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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业人事科长工作总结
2011年,全省林业产业工作按照厅党组的部署和要求,转变林业经济发展方式,继续实施“以二促一带三”发展战略,通过深化改革、调整结构、完善布局、提升服务等措施,保证了林业产业的持续健康平稳发展,为我省“十二五”林业产业工作开好局、起好步。福建省林业厅、产业处分别荣获国家林业局“中国林业产业突出贡献奖特别奖(单位奖)”、“中国林业产业突出贡献奖(杰出基层单位奖)”。
1-11月全省林业规模以上企业累计完成工业产值1698.7亿元,比上年增长34。7%;累计完成销售产值1645。92亿元,比上年增长33.7%;产销率96.9%。木材生产累计完成425.02万立方米,比上年减少116.90万立方米;累计完成人造板产量1027.72万立方米,比上年增长23.2%;木地板累计完成664.98万平方米,比上年增长14.9%;木制家具完成983.43万件;纸浆累计完成38.79万吨;机制纸及纸板累计完成484.49万吨,比上年增长24.6%;累计实现出口-交货值 180.79亿元,比上年增长17.7%,持续平稳增长。1-10月,全省林业规模以上企业实现主营业务收入1442.8亿元,比上年增长33.7%;累计实现利润和税金为68.95亿元和35.21亿元,分别比上年增长26.6%和29.5%。
一.2011年主要工作情况。
1.转变发展方式,提升发展质量。
一是认真落实《福建省林业产业振兴实施方案》,木竹精深加工产品比重增加,产业链条进一步延长,森林可持续经营水平进一步提高,新增3家经营单位的58.5万亩森林通过FSC认证,全省已有金森、五一国有林场等9家经营单位经营的178万亩森林通过FSC认证。福建建峰包装用品公司成为国内首个以林业碳汇方式实施年度生产过程碳中和的企业。二是组织开展林业产业专题调研,并细分活性炭、森林纤维、森林化工、促农民增收等,为全省林业产业决策提供参考。积极配合中国林业产业协会等做好综合利用产品增值税即征即退调研和争取工作,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于11月21日下发了《关于调整完善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及劳务增值税政策的通知》,对以三剩物、次小薪材和农作物秸秆为原料生产的综合利用产品继续施行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这对加快我省木材综合利用产业的发展将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同时,积极配合厅相关处室,参与起草、省政府《关于转变发展方式壮大林业产业的意见》。三是以生物技术、生物质能源为主的高新技术产业发展迅速,森林药材和生物质原料林基地纳入省“十大原料林基地”建设规划;明溪红豆杉、三元草珊瑚、梅列黄精等一批区域特色生物产业基地初成规模;以金线莲、铁皮石斛为代表的高端保健药物发展迅速;无患子、麻风树等为主的生物质能源基地林已完成基地建设50多万亩。四是林业企业上市融资步伐加快。组织了专题调研和座谈会,摸清了全省已上市和拟上市企业情况。今年新增福建元力活性炭股份有限公司、新洲(武平)林化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建瓯市青然食品有限公司等3家境内外上市林业企业,福建归真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福建金森林业股份有限公司已通过辅导期,待中国证券会发审。全省已有境内外上市林业企业15家,另外还有12家拟上市后备企业,同时,建立林业后备上市企业资源库,37家林业企业已纳入2011年福建省重点上市后备企业名单。
2.实施三大带动,促进产业升级。
一是与省财政厅联合评审认定了85家2011-2015年省级林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涵盖了木竹加工、林产化工、花卉种苗、综合开发利用等行业。85家龙头企业2015年产值121亿元,上缴税收4.46亿元,带动农户60万个,带动基地面积1200万亩。明良食品、厦门舫昌被评为第五轮全国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大亚木业等37家涉林企业被评为第七轮省级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全省省级以上林业龙头企业已达129家。同时,下达了350万元林业产业化扶持资金。二是加强林业品牌建设,积极推荐尤溪三林木业、漳平华夏木业等林业企业申报省名牌产品或省著名商标,47件林产品商标被评定为福建省著名商标,54个林产品入围2011年福建省名牌产品公示名单,新增4件中国驰名商标(三林木业有限公司 “龙杉及图”商标、福建亚达集团“亚达及图”、福建省晋江优兰发纸业有限公司“优兰发you lan fa及图”和永安市大地竹业有限公司“家丰及图”)。截止目前全省林产品被评为“中国名牌产品”2个,“中国驰名商标”13件,“福建省名牌产品”113个,“福建省著名商标”92件。三是强化项目带动。今年共有30个涉林项目被列入2011年省重点项目,涵盖了木竹加工、林业专业园区建设、生物医药、生物质能源等;积极配合省经贸委、发改委等做好全省民营企业产业项目对接工作,并积极主动做好省“三维”项目对接服务工作,莆田秀屿世界硬木交易中心等一批涉林项目得以对接。
3.优化产业布局,促进产业集聚。
一是在现有林业专项规划和功能区划的基础上,联合省林勘院编制《福建省林产加工业发展布局规划》,明确各区域发展重点,闽东南沿海地区重点依托港口优势,大量进口木材等原料,发展外向型林产加工业;闽西北山区在加大森林资源保护的基础上,有序发展生物医药、生物能源、森林旅游等非木质综合利用产业。二是引导企业向林业专业加工园区聚集,形成产业链。加强分工协作,充分发挥产业集聚效应,提高整体市场竞争力。重点推进“五大产业集群”发展,五大产业集群的产值占全省同行业比重已超过45%。三是大力培育区域特色产业。仙游“中国古典工艺家具之都”通过复评,今年产值预计可达160亿元,企业数达3349家,从业人员超过12万多人,省级著名商标、省级名牌产品、中国驰名商标分别为12个、17个、1个;建瓯获批“中国根雕之都”,“建瓯根雕“品牌效应逐步显现;三明梅列区成为”中国黄精之乡”,黄精产业步入了黄金道;今年还重点扶持邵武、连城等木竹加工园区做大做强。四是“两区两城”发展渐成规模。“莆田·秀屿国家级木材贸易加工示范区”共有19个项目列为区在建重点项目,完成固定资产投资8.37亿元,企业项目建设投资8.13亿元,全年进口原木超130万m3(其中从秀屿港进口约40万m3),实现产值约23亿元,比增78.3%。“海峡两岸(三明)现代林业合作实验区”已有台资企业105家,总投资3.26亿美元。其中,今年新批办涉林台资企业10家,总投资0.36亿美元,合同外资0.21亿美元,新引进台湾“五新”技术21项,推广面积940亩。建瓯“中国笋竹城”完成投资8亿元,其中:入园企业投资7.4亿元。新入园企业11家,完成产值8.1亿元,比增13%,完成税收4100万元,比增37%。建阳“海西林产工贸城”已入驻企业58家,投产12家,已完成固定资产投资21亿元,1-11月份完成规模工业产值10.3亿元,占全年任务12.3亿元的83.7%。
4.深化国企改革,增强发展后劲。
一是福人木业后续改革平稳推进。福人莆田项目一期工程建设年产21万m3人造板生产线和年产1000万m2地板生产线土建一期施工已进入尾声,进口设备已陆续到达,项目其他工作进展顺利;湖北监利项目已征地276亩,项目进入设备安装阶段;台江厂区土地已于1月6日与福州市土地发展中心签订了收购协议,补偿资金逐步到位;台江厂区的两条中纤板老生产线已搬迁完毕,顺利交地;员工身份置换顺利完成,业务骨干大都留任。这些都为公司后续发展奠定了基础。二是省林业工程公司改革改制遗留问题有序化解。积极做好协调沟通服务工作,资金筹措、遗留问题解决等工作有所突破。公司建瓯新城基地108套经济适用房建设项目已经开工;公司所在地土地使用权及办公楼所有权被强制低价拍卖案,最高人民法院已受理,并指令湖北省高院再审,但再审仍维持原判,现积极协助公司继续申诉。三是省林业投资公司持续稳健发展。积极调动林投公司参与福人新项目建设和业务拓展取得较好成效;指导林投公司加强内部资源挖掘,木材、松香、林业机械等业务平稳发展;同时,配合人教处完成了林投公司班子的建设工作。
5.加强服务平台建设,优化发展环境。
一是强化政企对接。3月15日,召开了省直有关部门支持林产业发展座谈会。财政、经贸、外经贸、国土、税务、海关、金融等20个省直有关部门、20家林业龙头企业、林业厅相关处室和各设区市林业局等近70位代表应邀出席座谈会,林业企业代表提出了当前存在资金、税收、出口、运输、用地、林权证、采伐指标等方面的突出困难和问题22条,相关省直部门给予了回复和落实。二是进一步加强全省木材检验工作管理和监督。组织省木材检验技术协会编印了《木材检验技术》(上下册),并由省科学技术出版社公开出版,成为全省从事木材生产工作人员的参考学习材料。同时,联合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和省林干校开展木材检验技师(企业)考评工作,60名参训木材检验员获得技师称号,使停止了近二十年的企业技师考评工作得以重新推动。三是做好林业工业行业运行监测分析,每月对林业规模以上企业运行情况进行分析,及时掌握企业的动态信息,为宏观调控、科学决策和政策制定提供科学依据。同时,积极做好省内林业产业信息的撰写、发布工作,信息工作继续位居全厅前列。四是主动做好铁路车皮运输服务,共为省内森工企业协调申报车皮1740车,基本满足木材运输需要。五是积极做好“6.18”各项工作,共征集企业技术需求137项,对接林业项目132项,总投资19.7亿元,其中签约项目38项,总投资7.5亿元,合作领域更加集中、产业导向作用更加明显。林业馆布展工作得到好评,参展5天,累计有10万人次参观。六是参加第二届中国国际林业产业博览会取得佳绩。共组织了福建主题馆500平方米特装馆、三明市林业局300平方米特装馆,另外还设置了107个标准展位,有200多家企业参展,为全国除承办地浙江外参展企业最多的省份,完成现场交易额3000多万元,现场签定订单、合同、协议等近6000万元,达成代理销售等合作意向83项。福建盈昌竹木生态科技有限公司的竹门、福建省龙禧艺苑古典家具有限公司的竹抱平安仿古家具等27项目获第二届中国国际林业产业博览会金奖和优质产品奖。福建展团还获得组委会颁发的“最佳组织奖”和“优秀布展奖”。七是第七届海峡两岸三明林博会影响进一步扩大。共签约项目165项,总投资277.9亿元,利用区外资金及外资256.4亿元。总投资5亿元以上项目有宁化楝素生物农药开发、尤溪海峡两岸高新农业创业园、闽中公路港物流园、梅列现代农博园、海西物流园城市配送中心、三元万星国际影视城商业综合体、沙县鑫沙光电等7项,总投资49.3亿元。福建省林业厅获组委会颁发的展示展销特等奖。
6.抓民生工作,确保和-谐稳定。
一是狠抓安全生产工作。年初,福人木业有限公司连续发生两起安全生产事故,造成1死4伤,为吸取教训,我们继续重点抓好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工作。一是抓好安全生产工作的落实部署。全年共下发有关安全生产工作文件10份,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3次,组织安全生产大检查2次。二是强化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按照“一岗双责”规定和“谁主管、谁负责”的要求,认真履行林业安全生产监管职责,依法加强对所属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管理,三是进一步落实林业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制。各单位根据人事变动及时调整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成员,南平、三明、福州、宁德、莆田等设区市林业局制定下发了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有关规定,进一步明确了局领导和局各科室部门的安全生产监管职责和分工,保持了安全生产工作的连续性。四是深入开展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和安全达标活动。截止2011年11月底,全省开展林业企事业单位级别评定共计3286家,完成自评2766家,经县级林业部门复核确认的2515家(其中A级253家/10.1%;B级1623家/64.5%;C级605家/24.1%;D级34家/1.6%)。五是做好“安全生产月”宣传活动。全省林业系统共召开安全生产专题会议100余次,举办安全生产知识培训班和讲座300场次,张贴宣传标语1.2万张,发放宣传材料3.5万册(份),累计参加培训人数达5000人次。
二是国有林场(采育场)危旧房改造项目得以推进。经多方协调,全省国有林场5600户棚户区改造纳入各级政府保障性住房规划,共涉及112个国有林场、林业采育场,改造总面积31.8万平方米,总投资4.67多亿元,其中新建3548户,翻修加固2051户,并先后召开了4次会议部署开展该工作。截止11月底,全省国有林场(采育场)危旧房改造工作已全面开工建设,累计完成投资14174多万元。
三是做好信访稳定工作。全年共处理信访事项32(件、人次),其中来信5件;接待上访群众5起,27人次;完成交办、督办信访事项2件。按照厅党组统一部署,认真做好挂点的莆田市仙游县的造林绿化督促、森林防火、林改发证和信访接待等工作,同时,积极保障我处干部参与云霄造林绿化督导工作。
2011年虽取得一定成绩,但也存在不少问题和困难,主要包括缺乏引导和扶持企业发展的有效抓手,林业产业发展水平有待提升等问题,特别是林产品结构单一、附加值低、品牌较少、聚集度低、规模不大、竞争力不强等问题还较突出,比较优势还没有得到有效发挥、潜力还有待进一步挖掘。
二、2012年工作重点
2012年全省林业产业工作要以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和省第九次党代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学习全省林业工作会议精神,以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转变发展方式壮大林业产业的意见》为主线,继续实施“以二促一带三”战略,因地制宜,培育龙头,做强做大,促进我省林业产业又好又快地发展,继续保持全国领先地位。2012年全省规模以上林业工业总产值2200亿元,增幅20%以上;人造板产量1100万立方米,增幅10%以上;大力扶持林业企业上市融资,全年1家林业企业上市、2家林业企业进入上市辅导期;新增省级以上品牌15个;实现全年无重大生产安全事故;保质保量完成国有“两场”危旧房区改造工程年度建设任务。
1.注重引导,提供基础保障
一是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转变发展方式壮大林业产业的意见》。一要按照抓龙头、铸链条、促转变的思路,加快转变林业发展方式,实现发展方式由粗放经营向集约经营转变、利用方式由木材为主向森林资源综合开发转变、产业布局由分散经营向园区集聚转变。二要抓优惠政策的宣传落实,指导相关企业用好用足政策,实现林业产业发展专业化、规模化、现代化。
二是编制并组织实施《福建省林业产业布局规划》。一要以编制《规划》为契机,全面摸清全省林业产业发展现状;二要以《规划》为指导,科学统筹指导全省林业产业发展;三要与《规划》对接,策划生成一批林业产业项目推介招商,促成落地,保持发展后劲,确保全省林业产业健康可持续发展。
三是组织修订《福建省林产加工业发展导则》。引导企业进行产业结构调整,大力发展生物技术、新能源、新材料等新兴产业
2、注重提升,壮大林业产业
一是抓龙头。一要做好新一轮林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引导扶持做大做强工作,重点在资金、政策、项目上加以重点扶持,充分发挥龙头企业的辐射和带动作用。二要在我省重点扶持的五大产业集群中分别遴选2-4个龙头企业作为重点挂钩联系服务单位,做好跟踪服务,扶大做强。
二是抓品牌。一要抓好品牌评选推荐工作。积极协助做好中国名牌产品、中国驰名商标、福建省名牌产品、福建省著名商标等推荐评选工作,鼓励企业争创品牌。二要加大区域品牌和行业品牌的打造和推介力度。鼓励林业产业特色鲜明且集中度较高的地区申报区域特色品牌,积极扶持仙游“中国古典家具之都”、建瓯“中国笋竹城”、政和“中国竹具工艺城”等一批区域特色品牌,积极利用展会、招商会等平台,加大区域品牌和名牌产品的推介。三要加强林产品质量工作。依托省林产品质量检测中心和分布各地的林产品质量检测站,抓好省林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抽检工作,支持企业积极参与行业标准制定,开展森林认证和质量体系认证。
三是抓上市。一是建立省、市、县三级上市后备林业企业资源库,确定年度培育目标,切实做好上市后备林业企业的培育工作。二是建立林业企业上市联系服务制度,对已上市的和列入上市后备企业或已进入上市辅导期的林业企业重点做好跟踪服务,帮助企业解决问题和困难。
四是抓园区。重点支持莆田打造全国最大的木材加工、贸易集散中心,建设三明“海峡两岸现代林业合作实验区”、南平“全国林业科技试验示范区”、漳州花博园,并做好跟踪、服务、调度等工作。
五是抓合作。一是积极搭建闽台林业经贸合作平台,发挥闽台林业合作前沿的优势。二是积极推进推进海峡两岸(三明)现代林业合作实验区和台湾农民创业园建设。三是推动闽台林业科技合作与交流。尤其是加强两岸生物多样性保护、良种引进等方面的科研合作与交流。
3.注重改革,促进和-谐发展
一是抓厅属企业的改革改制工作。继续抓好省林业工程公司、福人木业有限公司的改革改制工作。积极与有关部门协调解决省林业工程公司改革改制的遗留问题,特别要盘活资产、筹措资金,确保稳定、和-谐过渡;积极协调做好福人木业有限公司后续改革,确保福人莆田、湖北监利项目按计划完成项目建设;继续指导省林业投资公司稳健经营。
二是抓国有森工企业的改革。继续指导国有采育场深化内部机制改革和完善各项管理制度,争创和-谐村场关系。把握政策机遇,争取上级项目支持,帮助协调解决国有森工企业民生难题。
三是抓林改挂钩督导。按照要求牵头协调人教处、基金站做好林改挂钩市莆田和仙游的督导,重点对森林防火、冬春季造林、林权证发放情况、生态公益林管护机制改革等进行指导督促。
4.注重服务,优化发展环境
一是继续完善展会平台建设。继续组织好6.18、9.8、三明林博会、义乌森博会等展会活动,创新办会模式,突出项目对接、突出会展实效,为企业搭建平台、拓展市场、提高产品竞争力。
二是抓好信息平台建设工作。一要做好《林业工业动态》编发工作,及时分析全省林业工业经济运行动态,为全省林业产业发展提供信息服务。二要继续做好林业产业信息的编写、报送、网络发布和政务信息公开等工作。三要做好各类林业产业信息、政策的收集、分析、发布工作,为重点企业提供点对点信息服务。
三是抓好协调工作。一要积极协调海关、检疫、工商、质监、税务、经贸、财政、发改等部门对林业产业的支持,主动将林业产业发展融入到国民经济发展大局中,积极争取相关政策和资金支持。二要继续创新深化政企、银企、科企、校企、市企和农企等六个对接活动,为企业搭建交流与合作平台。尤其要指导企业利用各种金融产品,积极应对融资困难。三要定期深入企业调研,了解企业面临的困难,积极帮助协调解决苦难。
四是抓中介组织建设。一要突出“服务”功能,积极稳妥地引导成立各种形式的林产业行业协会和专业合作组织,加强行业协会管理,通过服务体系建设,发挥协会在产业服务、行业自律等方面的作用。二要整合成立福建省林产品行业协会,充分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做好省内外闽籍涉林企业家联系沟通工作,促进企业优势互补、信息互通、利益共享、共同发展。三要抓木材检验工作。进一步完善木材检验机构管理机制,加强检验员队伍的培训和监管。
5.注重民生,确保和-谐发展
一是抓好安全生产。一要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做好2012年度林业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督促和落实工作。二要继续抓好林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进一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突出抓好重点单位、重要时期的林业安全生产工作。三要继续深化林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遏制重大生产安全事故。四要建立完善生产安全应急救援预案,增强应对突发事件的抢险救援能力。五要强化安全生产宣传力度,普及安全生产知识。
二是抓危旧房改造。持续推进全省国有“两场”危旧房改造工程建设进度,争取将3770户国有“两场”危旧房改造列入2012年国家危旧房改造计划。加强协调督促工作,确保国有采育场危旧房改造任务按时完成。
三是抓好信访稳定。要将国有采育场经营区稳定工作纳入各级林业部门重要议事日程,探索科学合理的村场合作和利益分配机制;以高度负责的态度处理好信访工作,落实信访责任,特别是重点抓好涉及林产加工企业、国有森工企业、工程公司改制等相关的信访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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