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相关推荐
节假日安全检查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节假日期间安全生产管理,防止安全事故发生,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厂中层及以上领导干部及管理人员正常休息的节、假日。
第三条正常休息的节假日包括双休日和国家法定假日。
第二章安全管理
第四条国家法定假日〈元旦、春节、五一、国庆〉前,由主管生产、安全副厂长〈厂长助理〉带队,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对全厂范围开展一次安全大检查,对查出的隐患及时组织整改。
第五条节假日期间尽量避免危险作业(动火作业、进入设备(有限空间)作业、高处作业、吊装作业、危化品设备管道检修作业、危化品跨区域输送作业、危化品转运),如确因工作需要,所有危险作业进行升级管理。
第六条节假日期间,厂级和各二级单位应安排领导干部和管理人员轮流驻厂值班,并将驻厂值班人员名单报生产调度中心和综合管理处。
第七条节假日期间值班人员要加强对安全重点部位进行巡查,发现隐患及时组织整改。
第八条节假日期间,各生产岗位要安排足够的安全生产人员。
第九条值班领导及管理人员要对本单位生产运行状况予以掌握和监控。
第十条节假日前,各单位要对本单位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检查,及时排除。
第十一条值班人员及生产调度指挥中心要重点加强对工作变动时段的监控。
第十二条节假日期间,各单位、生产、安全及综合管理部门要重点加强四纪管理,防止违章违纪。
第十三条节假日期间各单位、生产、安全管理部门要确保应急救援措施的落实,作到有备无患。
第十四条消防部门要提前对消防设施和消防安全隐患进行检查,确保设施完善,隐患消除。
第十五条保卫部门要加强生产和社区安全保卫巡查,防患于未然。
第十六条厂办、医院、行管等后勤保障部门要提前做好后勤保障组织安排。
第十七条厂办要确保通讯网络畅通。应急值班人员和车辆应随时听从厂调度室安排。
第三章附则
第十八条本制度从下发之日起执行。
第十九条本制度由技安处负责解释。如有争议时由厂安全生产委员会仲裁。
节假日、休息日、夜间值班安全管理制度
一、目的为进一步加强公司节假日、休息日、夜间值班安全生产管理和基础管理,增强各级值班人员的工作责任心,有效控制和督导生产经营活动,及时解决处理安全生产问题和突发事件,实现安全生产目标,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公司生产经营值班的管理。
三、职责
1、本规定由公司安全环保部制定并负责解释。
2、安全环保部对各单位的值班安全管理情况综合监督管理,生产管理部负责核查《值班人员签到表》,考核值班人员的值班情况。
3、各单位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依据本规定进行落实。
四、引用法规、标准
1、《安全生产法》
2、《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3、《突发事件应对法》
4、《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
5、《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规范》
五、工作程序
1、各单位和职能部门根据实际工作情况合理安排值班人员,并做好管理,节假日、休息日、夜间值班人员名单每月底报公司安全环保部备案。
2、 值班人员除认真执行生产管理部制定的《值班人员值班及签到管理规定》
中有关规定外执行本规定,严格履行岗位安全职责,确保生产经营安全、稳定。
六、规定内容
1、本规定严格按照“以防为主”和 “谁在岗、谁负责”的原则落实值班责任,公司各级值班人员在值班期间为本级工作范围内的负责人和责任人,行使同级主管安全工作领导的职权和负领导组织责任,负责协调值班期间的各项具体事务。
2、值班人员由各单位领导班子成员组成,对公司各分点进行巡查——检查存在的不安全因素或不规范操作,督促夜班轮班工作人员忠守职责,对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处理。
3、值班人员负责协调辖属工作范围内的稳定正常生产,维护劳动纪律和工艺纪律,应具备能独立解决工作辖属内问题和应对突发事件的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能力;接获重要情况应在第一时间采取措施妥善处置,并按照相关制度要求及时上报主要领导;负责相关信息的上传下达;认真完成值班期间各项工作任务。认真学习有关应急救援预案,熟悉相关应急处置程序,对出现的问题未作出处理的在第二天向本级或上级主要负责人汇报等,认真作好值班记录和交接-班。
4、值班人员在值班期间,要集中精力抓好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和组织本单位的安全、环保、消防、职业卫生等安全检查工作。
5、值班人员有权拒绝执行违章冒险作业的指令,并立即向上级值班人员报告。
6、值班人员逐级随时抽查下级值班人员履行岗位职责情况,做出处理意见。
7、值班人员值班要做到按时到岗到位,严禁酒后上岗,不得迟到或他人代签到,玩忽职守者将从严处理。
8、值班人员因公或其他事宜不能值班时,应亲自向本单位负责人请假,由本单位安排替班人员。
9、各单位值班人员节假日、休息日、夜间通讯工具24小时必须保持畅通,当接到本单位值班人员按照有关制度要求上报的安全问题后,视情节轻重缓急应及时采取措施,以便妥善解决处理。
10、值班人员遇有突发事件可先行处理,事后报告。如遇其职权不能处理的,应立即通报并请示主管领导办理。
11、值班人员在值班时间内,擅离职守情节严重造成损失者,从重论处。
12、值班人员除巡检外,应在本单位休息,凡在值班期间无法取得联系者按脱岗处理。
13、各级值班人员在接到各类事故报警后,根据事故大小启动相应级别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本级值班人员指挥协调,调度员、值班工长等逐级组织实施。
14、各级值班人员每班对分管辖区,要深入现场,组织定期、不定期安全检查,确保设备、安全装置、防护设施处于完好状态。检查各岗位人员的持证上岗和持票作业情况。发现隐患及时组织整改,当时无力整改的要采取有效防范措施,及时向安全环保部书面报告,并填写督察记录。
15、各级值班人员在值班期间搞好生产设备、安全装备、消防设施、防护器材和急救器具的检查维护工作,使其经常保持完好和正常运行。
16、组织开展值班期间外来人员(外来施工人员)安全培训工作,组织落实施工期间的各项安全措施,督察班组“安全日”活动。
17、对值班期间的检修项目或日常的抢修项目,要亲自做好安全教育、亲自做好各检修活动的风险辨识、亲自到现场落实安全措施、亲自指挥和亲自监督检查。
18、值班期间各级值班人员负责办理审批本辖区内的各类票证(动火、登高、受限空间作业等),并制定各类作业活动的风险辨识,现场落实安全措施。
19、值班期间不得聚众聊天、打牌、下棋等违纪活动,违者按有关规定考核。
20、值班人员在值班期间外出时(离开工作岗位),必须明确专人代行职权。
【节假日安全检查制度】相关文章:
安全检查制度08-13
安全检查制度05-10
学校安全检查制度09-12
社区安全检查制度05-08
安全生产检查制度08-15
安全检查制度【荐】06-13
【精】安全检查制度06-13
安全检查制度【热门】06-13
【热门】安全检查制度06-13
【荐】安全检查制度06-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