工方案制定与审批。

  4.3.1施工单位在变电站危险性生产区域内工作,应制订完善的施工方案,施工方案必须通过审查。

  4.3.2工程管理部门应组织审批施工方案。对重大和复杂的工程项目的施工方案,应监督施工单位按国家政府部门有关规定,组织专家进行论证、审查。

  4.3.3变电运行部门审查施工方案中的确保电网、设备安全运行和防止触电的安全措施。

  4.4 安全教育培训和有关人员资格认可。

  4.4.1 施工单位施工人员每年的安全教育、培训考试合格等资料和工作票签发人、工作负责人资格必须经运行单位安全监察部的认可备案。

  4.4.2监理单位的监理人员每年的安全培训考试合格资料等必须经运行单位安全监察部的认可备案。

  4.5 安全技术交底。

  工程进场前,工程管理部门组织对施工单位的项目负责人、工程技术人员和安监人员以及工程项目的监理人员进行全面的安全技术交底,并做好书面记录,经双方相关人员确认并签名,各执一份。

  4.6 在变电运行部门办理有关事宜。

  4.6.1 施工单位必须向变电运行部门提供经批准的.施工方案和工程管理部门组织对其安全技术交底记录。

  4.6.2 变电运行部门填用《变电站安全技术交底单》向施工单位进行安全技术措施交底。

  4.6.3 变电运行部门核对施工单位及其施工人员是否符合有关公布备案情况。

  4.6.4 变电运行部门办理工作票会签手续。

  4.7 其它

  4.7.1变电运行部门必须进站人员严格把关,施工的单位人员应取得进入变电站的出入证或许可证明。

  4.7.2施工单位人员原则上不得在变电站内留宿,如确需在变电站内住宿的,必须经变电运行部门和保卫部门同意并盖章后方可。

  5 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和安全监督

  5.1施工单位进入变电站作业,除要求持有进入变电站的出入证或许可证明外,应在门卫处做好登记手续。

  5.2施工单位进入变电站后,未取得工作许可前,所有人员必须在变电运行部门指定区域等待。

  5.3 施工单位工作负责人联系变电运行部门的工作许可人完成许可手续后,施工单位工作人员才可进入工作地点工作。

  5.4对于变电站危险性生产区域的施工现场,工程管理部门、变电运行部门应进行安全监督。

  5.5对于大型、复杂的施工现场,安全监察部、工程管理部门应加强安全监督,变电运行部门应指定专人负责现场监管。

  5.7 以下情况,工程管理部门应进行现场监管:

  5.7.1 安全危险性较高的工序施工期间。

  5.7.2 改变安全技术方案,并使施工安全风险增加的施工期间。

  5.8 以下情况,变电运行部门应进行现场监管:

  5.8.1 带电作业。

  5.8.2 一级动火作业。

  5.8.3 部分停电的500kV施工现场。

  5.8.4 部分停电的高压室施工现场。

  5.8.5 在运行中的二次电缆室及电缆沟施工。

  5.8.6 高压场地起重、吊装设备。

  5.8.7 施工接入生产运行设备的作业。

  5.8.8 停电高压设备上的油漆、防污处理等。

  5.9施工单位在每日收工前,应清扫施工现场。工程完成后,不得遗留各种工具、材料、废料和垃圾在工作现场,由变电运行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结束工作票离场。

  6 附则

  6.1 公司各直属单位可按本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实施细则。

  6.2 本规定用于加强安全管理规范,作为公司内部分析责任的依据,不作为处理民事责任的依据。

  6.3本规定由公司安全监察部负责解释。

  6.4本规定由发文之日起执行。

  变电站安全规程制度 2

  变电站系电力生产重地,为确保安全运行,应经常与本局安监处联系,互相配合,做好值班保卫工作。

  1、变电站站长对本站的安全保卫工作全面负责。

  2、变电站应配备专职安全保卫人员。负责变电站门禁出入、日常安全保卫巡视,在站长和当值值长领导下参与突发安全事件的`处理等。

  3、变电站设有周界报警系统,监控主机设在主控室。运行人员负责周界报警系统的日常运行维护。周界报警系统出现故障后,变电站应及时上报安监处,联系厂家进行处理。

  4、电站围墙的高度应符合规定,大门正常应上锁。

  5、严格出入制度。外来人员进入变电站必须经我局安监处同意,出示有关证件,经变电站人员核实后方可进入,并做好登记。

  6、临时工作人员如泥工、漆工、木工、拔草工等,必须经站长同意后方可进入变电站内。

  7、变电站职工家属,一律不准进入生产区域。生活区留宿需经站长同意。

  8、值班运行人员在巡视设备时,应兼顾安全保卫设施的巡视,巡视周界报警系统应有记录。

  9、安全保卫巡视范围包括变电站大门、围墙、安防监控探头、小室门窗、主控楼门等。

  10、日常安全保卫巡视每隔四小时进行一次,由保安人员完成并做好记录。每日晚24时,由当值值班长会同安全保卫人员进行安全保卫巡视,并在运行日志中记录。

  11、特殊时期如政治保电等,应按上级要求增加保卫人员和巡视次数。

  12、变电站应制订突发事件应处理与急救援预案,记录当地公安部门紧急联系方式,每年组织站内人员进行演练。

  13、变电站围墙不得随便拆除,因工作需要确需拆除的,必须事先经安监处同意,并由站长组织研究,制定出有效的防盗、防破坏措施后方可拆改。

  14、发现火灾或破坏性事故,应迅速处理,并保护现场,及时向保卫、公安部门和有关领导汇报。

  15、未经有关部门同意,不准向外单位人员提供变电站图纸和有关资料。除工作需要外,不准在站内摄影、摄像。

  变电站安全规程制度 3

  1各种主设备台帐应按下列单元分类建立

  1.1主变单元(主变、有载调压装置、开关、刀闸、电流互感器、避雷器、电压互感器等)。

  1.2站用变、接地变单元(开关、刀闸、电流互感器、电缆、站用变、接地变、消弧线圈、接地电阻等)。

  1.3调相机单元。

  1.4出线单元(开关、刀闸、电流互感器、阻波器、线路CVT、耦合电容器、线路避雷器、电力电缆等)。

  1.5旁路单元。

  1.6母联单元。

  1.7母线单元(电压互感器、避雷器、接地器、母线等)。

  1.8电力电容器单元(开关、刀闸、电流互感器、电力电缆、电容器、放电线圈、避雷器等)。

  1.9直流单元(充电机、蓄电池、直流屏)。

  1.10防误闭锁装置单元。

  1.11换流阀以及内外冷却水系统等相关设备单元分类。

  注:10KV设备不做规定,各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建档分类。

  2每个单元内应有如下内容

  2.1本单元一次系统单线图及调度号。

  2.2各设备铭牌规范、投入或更换日期。

  2.3交接、大修及历次试验报告。

  2.4设备运行记事(大修、绝缘分析、异常及缺陷处理)。设备更换后,应将旧设备资料撤除,重新填写新设备资料。

  变电站安全规程制度 4

  1、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未经请假不得擅离职岗,值班期间必须认真负责地做好本职工作。

  2、值班人员要求着装整洁,举止文明、礼貌热情。

  3、严禁值班人员带家属、朋友、小孩在变电站内玩耍、活动,杜绝在变电站内饲养家禽。

  4、值班必须保持楼房墙面清洁卫生,室内物品按军事化要求摆放,严禁堆放与工作无关的各类杂物,变电站非生产区内道路畅通、场地干净,无积水、无果皮纸屑。

  5、变电站大、小门必须做到开闭后及时上锁,人员、车辆应经验证或登记后可进入,货车和机械施工车进入变电站还要凭安全相关规定的手续并经变电站站长同意后方能进入。

  6、进入变电站的人员车辆严格履行《变电站出入登记制度》。

  7、车辆进站后应停靠在规定的地点或区域,严禁在非指定地点进行冲洗和随意摆放,严禁在站内学开机动车辆和试车。

  8、站内发生火灾报火警后,应打开大门,作好迎候消防车辆的.准备工作,并协助警戒人员做好门卫及现场保卫工作,严禁无关人员进入生产场所和火灾现场。

  9、当地群众因故闹事冲击变电站时,应立即报告站领导或当值班长,严禁随意将闹事人员放入站内。

  10、要加强站内的夜间巡检和节日保卫工作,做好站内防火、防盗工作,遇有情况及时报告。

  11、值班人员的考核将按站内有关规定进行管理。

  变电站安全规程制度 5

  第一条:制定年度业务技术培训计划,指定专人负责讲解,新参加工作人员必须有学习各种规程,并考试合格,方能分配工作。

  第二条:见习工作时必须指定专人培训负责,每季考试一次,直至见习期满。

  第三条:所领导和技术负责人应根据业务技术培训计划结合所遇问题及其不同情况定期的.或随时向工作人员传授讲解业务技术、安全知识。

  第四条:充分利用学习班,以会代训并不断总结,不断提高。

  第五条:每年定期办一次脱产培训班,重点是提高二级单位负责人的管理和业务技能水平。

  第六条:各二级单位应定期经常性的开展反事故演习、反事故预想,现场知识考问等活动,并做好相关记录。

  第七条:建立技术培训档案,全所人员的各种考试成绩包括技术考问,反事故演习等均归档备查。

  第八条:生产人员如果离开工作岗位一个月以上,回到原岗位时,必须经过考问或跟班实习。

  第九条:结合检修人工作进行业务技术培训,并要求培训人员做好检修总结和笔记。

  变电站安全规程制度 6

  一、站长是本站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贯彻执行国家、行业颁发的法律、法规、标准及有关规章制度和本企业颁发的规程、制度、措施等。

  二、负责组织、协调、指挥本班组人员共同搞好变电站的安全文明生产、班组文化和精神文明建设等工作,并接受上级管理部门的`指导、检查与考核。

  三、组织建立健全本站规章制度,参加本局生产技术部门组织的本站现场运行规程修编工作。

  四、负责组织对本班组人员安全生产业绩和工作质量的监督、检查、奖惩。

  五、参加新、扩(改)建工程的生产准备,参加新、扩(改)建工程验收、投运工作。

  六、负责督促检修、试验部门在一周内将试验报告录入生产管理系统。

  七、定期组织班务会、安全活动、安全检查、运行分析等例行工作。

  八、负责本班组运行工作的安排。

  九、参与本站事故、障碍的调查分析工作。

  变电站安全规程制度 7

  1.变电站是保证小区范围全部用电的供电枢纽部位,属于重要部位,必须保证24小时间断的双人值班,严格遵守国家电业管理部门制定的各项安全运行操作规范和公司制定的'各项安全防火管理制度,贯彻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明确主管部门、主管负责人、岗位值班人员的各级责任,做好巡视检查、运行、交接班、事故隐患排除等各项文字记录。

  2.变电站工作人员必须政治可靠、无劣迹、作风正派有高度的责任感和法制观念、技术过硬、持有国家劳动部门签发的上岗证,具备安全防范和防火安全意识,掌握应急故障处置方案,保安部要建立要害部位档案,一经发现不适合该岗位工作应立即调离。

  3.变电站岗位值班员要保证24小时有人留守值班,密切注视设备运行状况,不准指使非岗位人员替班看守,因工作需要在暂时一人留守时要使用对讲机与因公离岗人时刻保持通讯联系。

  4.因个人特殊情况造成缺岗,必须提前向主管领导请假,安排好本岗位其他班次值班员上岗替班,严禁私自脱岗,一经发现既追纠在岗双方责任。

  5.变电站所属各部位门窗依照技术要求保证安全牢固,各班必须认真检查交接,发现不安全隐患立即采取可靠措施整改,不得拖延,各部位钥匙要登记备案存放安全可靠,严禁私自配制,交接班时清点登记。

  6.变电站所属各部位严禁无关人员出入,接待来访参观必须经部门经理批准并指定专人陪同,非岗位任何人员进入必须遵守登记签字制度。

  7.变电站所属部位严禁存放易燃易爆、强酸强碱、腐蚀物品,严禁存放与供电系统无关的杂物,严禁在机房从事与本供电设备无关的维修装配工作,严禁使用机房电源在机房内从事各类充电。

  8.变电站各部位配备的消防灭火器要妥善保管,放置在明显易使用的部位,保持清洁排列整齐,经常检查有效状况,发现失效及时向保安部报告更换。

  9.变电站值班岗位不准设立床铺,值班时间严禁睡觉,严禁从事与值班无关的活动。

  变电站安全规程制度 8

  第一条:检修人员要严格执行安全第一、质量第一的方针,保质保量全面完成本职工作任务。

  第二条:检修人员要做到“三好四会”(管好、用好、修好;会操作、会检查、会维护、会排除障碍),经常向运行人员了解设备状况,及时消除设备缺陷。

  第三条:设备定期维护保养和计划检修制度,严格执行维修标准,确保设备安全,经济运行。

  第四条:严格检修技术设备的交接验收工作,重点检修项目要进行试运行。设备改造后要写出书面报告。

  第五条:认真做好检修技术记录,积累各种技术资料。

  第六条:对发生事故和异常情况,要认真调查分析原因总结经验,吸取教训,不断改进工作。

  第七条:要节约各种原材料,爱护工具、设备,提倡修旧利废,反对铺张浪费。

  变电站安全规程制度 9

  一、负责分管本站安全生产工作,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贯彻执行国家、行业颁发的法律、法规、标准及有关规章制度和本企业颁发的规程、制度、措施等。

  二、协助站长搞好变电站的'安全文明生产,班组文化和精神文明建设等工作,并接受上级管理部门的指导、检查与考核。

  三、负责建立健全本站安全生产方面的规章制度,参加电力部门组织的本站现场运行规程的修编工作。

  四、分管班组安全生产业绩和工作质量,并进行指导、监督、检查,提出奖惩意见。

  五、定期组织开展安全活动、安全检查等例行安全生产工作。

  六、参与本站事故、障碍的调查分析工作。

  七、接受站长的领导,站长离站期间,履行站长职责。

  变电站安全规程制度 10

  第一条:凡新建、扩建、大小修、预试的设备验收,经按部颁规程及有关规定和技术标准进行。

  第二条:运行设备定期大小修试验及保护均应由当值人员进行现场检查验收,并作模拟操作及跳合闸整组实验。

  第三条:对修、试、校的`检修人员所作的现场记录应进行审查分析,必要时应询问清楚,并签字后作验收依据。

  第四条:在对修、试、校设务验收和施工记录中,发现有重大明显的缺陷时,应立即向值班调度员和生技服务部汇报,提出能否投入运行的意见,由公司技术负责人和负责工程师最后决定。

  第五条:新建工程或进行设备修、试、校均应按质量标准严格检查把关,通过验收后的设备,投入运行后若发生故障,根据具体情况分析责任。

  第六条:设备基建、厂房及辅助建筑土建部分,站应负责检查验收。

  变电站安全规程制度 11

  一、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贯彻执行国家、行业颁发的法律、法规、标准及有关规章制度和本企业颁发的堆积、制度、措施等。

  二、值班负责人是当值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组织当值人员完成值班期间的各项工作。对当值期间的电气操作、事故处理、检修现场安全技术措施的`设置及人身、设备的安全等负责。

  三、组织完成当值期间设备的维护、资料的收集工作;参与新、扩(改)建设备和工程的验收,并完成新设备投产送电工作。

  四、接受站领导的领导,接受上级领导的领导、监督。

  五、掌握本站在系统中的运行方式及设备的运行状态。接受、执行值班调度员的指令,组织电气操作和事故处理。

  六、负责当值期间设备事故、异常或设备缺陷的上报。

  七、负责审查工作票和操作票,并按工作票要求安排做好各项安全措施,接收工作票,负责工作票终结手续。

  八、根据设备巡视的有关规定,组织并监督设备巡视检查工作。在过负荷、天气变化、事故后等特殊情况下,必要时应前往现场检查巡视设备(有人值班和中心基地变电站)。

  九、负责组织完成当值期间应完成的各种记录、报表,并按规定时间上报。

  十、完成领导分配的临时工作。

  变电站安全规程制度 12

  定期对设备进行检查评级,是正确了解和掌握设备运行状况,及时发现和消除设备缺陷,保证设备经常处于完好状态的重要措施之一,为切实做好设备的检查评级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设备评级必须从实际出发,以运行考验为重要依据。结合预防性试验、更新改造、大小修后的有关数据和存在的问题,真实全面的反映设备的技术状况。

  第二条设备单元的划分,必须结合职责落实到人,实行设备专责制,设备运行责任人应经常掌握所管辖设备的`运行状况,进行检修和维护,及时对设备进行鉴定和评级,提出升级方案。

  第三条评级工作按每季进行一次,组织运行及检修人员对所辖的设备进行评级,列出二、三类设备缺陷,建立台账,整改落实。

  第四条单位的负责人参加设备评级鉴定工作,负责审查,汇总本单位的设备情况,制定设备升级的计划并报公司生产技术单位。

  第五条设备按其完好程度分为一、二、三类,一、二类设备统称为完好设备,完好设备与全部设备比例为“设备完好率”以百分数表示:

  设备完好率=(一类设备二类设备)/全部设备*100

  变电站安全规程制度 13

  1、临时用电必须符合用电的有关安全运行规程,施工用电设施设专人管理,并经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

  2、低压架空线必须采用绝缘铜线或铅线,架空线必须设在专用电杆上,严禁架设在树杆。

  3、电缆线沿地面铺设时,不得架用老化脱皮的电缆线,中间接头牢固可靠,保持绝缘强度;过路处穿管保护,电源端设漏电保护装置。

  4、移动的电气设备的供电线,使用橡胶套电缆。

  5、电缆线路采用“三相五线”接线方式,电气设备和电气线路必须绝缘良好。

  6、使用自备电源或与外电线路共用同一供电系统时,电气设备根据当地要求做保护接零或做保护接地,不得一部分设备做保护接零,另一部分设备做保护接地。

  7、手持电动工具和单机回路的照明开关箱内必须装设漏电保护器,照明灯具的金属壳必须做接零保护。

  8、各种型号的电动设备按使用说明书的.规定接地或接零,传动部位按设计要求安装防护装置。

  9、维修、组装和拆卸电动设备时,断电挂牌,防止其他人私接电动开关发生伤亡事故,实行“一机一闸一漏”制,严禁“一闸多用”。

  10、现场的配电箱坚固、完整、严密、有门、有锁、有防雨装置;同一配电箱超过三个开关时,设总开关;熔丝及热元件按技术规定严格选用,禁止用铁丝、铝丝、铜丝等非专用熔丝代替。

  11、室内、工棚配电盘和配电柜要有绝缘垫,并安装漏电保护装置。

  12、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要定期进行检查,认真填写巡检记录,并进行防雷保护;移动式电动设备、潮湿环境和水下电气设备每天检查一次。对检查不合格的线路、设备及时予以维修或更换,严禁带故障运行。

  机械设备安全管理措施

  1、对工作人员进行岗前培训,提高机械作业人员的技术素质和操作维修技能。

  2、定人、定机,保证机械作业人员的相对稳定,使各个环节责任明确责任到人。

  3、使用机械必须坚持“两定三包”,即定人、定机、包使用、包保管、保保养。操作人员做到“三懂四会”,即懂构造、懂原理、懂性能、会使用、会保养、会检查、会排除故障。

  4、机械作业人员必须经过技术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

  5、机械作业人员交接班时要有机械运转记录,包括完成任务和生产情况,设备技术情况,维修保养情况,备件、附件工具情况等。

  施工现场安全措施

  1、针对工程特点,重点对车辆班组、队、施工管理人员及从事特种作业的起重工、电工、焊接工,机械工、机动车辆驾驶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提高安全意识。

  2、未经安全教育的管理人员及施工人员不准上岗,未进行三级教育的新工人不准上岗,变换工种或参加采用新工艺、新设备及技术难度较大的工序的工人,必须经过技术培训,并经考试合格者才准执证上岗。

  3、特种工种的安全教育和考核,严格按照《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核管理规则》执行。经过培训考核合格后,获取操作证方能持证上岗。

  4、加强安全教育,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提高职工遵守施工安全纪律的自觉性,认真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做到不违章指挥、不违章操作、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伤害、确保自身和他人安全,提高职工整体安全防护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

  5、根据季节性变化,节假日前后等要进行安全检查,并要有各施工单位的负责人和管理人员值班。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要建立登记并立即整改,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制定整改措施。在隐患没有消除前,必须采取可靠的防护措施,如有危及人身安全的险情,必须立即停工,处理合格后方可施工。

  6、严禁酒后上岗,严禁疲劳上岗,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安全帽。不准穿拖鞋、高跟鞋、裙子、赤脚或赤背上班作业。

  7、高处作业必须系安全带、穿防滑鞋,严禁在同一安全桩上拴几根安全绳或在一根安全绳上拴上几个人。禁止在高处作业平台上追拉推打开玩笑,严禁有间发性癫痫、高血压、心脏病和恶性贫血患者进行高空作业。

  8、严禁特种机械车辆无特种作业操作证人员驾驶,严禁机动车辆无驾驶证人员在施工现场驾驶作业,严禁各种车辆超坐载人。

  9、施工各班组、车队间,建立完善的交接班制度,交班人将本班组、车队工作情况及有关安全问题,向接班人详细交待,并记载于交班记录薄内,施工现场负责人和管理人员要认真检查交接班情况。

  10、施工现场管理人员要日常安全检查,发现问题要及时上报,分析安全动态,提高安全管理水平。

  变电站安全规程制度 14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杜绝火灾事故的发生,确保安全生产,根据山西省电力公司一流变是站的管理条例规定,特制定以下消防管理制度:

  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务院消防工作条例和有关部门颁布的'消防制度,并制定消防措施。

  二、站内消防器材的设置应符合消防部门的规定,有生产厂家,按要求定期试验合格,并“三证”齐全。

  三、每年应定期组织站内人员学习消防知识和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提高消防技能,做到关键时刻人人会用。

  四、站内应设专职消防员,消防员一般由安全员担任。

  五、站内应有与实际相符的消防设施分布图,每月按定期维护工作要求,检查一次消防器材放置情况并清点数量。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六、消防器材应定置存放,不得随意挪动,并做到随用随补。

  七、每月使用消防设备检查卡对防火隔墙、消防砂箱、灭火器等消防设施进行一次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在检查员维护卡内做好记录。

  八、电缆沟内应无杂物和易燃、易爆物品,不许私拉乱接照明或其它电源明线。

  九、电缆沟通往主控室的孔洞应用防火材料封堵严密。

  十、电缆沟到高压配电室、端子箱和机构箱的孔洞应封堵严密,在电缆沟与高压配电室入口处和重要交叉口各侧加防火隔墙,并有明显标志。

  十一、室内及室外设备区不得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因检查需要时应做好防火防爆措施。

  十二、电容器室要有消防设施。

  十三、站内不得动用明火焚烧垃圾等杂物。

  十四、全站人员要熟知火警电话的报警方法。火警电话:119

  十五、每年应进行一次消防演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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