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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院护理规章制度

时间:2022-04-18 01:07:59 卫生制度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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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院护理规章制度

住院病员的病情千差万别,生活自理的能力也有不同。为了对不同病员给予不同的护理和照顾,在长期护理实践中,逐渐形成了把病员分为等级,按等级进行护理的做法,国家卫生部已将其定为制度,即“分级护理制度”。这就是说,等级护理就是按照国家卫生部统一制定的分级护理标准和要求,对不同病情的病员,实施相应的护理和照顾的制度。

等级护理共分为4级,即特别护理(特别专护)、一级护理、二级护理和三级护理(普通护理)。病员入院后,由医生根据病情决定护理等级,下达医嘱,并分别在住院病员一览表和病员床头卡上设不同标记,提示护士根据医嘱和标记具体落实,护士长进行督促检查。下面分别讲一讲不同护理级别的不同要求。

1、特别护理(特护)用大红色标记,凡病情危重或重大手术后的病员,随时可能发生意外,需要严密观察和加强照顾。特护的都是重危病员,但重危病员不一定都要特护。特护派专门护士昼夜守护,有时需把病员搬入抢救室或监护室。按照特护计划,定时测量体温、脉搏、呼吸、血压,密切观察病情,记录饮食和排出物的量,进行基础护理和生活护理,翻身按摩等。特护的收费比较高,上级有收费标准,自费病员应考虑自己的负担能力。

2、一级护理用粉红色标记,表示重点护理,但不派专人守护。对绝大多数重危病员来说,这就算是高等级的护理。按规定,对一级护理的病员,护士每隔15~30分钟巡视1次,既了解病情和治疗情况,又帮助饮食起居。根据病情需要帮助病员更换体位、擦澡、洗头、剪指(趾)甲等。

3、二级护理用蓝色标记,表示病情无危险性,适于病情稳定的重症恢复期病员,或年老体弱、生活不能完全自理、不宜多活动的病员。对二级护理病员,规定每1~2小时巡视1次。在这之间,如病情有变化或有特殊需要,病员可用呼唤电铃呼叫医生护士。

4、三级护理是普通护理,不作标记。对这个护理级别的轻病员,护士每3~4小时巡视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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