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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食品安全检查制度
镇政府对辖区食品安全负总责,每季度对镇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工作惊醒情况组织一次检查。
检查主要内容为:
1、 上级部署的食品安全工作任务贯彻实施情况。
2、 职责分工、制度制定和落实情况。
3、 办公室工作运行情况,涉食企业基础台帐建立情况。对涉食企业督查、互查情况。
4、 食品安全工作专项经费使用情况。
5、 食品安全信息报送、食品安全知识宣传等情况。
永和县坡头乡食品安全督察检查制度
为强化食品安全责任,促进工作落实,保证任务完成,建立督查制度。
(一)综合督查。每年年中、年末由乡食品安全办公室会同有关部门对相关村和企事业单位开展食品安全工作综合督查。重点督查上级精神的贯彻落实情况、目标责任的完成情况,对各成员单位和村、企事业单位的食品安全工作进行督察检查和综合评估。
(二)专项督察。主要是对永和县食品安全委员会确定的年度重点工作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的实施情况进行督查。
(三)重大事项督察督办。对上级领导的重要批件、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临汾市市级以上媒体曝光事件、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等事项的查办、查处和整治情况,进行督查督办。
上述三种督查督办均可采取督查组直接督查督办和书面督查的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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